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實用文案>協議書>

精選就業協議書模板集錦五篇

文思屋 人氣:3.22W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協議書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就業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選就業協議書模板集錦五篇

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習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習人員)

為明確見習人員與見習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崗位需求,乙方經所在學校團委或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推薦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甲方指定崗位見習。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見習活動包括必要的培訓,以提高乙方的實踐能力。

二、見習崗位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學專業,安排乙方到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見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見習崗位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甲方在乙方見習期間,協助乙方所在高校對乙方進行管理;在乙方到崗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為____元;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____元的基本生活補助;有條件的單位為乙方見習期間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見習崗位的安全;見習結束時與乙方所在學校共同對乙方進行考核鑑定,出具見習證明。

5、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見習,按時完成見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

四、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7、甲方未能及時足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致使乙方受損的,應予賠償。

8、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學校反映,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見習。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9、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補助,乙方有權追償。

五、爭議解決途徑

10、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相應的組織提出調解,調解不成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六、其他規定

1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1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另一份交乙方組織單位存查。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2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規定的違約金,

就業協議

從實際情況來看,就業違約多為畢業生違約。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後果,主要表現在:

(1)用人單位花人力、物力財力,參加人才交流會等,做了大量工作,錄用人員的後期工作已考慮、安排,一旦違約,一切工作付之東流,全得另起爐灶,造成工作被動。

(2)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當成是學校管理不嚴,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長期合作關係,由於對學校懷疑,以後可能不會再到學校挑選畢業生。現在買方市場競爭激烈,沒有需求,也就沒有畢業生的就業。隨著高校擴招,畢業生將成培增加,學校作為簽字方之一不會為極個別人的利益影響到明年乃至今後就業工作的整體利益和聲譽。

(3)對其他畢業生有影響。一個單位,你不去,別人可以去,用人單位不錄用你,完全可錄用別人,錄用你,就不能錄用其他畢業生,日後違約,當初想去的畢業生也不一定能補缺,造成資訊浪費。高校大學生應是講誠信、講-法制的踐行者, 因此學校再次強調畢業生在簽約過程中要做到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就業協議書怎麼填

《上海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簡稱“就業協議書”,對學生朋友首次就業意義重大。絕大多數學生對於就業協議僅關注協議條款的本身,而就業協議簽約前應當掌握的知識和技巧,對於防範協議後的風險,過好社會第一關,也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

工資待遇是與學生朋友切身利益關係最密切的問題之一,很多學生朋友特別是在外商投資企業就業的學生都會向我諮詢這樣的問題:在進單位後實際拿到的工資與進單位前和用人單位談好的工資數額相比大大縮水,經詢問用人單位被答覆單位依法代扣代繳了有關費用。有的學生很困惑,單位這種做法合法嗎?有的學生甚至大呼上當,有的學生一氣之下想跳槽,但又囿於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而猶豫不決。

學生朋友,如果在你籤就業協議之前與用人單位有充分的溝通與瞭解,則完全可以避免這樣的煩惱,而掌握選擇用人單位的主動權。

關於工資,決不是像你想像那麼簡單的一個數字,你在簽訂就業協議前,要對自己的工資一清二楚,一定要明確以下問題:

1、你的工資是稅前工資還是稅後工資。

稅前工資是包含了你依法應當承擔的個人所得稅,你實際拿到的工資還要扣除個人所得稅金額。如果用人單位答應支付你稅後工資,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予以明確,否則發生爭議時將被認定為稅前工資。

2、明確用人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即明確用人單位將為你交“城保”還是“鎮保”。如果是“鎮保”,你的工資中就不必扣除個人負擔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與用人單位明確你的工資當中是否包含社會保險金的個人承擔部分。

按照法律規定,勞動者應當按一定的比例繳納社會保險金,這部分一般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依法予以代扣代繳,即你實際得到的工資將扣除社會保險金個人承擔部分。你可以參照下列表格計算出應當承擔的金額(適用於用人單位是機關、事業、企業、社會團體等單位為勞動者繳納本市社會保險,表格見文末)。

如果用人單位答應為你承擔社會保險金的個人承擔部分,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予以明確,或者你可以根據上述表格計算出自己負擔的社會保險金額後靈活調整自己的工資要求。

3、明確你的工資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積金

目前,你的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按照你被錄用後首月的工資金額的7%計算,經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稽核批准的單位,最低比例不低於5%,你的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上下限分別為388元和32元。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那麼你的工資一般都包含了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都會代扣代繳。

