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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學2017年研究生畢業和學位授予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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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考研的到來,相關的考研資訊也開始出臺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浙江理工大學2017年研究生畢業和學位授予工作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浙江理工大學2017年研究生畢業和學位授予工作通知

 一、畢業和學位申請

根據《浙江理工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規定,我校每年3月、6月、11月各做一次碩士和博士學位審定工作。

(1)擬於3月、6月或11月畢業和申請學位的研究生應在當月10日前完成論文答辯工作,並在答辯時間截止後3天內將有關申請材料提交至學院。

(2)學院對畢業和申請學位研究生的材料進行稽核,召開學位委員會審議,於當月18日前上報結果至校學位辦。

(3)研究生院(校學位辦)複核後將學位申請名單提交學校碩士和博士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並於當月30日前公告學位授予名單,編制和發放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4)研究生如完成所有課程學習和各培養環節,成績合格,完成學位論文,通過學位論文評閱,但未能達到規定的成果要求,經本人申請,導師和學院同意,可進行論文答辯。論文答辯通過可申請畢業並參加就業派遣。畢業後科研成果達到要求,可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期限內提出學位申請。

(5)為鼓勵優秀碩士研究生髮表高水平論文,經本人和導師書面承諾,至少兩名具有正高職稱的同行專家鑑定和推薦,學院和校學位辦同意,研究生可進行論文答辯並申請學位,並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內發表或錄用高水平論文後,報校學位辦備案。

(6)申請提前進行學位論文答辯的研究生,按照《浙江理工大學關於研究生提前進行學位論文答辯的規定》執行。

(7)研究生申請學位的成果標準按照《浙江理工大學國內學術期刊分級名錄(2013版)》和校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關檔案執行。

二、論文送審

研究生論文送審工作按照《關於做好2017年研究生學位論文送審工作的通知》執行。

 三、結業、延期與退學處理

(1)已完成培養計劃規定課程和其他環節的學習,考核合格,但學位論文答辯未通過者可申請結業。

(2)因各種原因不能按期答辯的研究生,應於當月10日前辦妥延期手續,由學院彙總後交至研究生院。不能按時完成學業且未辦理延期手續者,下學期不再准予註冊。

(3)在學時間(含休學)超過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仍未能完成學業的研究生,各學院應核實情況,於當月20日前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稽核並根據有關規定程式處理。

四、需提交的有關材料

具體見附件《學位申請材料清單》。

 五、畢業離校

畢業研究生須按相關規定辦理離校手續後方可領取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定向、委培生的證書按協議規定辦理)。具體離校工作安排由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另行通知。

 六、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人員學位申請和授予工作參照本通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