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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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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應急預案準備工作。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酒店事件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酒店事件應急預案

酒店事件應急預案1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小組:

發生突發事件,在處理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總值班員負責處理。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執行總經理、副總經理、保安隊長。

成員:客房部經理、辦公室主任、財務部經理、工程部經理。

二、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搶劫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衝突,保持鎮靜,並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著、髮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徵。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夠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時,則等待適當機會將之擒獲交與警方,但決不可草率從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如監控中心工作人員發現酒店內發生劫案應立即告知部門經理或總值班員,並按指示向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並記清人數。同時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蹤並用通訊工具向110報告方位和地點,以便警方組織力量設卡攔截。在跟蹤的過程中要注意隱蔽,以確保自身安全。

(3)保護好現常劫匪遺留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控。劃出警戒範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常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人多擁擠處無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一一收拾起來用塑料袋裝好,交給警方處理。

(5)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人員未勘查現場或未處理完畢之前,相關人員不要離開。

(6)在場人員不可向報界或無關人員透露任何訊息,不準拍攝照片。

(7)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並報告公安機關。

2、綁架人質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客房發生人質綁架案件時,樓層服務人員應立即向部門經理、總值班員和保安部報告。

(2)接報後應急處理小組可在事發樓層設立指揮部,並在第一時間報警。

(3)在警方到達之前應,嚴禁向無關人員透露現場情況,以免引起客人驚慌和群眾圍觀,導致劫匪鋌而走險,危害人質安全。

(4)儘量滿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穩定劫匪的情緒。

(5)保安、工程人員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員的行動,並劃出警戒範圍。同時疏散劫匪所在房間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帶有爆炸危險物品。

(6)及時收集、準備好客房的登記入注監控錄影、工程圖紙等資料,提供給警方。

3、鬥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鬥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難以控制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知會酒店相關部門人員。保安員應迅速到場戒備,防止損壞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損壞,則應將毆鬥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後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並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鬥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徵。

(5)協助警方勘查打鬥現場,收繳各種打架鬥毆工具。

4、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如發現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報警外,還需採取以下措施:

a、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如醫務人員沒有及時趕來,中毒者有生命危險,要將中毒者送附近醫院搶救,並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b、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控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c、安排好車位以便警車和救護車到達及離開時用。

d、將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記交與警方。

e、防止閒雜人員圍觀。

f、將有關資料(包括警車、救護車到達及離開之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j、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5、發生爆炸物(恐嚇電話)應急措施:

(1)接炸彈恐嚇電話時處理辦法:

a、任何人接到炸彈威脅電話,都應聽清來電者的每一個字、噪音及其背景聲音,以猜測來電者的位置。

b、假裝聽不清電話、拖延來電者佔線時間以儘量獲得更多資訊,並作詳細記錄。

c、如來電者同意,可將電話轉給總經理或總值班員。同時通知保安迅速採取行動。

d、如果來電說完就結束通話電話,則立即通知總值班員或相關人員,以便採取進一步行動和對策。如有錄音裝置要及時對通話進行錄音。

(2)接到電話後處理辦法:

a、對電話內容絕對保密,並立即通知總經理、總值班員。

b、總經理、總值班員接警後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並召集應急處理小組人員進行磋商。

c、應急處理小組應對事件進行評估並決定是否需要組織人員對炸彈進行搜尋。

d、通知警方,為了避免人群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佈不滿和製造恐慌,須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員到公共場所戒備,同時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員進行外圍警戒。

e、警方到達現場並開展搜查時,保安部應知會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行動。

(3)對炸彈搜尋的辦法:

原則上不允許員工參與對炸彈搜尋的行動,但如果員工自願並在確定風險係數後,可使用相關工具按有關程式進行搜尋。

a、應急處理小組或保安部經理負責指導正當的搜尋行動。

b、搜尋者在未經確定前不得接觸或弄亂任何有可能容納爆炸裝置的包裹、箱子或其它物體。

c、如發現情況,應及時報告應急小組或保安部經理。保安部經理接報後須通知警方,並派出保安員對炸彈或可疑物體的區域進行隔離警戒。

d、在警方到達現場對可疑物品進行檢測和解爆時,應疏散附近無關人員並知會各相關部門經理,以配合警方工作和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4)事件處理中與有關部門的工作