明確以上問題,除了能夠為你實現你所期望的工資標準提供參考以外,還能夠通過掌握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的情況,考察用人單位信譽。

就業協議書 篇3

就業協議書有什麼作用?什麼是就業協議書?在、協議書頻道中提供本文,您將會得到解答。請看如下:

第一點 什麼是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是畢業生落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以及學校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的依據。

簽訂就業協議書是國家為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避免混亂,杜絕就業欺詐行為,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嚴肅性,為維護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的合法權益而採取的一項必要措施。

第二點 就業協議書的.作用是:

一、就業協議由學校作為見證方,有利於保護畢業生的合法權益。

二、就業協議經學校和地方就業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後,具有一定的行政約束力,聘用雙方不得任意違約。

三、就業協議是一種文字契約,確定了甲乙雙方的聘用關係,畢業生不得另找單位,學校按協議派遣後,用人單位不得拒收畢業生。

四、就業協議畢業生實現自我保護的基本依據。一旦發生勞動糾紛,沒有勞動協議的員工只能任憑單位宰割。

五、就業協議是學校和地方就業主管部門制定就業建議計劃的基本依據,從而保證就業計劃的落實和實施。

六、不籤協議的畢業生,目前人事部門認為是緩派人員,不能調動檔案和戶口,這樣勢必影響畢業生工齡的計算、職稱的評定、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

七、不簽訂就業協議書,不能算是國家正式派遣的畢業生。學校不能為畢業生辦理派遣手續,畢業生也沒有派遣報到證。報到證是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本憑證,它和學生的學位證、畢業證。被稱為是學生就業的必備三證。

八、畢業兩年仍然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將被派回原籍參加所謂的二次分配,原則上只能在本市或本縣就業。這樣勢必影響畢業生的發展。

就業協議書 篇4

一、畢業證:凡在校學習成績合格、無處分記錄、操行評定合格、持有手續齊全的離校清單的畢業生,具有領取畢業證的資格。畢業證由班主任負責統一領取,其中大專畢業證在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領取,中專畢業證在各系部領取。

二、協議書:畢業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以班為單位將協議書上交至各系部,否則不能辦理報到證。

未找到用人單位蓋章的畢業生,均只發畢業證不發報到證,畢業兩年之內找到單位的畢業生,請到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三、檔案: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學校負責檔案管理,形式有兩種:一是交費存放在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進行人事代理(代理費5元/月);二是免費存放在學校兩年,存放期間,畢業生均可持報到證將檔案提走;兩年之後發往生源所在地的地市人事局。

兩種存放形式有重大政策區別:存放在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者,無時間限制,從存放之日起開始計算工齡,並具備幹部身份。存放在學校者,最多不超過兩年,且存放時間內不計算工齡;兩年內仍未提走檔案者,學校將檔案寄回畢業生原籍,超過兩年存放者,畢業生將失去幹部身份。

我校為了方便同學們順利提取檔案和改派報到證,決定每逢星期五(節假日除外),集中辦理同學們的檔案提取和報到證改派工作。

xx屆畢業生於9月18日之後的每週五,辦理檔案提取和報到證改派手續。

提取檔案時畢業生須持畢業證和報到證。

報到證的重要作用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分上(簡稱報到證)、下(簡稱通知書)兩聯,內容完全一致,是河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根據就業協議書等材料核發的畢業生就業報到的憑證。報到證由畢業生本人手執到用人單位報到,通知書由檔案室老師負責將其裝入畢業生檔案。報到證作用有以下七點

①是教育主管部門正式派遣畢業生的憑證;

②是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的憑證;

③是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文字證明;

④是任何一個合法的人才中心、檔案管理機構接收畢業生檔案的證明;

⑤是用人單位給畢業生落戶、接管檔案的重要依據;⑥是畢業生的幹部身份證明。就業報到證是正規院校全日制畢業生的重要標誌,成人教育等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沒有報到證;

⑦畢業生持報到證報到後,轉正定級、工齡計算、職稱評定等才能起算。

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注意事項

一、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一)主體不同

就業協議適用於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學校是就業協議的鑑證方或簽約方,就業協議對用人單位的性質沒有規定,適用任何單位;而勞動合同只適用於勞動者(含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不含公務員單位和比照實行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和社會團體以及軍隊系統)之間,與學校無關。

(二)內容不同

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受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方案,而不涉及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原享有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三)時間不同

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再前,就業協議應在畢業生就業之前簽訂,而勞動合同往往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才簽訂。

