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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系統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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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糧食系統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糧食系統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糧食系統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為保障我鄉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確保食品衛生和無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結合我鄉實際,制定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預案:

一、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針和原則

食品安全工作堅持以預防為主,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持續有效地發展。

二、領導組及機構

我鄉成立由鄉長擔任組長的食品安全工作領導組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

根據食品安全的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月報制,群體聚餐申報和派員指導制,資訊和監管人員管理制,責任追究制等有關制度,做到有依可查,有度可循。

四、成立食品安全搶救突擊隊

針對突發性食品安全事故,鄉成立搶救突擊隊,組成人員由食安辦、鄉衛生院、學校負責人、派出所和鄉撲火應急分隊人員,用以在我鄉突發食品安全時對人員的搶救、運輸、協調等工作,確保事幫發生後工作有條不紊。

五、我鄉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防禦措施

1、學校及周邊環境:主要是對學校伙食團從業人員資格審定,衛生條件,食品來源等採取嚴格檢查;對周邊從事小食及零售攤點進行清理;對學生用餐習慣及衛生進行教育。由學校資訊員定期不定期監督,確保學校食品安全工作。

2、商店及攤點:主要針對各商店所出售的有關食品進貨渠道、食品認證程式、生產日期、有效期、廠商等進行嚴格檢查,堅決杜絕“三無”食品進入我鄉市場。對小攤小販衛生條件和食品安狀況進行查處,有違反食品安全的行為堅決查處。

3、農村群體性聚餐:嚴格建立完善群體性聚餐申報制度,切實抓好群體性聚餐監控管理,重點是對農村群體性聚餐督促,指導食品衛生,同時查處是否有黴、爛、過期、有害食品,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糧食系統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工作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救助體系和執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國辦函20xx第86號),《××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結合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特點,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職能部門配合、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本預案規定,制定本地區工商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各自的職責。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生,有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流通環節發生的(含可能發生的)危害人體健康及生命安全,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應急預案適用下列情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的。

2.發生自然災害情況下或者全縣性重大活動期間出現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20人以上的。

3.事故處理涉及縣政府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5.事故性質惡劣,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應急處理指揮機構設定及其職責

(一)縣局應當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及職責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縣局根據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股稱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在縣局黨組的領導下,負責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國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理措施。

(2)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與指導意見。

(3)組織和協調全縣工商系統及時、穩妥地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

(4)負責報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資訊。

2、成員單位職責

公平交易股、辦公室(資訊辦)、市場股、企個股、法制股、監察室為縣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職責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預防和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指導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預防與處理工作,組織查處大要案件,協調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各地查處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間囤積緊促生產、生活物資,牟取非法收入,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參與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

(2)辦公室

將各部門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關程式和要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工商機關,並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情況,重大案件查處情況的宣傳工作、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3)市場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等集中交易市場進行專項檢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4)企業個私股

負責組織、指導(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企業有關商標違法問題的依法查處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間對涉案食品違法廣告依法責令停止釋出和查處的主體資格進行核查,並對其違反企業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5)法制股

負責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會廣泛關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參與指導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和協調工作。

(6)監察室

負責按照有關程式和許可權,指導(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調查處理有關責任單位和人民的責任。

三、縣局應響應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現)後,事故發生縣局應立即向縣政府和市局報告,在縣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局的指揮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排程,實施應急保障。向有關部門、毗鄰或者說可能涉及縣局通報情況。

(二)事故發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應立即向鄉(鎮)政府和縣局報告,在鄉(鎮)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縣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按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指揮排程,實施應急保障。有關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報告和通報。

縣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落實以及給予有關方面的支援。

(三)先期處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未啟動應急預案前,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先期妥善處置,控制事態。

(四)應急等級的轉換

進入各級應急響應狀態後,應急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彙總和分析有關情況,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五)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或者說隱患消除後,應急辦公室進行分析論證,現場監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後,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批准,應急響應終結。

應急辦公室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四、報告、監測與預警

(一)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後,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採取電話、傳真、行為、網路等多種方式同時報告當地政府、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保準確、及時,萬無一失。並視情況向事故可能波及縣(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報。

(二)報告單位和時限

1、對本縣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地工商所應於2小時內立即報告鄉(鎮)政府和縣工商局。

2、事故發生縣工商局應於2小時內向市局和縣政府、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絡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2)階段報告

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包括事故原因、發展、變化、處置程序、處置程序中發生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處置建議等。

(3)處理報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鑑定,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

4、資訊監測

總局、省級及市、縣(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立統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絡體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期間,通過以下途徑,密切監測已經確認的有毒有害或者質量嚴重不合格的某種食品是否還在流通環節進行銷售

(1)市場巡查、市場清查、專項執法檢查、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測等,以及對有問題食品下架、召回、退市、銷燬等;

