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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樂學院2015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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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養目標

上海音樂學院2015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上海樂隊學院專家團隊由上海音樂學院有著豐富演奏及樂隊經驗的專家教授、上海交響樂團與紐約愛樂樂團首席演奏家組成。採用雙語教學,形成獨奏課、重奏課、樂隊實踐等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相關選修課的系統培養模式,培養掌握音樂表演基礎理論、系統知識和專業技巧的樂隊人才和適應高水平樂團的職業演奏家。

二、學科專業方向及導師

西洋管樂、西洋絃樂、西洋打擊樂。

三、學制

兩到三年

四、招生規模

擬招收10名。

五、報考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研究生招生考試:

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⑵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音樂文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⑶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⑷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a.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b.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c.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同等學力報考者須提交報考專業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並在複試階段進行加試,同等學力跨專業報考者還須提交相關專業學術成果;

d.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提交報考專業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並在複試階段進行加試;

e.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f.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提交相關證明。

六、報名

(一)網上報名

1、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網上報名時間為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未通過學歷(學籍) 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2、報名流程:考生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教育網址:http: //),請考生認真閱讀教育部、省級高招辦、報考點以及我院的網上公告,按報名網站的各級網上公告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資訊,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複試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考生本人的網上報名號和密碼請務必牢記)

3、網上報名時請務必在備用資訊欄填寫“研究方向樂隊學院”。(非常重要)。報考全日制藝術碩士的考生應選擇專業“135101音樂”。初試外語均必選英語。

(二)現場確認

1、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並繳費和照相。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式: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到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網上報名資訊確認、繳費、照相、列印並確認考生資訊表。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資訊要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資訊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3、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其他注意事項:

報考全日制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各方向(即初試外語為“英語二”的所有研究方向)的考生必須在上海報名考試,即:網上報名時,選擇“考試地點:上海”,現場確認及考試均在上海進行。

(三)提交材料

1、考生在指定報考點辦理完畢資格審查等手續後,在下表規定時間之前(以郵戳為準)將以下材料寄至或交至上海音樂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南樓104室)

考生類別材料提交材料的截止時間及備註

各表演方向考生100元專業考試費2014年11月14日前

(僅限工作日)

同等學力考生另需提交報考專業領域的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家推薦信;跨專業報考者須提交相關學術成果2014年11月14日前

(僅限工作日)

在校研究生考生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2014年11月14日前

(僅限工作日)

2、我院在初審考生報考材料後,准予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參加考試;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我院將在複試階段對考生的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報考者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後,報名材料與報考費概不退還;

4、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需如實填寫自學情況,進入複試後,須加試兩門本專業本科主幹課程;

5、除在校研究生考生以外,其他考生報名時無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院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