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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協議書範本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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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協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書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擔保協議書範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擔保協議書範本15篇

擔保協議書範本1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甲 方(擔保方):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基本賬戶開戶行: 賬 號:

乙 方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方(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甲方願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期限

1.1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乙方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

的債權,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範圍為,期限自 20xx 年 xx 月 xx 日始至 20xx 年 xx 月xx 日止。

第二條、保證擔保的範圍

2.1甲方保證擔保的範圍為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甲方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如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主債權。

3.2若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主合同債務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要求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對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其保證責任的承擔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棄、變更主合同債務人向其提供物的擔保、變更擔保的順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擔保項下的優先受償權益喪失或減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並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3.3若甲方為主合同項下部分債權提供擔保,主債權獲得任何部分清償並不相應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擔保責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諾擔保的數額範圍內對主合同項下未償還得餘額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保證期間

4.1甲方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2前款所述“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方分期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每一筆債務到期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方宣佈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是依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合法單位,具有法律規定保證人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願承擔並履行保證責任。

5.2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得到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甲方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准,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3甲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甲方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檔案、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並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願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並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6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5.7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於承包、租賃、託管、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或兼併)、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合作)、減少註冊資本,或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重整、和解和破產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的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並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於被宣佈停業整頓、被宣佈關閉、被宣佈解散(撤銷)、被申請重整、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生後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10若甲方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後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六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

6.2主合同債務方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主債權分次到期或債權方宣佈債務提前到期)為依約還款的,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則甲方對主合同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業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合同轉讓、變更與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內,乙方將主債權轉移給第三方的,無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方式解決: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2如雙方選擇的上述爭議解決方式與主合同選擇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選擇的爭議解決方式為準。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傳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11.2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1.3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範本2

具保證人:

根據xx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同》41條規定,保證人自願並慎重簽署本協議書。

第一條、保證事由

由保證人xx對xx工程施工合同、變更檔案和補充協議自願向遵義城建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提供以下擔保保證。

第二條、保證內容

1、稅、費:

a、建築經營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附加費,所得稅,印花稅等;

b、按國家規定施工企業應繳納的規費;

c、按<<專案施工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向分公司上繳的管理費;

d、民工工資支付、材料費支付;

e、債務償還。

2、 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違約:

a、因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有關部門對事故的罰款處理和違規處罰全部費用等;

b、因出現質量事故而發生的返工整改費用;因工期延誤發生的違約損失;因文明施工達不到要求被處罰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債務:

拖欠的工人工資,拖欠的建材款項以及賒購的材料物資。以專案部工程(專案專用章、專案工程技術專用章)或工程名義借款、貸款、欠款、利息、違約金等所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

第三條、保證責任

1、對第二條所例條款內容,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和經濟償付;

2、保證人首先應自行對經濟和民事責任造成的損失進行清償或賠償;

3、如果保證人自行清償或賠償後的不足部分,用擔保人財物和資產清償或拆抵賠償;

4、如果保證人不積極主動履行清賠償責任,由分公司為保證人的委託代理人直接用保證人的財產(擔保)物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四條、保證方式(可選一種或二種)

1、保證人一次向分公司繳納保證金xx元;工程總價的xx%。

2、保證人自願提供以下資產擔保物,抵押擔保物列後:

第五條、抵押擔保保證權的實現

凡是因本保證書第二條所產生的清償和賠償,保證人賠償後的不足部分,分公司以保證人的委託人以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清償;

2、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務數額的部分歸還保證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保證人繼續清償;

第六條、抵押物返還

1、如果保證人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按約定完成施工任務;且沒有留下債務,保證人提供的抵押物如數歸還給保證人,擔保責任消失。

2、抵押物返還的程式是:

(1)工程保修期到期,經建設單位和相關部門辦清手續.

