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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師範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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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師範大學自1979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是國家教育部首批批准的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現有6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28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1個專業學位授權學科。2014年我校89個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和11個專業學位共招收1100餘名碩士研究生,擬招生數中含推薦免試生數。

天津師範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5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我校是具有推薦和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學校,推薦接收辦法參照我校相關辦法執行。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且不得再參加統考。

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以及我校規定的藝術類專業考生(美術與設計學院、音樂與影視學院下的專業)應選擇天津師範大學報考點(報考點程式碼:1235)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4年碩士研究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

預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應屆本科畢業生)

2.考生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http:// ,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資訊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資訊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選擇相同或相近專業報考。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資訊,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4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複試基本分數要求,我校屬於一區。

(6)我校可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按照相關檔案規定,最多隻錄取“少民”計劃招生人數的10%為漢族考生,具體見“少民骨幹招生簡章”。

(7)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8)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資訊。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絡。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團)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並繳費和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1.現場確認程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A.天津師範大學報考點(報考點程式碼:1235)現場確認時間

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上午9:00——下午4:00)。逾期不再補辦。

現場確認地點:天津師範大學(主校區)高等教育招生辦公室一樓(景元鴻超市旁)

B.其他報考點的具體安排請查閱相關報考點說明。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自考本科生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資訊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A.天津師範大學報考點(報名點程式碼:1235)

報名費為170元/人,今年我校施行網上繳費,請考生在現場確認前準備好可用於網上繳費的銀行卡。具體另行通知。

B.其他報名點的繳費請查閱相關報名點說明。

四、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資訊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資訊,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招生單位應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後,再准予考試。

招生單位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件。

五、初試

 (一)2015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6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國語

1月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5日下午 業務課二

1月6日 程式碼為510、511考試科目(美術學專業)考試時間為6小時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後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六、複試

(一)施行差額複試。

(二)招生單位在複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三)複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以及複試辦法和程式以各學院公佈資訊為準。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資訊為準)報考的考生,複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成績。

(七)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網報時應如實填寫民族身份,現場確認後不得更改。

(八)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招生單位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本單位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碩士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七、體檢

新生入學時須進行體格檢查,未達到我校招生體檢標準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後,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複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須在全校範圍內公開。

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九、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其他

(一)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單位程式碼:10065

單位名稱:天津師範大學研招辦

電 話:(022)23766157

地 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3號 郵編:300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