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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學校防火應急預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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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學校防火應急預案(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最新學校防火應急預案(通用5篇)

最新學校防火應急預案1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完善裝置,預防為主的原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長:汪翀;副組長:郭明康、賀榮夫、歐陽志梅、孫箭;組員:鄭學斌、陳星、左中、袁亞生、黃天成、江旭君、韋昊、劉華勇等,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學校重點部位安全保衛責任區,做到防範於未然,切實做到學校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的消防隱患,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火警通報順序:

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打電話報119和學校辦公室,學校辦公室及時通知各有關人員。

二、全體人員注意事項:

1、當某處發生火災時,全體人員應保持鎮定,及時報警並迅速依據任務分工和組長的命令擔負起搶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員前來搶救而延誤時機;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3、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除參與搶救工作外,其餘人員應從速遠離現場,以免影響或妨礙搶救工作的進行;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三、各組成員注意事項:

1、滅火組:

(1)、瞭解學校建築格局及道路情況;

(2)、瞭解電鋪設的線路;

(3)、瞭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4)、清楚學校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5)、瞭解消防裝置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6)、瞭解火的走勢;

(7)、清楚逃生路線。

2、警戒組:

(1)、瞭解學校建築格局及道路情況;

(2)、當某處發生火災時,應迅速確定安全逃生的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

(3)、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3、救護組:

(1)、應接受緊急救護的工作;

(2)、應配備急救箱;

(3)、應瞭解一般藥物的使用;

(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線。

4、疏散組:

(1)、瞭解學校報警設施和廣播所在地;

(2)、瞭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3)、瞭解火的走勢;

(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線。

滅火組負責人:汪翀、郭明康、陳星、左中;

警戒組負責人:賀榮夫、黃天成、韋昊;

救護組負責人:歐陽志梅、袁亞生、劉華勇;

疏散組負責人:孫箭、鄭學斌、江旭君。

四、火災原因調查:

火災發生後,學校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資訊,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最新學校防火應急預案2

根據教育局關於“森林防火通知精神”為了確保不發生火災,和發生火災時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防火應急疏散預案:

一、成立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1、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人員。

組 長:崔立坡

成 員:劉喜元 楊麗娟 劉金城 張翠紅 於術海 顏雪梅 王懷林 田寶華 李豔嬌 安冬梅 劉蓮香 朱寶芳

2、防火疏散行動小組人員安排。

(1)滅火行動組:

(組長)、崔立坡 成員:劉喜元 劉金城

(2)通訊聯絡組:

楊麗娟 李豔嬌

(3)疏散防護組:

張翠紅 顏雪梅

(4)安全救護組:

於術海、 王懷林

二、 預案的組織。

1、發生火災時,由預案啟動人釋出啟動預案。

2、通訊聯絡組負責打電話報警、向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和疏校道、引導救火車進入校園。

3、由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視情況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切斷電源。

4、由滅火行動組攜帶滅火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有組織的滅火行動。

5、由疏散引導組和正在上課教師或各班班主任負責疏散學生,引導學生按疏散線路疏散,等確認學生全部疏散出去後,再撤離現常

6、由安全救護組成員對撤離學生進行組織並救護。

7、學生撤到安全地點後,上課教師或班主任馬上清點人數,並向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8、疏散引導組引導學生撤離現場後,對現場進行保護,防止學生和非救火人員進入現常

9、當發生火災或發生火災警報時,所有教師要堅守崗位,保持冷靜,按規定的程式作出相應反應。

10、在疏散過程中,全體師生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沿疏散通道,有組織地迅速撤離到火災區域外的安全地面。不得亂跑亂竄,各行其是,防止出現擁擠、踐踏、摔傷等混亂現象和意外事故。

11、已疏散到安全地點的教師,應幫助引導疏散或協助救援。不經批准,不得擅自返回“火場”。

12、在救護過程中應遵循“生命安全第一”、“學生安全第一”的原則。

13、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定期進行實地演練,並進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更改。

三、預案的實施。

陳家莊國小火災預案的實施

1、火災發生後,發現火災者應馬上組織學生撤離,視火災的大小進行救火,並馬上以最快方式報告預案啟動人由預案啟動人通過廣播、電話以及喊話等方式、方法宣佈“啟動防火應急預案”