(2)保證人工程所在地公開公告或登報公告,90天后,如果未發生債務糾紛或索賠,抵押物歸還給保證人,用法人資產擔保保證的解除擔保合同。

(3)保證人接收所返還的抵押物時,必須如數歸還原始收據。

第七條、保證人宣告:以上保證條款和內容,純屬本人自願,完全履行此協議書條款。

第八條、本合同同時為xx工程合同第43.3-2款的擔保合同,為工程合同的組成部分。

保證人(單位):

代 表:

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範本3

擔保追償權糾紛和解協議書

甲方:河南A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區xx路

法定代表人:CC

乙方:xxB服飾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區

法定代表人:DD

丙方(保證人):

甲、乙方之間的擔保追償權糾紛一案已由xx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現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該糾紛事宜達成和解,特簽訂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一、乙方認可並承諾分期償還甲方起訴的欠款本金x萬元和利息、追償費用等合計xx萬元;鑑於該金額中的利息僅計算至20xx年8月7日,之後仍以原定月利率18‰計算利息直至乙方全部償還完畢。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1.乙方於20xx年10月23日前,向甲方支付x萬元,甲方收到該款項後向法院申請解凍乙方的企業基本銀行賬戶。

2.乙方於20xx年11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x萬元,甲方收到

該款項後向法院申請解凍乙方的其他銀行賬戶。

3.乙方於20xx年12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至還款當日的全部剩餘款項,甲方收到該款項後向法院申請解除對乙方所採取的所有財產保全措施。

4.乙方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筆款項,除視為其餘款項的還款期限均已屆滿外,乙方還應支付違約金50萬元。

二、丙方自願共同為乙方履行該協議各項義務提供連帶保證。

三、乙方逾期還款的,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代為還款責任;必要時甲方向法院申請對乙方和丙方的強制執行。

四、本案案件受理費x元、訴訟保全費x元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

五、本和解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一份,人民法院留存一份,自首期x萬元還款到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簽署日期:

擔保協議書範本4

個保字第 號 出借人:

保證人1:

保證人2: (以稱債權人) (下稱保證人)

鑑於借款人 (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了編號為 《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且保證人已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完全瞭解主臺向的內容,願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圓臺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1.1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下債權人發放給債務人的借款本金(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二、保證擔保範圍

2.1本合同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債權人實現值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個人借款擔保合同三、保證方式。

3.1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

4.1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自本臺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辦理借款展期予續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權人主張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責任

5.l如果主合同項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佈借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應付款項,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清償保證範圍內的所有應付款項。

5.2保正人款及時履行保證責任的,還應承擔債權人向其索償的訴訟費用、律師謝、差旅費、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3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它擔保方式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它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它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能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提出異議。

5.4主合同項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對

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的承諾和保證

6.1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資訊,並保證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債權人對其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6.2簽署和履行本保證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證人碰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6.3.1保證人或家庭成員發生對經濟狀況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證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證人對外投資數額較大或成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對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3.4保證人發生對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件,如涉嫌違法犯罪或發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證人承諾: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的變更無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仍需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增加借款金額、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辦理展期的,應徵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僅按主合同原約定的借款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後,債權人和保證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有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2、保證人保證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保證人應往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內向債權人承擔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解決。

8.2在爭議解決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9.1本合同主債權設定了其他擔保權的,則債權人可以選擇使擔保權的順位(包括同時或先後)以實現債權。

9.2各方向對方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送大訊息的,在通訊發出後的合理時間視為送達;如果通訊地址有變更,變更應該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9.3

10.文字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方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部分無效、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同意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兩年。

第十一條、提示及宣告

11.1債權人己提示保證人詳細閱讀本合同條款:

11.2保證人宣告,債權人已就合同條款作必要說明,保證人在合同條款與債權人理解一致的基礎上籤署本合同,否則已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清楚。

債權人:

地址:

保證人1: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活:

保徵人2: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範本5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有限公司

擔保人(以下稱乙方): xx省xx投資擔保限公司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以上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 需要向 銀行 支行申請銀行借款人民幣(大寫)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經甲方申請,乙方同意為該筆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甲方保證嚴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為了確保乙方與甲方簽訂借款擔保協議書的切實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簽訂的編號為南港[ ]年反擔保字第 號《反擔保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費,擔保費標準:擔保額 ×擔保月數× ‰ 。

第三條、甲方應按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使用借款,不得改變用途。否則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發現貸款在使用中產生風險,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