a、應急小組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謹慎回答客人的疑問。

b、妥善處理客人對炸彈威脅的恐慌。

c、配合公安機關進行有關調查並與有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絡。

d、如有客人要求與某位權威人士通話,話務員可將電話轉給應急處理小組成員。

e、酒店情況發生任何變化,話務員須將應急處理小組的指示及時通知各部門經理。

f、保安部負責派出人員到危險區附近的入口進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d、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場所散佈不滿和製造恐慌。

j、如警方到達後,警戒人員應指引他們從後方區域到達事發現常保安人員須保持警惕直到緊急情況結束。

h、如發生意外有人員受傷時,辦公室負責組織人員搶救和疏散。

i、如事件現場涉及到電器和機械裝置,工程部須配合警方工作。

酒店事件應急預案2

為了更好地防範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及突發事件之後的及時處置,進一步增強應急處置能力,確保住館客人及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和賓館的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規定,按照《賓館管理中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賓館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的分類

1. 重大交通事故

2. 導致電力、燃氣、供水、計算機網路、電話總機系統不能正常執行的重大技術事故。

3. 集體食物中毒及傳染病的爆發流行等公共衛生事件。

4. 火災事故或爆炸。

5. 重大刑事、治安、經濟案件。

6. 投毒、爆炸、暴力等人為事件。

7. 造成人員傷亡或裝置設施和公共財產損失較大的工程施工事故。

8. 內部矛盾激化導致的群體抗議事件。

9. 其他對賓館正常運營秩序有較大影響的事故或事件。

二、處理突發事件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 統一指揮原則。

2. 優先處置原則。

3. 分級負責與協調一致原則。

4. 區域性服從全域性原則。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體系

1. 賓館成立突發事件處理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是賓館處理突發事件的決策機構,其任務是對全館各經營部門、後勤保障部門、工程維修部門、職能部門進行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協調作戰。

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賓館總經理辦公室主任XXX兼任。工作人員由總辦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傳達指揮部命令,協調各部門的行動,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為指揮部決策提供參考。

四、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

賓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6個小組,各小組按照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完成分擔的任務。

1. 應急搶險組:由安保部、事發部門、工程維修部門組成,並協調有關部門參加。組長由總經理XXX擔任,安保部總監XXX、工程維修部總監XXX任副組長,其任務是對事發現場進行救助,控制事發現場秩序,維護事發現場周圍秩序,負責事發現場警戒,守護重點部位和重要物資。

2. 保障組:由賓館副總經理XXX任組長,採供部經理XXX、汽車公司經理XXX、通訊部經理XX任副組長,組員分別由三個部門業務人員參加,其任務是負責應急指揮的通訊、交通運輸車輛和其它應急物資的保障。

3. 宣傳報道組:由賓館黨辦主任XXX任組長,黨辦副主任XXX任副組長,黨辦科室人員為組員,其任務是統一通報事故及應急處理情況,做好群眾的宣傳動員工作。

4. 善後處理組:由賓館副總經理XXX、副總經理XXX任組長,工會副主席XXX、生活部經理XXX、行政部總監XXX、計財部經理XXX任副組長,其任務是負責事故遇難者的善後處理及財產損失處理。

5. 事故調查組:由賓館總經理XXX任組長,人事部總監XXX、安保部總監XXX任副組長,其任務是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分析、認定,並向賓館管理中心、國管局等上級單位提出事故調查報告

五、突發事件的資訊報送

1.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現場的值班員或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向安保部及事發部門值班經理報告。

2. 安保部接到報告後,立即通知總辦值班員和安保部總監、巡邏警衛人員。

3. 總辦值班員接到報告後立即通知帶班總經理和電話總機房。

4. 總機房通知各賓館領導,各部門經理到事發現場。

5. 總辦主任將突發事件基本情況迅速向賓館管理中心及其他上級機關報告。

6. 指揮部成員到現場後,由當時最高指揮員決定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各專業組迅速到位開展工作。

7. 對突發事件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的,賓館將查明責任,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突發事件處理預案的保障

1. 突發事件的.各種應急保障應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處理,優先保障處理突發事件所需的各項資金和物資。

2. 人力資源部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主動協調各部門,合理調配人員,優先保障一線應急所需,適當保留部分機動人員。

3. 人力資源部要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作為人力資源培訓、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並作為崗位職責內容之一編入崗位說明書,責任到人。

