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徐州市2017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徐州市2017年市區國中招生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和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計劃:200人。
二、選拔方式
採取綜合能力測評的方式進行。綜合能力測評分為綜合能力測評1和綜合能力測評2兩個環節。綜合能力測評1主要測評學生國小階段各學科知識的掌握程度,綜合能力測評2由學校組織專家團隊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評價。
三、報名及測評時間安排
1、市區學生6月16日到所在國小領取《民辦國中報名表》,6月19-20日將報名表交回所在國小;非市區學生6月19-20日到我校教務處報名。
2、7月1日進行綜合能力測評1的測試。
3、7月2日進行綜合能力測評2的.測試。
四、錄取辦法
(1)在綜合能力測評1中排名前120的學生,直接錄取,不再參加綜合能力測評2的測試。
(2)在綜合能力測評1中排名121-300名的學生參加綜合能力測評2的測試。綜合能力測評1和綜合能力測評2成績各佔50%,確定80人的錄取名單。
(3)沒有參加綜合能力測評的學生,不予錄取。
五、諮詢電話: 0516--8388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