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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就業協議書範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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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推薦就業協議書範文六篇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協議書所列條款。

 一、協議書生效時間

第一條本協議書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畢業生委託乙方安排其就業,推薦人員赴乙方工作。

第三條甲方推薦的畢業生將按照乙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乙方保證甲方推薦的人員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乙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甲方推薦的人員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薦的人員自行安排。

第五條乙方延長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作時間,應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乙方負責對甲方推薦的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推薦的人員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元。

第十條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協議書第四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與甲方推薦的人員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乙方應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甲方推薦的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乙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乙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甲方推薦的人員違反勞動紀律,乙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協議書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八條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協議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書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書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推薦的人員:

1.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據本協議書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四條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第二十五條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動關係,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推薦的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內的;

2.乙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違反和解除甲方推薦的人員勞務關係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經濟補償金:

1.乙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根據甲方推薦的人員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務關係前_________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個月:

1.經與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一致,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其他約定

第二十九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

第三十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薦就業協議書 篇2

解 約 函

學校:

在充分考慮個人選擇意願和我公司現實際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貴校 系 專業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請貴單位予以協調。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推薦就業協議書 篇3

解約函:

在充分考慮個人選擇意願和我單位現實際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貴校某學生與我單位所簽訂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請貴單位予以協調。

特此函告!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推薦就業協議書 篇4

解 約 函

學校:

在充分考慮個人選擇意願和我公司現實際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貴校系業 與我單位所簽訂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請貴單位予以協調。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年**月**日

學校:

在充分考慮個人選擇意願和我公司現實際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貴校 材料科學與工程 系 焊接技術及自動化 專業 郭京洋 與我單位所簽訂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請貴單位予以協調。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

在充分考慮個人選擇意願和我公司現實際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貴校 材料科學與工程 系 焊接技術及自動化 專業 鞏振泉 與我單位所簽訂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請貴單位予以協調。

特此證明!

單位(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推薦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簽約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就業推薦協議:

一、期限

此協議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生效,結業考試成績公佈日順延兩個月為終止日期。

二、雙方的義務

(一) 甲方的義務

1、 中心就業部為每名需就業學員(履行完全部義務)推薦三次就業面試機會。

2、 中心就業部為待就業學員提供就業指導,包括簡歷設計、面試訓練,提高學員求職技能。

3、 學員在試用期內,中心定期與企業溝通並把企業意見反饋給學員,提升學員工作穩定性。

4、 學員就業後,將學員作為儲備人才進行宣傳,以促進學員二次就業。

(二) 乙方的義務

1、 完成 畢業學期全部課程的學習。

2、 畢業學期出勤率達到95%以上(含95%)。

3、 通過溝通測試、技術測試和模擬面試。

4、 通過企業面試技術考試。

5、 按要求完成畢業設計且通過答辯。

6、 完成畢業學期全國統一認證考試。

三、出現以下情況,就業部將不再繼續進行就業推薦

1、 違反中心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

拒絕參加專案實習安排

詆譭中心就業推薦工作

拒絕參加模擬面試

不按要求提交、修改簡歷

溝通測試或者技術測試50%不及格

2、 不配合就業推薦工作,造成不良影響(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

態度消極,學歷弄虛作假

溝通測試或者技術測試缺席率達50%

聯絡方式不正確或拒接、關機不回覆

拒絕參加就業專員安排的面試,或在未通知中心就業專員的情況下,不參加事先確定的面試

面試遲到2次(含2次)以上

參加面試時,未按要求著裝

3、 在用人單位錄用後拒絕就業。

4、 在就業專員安排下已經到企業上班後,未經和就業專員協商,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

5、 在完成畢業學期全國統一認證考試前已成功自行就業。

6、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犯罪。

7、未事先與中心溝通,影響中心就業推薦工作的相關事宜。

四、注意事項

1、符合推薦條件的學員完成畢業學期全國統一認證考試,並向中心就業作部發送合格的電子版簡歷後,就業指導老師開始負責為該學員推薦面試。學員應按照就業老師的要求準時、衣冠整齊的參加由就業部組織的面試。

2、本協議就業推薦是指由本校就業部組織的學員參與用人單位的面試、筆試等以試用、就業為目的的活動。

3、就業推薦活動不接受學員任何指定地區、指定單位、指定薪水等含附帶條件的指定崗位。

4、一旦中心為學員成功安排了工作,將不再為該生提供其他的就業機會。

5、對於未能在三次機會中通過面試得到工作的學員,中心就業部原則上將不再考慮為其進一步進行就業推薦。但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中心就業部會提供力所能及的就業幫助。

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以上協議條款中未盡事宜,最終解釋權歸所有。

學員簽字: (蓋章):

身份證號碼:

日 期: 日 期:

推薦就業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秉承平等自願、協商一致之則,就甲方接收乙方推薦學生到甲方企業就業事宜簽訂本協議書,雙方承諾共同遵守以下所協議:

一、操作方式

根據甲方用工條件,乙方負責協調、組織學生 人(其中女生 人,男生 人)到甲方企業就業。注:在 年 月 日到 名女生和 名男生。

二、甲方對就業學生的要求與條件

1、國中/中專以上學歷,年齡18-25週歲,視力0.8以上;持本人有效身份證;身體健康,能吃苦耐勞、勤奮好學並能按期服務於甲方。

2、學生入廠均需由甲方安排體檢(體檢費從學生第一個月工資中扣),體檢合格後方能錄用。

三、中介推薦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學生就業滿兩個月後,甲方根據實際人數按人均 元費用(注:其中人均 元為“勞務費”,人均 元為來廠“交通費”)。

2、支付方式:

“勞務費”: 元/人,按實際在職人數計算,憑乙方開具的“勞務費”發票,甲方分兩個月打入乙方指定賬戶:(戶名: 、開戶行: 帳號: )。(注:學生在甲方就業工作滿一個月支付 元/人,滿兩個月支付剩餘的 元/人)。

“交通費”: 元/人,按實際到廠人數計算,憑乙方提供的學生來廠“火車票”或“汽車票”,分兩次現

金報銷,學生到廠當天支付現金一部分(相當於來程從 到惠州的火車票金額),剩餘部分在學生上班一週內憑車票報銷現金。

四、爭議解決

未盡事宜或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時,可提交 仲裁委員會依法仲裁。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正式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