第四條、甲方保證按借款憑證所訂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應該在借款到期前20天,提出延期申請,經乙方和貸款人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費標準:借款擔保額× 延期擔保月× 30‰。

第五條、甲方如不按期歸還借款本息,貸款人又不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乙方將按如下標準向甲方收取違約金:【借款擔保額+利息+罰息】×逾期擔保月數× 30 ‰ ,直至甲方清償借款本息及逾期罰息為止;若甲方不能償付借款本息及逾期罰息款,則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式處置甲方所有財產,並亨有優先受償權,收回包括但不限於代甲方償還的借款本息,逾期罰息以及追償費用和擔保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需提供第三人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進行反擔保,當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第三人主張第五條權利。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現:(一)甲方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虛假;(二)甲方改變借款用途;(三)甲方經營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債務等情形之一,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進一步的反擔保或行使不安抗辯權採取財產保全的訴訟措施。

第八條、其他事項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書一式 貳 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第十一條、提示

本協議書為非格式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協商修改。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甲方):(蓋章) 擔保人(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擔保協議書範本6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願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

1.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範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範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範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證人自願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願履行後又反悔的,不予支援。

第二條 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

(1) 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為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 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並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或者物的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並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 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並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 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有權直接用保證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保證人在此向債權人作出以下宣告和保證:

1.保證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2.保證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許可權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保證書下的責任;

3.本保證書在主合同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保證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並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4.保證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保證書都不會

(1)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保證人的章程或成立檔案或

(2)違反或觸犯保證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保證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檔案;或

(3)超越保證人保證的許可權(不論是受保證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證人董事會的許可權,或

(4)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定任何抵押。

5.保證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債務,亦未在保證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託契約、協議或其他檔案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檔案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6.沒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保證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保證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7.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8.保證人在本保證書籤署之日時並未違反任何有關債務履行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保證人有不利影響;

(1)保證人已經向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證書籤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2)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後,保證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3)保證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4)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保證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於保證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5)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第八條 保證人免責範圍

1.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保證責任免除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然得到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移轉第三人,但未經保證人同意;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除非當事人有相反的約定外); 4.在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責。

第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保證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範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本保證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範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債權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範本7

根據本擔保書,______________(承包人名稱)做為委託人(以下稱“承包人”,)和________________(擔保公司,證券公司或保險公司名稱)做為擔保人共同向債權人______________(僱主名稱)(以下稱僱主)承擔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的責任,承包人和擔保人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

鑑於承包人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同僱主簽署了_________(合同名稱)的書面協議,下文中的合同包括合同中規定的檔案、圖紙、規範和修改;本擔保書的條件是:如果承包人迅速地忠實地履行了上述合同,本擔保書的責任失效;否則將保持有效。一旦僱主提出承包人違約,而僱主又履行了自己的責任,擔保人將迅速彌補違約的損失,或者迅速:

1.根據合同要求完成合同;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合同條件提供僱主合格的投標書,在僱主和擔保人確定了評標價最低響應性投標人後,安排投標人和僱主之間合同,在施工過程中提供足夠的資金,支付“合同價餘額”以外完工所需的費用,包括擔保人有責任承擔的賠償費,但總數不超過上述第一段中提到的金額。這裡所說的“合同價餘額”指僱主按合同應付給承包人的總額減法已合理地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或

3.付給僱主按合同條件完成合同所需的金額,但不超過本擔保書的限額。

本擔保人不承擔大於本擔保書限額的責任。任何有關本擔保的訴訟,必須是在缺陷責任證書發出後一年內提出的為有效。除了僱主以外,任何人都無權對本擔保書的責任提出履行要求。承包人和擔保人的法人代表在此簽字蓋公章,以資證明。

擔保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代表(簽名):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擔保協議書範本8

出借人:

保證人 :

保證人2: (以稱債權人) (下稱保證人)

鑑於借款人 (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了編號為 《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且保證人已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完全瞭解主臺向的內容,願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圓臺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下債權人發放給債務人的借款本金(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二、保證擔保範圍

2. 本合同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債權人實現值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個人借款擔保合同三、保證方式。

3. 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

4. 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自本臺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辦理借款展期予續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權人主張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責任

