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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遺屬生活補助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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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補貼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的,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下面是小編分享的湖南遺屬生活補助標準是多少,文章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湖南遺屬生活補助標準是多少

凡病故的工作人員,其喪葬費由現行1500元調整為4000元。凡因工(公)死亡的'工作人員,其喪葬費由現行2000元調整為5000元。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遺屬系非農業人口、居住在長沙市市區一人者,每人每月補助費由現行190元調整為230元;二人或二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補助費由現行165元調整為195元(居住在本省其他地區城市一人者,每人每月補助費由現行的180元調整為210元;二人或二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補助費由現行的160元調整為190元)。遺屬系農業人口,一人者每人每月補助費由現行140元調整為170元;二人或二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補助費由現行的120元調整為150元。

上述物件不論家住何處,對經組織確認因工(公)死亡工作人員的遺屬,在前述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由現行增發45元調整為65元。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遺屬(不含配偶)每人每月由現行增發60元調整為80元。紅軍遺屬(不含配偶)每人每月由現行增發80元調整為100元。遺屬系孤身一人,無直系親屬者每人每月由現行增發50元調整為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