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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授權委託書彙總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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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是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被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在很多事務中使用委託書的情況與日俱增,那麼,怎麼去寫委託書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授權委託書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授權委託書彙總八篇

授權委託書 篇1

委託單位: 註冊地址:法人代表姓名:住址: 受委託人姓名: 性別年齡職務 住址: 身份證號:受委託人註冊證書(建造師、監理工程師)資質號: 我係委託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現委託 作為我單位在 建設工程項

目施工及保修階段的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合同等方面

進行全過程管理工作的全權負責人,在簽署的授權委託職責範圍

內實施活動。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必須密切配合建設單位的相關

管理,一切活動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定。

本授權有效期為此授權書籤發之日起至法人代表書面宣告

本授權作廢為止。

後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加蓋人名章或簽名)和法人

授權責任人身份證影印件(加蓋人名章或簽名)。

受委託人無轉讓委託權。

特此證明。

  委託單位:(蓋章)

  委託人:(簽字、蓋章)

  日期:月日

授權委託書 篇2

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廣州市某電器有限公司與鹽城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案號為(xx年8月23日向貴院提交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申請人:廣州市某電器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授權委託書 篇3

委託人:張xxxx 性別:身份證號:現住址:

受委託人:王xxxx 性別:身份證號: 現住址: 茲委託 張xxxx (姓名)為本人的代理人,代為xx 酒店有限公司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有關事宜。

受委託人在上述許可權範圍內所進行的代理活動、辦理的有關事項、簽署的有關檔案本人均予承認。

委託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委託人: 簽字 受委託人: 簽字

證明

今證明委託人 系我單位確係起本人親自出具。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蓋章)

  年月日

授權委託書 篇4

複議申請人: ,女,日出生,漢族,聯絡地址: 。

複議被申請人: ,住所地為 。

複議請求:

依法撤銷 市 區(20xx) 第號執行裁定書。

複議理由:

一、原審法院作出裁定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5條是錯

誤的,應該適用第227條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5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

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

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這是對“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執行異議的規定。而第227條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對“案外人”執行異議的規定。本案中,複議申請人作為該案的案外人,原審法院作出執行異議裁定時,應適用民訴法第227條的法律規定。

二、原審法院在沒有鑑定的情況下,以申請複議人未提供相應證據為由認定

複議申請人為 股東,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所謂被冒名股東,是指虛構法律主體或盜用他人名義登記股東。被冒名股東從未作出過持有股權的意思表示,不應被視為法律上的股東,不應賦予其股東權利,更不能追究其股東責任。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九條規定:“冒用他人名義出資並將該他人作為股東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冒名登記行為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請求被冒名登記為股東的承擔補

第 1 頁 共 2 頁

足出資責任或者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部分的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原判在沒有對申請複議人簽名的真偽進行司法鑑定的前提下,不能排除申請複議人是被冒名股東,因此原審裁定複議申請人為 股東,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綜上,原審法院裁定複議申請人與上海鏡靜物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事

實不清,證據不足,違反法律程式,且適用法律錯誤。因此,原審法院作出的 號執行裁定書是錯誤的。為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複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請複議,請求法院撤銷這一裁定!

此致

授權委託書 篇5

為推進依法行政,規範政務服務,根據平政發(20xx)5號檔案精神要求,現將我單位以下行政審批(管理服務)事項全部授權到本單位駐縣政務大廳的`視窗集中辦理,相關檔案將使用行政審批專用章。

1、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審批

2、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審批

單位法人:

授權委託書 篇6

授權方(甲方):

地址: 電話:

被授權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簽定此協議書即表明,乙方同意遵守此委託書的行為限制;甲方同意乙方對甲方所有權網站(含頁面、網站資料庫及內網)進行非惡意測試包括模擬入侵,模擬植入病毒、模擬盜取資料等等。此委託書是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就專案的執行,經雙方友好協商後訂立。

一、關於測試

測試時間: 測試費用:

測試地點: 檢測單價:

測試人數: 檢測總費用:

測試專案: 實收費用

測試目的:

二、關於付款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支付全部評測費用至乙方。或者驗收完成後甲方應支付全部評測費用至乙方。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測試過程中對甲方的所提供的網路結構、內部重要資料及資料進行保密,不得拷貝及留存甲方所有權網站(含頁面、網站資料庫及內網)內涉及商業祕密的資料。乙方測試所獲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由乙方所有。

2、甲方不得借測試之名,獲取乙方的非專利技術及商業祕密;或在測試過程中,用任何手段獲取乙方的非專利技術及商業祕密。

3、乙方的測試過程須在不影響甲方網站(含頁面、網站資料庫及內網)的正常運作的前提下進行。

4、測試結束後由甲方網路負責人檢查網站(含頁面、網站資料庫及內網)恢復狀況驗收,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測試報告正本一份,甲方簽收驗收測試報告後,完成驗收。驗收無誤後,乙方對甲方所有權網站不負任何責任。

5、驗收結束後乙方應在____日內將甲方網站(含頁面、網站資料庫及內網)恢復到測試之前的狀態。

6、甲方對提供給乙方的測試環境的真實性及合法性負責以及對提供的所有權的網路應享有完全的產權。

7、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所有權的網路(含頁面、網站資料庫及內網)進行網路安全測試,在不違反本授權委託書的前提下,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相關責任以及連帶責任。

8、如遇不可抗力導致測試無法如期進行、無法按時完成或終止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甲方對測試結果如有異議,於《測試報告》完成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同時附上《測試報告》原件及預付複檢費。甲方辦妥以上手續後,乙方將在收到預付複檢費___日內安排複檢,不可重複性試驗不進行復檢。

四、違約責任:

1、 測試過程中由於乙方具體測試行為導致甲方資料資料丟失,由乙方負責恢復資料;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付。

2、 測試過程中須有甲方網路負責人在場,甲方須積極配合乙方測試的進行。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測試無法如期進行、無法按時完成或終止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測試進度延遲,則甲方可酌情提出賠償要求,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

五、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就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裁決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同等約束力。

六、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受託方的主要義務履行完畢之日起終止。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的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授權委託書 篇7

茲委託(委託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 (經營者名稱)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相關手續。

委託事項及許可權:

1、□ 同意 □ 不同意核對申請材料中的影印件並簽署核對意見;

2、□ 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備材料中的填寫錯誤;

3、□ 同意 □ 不同意修改有關表格的填寫錯誤;

4、□ 同意 □ 不同意領取《食品經營許可證》和有關文書;

5、其他委託事項及許可權(請詳細註明):

  委託的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聯絡方式: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委託人簽字或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備註:

1.委託人是指申請人。申請人是法人和經濟組織的由其蓋章;申請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簽字或蓋章。

2.委託事項及許可權,由委託人選擇“同意”或“不同意”,並在□中打√;第5項按授權內容自行填寫。

授權委託書 篇8

委託人:xxx

性別:xx

證件號碼:xxxxxxxxxxx

委託人:xxx

性別:xx

證件號碼:xxx

受託人:xxxx

性別:xx

證件號碼: xxx

住址:xxxxxxxxxx

委託人因故不能親自辦理有關太原市 的相關房地產手續事宜,特委託受託人 為本人代理人,就上述房屋全權代表本人履行下列所列事項:

壹、代為出售該標的物業房產;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代為簽訂定金協議;

貳、代為辦理合同公證或見證、領取公證書;

叄、代為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肆、代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應支付的費用;

伍、代為收取房價款;

陸、代為辦理水、電、煤、電話更名手續;

柒、代為與物業管理處辦理更名手續;

捌、代為簽訂房地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或辦理按揭相關手續(包括簽署有關合同、檔案並辦理公證);

玖、代為辦理房屋買賣其它事宜;

拾、代辦辦理《房屋出售代理委託協議》的全部事項;

本授權為不可撤銷授權,凡由受託人在上述委託權利內,代理委託人就上述房屋所實施的法律行為及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託人均予以承認。

上述委託的期限自委託人簽署授權委託書之日起至受託人完成委託事項之日止。

委託人:

20xx年xx 月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