(2)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路受理的消費者申訴舉報;

(3)有關新聞媒體。

(4)相關部門通報。

5、訊息預警

縣(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期間,對危害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或隱患、可能涉及的範圍、危害程度等情況做出分析預測,組織專家進行評估,按照有關規定釋出預警資訊。

五、後期處置

1、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工作不力,不負責任,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紀律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1)嚴格追究資訊瞞報、遲報、漏報責任

分局、各工商所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責任,對本地區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謊報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2)嚴格追究相關人員“不作為”責任

對未按照市局及當地政府應急預案要求、不積極配合,推諉、扯皮,嚴重損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形象,影響惡劣、後果嚴重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3)嚴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員的責任

對因監管不辦、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造成市場程式混亂或者嚴重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工作獎勵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貢獻的,依據有關政策,及時給予表彰或者其他獎勵。

3、善後總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事故發生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分析應急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理工作的建議,形成善後總結,逐級上報。總結內容包括應急基本情況、組織體系建設、應急執行機制、應急保障、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情況。

4、制度完善

事發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在認真分析原因,查詢人工漏洞,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完善相應應急制度,提高應對同類事故的能力,要進一步加強日常監管工作,通過制度和機制建設,落實責任,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做到防患於未然。

糧食系統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本預案的目的

為切實抓好我鎮食品安全工作,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有效的處置重特大食品安全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護全鎮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生產法》、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鎮轄區內。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第三條組織機構

(一)鎮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鎮長)

副組長:(副鎮長)

成員:各村(社群)主任。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四條職責分工

(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研究部署、指揮協調、檢查督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研究解決食品安全監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向鎮食安辦及時上報安全資訊和工作情況。

3、組織公安、工商、衛生院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努力建立食品藥品放心工程。處置安全重大事故並積極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負責建立相關人員、物質、經費等保障機制。

(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職責

1、協調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抓好轄區食品安全的監督指導工作。

2、配合上級相關部門抓好食品藥品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等工作。

3、負責轄區內安全事故現場的應急醫療救護和患者轉送工作。

第三章監測與報告

第五條監測

建立健全並完善現有食品監測系統,對重點單位、重點企業、重點行為實行重點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糾正。

第六條責任報告人與報告程式

(一)責任報告人:轄區內所有公民。

(二)報告程式:凡發現食品有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立即上報鎮政府辦公室。

第四章資訊報告與釋出

第七條按照相關檔案及精神,資訊報告與釋出統一一口徑,正面安全,防止炒作,減少社會恐慌,維護社會穩定,重大食品事故由區政府釋出。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八條建立健全高效的組織保障系統

為預防安全事故發生,做好預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準備,各部門、各村(社群)、各生產銷售加工企業,必須從維護社會穩定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出發,必須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己任,建立健全相應的領導體系和應急反映體系,在思想上、組織上做好應對準備。

第九條經費保障

鎮財政所和相關職能部門應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保障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糧食系統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為加強對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理措施,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有效預防、及時緩解、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特制定《xx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由局長任總指揮,主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稽查隊、質量股、辦公室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樊清利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局辦公室、稽查隊、質量科負責人組成。應急指揮部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研究制訂對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2、指揮、協調、檢查督導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調動本局的有關技術力量和相關資源,確保全域性各項應急處理措施落實到位。

3、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建立必要的應急協調通報聯絡機制。

4、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有關情報資訊和事態變化情況,為縣政府決策提供處置意見和建議。

5、向全域性傳達、部署上級機關相關的各項命令。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應急工作分隊,局長任指揮和應急分隊隊長,並履行下列職責:

1、按照市局要求在轄區內組織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2、調動有關力量和資源,開展具體的應急處置工作。

3、及時向市局報告應急工作完成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4、協調與當地政府以及公安、工商、衛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

(三)質量股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中應履行以下職責:

1、做好相關食品的抽檢工作,保證檢驗資料真實、準確。

2、協助局開展食品質量事故分析活動,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準備工作提供技術支援。

3、增強食品質量問題分析能力,構建應對食品安全事故技術保障。

(四)應急工作分隊人員:局長任隊長,主管局長任副隊長,成員為稽查隊,質量股全體人員。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分析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對人民群眾的危害範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一)一般事件是指單個生產、經銷企業生產加工、銷售的食品對身體健康造成較嚴重損害,但不具有即時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事件是指部分企業或區域性行業性生產加工、銷售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可能對或以後對身體健康造成較嚴重損害,但不具有即時致死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特大事件是指生產加工、銷售的食品具有毒性,能致人死亡或已致人死亡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食品安全事故的監測

(一)對我縣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實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掌握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狀況。

(二)縣局不定期巡查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銷售企業,檢查企業是否存在違規使用非食用原料、超量或超範圍使用食品新增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摸清轄區內食品安全狀況。

