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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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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飛速發展、人們往來越來越密切的今天,我們都會用到申請書,申請書不同於其他書信,是一種專用書信。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申請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解除查封申請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解除查封申請書

解除查封申請書1

請求事項:一、解除xxx第2344號民事裁定書確認的財產保全事項。二、請求退回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的存摺。

事實和理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承攬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後,接受申請人的財產保全申請,並提交賬號為xxx、戶名為xx、開戶行為xxx的存摺進行財產保全擔保。貴院以xxx第2344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準許財產保全申請。現因申請人須取回提供擔保的存摺,特申請貴院解除被申請人財產的查封凍結,請予准許。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解除查封申請書2

人民法院:

申請人張x曾向貴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並提交人民幣10000元的擔保金。法院以(20xx)年安民保字第11號裁定準許財產保全申請。現雙方已自行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故申請人特向法院提出如下申請:一、解除財產保全措施;二、請求退還人民幣10000元的擔保金。望依法從速裁定。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張x

  20xx年4月14日

解除查封申請書3

申請人:楊貴妃,女,漢族,1965年3月14日出生。住址:釣魚島市四方區四流南路26號2號樓1單元202戶。身份證:3702037被申請人:王昭君,男,漢族,1973年3月13日出生,個體,住址:釣魚島市市南區泰州路15號2單元501戶。身份證:3702210

請求事項

申請撤銷(20xx)釣魚島南民初字第70248號《民事裁定書》確認的二項查封、保全事項。

事實和理由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後,依法作出(20xx)南民初字第70248號民事裁定書,對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財產進行了查封、保全。現因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糾紛已解決,款項已付清。因此申請人特申請貴院解除對被申請人王旭光名下房產的保全,解除申請人提供的擔保財產(釣魚島市四方區四流南路26號2號樓1單元202戶房產)的查封。

此致。

xxx市南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楊貴妃

   20xx年4月14日

解除查封申請書4

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被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請求事項:

一、解除XXX第2344號民事裁定書確認的財產保全事項。

二、請求退回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的存摺。

事實和理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承攬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後,接受申請人的財產保全申請,並提交賬號為XXX、戶名為XX、開戶行為XXX的存摺進行財產保全擔保。貴院以XXX第2344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準許財產保全申請。現因申請人須取回提供擔保的存摺,特申請貴院解除被申請人財產的查封凍結,請予准許。

解除查封申請書5

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被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請求事項:一、解除XXX第2344號民事裁定書確認的財產保全事項。二、請求退回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的存摺。

事實和理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承攬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後,接受申請人的財產保全申請,並提交賬號為XXX、戶名為XX、開戶行為XXX的存摺進行財產保全擔保。貴院以XXX第2344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準許財產保全申請。現因申請人須取回提供擔保的存摺,特申請貴院解除被申請人財產的查封凍結,請予准許。

此致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解除查封申請書6

申請人:陳朝陽,男,1975年4月16日生,漢族,住衡陽市華新開發區光輝路20號錫緣軒,電話:158747XXXXX。

緊急請求事項

20xx年11月5日,石鼓區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江紅訴被告衡陽市雁海實業開發有限公司、廖振鋼、第三人吳友生、第三人蔡龍偉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一案中,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追加申請人為被告,查封了申請人所有的位於人民路49號一層29.6㎡房產,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請求立即依法撤銷(20xx)石民一初字第53-7號、53-8號民事裁定書,解除對申請人所有的石鼓區人民路49號一層29.1平方米門面(房屋所有權證號:衡房權證石鼓區字第08053455)的違法查封。

事實及理由

一、裁定查封的房產系申請人合法取得,並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

20xx年2月,珠暉區人民法院在執行楊政林與廖振鋼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時,申請人與楊政林、廖振鋼及衡陽市商業銀行(抵押權人)協商並達成協議,由申請人代衡陽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廖振鋼)償還銀行債務以解除抵押,衡陽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廖振鋼)所有的石鼓區人民路49號一層門面311.445平方米即歸申請人所有。[見珠暉區人民法院(20xx)珠執第105-5號民事裁定書]。

根據達成的協議,申請人代位衡陽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廖振鋼)償還商業銀行貸款以解除抵押,代位衡陽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廖振鋼)補償楊政林損失70萬元,後執105-5裁定書在房地部門辦理了房屋產權(證號:衡房權證石鼓區字第08043306號,現變更為衡房權證石鼓區字第08053455、08053456、08053457號,稅費均由申請人支付,)。

因此,申請人是在衡陽市人民政府和法院主持下經相關當事人同意且支付了全部對價後,取得人民路49號門面的,是善意第三人。

二、追加申請人為被告適應法律錯誤。追加申請人為被告的行為有惡意亂作為的嫌疑。

貴院適應《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追加申請人為被告,該條規定的'具體內容是“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法律規定只是追加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和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貴院卻追加申請人為被告。請問原告向申請人主張權利的同時是否想過,自己有沒有向申請人履行過義務?原告與申請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原告與申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是什麼?故申請人不是該案中適格的被告。

