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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協議書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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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麼協議書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收養協議書格式,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收養協議書格式

收養協議書格式1

收養協議

甲方(收養人):xxx(姓名、住址)

乙方(送養人):xxx(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收養xxx(被收養人姓名)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收養人的基本情況

(寫明:被收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健康狀況、現住址)

第二條 收養人xxx是xx單位的xx(職務),現年xx歲

(已婚的,收養人為夫妻雙方),住在x市x區(縣)xx街xx號

第三條 收養人xxx的基本情況(寫明送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為什麼要送養的理由)。

第四條 送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明送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為什麼要送養的理由)。

第五條 收養人xxx保證在收養關係存續期間,盡扶養被收養人之義務。

第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x日內,到xx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本收養協議自xxx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收養協議書格式2

1.格式

收養協議

甲方(收養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養人):×××(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收養×××(被收養人姓名)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收養人的基本情況

(寫明:被收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健康狀況、現住址)

第二條 收養人×××是××單位的××(職務),現年××歲(已婚的,收養人為夫妻雙方),住在×市×區(縣)××街××號。

第三條 收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清楚收養人的健康、財產等收養法規定的條件)符合收養的條件。

第四條 送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明送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為什麼要送養的理由)。

第五條 收養人×××保證在收養關係存續期間,盡扶養被收養人之義務。

第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日內,到××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本收養協議自×××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2.說明

收養協議是指收養人與送養人之間達成的有關收養被收養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收養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根據《收養法》的規定,收養是確立擬製血親關係的重要途徑。因此,收養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收養不得違背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以充分維護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收養法》第4條規定,被收養人的條件是: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①喪失父母的孤兒;②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①無子女;②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③年滿三十五週歲。

送養人的條件是:①孤兒的監護人;②社會福利機構;③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④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詢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⑤送養人不得以送養子女為理由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再生育子女。

簽訂收養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收養協議由收養人和送養人雙方簽訂。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願。收養年滿十週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得將其送養,但父母對該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監護人送養未成年孤兒的,須徵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監護人不願意繼續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變更監護人。繼父或者繼母經繼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養繼子女(見《收養法》第14條)。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週歲以上,但如果收養人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除外。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2)登記與公證。這不是收養的必須程式。收養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的,應當向民政部門登記。收養應當由收養人、送養人依照《收養法》規定的收養、送養條件訂立書面協議,並可以辦理收養公證;收養人或者送養人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3)孤兒或者生父母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收養人、送養人要求保守收養祕密的,其他人應當尊重其意願,不得洩露。

收養協議書格式3

甲方:

乙方(監護人):

第三方:

被監護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孤兒監護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孤兒 的法定監護人,監護時間至孤兒年滿18週歲止(即至20 年 月 日止)。

二、在監護期內,乙方有權利支配國家發給被監護人的生活福利補貼及其它補助,同時,必須承擔下列義務:

1、負責被監護人的吃飯、穿衣、住宿等基本生活條件,讓被監護人享有與其他兒童一樣寬鬆的生存生活環境。

2、被監護人到適學年齡,乙方必須送被監護人入學,並負責被監護人因上學產生的一切費用。

3、乙方負責被監護人因病、因傷或其它意外原因而產生的醫藥費或其他費用。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必須監督乙方按協議內容認真履行義務,若乙方不能按協議內容履行監護義務可以對監護人進行說服、批評、教育,若乙方仍不能履行義務,甲方可按照法律程式向第三方提出變更監護人申請,依法變更監護人,此協議內容則自動終止。

四、鄉鎮民政所做為協議第三方,同時又是鄉政府組成部門,既有公證權又有監督權,若乙方不能按協議內容履行監護人義務,可會同甲方及時終止監護人權利義務,依法變更監護人。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第三方各持一份。

六、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第三方:

二o 年 月 日

收養協議書格式4

收養協議書(參考文字)

送養人:趙××,男,1968年1月2日出生,漢族,北京市××區人,農民,住××區×村;

送養人:李×,女,1970年9月1日出生,漢族,北京市××區人,農民,住所同上。趙××與李×系夫妻。

收養人:張××,男,1969年5月8日出生,漢族,北京市××區人,農民,住××區××村。

收養人:王×,女,1969年10月28日出生,北京市××區人,農民,住所同上。張××與王×系夫妻。

被收養人:原名趙×,改名張×,女,1992年6月7日出生,趙××與李×之女。

收養人因結婚多年沒有生育,又特別喜歡孩子,欲收養子女;送養人因有兩個子女,認為將趙×送給收養人撫養,對趙×的成長教育更為有利,所以願意將女兒趙×送給收養人作養女。被收養人也表示願意。

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被收養人趙×於20xx年1月15日起為收養人的養女,隨收養人共同生活。

二、被收養人以父母稱呼其養父母。

三、被收養人的姓名改為張×。

四、協議生效後,上列三方共同遵守法律中關於收養關係

的規定,包括:

(一)收養人對被收養人承擔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

(二)被收養人將來對收養人儘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扶助義務;

(三)被收養人聽從養父母(收養人)的教育。好好學習,養成良好品德。

五、被收養人的戶口,由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共同辦理遷移事宜。

六、本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送養人:趙×× 李 ×

收養人:張×× 王 x

被收養人:趙×

證明人:趙×× 張××

××年×月×日

附件:本協議一式4份,送養人、收養人各執1份,證明人執2份。(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