5.l如果主合同項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佈借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應付款項,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清償保證範圍內的所有應付款項。

5.2保正人款及時履行保證責任的,還應承擔債權人向其索償的訴訟費用、律師謝、差旅費、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3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它擔保方式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它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它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能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提出異議。

5.4主合同項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對

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的承諾和保證

6. 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資訊,並保證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債權人對其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6.2簽署和履行本保證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證人碰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6.3. 保證人或家庭成員發生對經濟狀況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證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證人對外投資數額較大或成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對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3.4保證人發生對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件,如涉嫌違法犯罪或發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證人承諾: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的變更無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仍需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增加借款金額、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辦理展期的,應徵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僅按主合同原約定的借款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 、本合同生效後,債權人和保證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有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2、保證人保證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保證人應往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內向債權人承擔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解決。

8.2在爭議解決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9. 本合同主債權設定了其他擔保權的,則債權人可以選擇使擔保權的順位(包括同時或先後)以實現債權。

9.2各方向對方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送大訊息的,在通訊發出後的合理時間視為送達;如果通訊地址有變更,變更應該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9.3

0.文字及生效

0.l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方各執一份。

0.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部分無效、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同意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兩年。

第十一條、提示及宣告

債權人己提示保證人詳細閱讀本合同條款:

2保證人宣告,債權人已就合同條款作必要說明,保證人在合同條款與債權人理解一致的基礎上籤署本合同,否則已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清楚。

債權人:

地址:

保證人 :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活:

保徵人2: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範本9

甲方:xxxx限責任公司

乙方:銀行

為了完善和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進一步提高擔保行業整體信用水平和防控能力,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擔保難和銀行貸款抵押資產變現難問題,幫助銀行降低貸款風險,促進企業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圍繞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再擔保與擔保等項業務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貸款再擔保與擔保等項業務的合作,應以自願與合法為基礎,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控制風險、講究效益、探索發展、穩健經營的'原則,並通過科學的風險管理機制,在合理分擔風險的前提下,保障合同當事人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甲方願在全省範圍內為乙方對符合貸款和擔保條件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再擔保與擔保服務,按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保證責任。

第三條甲方向乙方承諾的保證為信用保證,而非抵押保證或質押保證,甲方有權選擇一般保證責任。

第四條乙方應在全省範圍內積極為甲方推薦信用良好、資信等級高的貸款客戶,促進甲方業務的開展和降低甲方擔保風險。

第五條信用擔保物件的範圍為在我省註冊的各種型別企業和各擔保機構。信用擔保應遵循國家制定的產業政策和全省發展規劃,優先支援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發展的、符合全省產業發展規劃的、能擴大財政稅源、安置就業以及創新技術成果轉化和促進產業化發展的專案。

第二章合作方式

第六條信用再擔保合作方式。甲方在全省範圍內為擔保機構提供再擔保服務,凡是單筆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擔保貸款專案,或者乙方要求提供再擔保的貸款專案,擔保機構須向甲方申請再擔保,按照甲方與擔保機構簽訂的《再擔保合同》約定,由甲方承擔再擔保責任,乙方按照與擔保機構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可開展授信再擔保業務。在貸款擔保中,甲方委託乙方在約定的限額貸款內,自行決定擔保機構,事後向甲方備案,由甲方承擔約定的保證責任;或在履約擔保中,擔保機構在甲方授信額度內自行決定擔保專案,事後向甲方備案,由甲方承擔約定的保證責任。

第七條信用擔保合作方式。由甲、乙雙方根據各自業務操作規程對借款企業進行審查,對甲方同意擔保,乙方同意借款的專案,甲、乙雙方簽訂《保證合同》,乙方向借款企業發放貸款。

甲方可委託乙方開展授信擔保業務。授信擔保額度由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但單筆授信擔保額度,每戶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

第三章擔保額度與風險承擔

第八條甲方向乙方承諾的保證責任實行總量控制,按照《陝西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管理試行辦法》,甲方承諾對各擔保機構提供的再擔保責任不超過甲方上年末淨資產的30倍;對企業提供的擔保責任不超過甲方上年末淨資產的10倍,以上兩類擔保責任合併計算。