2、通訊聯絡組接到預案啟動後立即撥打“110”或“12119”報警,請求公安消防部門的救援。報警內容:石亭鎮陳家莊國小發生火災。大槐樹北行200米。(聯絡人)崔立坡(聯絡電話)13582371659 0312—-4590864。並向上級領導報告情況,傳達領導指示。

3、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和安全救護組組長立即吹響哨子或喊話,再次向全體師生報警。

4、接到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的命令後馬上負責切斷電源。

5、班主任、(另有安排除外)聽到到警報後3分鐘內必須到達本班課室,並立即組織學生按預定方案進行撤離。

6、疏散引導組:組長根據火災發生的位置、大孝和當時的具體情況指揮正在上課的教師或各班班主任組織學生進行撤離。務必做到有秩序、穩定和安全把學生全部撤離到操常

7、進行組織救助學生。

8、通訊聯絡組報警後,迅速到校門口,引導救火車、救護車進入救火、救人。防止觀看閒雜人員進入,務必保證大門的暢通。

9、疏散防護組引導學生撤離現場後,由組長組織組員對現場進行保護。防止學生和非救火人員進入現常

10、學生撤到安全地點後,班主任馬上清點人數,並向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11、所有人員接到預案啟動人宣佈防火警報解除後方可有秩序地離開安全地點。

最新學校防火應急預案3

一、報告程式

(1)發生火災時,現場教師馬上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拉起警戒線。(責任人:武大)

(2)立即報警撥打消防中心火警電話(119)。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責任人:張飛)

(3)同時迅速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學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責任人:武松)

(4)學校領導在向梁山指揮所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並組織教職工救助人員、撲滅火災。(責任人:張飛)

二、組織實施:

1、學校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學生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指揮學生及老師撤離到安全地帶如操場等場所。(責任人:武大)

2、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學校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責任人:武松)

5、學生及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園內的道路,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責任人:武大)

三、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四、災後統計檢查

統計檢查小組立即檢查、核實受災情況,統計、彙總相關資訊並迅速報告校(園)地震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最新學校防火應急預案4

我院東西戰線長、周圍林密草厚,山林防火任務重、壓力大。為有力保護山上山下的`花草樹木、保持良好的生態環境、營造和諧的校園環境,預防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維護學院安全穩定為根本,在各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下,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和預防監控,建立快速預警反應機制,做到指揮統一,密切協作,一旦發生大的火情,能快速應急處理、有效控制。

二、應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院及周圍山坡、溝壑,一旦發生火災,能夠迅速、及時、果斷、有效地組織撲救。

三、組織機構

成立山東民族技師學院護林防火指揮部,負責院區護林防火的搶險部署、協調和監督檢查;負責通報情況,調派搶險隊伍實施搶救,解決搶險救災中的有關問題。

四、嚴格落實獎懲制度

攜帶火種上山者每次罰款20元;在防火區用火者每次罰款50—200元;引起火災造成損失者,責令賠償並視其情節處500—1000元罰款;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隱情不報或組織撲滅不力者追究部門及班級責任人責任。

護林防火指揮部設立以下機構:

1、指揮機構

總 指 揮:崔秀光

副總指揮:張有慶

成 員:張文全 王少國 紀俊三 李 楠 郭世蓮 趙玉璽 張振富 陳巨龍 潘少卿 李先學 孫國志 佟群力 劉曰琛 馮來春 郝 玉 馬愛玲 於永華 李愛芬 田開玲 王春華 陳延新

2、辦公室:設在保衛處,張有慶兼任辦公室主任,陳延新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保衛處工作人員、後勤處工作人員、學生消防中隊、各系(部、中學)防火應急分隊為防火工作人員。負責防火人員技能培訓、防火巡邏、值班工作;各系(部、中學)要成立防火領導小組,並且選拔身強體壯的教師、學生組建防火應急分隊,並且對防火應急分隊隊員進行技能培訓。

3、撲火救援組:在火災發生後,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彙報,並且立即組織保衛處工作人員、各系防火應急分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利用掃把、鐵杴等工具積極滅火。

4、後勤供應組:由後勤服務處負責購買、調集滅火物資、器械,確保滅火物資供應。由保衛處管理、使用。

5、善後工作組:火災事故發生後,由學院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具體負責調查火災發生原因、火災造成損失、火災案件處理等事宜,並及時上報學院防火指揮部。

五、具體分工

火災發生後,按以下分工,迅速組織人員和裝置、器材,聽從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調遣,集結待命,同時與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保持通訊聯絡。