根據《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第11條“人民法院對已經履行了義務,或者依法取得了一方當事人的財產,並支付了相應對價的原被告之間法律關係以外的人,不得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通知其參加訴訟。”的規定,也不能追加申請人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7條“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通知其參加;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追加。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申請無理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理的,書面通知被追加的當事人蔘加訴訟。”之規定,追加當事人人民法院應該盡審查義務,3月份該案中止審理的理由就是申請人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並提供了所有權證影印件,石鼓區人民法院卻明知道申請人在該案中為被告的主體並不適格,依然追加申請人為被告的行為有惡意亂作為的嫌疑。

三、不符合立案受理條件,應立即駁回起訴。

申請人是依據珠暉區人民法院20xx年2月24日作出的(20xx)珠執第105-5號裁定書取得房屋所有權,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5款“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訴處理,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和《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起訴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後發現起訴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裁定駁回起訴。不予受理的裁定書由負責審查立案的審判員、書記員署名;駁回起訴的裁定書由負責審理該案的審判員、書記員署名。”的規定,應該立即駁回起訴。

20xx年12月23日,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xx)衡中法督字第1號案件受理通知書,決定受理江紅對衡陽市珠暉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珠執字第105號楊政林與廖振鋼民間借貸糾紛(執行)一案民事裁定不服的複議。申請人的權利和義務在複議決定結果裡就會認定,難道還需要石鼓區法院在該判決裡面重複判決一次嗎?

四、裁定查封申請人房產適應法律錯誤,石鼓區人民法院對申請人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已經超出原告的訴訟請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2條第一項“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第94條第一項“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的規定,財產保全的必要條件之一就是提出訴訟保全的案件必須是給付之訴,或者包含給付之訴的合併,即提起的訴訟請求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原告訴訟只是單純的確認合同無效之訴,確認合同無效不需要申請執行,不存在有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是指“訴訟請求的範圍”,而不是財產保全申請書的請求,故裁定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已經超出原告的訴訟請求,違背了民法“不告不理”的原則。

“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法院可以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這裡法律的用語是“可以”。也就是說,法院是否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是需要經過司法審查的。故石鼓區人民法院已經認定是本案是確認之訴,裁定將申請人房產查封錯誤,就應該本著“錯案必改必究”的司法基本理念予以撤銷。

五、法律明確規定對第三人合法所有財產法院不得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不得對登記機關已經核准登記的被執行人已轉讓的財產實施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原人民路49號房產是衡陽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有,而原告簽訂的《衡陽市商品房購銷合同》的相對人是衡陽市雁海實業開發有限公司,石鼓區人民法院卻張冠李戴查封了申請人購買衡陽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房產。

解除查封申請書7

申請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範

地址: 即墨市

被申請人: 青島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申請人: ,男,漢族, 年 月 日生,住

被申請人: ,男,漢族, 年 月 日生,住

請求事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借貸糾紛一案,在訴訟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保全了被申請人 相關房產等財產。鑑於本案查封財產的實際情況,現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願達成諒解,先解除對被申請人部分房產查封,申請人現依法向法院申請:對原查封被申請人的 兩處房產予以解封。

此致

青島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五月七日

解除查封申請書8

申請人:xxx,女,漢族,19xx年2月28日出生,身份證號:120101xxxxxxxx,地址:天津市河北區xxxxxxxx

申請事項:

申請貴院依法解除20xx武侯民初字第xxx號裁定中對申請人提供的擔保財產的查封。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因與四川xxxx有限公司、xx、四川省xxxx有限公司借款糾紛一案訴至貴院,在訴訟過程中申請對被告進行財產保全,並按照法律規定提供了財產情況作為保全擔保,現該案已經審理終結,貴院作出(20xx)武侯民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申請人勝訴,該案不存在保全錯誤的情形。現特提出申請,請求法院依法解除對申請人提供的擔保物的查封。

此致

武侯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解除查封申請書9

申請人:四川省JC工業科學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

法定代表人:XYZ

請求事項:

1、請求撤銷(20xx)佳立商字第28號《民事裁定書》;

2、請求解除對申請人財產的查封、凍結措施;

3、請求責令原告賠償申請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貴院以(20xx)佳立商字第28號《民事裁定書》,查封了申請人的兩處房產,並凍結了申請人在成都市工商銀行外北分理處的銀行帳號及存款344,294.09元。

申請人認為,貴院的上述裁定是錯誤的。

1、申請人與原告沒有任何合同關係和其他法律關係;

2、貴院超標的查封,查封500萬元財產,超出原告的請求數額,實際查封的財產超出於原告的請求數額;

3、最為重要的是,申請人的上述銀行帳號,屬於申請人的結算帳戶,帳上的資金主要用於發放工資和業務往來,如果貴院不撤銷裁定,職工的生活沒有著落,勢必影響社會穩定;而且也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正常業務、工作的開展,勢必給申請人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希望貴院切實考慮上述理由,並落實申請人的請求。

此呈:

黑龍江省JMS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四川省JC科學研究院

20xx年11月13日

解除查封申請書10

申請人: *********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長

被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長 請求事項:

申請解除對被申請人銀行賬戶的查封。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後,對被申請人的銀行賬戶進行了查封保全。

現在,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已達成了初步和解,因此,申請人提出解除對被申請人銀行賬戶的查封。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