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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就業協議書模板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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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那麼協議書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就業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就業協議書模板合集7篇

就業協議書 篇1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國家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輸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志違約,並由違約方向另兩方各交納違約金1000-20xx元。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畢辦各執一份,影印無效。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大學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 篇2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培養單位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主管部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及電話 單位性質

檔案接收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詳細地址

畢業生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學院 專業 政治面貌

學位類別 學歷 培養方式

生源地 婚姻狀況

聯絡方式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 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

畢業生意見: 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船員條例》及《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以自願、平等、守信、互利的原則,關於安排乙方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乙方取得海船甲類_____________正式的適任證書後,負責在六個月之內安排乙方上船工作,第一次上船工資標準為9000-15000元,(乙方須在船上工作六個月以上)。乙方取得正式適任證書後,第一次上船甲方在六個月之內沒安排,從滿六個月之日起甲方將向乙方每月發放生活費人民幣壹仟元整,直到上船工作為止。如甲方安排乙方上船工作,由於乙方自身各種原因不上船或不能上船,則甲方不向乙方發放任何費用。

二、乙方船員服務薄上的海上資歷滿18個月之後(全體時間以海事機構要求為準),由公司將乙方適任證書送至海事相關單位,換取適任證書。

三、乙方上船後的食宿、生活用品、勞保用品由船東(即船舶產權擁有者,以下簡稱“船東”)統一安排發放。

四、乙方在船上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船東統一辦理,保險金額以現行中華人發共和國船舶互保協會的標準為準。

五、乙方在船上工作期間發生疾病、工傷、傷亡等意外,按船東為乙方投保的保險章程執行。

六、甲方每年至少向乙方提供兩次上船的就業機會,如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上船,須書面報告至甲方海員派遣部,經甲方領導簽字同意後,甲方將後續安排乙方上船工作。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上船,則後果自行承擔,甲方不予負責。

七、乙方在船上有任何違規違法行為,乙方負全責,需賠償的則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按國家相關政策及公司相關規定為乙方購買養老、醫療等保險。但是

若沒有經過甲方允許,乙方沒有正當理由連續超過六個月不上船者,甲方則不為乙方購買各種保險;如果乙方有特殊原因而不能上船,須書面報告至公司甲方,經過甲方領導簽字同意後,可按正常情況辦理。

九、乙方上船工作期滿,並經甲方同意下船休假者,甲方為乙方按公司規定報銷上、下船的路費。未經過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下船,往返路費由乙方自理。

十、乙方上船工作的工資按當時中華人發共和國海員工資市場行情標準執行,則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乙方上船工作工資標準的10%作為甲方的管理費。

十一、乙方上船工資標準按就業協議書上第一條工資標準執行,乙方不需向甲方繳納管理費。乙方船上工作滿18個月後,可自動晉升二副、二管輪、之後升至大副、船長/大管輪、輪機長。年薪40—70萬元人民幣(具體標準因乙方業務水平、自身表現及船東能力而定)。

十二、乙方上船須向甲方繳納就業誠信保證金,就業誠信保證金總額為三副三管輪兩個月的工資標準(以當時中華人發共和國海員工資市場行情標準而定)。乙方上船工作每月工資扣10%作為就業誠信保證金繳納給甲方,直到繳齊三副三管輪兩個月的工資標準為止。乙方船員服務薄上的海上資歷滿60個月後,甲方將就業誠信保證金一次性全部退還給乙方。

十三、乙方不得與甲方以外的任何個人及公司聯絡上船事宜,若沒有徵得甲方同意,私自到別的公司工作,甲方將有權扣押乙方各種證書。乙方下船後,半個月之內須到甲方報到,並將適任證書等證件交由甲方保管,乙方再次上船時,到甲方領取並簽字確認。乙方下船後,若不將各證件交由甲方保管,有丟失或毀環等情況,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乙方若要求與甲方解除就業協議,則乙方須向甲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標準為三副三管輪六個月工資)。