1、保衛處所有值班人員隨身攜帶滅火器、掃把等工具迅速奔赴火災現場。

2、各系防火領導小組帶領防火應急分隊攜帶掃把、鐵杴等工具分頭迅速奔赴火災現場。

3、後勤處工作人員迅速開啟消防水帶並準備水桶數只。

4、在火災發生後,指揮部成員要迅速調集防火應急分隊,進行群眾性撲火,並提供滅火工具。

5、火災發生後,防火指揮部在上報火情的同時,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情蔓延,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損失。

六、火災處置程式

1、接到火警、火災報告後,要立即報告學院護林防火指揮部。

2、護林防火指揮部要根據“緊急處置方案”的工作安排,迅速組織實施,各系領導調集應急分隊隊員。

3、對火勢大、情況緊急的火災,指揮部或其授權人員應制定應急對策,並迅速趕赴現場組織實施和指揮撲救,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4、撲火時,現場指揮員必須確保撲火人員的人身安全,在火勢強、風大、夜間等緊急情況下,需撤出人員,在火場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

5、火災撲滅後,對火災現場必須進行全面檢查,清理餘火,並留有足夠人員看守火場,經護林防火指揮部驗收合格後,方可撤出看守人員。

6、要組織進行現場調查,並將結果書面報告學院護林防火總指揮部。

七、撲火力量調集

保衛處劃分各系防火責任範圍。防火期內,每個教學系要組建一支不少於30人的救火應急分隊,平時由各系防火領導小組指揮,主要承擔各系範圍的防火巡查任務,必要時服從學院防火指揮部的指揮調動。

八、具體措施

1、教育在先,預防為主。各單位一定加強護林防火教育,嚴格落實學院有關規定;保衛處以及學生消防中隊要加大巡邏密度和力度,堅決制止私自上山人員;每學期舉辦一次撲火演練。

2、撲救火災時,各系防火領導小組應當在學院防火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履行好各自的職責。一旦發生火災火警,值班人員應迅速彙報,同時採取有力措施進行撲救並根據現場情況迅速果斷處理。

最新學校防火應急預案5

學校防火工作直接關係到廣大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社會的穩定,因此,制定學校火災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對於預防學校火災,把火災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提升學校火災處置能力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一、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私拉亂接、違章用電;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菸蒂等都是誘發原因。

二、預防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體制,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疏散通道暢通,不堆積雜物。

三、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上報相關單位和部門。

2、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

(1)人員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則,學校消防責任人和教師應在第一時間有序地組織學生疏散轉移。

A、火災時,由於有煙氣,能見度差,現場指揮人員應保持鎮靜,穩定好人員情緒,維護好現場秩序,組織有序疏散,防止驚慌造成擠傷、踩傷等事故。

B、利用現場有利條件,快速疏散。下層著火時,樓梯未坍塌的採取底姿勢迅速而下,有條件的可用溼毛巾堵住嘴鼻、用溼毯子披圍在身上從煙火中衝過去。

c、高層著火時疏散較為困難,因此更應沉著冷靜,不可採取莽撞措施,應按照出口的指示標誌,儘快從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樓梯安全撤出,切忌用電梯或跳樓。火勢確實較大無法逃生,可躲到陽臺、平臺或關閉房門用溼毛巾堵塞門縫防止煙火進入,並用水澆溼房門,等待救護人員到來。

D、火災時,一旦人體身上著火,應儘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記不能奔跑,那樣會使火越燒越旺,還會把火種帶到其他場所。如果旁邊有水,立即用水澆灑全身,或用溼毯子等壓滅火焰著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滾,把身上的火焰壓滅。

(2)物資疏散:火場上的物資疏散,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和擴大。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在等待消防隊員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滅火。滅火撲救:初起火最易撲滅,在消防人員未到之前,如能集中起來合力搶救,常能化險為夷,轉危為安。根據不同的起火原因,可採取隔離法、冷卻法、窒息法滅火。火災現場指揮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內組織人員將臨近所有滅火器對準火點集中使用,不要零打碎敲,儘量抓住戰機把火撲滅,或控制住火勢的發展,最後由消防人員徹底撲滅火焰。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6、劃出警戒範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著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撲滅後的起火原因調查提供有力證據。如果在火災調查人員未到之前火災已經撲滅,失火單位應當把了解的情況向他們介紹,並將火災現場保護工作移交給火災調查組,並配合調查組提供當事人或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