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辦事指南>事蹟材料>

拾金不昧撿到錢包事蹟

文思屋 人氣:2.3W

事蹟是指過去做過的較重要的事情。小編整理的拾金不昧撿到錢包事蹟,歡迎查閱。

拾金不昧撿到錢包事蹟

拾金不昧撿到錢包事蹟1

2015年12月29日下午,春谷藍絲帶協會會長佘先生接到繁昌論壇打來的電話,告訴他的丟失的皮夾被一位好心人撿到,因為找不到失主,所以找到繁昌論壇希望幫忙找到。但此時的佘先生並不知道自己丟失了皮夾。  原來,昨天下午佘先生在浪琴灣的大門口對面,為了接一通電話不小心弄掉了自己的皮夾,而正巧被繁昌縣排水管理辦公室的孫茂武所長拾到。他發現皮夾內有幾千元現金,還有銀行卡、身份證。怕失主著急第一時間在微信朋友圈,在各個群裡發訊息,希望能找到失主。佘先生拿著失而復得的錢包,表示當面酬謝並帶來了一箱酒給孫所長,但孫所長說什麼都不肯收。佘先生對於孫所長拾金不昧的精神表示非常感動,世上還是好人多。

拾金不昧撿到錢包事蹟2

這是1963年發行的兒歌《一分錢》,大家都耳熟能詳。7月18日,這樣一件故事在我局棗林派出所重現——上午10時許,一位中年男子帶著一名少年來到棗林派出所,少年手裡拿著一個錢包走到民警魯建朝面前:“叔叔,我在棗林街路邊的草叢裡面撿到了一個錢包,您幫忙找一下失主好不好?”

據瞭解,撿到一個錢包的少年叫李斌嘉,9歲,是我市朱蘭二小三年級的學生,家住棗林街。7月18日,星期六,雙休日,李斌嘉在棗林街玩時,發現路邊的.草叢裡有一個錢包,便高興地撿起。“我在馬路邊 撿到一分錢 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想起兒歌《一分錢》,誠實善良的李斌嘉,便把自己的想法告訴爸爸。爸爸十分贊同孩子的想法,於是父子二人一起來到派出所請民警幫忙找失主。值班民警魯建朝、李平升對少年李斌嘉拾金不昧的高尚行為進行了表揚,並祝願李斌嘉在學習方面更上一層樓。考慮到失主丟失錢包一定十分著急,通過錢包內身份證資訊,民警立刻與駐馬店市公安局取得聯絡,最終在當地轄區民警的協助下聯絡到了失主本人。

失主叫嶽現,駐馬店市驛城區胡廟鄉月樓村人。錢包不慎丟失,內有身份證、駕駛證、計程車預約考試證、銀行卡等證件。19日下午,他接到當地派出所通知他領物的電話後,非常高興,立即驅車來到棗林派出所。經資訊核對無誤後,民警將錢包歸還失主。面對失而復得的錢包,失主嶽某對熱心群眾拾金不昧舉動和民警熱心助人的行為深深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