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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樂學院2017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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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樂學院前身是民主革命家、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樂教育家蕭友梅博士於1927年11月27日共同創辦的“國立音樂院”,是中國第一所獨立建制的國立高等音樂學府。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上海音樂學院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上海音樂學院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為社會主義音樂文化建設服務,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系統知識和專業技巧,具有創新精神和獨立從事音樂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從事音樂創作、音樂表演、具有較強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學科專業方向及導師

三、學制與學習方式

學制三年。根據教育部教學[2016]9號檔案的指示精神,我院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均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職藝術碩士)兩種。

 四、招生名額情況

招生名額預分情況僅供參考,最終以國家最後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我院將根據國家最後下達的招生計劃,同時結合學院學科分佈的實際情況以及學科建設的實際要求,對各學科專業的招生名額進行分配。

 五、報考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研究生招生考試:

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⑵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音樂文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⑶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⑷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a.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7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b.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c.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同等學力報考者須提交報考專業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並在複試階段進行加試,同等學力跨專業報考者還須提交相關專業學術成果;

d.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提交報考專業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並在複試階段進行加試;

e.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f.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提交相關證明。

2、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我院組織的單獨考試:

⑴符合報考條件1中第⑴、⑵、⑶各項的要求;

⑵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注:①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報考學術型碩士,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不設單考類別;

②所有單考考生必須在上海報名參加考試,請先於2016年11月3日、4日在我院研究生部進行資格審查、繳納報考費並提交相關材料(請見“提交材料”項),之後再於2016年11月9日—12日在現場確認點進行現場確認。

3、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

⑴應為高等學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關於“高等學校學生”身份的具體規定按照教育廳[2016]7號檔案執行);

⑵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4、已在內地(祖國大陸)學習的港、澳、臺應屆畢業本科生、碩士生或在內地供職的港、澳、臺人士報考我院碩士生,請參照統考考生同樣辦法辦理報名手續,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碩士生入學考試(考試科目不設思想政治理論),並提交相關材料(請見“提交材料”項)。

5、境外學生報考我院碩士生請參考以上報名條件(考試科目不設思想政治理論和外語),並於2016年11月3日、4日帶齊相關材料(請見“提交材料”項)至我院研究生部現場報名。

 六、報名

(一)網上報名

1、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網上報名時間為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2、報名流程:考生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教育網址:),請考生認真閱讀教育部、省級高招辦、報考點以及我院的網上公告,按報名網站的各級網上公告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資訊,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複試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考生本人的網上報名號和密碼請務必牢記)

3、網上報名時請務必在備用資訊欄填寫主修方向及報考導師。報考學術型碩士的考生應根據所報考的研究方向對應選擇相應的專業,如:“1301藝術學理論”、“1302音樂與舞蹈學”、“1303戲劇與影視學”;報考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應選擇專業“135101音樂”。

4、除音樂文獻編譯(日語、德語)外,其餘各專業方向的初試外語均必選英語。

5、報考音樂文獻編譯領域的考生初試外語語種如下:

⑴報考音樂文獻編譯-英語:初試外語必選英語;

⑵報考音樂文獻編譯-日語:初試外語必選日語;

⑶報考音樂文獻編譯-德語:初試外語任選英語、日語、俄語。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按照上述要求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要求如實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資訊。

(二)現場確認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並繳費和照相。

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11月9日—12日(8:30-16:00)。逾期不再補辦;

現場確認地點:上海師範大學 (徐匯校區,桂林路100號)

2、現場確認程式: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到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網上報名資訊核對、繳費、照相、列印並確認考生資訊表。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資訊要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資訊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5、其他注意事項:

報考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各方向(視唱練耳除外)的外省(市、自治區)考生如無法在上海報名考試,也可至當地省(市、自治區)高招辦指定的報考點報名參加考試。

報考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各方向(即初試外語為“英語二”的所有研究方向)的考生必須在上海報名考試,即:網上報名時,選擇“考試地點:上海”,現場確認及考試均在上海進行。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須按照上述要求進行現場確認,此外還應在現場確認時提供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影印件。

(三)提交材料

1、考生在指定報考點辦理完畢資格審查等手續後,在下表規定時間之前(以郵戳為準)將以下材料寄至或交至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南樓104室);對有突出成績或犯過嚴重錯誤的考生,應提供翔實的材料;

相關表格下載路徑:上海音樂學院()-研究生教育-訪問研究生部網站-研究生招生-檔案下載欄內下載

2、我院在初審考生報考材料後,准予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參加考試;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我院將在複試階段對考生的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報考者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後,報名材料與報考費概不退還;

4、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需如實填寫自學情況,進入複試後,須加試兩門本專業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詳見附錄);

5、除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及在校研究生考生以外,其他考生報名時無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院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考試

1、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憑網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我院不再給考生寄發《准考證》;考生列印《准考證》時須使用A4影印紙,《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塗改。考試分初試和複試,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進入複試者憑通知參加複試,屆時考生可登陸我院研究生部網站查詢複試名單。

2、初試日期:2016年12月24日-25日(部分表演方向的專業課考試可能延至26日,專業考試時間以網上通知為準)

複試日期:2017年4月上旬,具體日期以網上通知為準;

3、初試地點:在上海報考的考生,其所有筆試科目在本市研招辦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在外省(市、自治區)指定報考點報考的考生,在當地省(市、自治區)研招辦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報考視唱練耳、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各方向(即初試外語為“英語二”的所有研究方向)的全國統考考生(含港、澳、臺學生)、單獨考試考生、境外考生一律在上海蔘加考試。

複試地點:上海音樂學院本部;

4、文化課考試:

⑴國家統考的思想政治理論、外語,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命題;

⑵單考的思想政治理論由我院命題,英語由上海市統一命題;

5、專業課考試:

⑴報考各表演專業的全國統考考生(含港、澳、臺學生)、單獨考試(僅限視唱練耳方向)考生一律在本院參加專業主課考試(報名時須選擇在上海蔘加各科考試);

⑵報考各表演專業的全國統考考生(含港、澳、臺學生)、單獨考試(僅限視唱練耳方向)考生,其專業主課考試曲目應根據考試要求在《考試曲目表》中填寫清楚,並在參加初試專業考試時現場提交。曲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考試時提交自備的伴奏樂譜(不接收簡譜)。注:如屆時考生放棄考試,請來電告之我辦,以便合理安排考試順序;

⑶凡參加複試者,請根據考試要求提交相應的論文、作品等材料(詳情參見附錄),以供考官參閱。

6、複試資格審查:

考生攜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相應影印件(應屆生帶學生證)於複試前至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理資格稽核、繳納複試費事宜。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還須提交頒發畢業證書的成人高校、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供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驗原件交影印件)。以上材料的具體提交日期另見覆試通知書;

7、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各方向初、複試科目

8、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各方向初、複試科目

9、同等學力加試科目

10、各專業方向的考試具體要求

11、參考書目

 八、錄取

1、根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規模和錄取分數要求,參照本院各學科專業的招收名額預分方案,依據考生初試和複試的成績,並結合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和專業發展潛能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多方面因素擇優錄取;

2、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生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按照國家相關要求(詳見教育廳[2016]7號、9號文)錄取。

 九、住宿

我院將為非上海市戶籍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十、學習期間的待遇

按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學費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8000元/年,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23000元/年,非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20000元/年(此收費標準今年暫不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