4. 應急處理預案的演練,由賓館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統一組織,總經理辦公室、人力資源部、安保部配合進行。每年定期組織模擬演練,承接重大接待任務時亦應進行演練。

酒店事件應急預案3

一、目的和依據

為了在發生突發事件時酒店能及時、有效地組織救援,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酒店實際情況,擬定本預案。

二、機構設定

為了能充分保證本預案的實施,把責任落實到各責任人,特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小組的成員構成參照酒店安全管理委員會現有模式。

1、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 (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成員:總辦公室主任、財務部經理、銷售部經理、餐飲部經理、客房部經理、安保部經理、工程部經理、廚房廚師長

2、小組各成員職責:

組長: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的組織、指揮、協調;

副組長:負責突發事件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指導;

成員:負責所轄部門應急措施的落實、救援組織和善後處置,協助小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發生突發事件時,在處置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總值班員負責前期處理。

三、突發事件的範圍

1、治安:搶劫、綁架、鬥毆、凶殺、自然死亡、墜樓、恐怖活動;

2、消防:火災、技防失效;

3、自然災害:水災、雷擊、暴風、地震;

4、食品衛生:中毒。

四、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一)、治安

1、搶劫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衝突,保持鎮靜,並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著、髮型及口音等特徵。決不可草率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如監控中心發現酒店內發生劫案,應立即告知部門經理或總值班員,並按指示向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並記清人數。同時,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蹤並用通訊工具向110報告方位和地點,以便警方組織力量設卡攔截。在跟蹤的過程中要注意隱蔽,以確保自身安全;

(3)保護好現場。劫匪遺留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控,劃出警戒範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無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逐一收拾起來用塑料袋裝好並用記號標註位置,交給警方處理;

(5)配合公安機關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同時,公安人員未勘查現場或未處理完畢之前,相關人員不要離開;

(6)在場人員不可向報界或無關人員透露任何訊息,不準拍攝照片;

(7)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並報告公安機關。

2、綁架人質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人質綁架案件時,服務人員應立即向部門經理、總值班員和安保部報告;

(2)接報後應急處置小組須第一時間報警;

(3)在警方到達之前應確保訊息不被外透,嚴禁向無關人員透露現場情況,以免引起客人驚慌和群眾圍觀,導致劫匪鋌而走險,危害人質安全;

(4)儘量滿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穩定劫匪的情緒;

(5)安保、工程人員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員的行動,並劃出警戒範圍。同時,疏散劫匪所在房間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帶有爆炸危險物品;

(6)及時收集、準備好客房的登記入住、監控錄影、工程圖紙等資料,提供給警方。

3、鬥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鬥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有難以控制的趨勢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知會酒店相關部門人員。安保員應在現戒備,防止事態擴大;

(3)如酒店物品有損壞,則應將鬥毆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後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並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鬥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徵,交警方處理;

(5)安保員協助警方勘查打鬥現場,收繳各種打架鬥毆工具。

4、凶殺、自然死亡、墜樓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凶殺案時,服務人員應立即向總經理、部門經理、總值班員和安保部報告;

(2)接報人員須第一時間報警並立即成立應急處置小組,應急處置小組須有效協助警方開展工作,在最短時間內清理現場;

(3)安保員協助警方勘查現場,儘快運走屍體、清理現場;

(4)安保部配合警方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5、恐怖活動案件的應急措施:

(1)恐怖活動主要有爆炸可疑物和爆炸恐嚇兩種方式;

A 、爆炸可疑物

①酒店內發現爆炸可疑物時,須第一時間報告安保部;

②安保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勘查現場,但不得輕易碰觸可疑物,在無法確認可疑物品時,應馬上報警,並劃出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接近;

③安保部請總機通知突發事件處置小組成員到店協助警方開展工作;

④監控中心按可疑物外形通過監控錄影查詢嫌疑人,收集相關資料交警方處理;

⑤安保部、綜合管理部配合警方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B 、爆炸恐嚇電話

①當酒店接到爆炸恐嚇電話時,接聽人員應儘量獲取儘可能多的來電資訊,並在接聽過程中錄音,;

②電話結束通話後,接聽人員須立即向部門經理、總經理和安保部彙報,不得對外散佈任何訊息;

③總經理視情況果斷報警;

④安保部可以從相關部門抽調人員經警方現場培訓後協助警方對全酒店非重點範圍進行可疑物搜尋;

