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甲方: 與乙方: (身份證號: )友好協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制定以下培訓專案合作協議。
一、合作培訓專案內容為廣州市祕書學研究會教育培訓中心擁有的《國家祕書職業資格考證班》、《速記技術培訓》、《資訊化商務祕書》等,其他現有或以後推廣的專案經雙方同意也可列入本次協議內。
二、甲方為乙方的管理機構,負責提供相關的.專案資料和必要的協助。乙方為甲方的培訓顧問,負責按照雙方商定的專案內容開展推廣工作,招收學員。
三、雙方僅為專案合作關係,不存在員工與企業的性質。甲方僅按照協議要求支付乙方合作專案的提成,其他費用乙方自負。
四、合作期從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滿,除非經雙方商定再續,否則合作關係自行中止。
五、合作專案提成如下:
1、 (提成 %)
2、 (提成 %)
3、 (提成 %)
4、 (提成 %)
5、 (提成 %)
六、提成辦法。甲方在完成招生手續,收取學員所有費用後,以雙方商定的形式支付乙方提成。提成額以學員收費的總額為基礎計算。
七、乙方在利用甲方名義進行招生的過程中,需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不得將由合作專案招收的學員轉移到第三方。
八、甲方在合作的過程中會介入瞭解調查乙方開展招生的情況,若發現乙方有違反協議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的合作。若乙方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九、若雙方出現不可調解的矛盾,提交仲裁機構予以裁決。若本合作專案出現不可抵抗的因素需暫停或結束,雙方
應本著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單位(學校):
代表: 乙方:
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