(三)通過群眾和消費者舉報製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

(四)根據上級部門或同級部門的食品安全資訊通報,獲取安全資訊。

(五)設立投訴電話,發動群眾監督食品安全。

(六)關注有關媒體關於食品安全資訊報道,拓寬食品安全資訊來源。

四、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

(一)一般事件三級狀態

1、立即對相關食品生產銷售企業進行現場執法檢查,發現涉嫌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應立即扣押或封存,並進行抽樣檢驗,依法查處。質量股保證執法檢驗隨抽隨送,及時獲取檢驗報告。

2、對已進入市場流通的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要求生產者提供經銷商名單,責令生產者立即追回,對已售出的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責令經銷者追回,並跟蹤處理不合格食品。

3、對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予以曝光。

4、根據實際視情安排對同類食品的監督抽查和生產企業的現場執法檢查,監控食品質量狀況。

5、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成員的手機24小時開機,保證聯絡暢通,隨時履行相關監督檢查檢驗職責。

6、局屬各有關股應及時將應急處理措施和工作情況報告局應急處理小組辦公室。

(二)重大事件二級狀態

在三級狀態的基礎上,做好如下工作:

1、進一步加大與相關食品有關的質量監督工作。

2、組織區域或行業的質量專項整治,嚴厲打擊製售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不法行為。發現食品存在嚴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令生產者、銷售者強制回收,並跟蹤回收及處理情況。

3、向消費者釋出食品安全消費警示、消費提示。

4、局屬各有關單位按要求及時將應急處理情況報告應急處理小組辦公室。

5、稽查隊、質量股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安排領導和相關人員進行值班,對相關食品及時查處及時檢驗。

(三)特大事件一級狀態

在二級狀態的基礎上,做好如下工作:

1、責令有關食品生產企業立即停產。

2、對涉嫌有毒食品,必須責令生產者全部追回銷燬,並報告市政府、組織各方力量全力以赴追回全部有毒食品。對受害者要取得衛生部門配合,及時進行救治。

3、對相關食品的生產經銷企業進行拉網式大清查,發現涉嫌有嚴重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立即封存,抽樣檢驗,依法查處。

4、立即向社會公佈有毒食品的相關情況,動員社會輿論進行廣泛宣傳,防止有毒食品擴散,避免消費者誤用。

5、在特大事件處理期間,應當每天向縣政府報告有毒食品清查和進展情況。

6、稽查隊24小時專人值班,有關情況隨時報告,對大案要案可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直接上報,保證人員隨時到位,資訊及時流通。

五、應急救援工作程式

1、質量股發現食品安全專案不合格的,應立即報告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轉交稽查隊依法查處;我局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涉嫌嚴重安全事故,在依法查處的同時立即上報當地政府和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總指揮召集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成員,佈置任務,提出要求。

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總指揮的要求,調集稽查隊、質量股工作人員進行應急工作分隊集結。

4、應急工作分隊進入預定地區後,應服從統一指揮,迅速使用執法力量和技術力量,開展技術監督執法工作。執法人員要積極配合質檢人員,迅速做好調查、抽樣和檢驗工作。

5、質檢技術人員抽取樣品,應同時抽取三份,一份用於檢驗,一份備份封存,一份留存受檢人。質檢技術人員應本著特事特辦的原則,並將檢驗結果及時,準確上報應急指揮部。

6、堅決查扣嫌疑食品,防止違法嫌疑人轉移嫌疑食品和逃逸。追查已售食品及生產源,做到“五不放過”,即:案情沒有搞清的不放過;假冒偽劣食品的源頭和流向沒有查清的不放過;製假售假食品責任者沒有依法處理的不放過;該移送司法機關沒有移送的不放過;支援或參與制假售假食品的機關工作人員沒有受到追究的不放過。

六、應急救援工作要求

1、確保應急救援過程中的人員、車輛、物質(裝置、設施)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分隊晝夜集結不得超過40分鐘,夜間集結不超過60分鐘,確保統一指揮,統一行動。

3、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服從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在情況需要的時候主動求得公安、安全監察、工商、衛生等部門的協作和支援。

4、做好應急狀態下的群眾質量投訴接待工作。多為群眾舉報的案件要認真做好調查、取樣、檢測和查處,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5、做好食品質量安全宣傳工作,穩定群眾情緒,加強人民群眾的食品質量自我保護意識。

6、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資訊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集中釋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佈尚未公開的應刀處理資訊。

7、狀態等級的確定和解除由應急指揮部決定,縣局辦公室通知,各有關股要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七、責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要求履行報告職責,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各有關股拒不服從局統一指揮,貽誤採取應急控制措施時機或者違背應急預案要求拒絕對人員、物資的統一調配的。

(三)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各有關股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四)工作人員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八、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