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指定的受託人在辦理“三證合一”設立登記時在委託人(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非公司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單位)提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申報表》“申報單位公章”欄處、《稅務登記表》“納稅人公章”處加蓋委託人公章,並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分享的公章補辦授權委託書,歡迎閱讀參考。
公章補辦授權委託書1
廣州××××有限公司 成立於 年 月 日,現委託:×× ,身份證號碼: 前來辦理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各一枚的備案事項,公章用橡膠材料、財務專用章用牛角材料。
請貴局給予批准!
謝謝!
簽名:
年 月 日
公章補辦授權委託書2
委託人:
受託人:
委託事項:
委託指定的受託人在辦理“三證合一”設立登記時在委託人(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非公司企業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單位)提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申報表》“申報單位公章”欄處、《稅務登記表》“納稅人公章”處加蓋委託人公章,並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委託期限:
本次委託自委託人申請辦理“三證合一”設立登記之日起,至委託人領取營業執照之日止。
特別申明:
受託人在委託期限內應當妥善管理委託人公章,不能利用委託人公章從事委託事項以外的其他任何活動。
受託人因保管不善或者擅自從事委託事項以外的活動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受託人承擔。
委託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