十五、甲方若要求與乙方解除就業協議,則甲方須向乙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標準為三副三管輪六個月工資)。

十六、若乙方在船上有違規違法行為,情況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與乙方解除就業協議,且甲方不需向乙方賠償任何費用。

十七、就業協議書有效期為乙方海齡(即在海上的工作時限)60個月,以乙方船員服務簿上的在船工作時間(即乙方領取適任證書後第一次上船工作的時間)開始。

十八、乙方圓滿完成60個月海齡後,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所有學費。

十九、本協議期滿,乙方有權續簽,期限以乙方要求為準。

二十、本協議內容由甲方負責解釋。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xxxxxxx有限公司手印:_______________

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西安紫域宸企業諮詢有限公司

乙方:

經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乙方委託甲方協助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之條文,自協議簽訂起,所有操作程式都必須嚴格按照本協議遵照執行。

第二條:受乙方委託,甲方介紹乙方至 公司(是否願意調換□ ) (崗位)工作,工作時間共 天/(長期)。

第三條:甲方定於 年 月 日 時分乙方到 集合進行面試。如乙方本人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及入職相關要求材料,導致的無法正常入職。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損失。

第四條:正常入職後,在乙方與錄用單位商定的工作期限內。如由於乙方個人原因沒能正常上班達七個工作日,關於工資事宜等均由乙方直接向企業索求,和甲方無任何關係;如因錄用單位原因產生的乙方未滿七個工作日,則乙方應在工作週期中斷的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說明情況,經甲方調查情況屬實後,甲方將在第一時間內推薦乙方至其他合作企業辦理入職工作事宜。

第五條:經甲方推薦乙方被錄用後,乙方應嚴格遵守錄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如由於乙方個人原因工作時間未滿一個月,其離職手續、工資發放、福利待遇等相關問題,乙方自行與工作單位協商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錄用單位原因,甲方將積極予以乙方協調解決。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本著負責和誠信的態度完成此次合作,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處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證件號碼: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就業協議書 篇5

為進一步加強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的管理服務,指導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多形式實現靈活就業;做好其社會保險的建立和續接工作,提高實現靈活就業後的相關就業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協議期間,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靈活就業及社保關係接續的相關材料;

2、協議期間,甲方有權安排乙方臨時性接受上級檢查的工作任務

3、協議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實行跟蹤管理;隨時掌握其就業狀態;

4、協議期間,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配合支援有關方面的工作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協議期間,積極主動給予乙方的指導幫助,並實行限時服務;

(1)進行在就業政策指導,提供在就業政策諮詢;

(2)提供靈活就業技能培訓;

(3)提供就業資訊(勞務資訊);

(4)指導有關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接續事宜。

2、及時或定期稽核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品,並實行限時服務。

3、按規定及時向傻瓜機就業部門申報相關補貼手續。

4、協議期滿,主動向乙方提供是否續簽協議事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協議期間,享受國家和省政策規定的在就業培訓、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勞務中介服務。

2、協議期間,依照國家政策,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3、協議期間,免費享受再就業政策指導和再就業政策諮詢服務。

4、協議期間,接受甲方在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係續接工作方面的指導。

5、協議期滿可向甲方提出續簽或終止協議。

6、協議期間按規定可不進行失業登記,不繳納失業保險,且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符合規定的人員應領未領得失業保險金與再次失業後應領的失業保險金一併續領。

7、乙方根據自身年齡、文化、技能及身體條件、在協議期間、可以靈活選擇以下多種靈活就業方式。

A、1社群保潔、2社群綠化、社群保安、社群就業協管(資訊)員;

B、1公共物業管理、2公共市場管理、3、公共交通管理

C、1託老、2托幼、3病人看護;

