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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人才生活補貼申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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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指為保障職工及其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不降低而給予職工生活費的補償。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南昌人才生活補貼申領指南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南昌人才生活補貼申領指南

一、申報物件

首次來昌留昌創業就業的'全日制博士、碩士、本科、大專應屆畢業生;首次來昌留昌創業就業的35週歲以下歷屆全日制畢業生;首次來昌留昌創業就業的35週歲以下高階技師(一級)、技師(二級)、高階工(三級)。

二、所需材料

1、就業人才生活補貼: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學信網驗證碼(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或技能證書、行政機關證明或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掃描件、社會保障卡銀行賬號(需啟用金融功能)。落戶及社保繳費證明材料申報人可不需提供,由公安、人社部門戶籍、社保系統自動驗證。

2、創業人才生活補貼: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學信網驗證碼(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或技能證書、創辦企業等經濟實體佐證材料【包括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證(工商營業執照)或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等】掃描件、個人銀行賬號。落戶及社保繳費證明材料申報人可不需提供,由公安、人社部門戶籍、社保系統自動驗證。

三、申報程式

1、申請。個人通過南昌市人才“港、網、窗”一體化服務平臺進行網路申報。按規定填寫資訊並上傳相關材料PDF格式文件。

2、初審。稽核申報人是否按規定提交相應材料,材料是否齊全完備,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給予補充申報的時間限定。

3、驗證。由市公安局對戶籍,市人社局對學歷學位或技術等級、行政機關證明或《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對創業情況進行驗證。

4、公示。擬通過人員名單在“港、網、窗”一體化服務平臺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5、兌現獎勵。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將資金撥付至個人指定賬戶。

四、扶持政策

1、就業人才生活補貼:落戶南昌,錄用在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或與駐昌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並首次在昌繳納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碩士及高階技師(一級),全日制本科及技師(二級),全日制大專及高階工(三級),分別給予每人一次性就業、安家、租房等生活補貼5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未落戶南昌的,則需在昌首次繳納社保滿1年以上方可申領生活補貼。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申領生活補貼後須在昌就業滿3年,對未達到規定年限離開南昌或將戶口遷出南昌的,需退回剩餘補貼。

2、創業人才生活補貼:首次在昌創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等經濟實體,按前款條件和標準申請生活補貼。

五、受理時限

無特殊情況,各部門驗證工作均需在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

六、諮詢電話

12333、0791—86772757、0791—86767606、0791—83884296、0791—8388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