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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學易混淆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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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的教師招聘序幕已經徐徐拉開,準備考取幼兒園教師崗位的你準備好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的學前教育學易混淆知識點,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學前教育學易混淆知識點

一、學前教育與幼兒園教育

相同點:二者都是指為促進兒童發展而進行的教育活動。

不同點:二者所包涵的範圍不同。學前教育所包涵的範圍更廣,廣義的學前教育指凡是能夠促進兒童身心發展的活動,比如父母為兒童講故事、兒童做家務等。狹義的學前教育指的是專門的學前教育工作者有目的、有計劃、有系統地對0-6歲兒童實施的影響活動。比如託兒所、日託中心、幼兒園等。

幼兒園教育屬於學前教育的一個組成部分,國家頒佈的《幼兒園工作規程》中對幼兒園做了明確規定“幼兒園是對3-6週歲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是基礎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制度的基礎階段。”

二、湖北幼稚園和武昌蒙養院

相信很多考生在做題過程中都遇到過這一困惑,中國最早的.學前教育機構到底是湖北幼稚園還是武昌蒙養院,其實二者沒有本質上區別,只是同一所學前教育機構不時期不同的叫法而已,因此兩種說法都對。

1902年清政府實施“新政”,頒佈了《欽定學堂章程》,張之洞與端方響應號召在湖北武昌創立了中國第一所學前教育機構---湖北幼稚園,“幼稚園”的叫法是照搬的日本學前教育機構的稱呼,到1904年的時候清政府再次頒佈了新的學制《奏定學堂章程》並規定學前教育機構的名稱為“蒙養院”,因此湖北幼稚園也更名為武昌蒙養院。

三、“做中學”,“做中教、做中學、做中求進步”,“教學做合一”,“做學教合一”

相同點:以上四種教學方法都強調學生在教學中的主體地位,重視學生的動手操作能力和自主學習能力的培養。而且陳鶴琴和陶行知都是杜威的學生,因此他們的教學方法也有一脈相承的關係。

不同點:首先,四種教學方法的提出者不同,其次,四種方法的側重略有不同。這個知識點客觀題的一個常考考點,給出教學方法讓考生選出相應的提出者,反之亦然。考生需要在理解的基礎上準確記憶才能避免做題時失分。

“做中學”是著名的美國教育家杜威先生提出的,他是現代教育的代表人物,他認為,兒童在增長新經驗的過程中,必定也會聯絡到兒童已有的經驗,並且與兒童的學習動機、興趣相吻合。教師在指導教學時,要努力使教材成為兒童經驗的一部分,通過對兒童現有經驗的不斷改造,使兒童掌握新的經驗。在此基礎上,杜威提出了兒童應當從做事情中獲得各種知識和技能,即所謂“做中學”。

“做中教,做中學,做中求進步”是我國著名的學前教育專家陳鶴琴提出的,是他“活教育”系統中的教育方法論,他強調教學中應注重兒童直接經驗的掌握,教師應積極地鼓勵兒童去實踐,去獲得直接經驗。陳鶴琴主張在“做”中要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他認為“鼓勵”是教師的一個法寶,要經常使用這一方法。他實際上就是強調教師在教育教學中的主導作用。此外陳鶴琴還針對五指課程提出了整個教學法。

“教學做合一”是陶行知先生提出的教學方法,陶行知先生堅決反對教、學、做分家,他“看見國內學校裡先生只管教,學生只管學的情形,就認定有改革之必要”。他說:“教學做是一件事,不是三件事。我們要在做上教,在做上學。”

“做學教合一”是與陳鶴琴齊名的“南陳北張”中的張雪門提出的,屬於他“行為課程”的方法論,張雪門的行為課程以行為為中心,以設計為過程。行為即是做,因此他把“做”放在第一位。他認為只有行為沒有計劃、實行和檢討的設計步驟,算不得有價值的行為;只有設計沒有實踐的行為又是空中樓閣。所以行為課程的教學方法應當是起於活動而終於活動的有計劃的設計,也就是“做學教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