D、1家政服務、2配送服務、3保健服務E、1商場服務員、2餐廳服務員;F、社群內外自主擇業

(二)乙方的義務

1、協議期間,應主動到所在社群勞動保障工作站進行靈活就業登記。

2、協議期間。按季度報告靈活就業狀況及收入情況。

3、協議期間,按時履行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4、協議期間,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臨時性任務。

5、協議期間,要配合支援甲方的工作。

三、協議終止

協議期間,乙方被用人單位錄用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的,視為實現穩定性就業,本協議自然終止。

四、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共同遵守,相互支援,相互理解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協議期限

第一次簽定: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

第二次簽定: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

第三次簽定: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

就業協議書 篇6

協議書、推薦表使用重要提示就業協議書、推薦表使用重要提示各位畢業生:

1、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簽約後用人單位、學校就業辦、學院、畢業生各留存一份),畢業生需在簽約後一週內將就業協議書一份交學院,一份交學校就業管理辦。

2、妥善保管好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原則上遺失不補。

3、就業協議書影印、彩印均無效,一旦發現用人單位可追究其法律責任,學校也將給予處分。

4、就業推薦表每人一份,原則上原件只能給簽約單位,若其他單位需要畢業生可影印後交給單位。

5、若畢業生需申領第二份就業推薦表需提出書面申請學院蓋章。

6、保送研究生、委培畢業生不發放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及推薦表,保研學生若放棄保研或未保研成功可在10月30日前由學院統一申請到就業辦更改資訊領取就業協議。委培學生需在11月1日—15日期間到就業辦登記委培單位資訊由學校統一辦理。

就業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為了滿足深圳,東莞等地區眾多的用工需求,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安排乙方組織的務工人員就業,具體有關事項如下:

一:甲方為了乙方務工人員提供的就業企業必須在深圳,東莞及其周邊地區。

二:乙方帶領務工人員到本所前三天必須通知甲方,便於甲方提前做好安置準備,以提前安置效率。

三:乙方出發前將務工人員的情況(人數,性別,年齒,學歷,身高)通報或傳真至甲方,普工類人員年齡要求16-35歲;技工類人員不得超過35歲,均須持有效證件(真實身份證,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畢業證或學歷證明)。乙方人員到達本所後,辦理費用收繳手續,標準按雙方協議安置收費標準執行(男_____元/人,女______元/人)從繳費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務工人員的就業問題(期間甲方向乙方優惠提供食宿條件),超過三天時間,乙方務工人員的食宿由甲方負責,直以安置妥當為止。

四:甲方所安排的企業收務工人員入廠費用(如進廠工衣押金,體檢費等)不能超過100元/人(具體按廠家規定)。

五:甲方安置乙方務工人員進廠後,甲方向乙方務工人員提供為期一年免費跟蹤服務,一年以內再找工作,不再收取任何中介費。

六:甲方安排的就業工廠必須屬於合法企業,乙方務工人員進廠後,應享受同廠同類職工的同等待遇;並保證試用期不能超過3個月,試用期工資600元左右(含加班費,食宿除外)。計件制根據工廠制度而定,試用期之後的工資憑個人能力而定。

七:甲方按乙方規定的條件安置乙方務工人員入廠,乙方務工人員不願上班時,甲方按安置成功處理,所收費用不能退還。若甲方不能在協議時間內安排乙方務工人員進廠,甲方負責提供乙方務工人員的食宿,務工人員進廠後,由於自身原因被廠方解僱者,其後果自負。若屬甲方資訊廠方情況不符或資訊變動,導致務工人員不能進廠或工資侍遇不能達到協議要求時,甲方應無條件再次安置。

八:乙方需對就業的務工人員做好指導工作,使他們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並具備積極向上的擇業心態。

九:乙方所帶勞務必須由跨世紀人才交流服務所安置,若違此務,則此份安置協議無效,並且乙方所及經濟問題與甲方無關。

十: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望共同尊守,如有違約按相應條款執行。

甲方:聯絡人:

手機:手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