(四)目的不同

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是對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的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同意,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將來雙發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

(五)適用法律不同

就業協議發生爭議,除根據協議本身內容之外主要依據現有的畢業生就業政策和法律對合同的一般規定來加以解決,尚沒有專門的一部分法律對畢業生就業協議加以調整。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依據《勞動法》來處理。

二、就業協議的主要條款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合同的協議,由教育部指定樣式,作為示範性文字,地方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或高等學校負責印製。就業協議書一般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用人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主管部門批准,學校負責辦理離校手續。

(四)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中明確,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三、就業協議的訂立

(一)訂立的原則

1、主體合法原則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

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要取得畢業資格,如果學生在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對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否則畢業生可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對高校而言,高校應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如實介紹畢業生的在校表現,也應如實將所掌握的用人單位的資訊釋出給畢業生。高等學校在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過程中應進行監督和指導。

2、平等協商原則

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學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

要求畢業生到指定單位就業,用人單位亦不應在簽訂協議時要求學生繳納高數額的風險金、保證金。

(二)訂立的步驟

1、要約

畢業生持學校統一印製的就業推薦表或影印件參加各地供需洽談會(人才市場),進行雙向選擇,或向用人單位寄發書面材料,應為要約邀請;用人單位收到畢業生材料,對畢業生進行考查後,表示同意接收並通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或畢業生本人,即為要約。

2、承諾

畢業生收到用人單位的通知或通過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單位答覆後,從中做出選擇,並拿學校統一發放的就業協議書,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即為承諾。

(三)簽訂就業協議的程式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並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協議書上註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的名稱和地址。

2、用人單位進人,如須經主管部門同意則應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3、用人單位或畢業生將協議書送到學院畢業生領導小組稽核後再將協議書送到學校招生就業指導中心就業科蓋章。

4、學校審查同意後,應及時將協議書反饋用人單位和畢業生。

(四)簽訂協議時應注意的問題

1、查明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一般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

2、按規定的程式簽訂協議

畢業生憑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在與用人單位簽約後交學校就業工作部門蓋章。此程式由學校作最後把關,更有利於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3、有關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約時,儘量採用示範條款。如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增加,亦應在內容上必須明確。

4、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

由於畢業生就業協議簽訂在先,為避免在日後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應儘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並明確表示在今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以確認。

5、對合同的解除條件做事先約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無效協議

無效協議是指欠缺就業協議的有效要件或違反就業協議訂立的原則從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協議,無效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無效。

(一)採取欺騙等違法手段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二)就業協議未經學校審查同意,學校將不予列入就業方案,不予辦理就業報到手續

五、就業協議的解除就業協議的解除分為單方解除和雙方解除。

單方解除,包括單方擅自解除和單方依法或以協議解除。單方擅自解除屬違約行為。單方依法或以協議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業協議有法律上或協議上的依據,此類單方解除,解除方無須對另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雙方解除是指畢業生、用人單位,經協商一致,取消原訂立的協議,使協議不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但須徵求學校同意。

六、違約責任及畢業生違約的後果

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後果,主要表現在:

第一,就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往往為錄用一名畢業生作了大量的工作,一旦學生違約,會給用人單位造成被動。

第二,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為認為是學校的管理不嚴,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的長期合作關係。第三,就其他畢業生而言,違約會影響其他畢業生的就業,造成就業資訊的浪費。

就業協議書 篇5

學號: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國家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輸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志違約,並由違約方向另兩方各交納違約金1000-xx元。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畢辦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性別年齡民族

政治面貌培養方式健康狀況

專業學制學歷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年月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及詳細地址

聯絡人聯絡電話

檔案轉寄單位名稱、詳細地址及郵編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月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月日

學校意見

學校通訊地址聯絡電話郵政編碼

學院意見:

簽章

年月日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年月日

注意事項

一、每名畢業生只有一套就業協議書,每套一式四份,用人單位、畢業生、學院和學校畢辦各持一份。

二、就業協議的簽訂程式:

1.畢業生本人填寫基本情況、簽署應聘意見;

2.用人單位簽署接收意見;

3.畢業生所在學院簽署意見並備案;

4.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簽署意見並列入就業方案。

三、報考研究生的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應將報考研究生的有關情況告知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在備註欄中註明。

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如果另有其它約定,可在備註欄中註明,並由學校答章鑑證。

五、協議簽訂之後,畢業生應及時將協議書郵寄或送交用人單位。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