第九條按照“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甲方僅對乙方貸款本金進行擔保,同時實行比例擔保。原則確定:再擔保專案,甲方、擔保機構、乙方按4:5:1的比例擔保並承擔損失;擔保專案,甲方、乙方按9:1比例擔保並承擔損失。具體擔保比例按照《再擔保合同》和《保證合同》約定執行。

第四章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一、甲方在乙方指定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存入一定數額擔保保證金。

二、甲方對乙方推薦的貸款再擔保與擔保等業務專案有稽核的權利,對不符合擔保條件的,有權利不予提供再擔保或擔保。

三、按照乙方需要,甲方有義務將符合擔保條件的中小企業提供的材料送交乙方,或由擔保機構送交乙方,由乙方按程式審查並決定是否予以貸款。

四、對乙方推薦的符合擔保條件的貸款,甲方應按程式審查並提供相應的貸款再擔保或擔保。

五、甲方提供的貸款擔保方式以具體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六、在貸款到期6個月後,借款企業仍未償還乙方銀行貸款本金,屬擔保貸款,由甲方按《保證合同》的約定和乙方銀行代償通知書向乙方銀行償還;屬再擔保貸款,由擔保機構按《保證合同》的約定和乙方銀行代償通知書向乙方銀行償還,甲方按《再擔保合同》的約定和擔保機構代償通知書向擔保機構履行再擔保代償。

七、甲方應定期對被保證人的經營狀況及貸款使用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如發現被保證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致使資金流失(損失)或財務狀況嚴重惡化,應及時與乙方貸款銀行協商提出預防風險的措施。

八、雙方同意甲方僅需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資料(包括法人登記及年檢手續、驗資報告、管理制度、報表、稅務登記等)後,不需每筆擔保再提供同類資料。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月度擔保明細表和財務報表、年度報表及審計報告。

九、甲方承諾加快建立全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積極協調、促進全省各信用擔保機構與銀行的合作,共同促進全省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一、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貸款再擔保、擔保有複審的權利,對不符合乙方有關規定的,有權利不予提供貸款。

二、乙方將符合貸款基本條件、風險較小的貸款擔保專案推薦給擔保機構或甲方,由甲方按程式審查並決定是否予以提供再擔保或擔保。

三、乙方對甲方推薦的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申請,應按程式審查,並提供相應的貸款支援。

四、乙方願意給予甲方再擔保、擔保貸款以規定範圍內的最大便利。貸款利率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利率執行,貸款利率不上浮,以降低受保企業貸款成本。乙方對甲方的存款給予優惠利率,比照銀行同業存款利率執行。

五、乙方應按規定履行作為主債權人的貸款管理責任,包括定期瞭解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對未能履行貸款合同規定義務的企業,乙方有權依合同約定要求企業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企業尚未使用的貸款。在貸款將要或已受損失時,可依據合同規定採取使貸款免受損失的措施。在甲方對具體專案的保證期間,發現受保企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出現有關重大問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及時採

取補救措施,儘可能減少損失。

六、乙方承諾當受保企業不能按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時,乙方應於逾期日起1個月內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催收或辦理貸款展(轉)期手續。貸款逾期時,乙方願意給予擔保機構和甲方6個月的追償寬限期,期滿後仍不能收回的貸款本金,乙方按照擔保合同約定,向擔保機構或甲方提交代償通知書,並分擔《擔保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風險。

七、在甲方代借款企業償還乙方貸款後,乙方承諾積極配合擔保機構和甲方共同對借款企業進行追償。

八、按照甲方需要,乙方承諾將及時準確的把所掌握的信用資訊提交給甲方。乙方承諾自覺配合執行甲方對再擔保、擔保專案設定的風險管理措施和日常檢查安排。

九、乙方可根據甲方具體情況給予貸款支援。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協議為基本合作框架,對再擔保與擔保業務以合同約定為準。

第十三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負責人簽字,並經單位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調整,經雙方協商相應調整本協議內容。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及條款修訂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本協議有效期為五年,從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陝西省xxxx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