ⅰ、應急處置小組或安保部經理負責指導正當的搜尋行動;

ii、參與搜尋者在未經確定前不得接觸或弄亂任何有可能容納爆炸裝置的包裹、箱子及其它無主可疑物體;

iii、如發現情況,應及時報告應急處置小組或安保部經理,接報後須通知警方,並派出安保員對炸彈或可疑物體的區域進行隔離警戒;

iv、在警方到達現場對可疑物品進行檢測和解爆時,應疏散附近無關人員並知會各相關部門經理配合警方工作和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

⑤應急處置小組應防止肇事者在酒店公共場所散佈不滿和製造恐慌;

⑥如發生意外有人員受傷時,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人員搶救,房務部負責人員疏散、引導;

⑦、如事件現場涉及到電器和機械裝置,工程部須配合警方工作;

⑧安保部收集電話收音等相關資料移交警方處理,並跟蹤案件處理結果。

(二)、消防

1、火災

(1)當酒店發生火警時,消防控制中心接警後,須立即立即趕赴現場檢視,確認發生火災後應立即通知消防控制中心;

(2)消防中心接到火災確認資訊後,應馬上告知總機通知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成員到消防中心組成滅火指揮部。同時,通知當班安保領班組織安保員按火場崗位安排開展疏散、滅火、救援工作;

(3)消防中心及時向總指揮(總經理)彙報火勢情況,並按照總指揮的指示及時報警;

(4)前、後門值班安保在控制閒雜人員進入的同時引領消防車進入酒店;

(5)工程部堅守崗位,作好洩水準備,配合消防中心啟動相關消防聯運裝置;

(6)客房部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引導相應樓層客人疏散;

(7)前臺及時把入住樓層的客人人數通報消防控制中心和客房部,客房部按指揮部要求疏散相應樓層客人後,須在門上用粉筆作“○”標記;

(8)餐飲部在接到報警的同時應立即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準備疏散用溼毛巾送往火場,搶救貴重物資;

(9)財務部、銷售部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成員組織本部門義務消防隊員組成醫療後勤組,負責傷員護理、運送;

(10)火災撲滅後,安保部負責火災現場保護,協助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11)安保部寫出“事故報告”,分析火災成因,改善防火措施。

(三)、自然災害應急措施

當酒店受到水災、雷擊、暴風、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事故的侵襲時:

1、確認受災範圍:

(1)當水災、雷擊、暴風、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後,消防中心應馬上確認受災範圍,並通知大堂副理、值班經理組織各部門值班人員對部門轄區內的受災情況進行清查。

(2)消防中心告知總機通知總經理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其他成員趕到消防中心,成立救災指揮部,指揮各部門人員消除災害,恢復生產。

2、應急處理,防止因自然災害引發重大安全事故:

(1)各部門應對轄區內的電、氣、油進行清查,防止出現洩漏引發火災,發現存在隱患時應通知工程部立即關閉,嚴防自然災害事故引發火災。一旦出現火警,立即按“火警緊急操作流程”處理。

(2)因災害事故導致設施、裝置嚴重受損時,若存在安全隱患,如:幕牆或頂棚玻璃墜落、屋頂水池漏水等,應立即對可能出現安全事故的地面區域進行封鎖,工程部安排緊急搶修,排除二次災害隱患:

①建築外圍20m區域內嚴禁車輛、行人通行;

②大門車道雨棚、大堂雨棚下禁止車輛、行人通行;

③禁止非工作人員登上樓頂屋面;

④工程人員緊急搶修。

(3)出現以上緊急情況,若需疏散人員,由救災指揮部確定疏散路線並組織疏散。

3、事故報告:各部門在受災清查、處理結束後,把情況彙總到救災指揮部(消防中心),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出具事故報告。

(四)、食品衛生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內發現任何人有中毒症狀,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應立即報警,並向總經理彙報;

2、由大堂副理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等待醫務人員求援;

3、經警方同意後檢視中毒者證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4、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控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5、前廳部在大堂車道上安排好車位以便警車和救護車到達及離開時用;

6、將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記、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給警方,並簽收;

7、安保部將有關資料(警車、救護車車號;到達及離開的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8、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時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9、屬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還應把客人用餐的菜餚和餐具及殘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驗、鑑定。

五、在以上突發事件範圍以外的特殊事件的應急處理參照以上措施進行安排。

六、此預案的演練由酒店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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