乙方:銀行(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擔保協議書範本10

本擔保合同於 年 月 日由以下雙方在XXX簽定:

1、 (以下簡稱“委託人”) 住所:

2、 (以下簡稱“擔保人”) 住所:

籤於以下理由:

1、委託人與 (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為

( 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委託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

超過人民幣 ,期限為 年的編號為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檔案、地方性

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司法解釋和判例;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曆下

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為委託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並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於自願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並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託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託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託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託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託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4、委託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人民幣萬元作為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託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後返還給委託人。若委託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衝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託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檔案: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檔案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檔案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並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宣告和保證

委託人宣告和保證如下:

1、 委託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 委託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 委託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並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 委託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 委託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託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 委託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 委託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

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託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並且委託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託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託人承擔,委託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託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後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後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 為抵消擔保人向委託人追索代償後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擔保人宣告和保證如下: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

六、違約事件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託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後,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託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

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託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託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後任何時間,擔保人可:(1)要求委託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及/或(2)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及/或(3)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採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並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檔案、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為委託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後,擔保人對委託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託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託人收取罰金。委託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後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託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檔案,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託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託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託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託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為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為委託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為擔保人對委託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託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託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為人民幣 萬元整。

2、滯納金

委託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託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託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為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 份,委託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後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於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擔保協議書範本11

甲方:

乙方:XX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

現甲方用座落於_____(面積:_____)的房屋在銀行按揭貸款,須經乙方擔保。為了保證乙方的合法權益,在貸款期限內,甲方必須每月按時歸還銀行貸款本息。如出現連續三個月沒有歸還銀行貸款本息,乙方將無條件通過公證處(甲方委託_____)辦的《委託公證書》處理甲方房產,以歸還銀行貸款本息,本協議書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配偶(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範本12

秭歸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茲有借款人 (學生)、共同借款人 在_____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_____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_____元整,貸款期限_____年,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同我們夫妻協商,我們同意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 _____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陸仟元作擔保,請予辦理。

若借款人、共同貸款人不按貸款合同還款,我們將按照合同承擔償還責任。

擔保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影印件附後。

擔保人夫妻雙方簽名、捺印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證 明

擔保人 _____,性別_____ ,家住 _____,現在我單位(社群、村組)從事 工作,年收入 萬元,具有以上擔保能力。

  經辦人:

  單位(章)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範本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地址,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_號_______室;房型規格_________;居住面積平方_________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電話 沐浴 空調 冰箱 彩電 洗衣機 微波爐 吊扇 音響 vcd

b:傢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 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_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房屋租房協議書範本。

第一次付款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__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協議書《房屋租房協議書範本》。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協議書範本14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國家開發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 學校: 我是_____學生的_____(直系親屬),我承諾將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國家開發銀行新疆分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和高校制定的國家助學貸款有關協議和相關規定,履行《借款合同》中的約定,保證 同學按時還本付息,我承諾並擔保以下事項:

1、按照_____同學與學校、國家開發銀行新疆分行等部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期足額返還貸款本息,如未能履行同時承擔罰息。

2、我保證所提供的身份證、戶口簿、居住地址、聯絡人和電話、貧困證明材料(原件或影印件)等真是有效。

3、在_____同學未履行《借款合同》和有關協議,不能按時返本還息時,我將積極配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XXX同學的工作,促其返本還息及罰息。

4、在_____同學不能按時償還貸款本息及罰息時,我自願並願意為其擔保,承擔 同學的貸款本息及罰息的賠償,並按有關規定,按時將貸款本息及罰息劃入指定的銀行賬戶。

5、如不能履行以上擔保,我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並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擔保人(簽字加按右手食指手印)

身份證號:

永久居住地址: 聯

系電話、手機號:

年 月 日

第二擔保人(簽字加按右手食指手印)

身份證號:

永久居住地址:

聯絡電話、手機號: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範本15

委 託 人: (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擔 保 人: (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電 話: 傳 真:

鑑於:

1.甲方擬與 (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簽訂合同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 擬借款金額為(小寫) (大寫) ,借款期限 ,從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應甲方請求為其向貸款銀行提供借款擔保,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據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在甲方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條款並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確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並取得借款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條 關於反擔保等風險防範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為乙方接受和認可的反擔保,其反擔保措施為以下一種或數種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智慧財產權、機械裝置、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甲、乙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2)以第三方自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動產、不動產、智慧財產權、機械裝置、票據、債權、收費權、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權等)抵押/質押給乙方。第三方與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企業法人、自然人)與乙方簽訂不可撤消的、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應承擔辦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於辦理抵押/質押登記、對抵押物/質押物進行保險、公證和律師見證)產生的一切費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1)甲方承諾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 %的風險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大寫) ,付至乙方指定賬號。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還貸或甲方還貸款已存於還款賬戶的相關證明的次日,將保證金返還給甲方或按約定劃到還款賬戶充抵甲方部分貸款。

(3)如果甲方未按時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有相應證據證明甲方將會發生預期違約,乙方有權隨時動用保證金減輕乙方的代償責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償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股權持有方式:

第三條 擔保費用及其他費用

1.擔保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以乙方承擔的擔保金額為基數,按照年費率 %收取,共計(小寫) (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證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有權收取擔保費並將其歸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貸款銀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無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證合同無效,該擔保費不予退還。在甲方或反擔保方提前違約或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擔保費不予退還。

2.其它費用:

乙方進行代償或訴訟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實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質押等風險控制措施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之保證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甲方具有簽訂和執行與貸款銀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

4.甲方對向貸款銀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全部責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質押物不存在任何潛在的爭議。

6.甲方保證不使乙方因為其提供借款擔保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甲方保證認真、及時、充分地履行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

8.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以下重大事項,包括: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的變更,任何訴訟、仲裁和行政爭議程式,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

9.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予積極配合,提供檢查所需報表和相應材料。

10.甲方保證在簽訂貸款合同後將每月的財務報表報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報財務報表及說明。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規定或乙方認為必要的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章程等有關檔案、批件等相關資料以及與本次貸款和擔保有關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12.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的股東構成和股權比例不得發生變化,不得將業務委託他人經營或管理,不得處置任何資產,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資產,不得怠於收回債權或怠於對債務人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五條 乙方之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擔保人按反擔保措施對乙方的損失承擔擔保責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依法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質押物等(包括股權及股權所代表的資產)行使處置權,以彌補乙方的損失,甲方將放棄任何抗辯權,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對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交的證明檔案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檔案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責任。

5.乙方有權查閱甲方的財務報告及相關的經營業務狀況和業務合同、協議等。

6.經甲方申請,乙方可自主將上述保證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條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條 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一切檔案、資料和資訊是真實的、完整的和準確的,否則,乙方有權依法追究單獨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責任。

2.因甲方或反擔保人違約,致使乙方向貸款銀行代為承擔甲方的償付義務,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對乙方的該部分損 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上述有關人士的賠償責任不因各自所任職務的終止而解除。

第七條 保證合同項下的索賠

1.甲方未按照貸款合同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義務,使得貸款銀行按保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代為償付,且乙方因履行擔保義務而為甲方向貸款銀行代為償付後,乙方對甲方、反擔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繼承人享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的影響。

2.乙方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收費外,還有權按日墊款金額的 ‰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甲方收取違約金。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的追債通知後的七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償清全部墊款、利息及違約金。

第八條 滯納金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甲方應按逾期費用總額的 ‰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 違約事項和責任

1.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即為違約。

2.如果甲方進入破產程式,或進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項下違約並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式,或股東之間發生爭議,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東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訴,即視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和預期違約。

3.在甲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事項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等同於甲方貸款餘額的資金存在乙方賬戶,否則,乙方有權訴諸法律。

第十條 乙方行使權利和救濟手段的放棄

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若乙方未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或相應的救濟手段,並不表示乙方最終的放棄,也不表示乙方預設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保證合同的修改

1.甲方認為需要對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進行修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及說明。無論相關修改是否有利於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須在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後,視為乙方同意相應修改,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2.如果修改內容中涉及增加保證合同金額和/或保證合同延期的情況,甲方還須增加和/或延長對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於增加反擔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質押物等),否則,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第十二條 法律的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須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登記機關、公證機構等執 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