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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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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1年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年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為了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食品中毒事故發生,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毒事故的危害,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檔案要求,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食物中毒應急搶救小組

二、食品中毒應急預案

發生食品中毒或凝似食品中毒後,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並向省教育廳、成都市衛生防疫站報告。

2、把有食品中毒症狀患者迅速送醫院救治。

3、保留造成食品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品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迅速排查食用有毒食品的師生員工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6、做好師生的工作。

7、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工作,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內。

三、組織分工

1、組長:對搶救工作全面負責。

2、副組長:在組長的領導下,負責召集搶救組織指揮機構成員及工作人員,具體佈置和協調搶救工作。

3、後管處(後勤服務總公司):負責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組織救治食品中毒症狀患者及安排食用有毒食品師生員工檢查身體;安排搶救工作用車;保留涉嫌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配合調查,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參加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4、保衛處:負責保護涉嫌食品中毒的食品加工現場;維護搶救現場秩序;處理可能引發的突然事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和處理工作。

5、衛生科:調動衛生科工作人員對中毒人員現場處理,做好其它可能併發症的防治工作,並積極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完成相關工作。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為加強學校師生食品安全工作,確保突發食品安全衛生事故。及時、科學、規範、有效控制和處理。根據國家、省市關於突發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指導思想

嚴格落實國家、省市關於食品衛生安全有關檔案精神,切實維護師生生命健康,確保突發食品安全事故,及時、科學、規範、有效控制和處理,盡最大可能降低師生生命健康損失,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有序執行,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分管後勤工作副校長為副組長,後勤、保衛、學工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突發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2、工作職責:

⑴全面負責學校突發食品衛生事故的組織領導;

⑵確定突發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的各項重大決定;

⑶領導突發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病重傷員的救治與處理;

⑷負責處理事故相關部門的協調;

⑸負責與事故的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的銜接與溝通;

⑹負責處理突發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相關善後事宜。

三、應急處理程式

1、突發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報告學校主要領導,由學校主要領導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時瞭解事故情況,並做好相關應急處理安排;

3、根據食品安全衛生事故需要,經主要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和上級教育及衛生管理部門。

四、應急處理措施

1、一旦突發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應急機制,相關部門應立即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積極組織人員、經費投入應急搶救工作,確保應急處理工作緊張有序、有效進行;

3、積極配合組織搶救治療病員,儘可能按照就近、相對集中的原則進行搶救處理並配合醫院妥善處理病員;

4、根據情況確定是否向地方和上級教育衛生管理部門報告,報告主要包括事故發生時間、症狀、人數。如懷疑人為投毒,還應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5、事故發生後應注意學校的穩定,要嚴格控制資訊釋出渠道和口徑,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做好與師生及病員家屬的溝通工作,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

6、保護好現場,維持原有的生產狀況。對引起食品衛生安全的可疑食品、原料及留樣食品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櫃)交調查人員。禁止繼續食用和擅自銷燬。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對製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現場予以控制;

7、在衛生部門的專業人員到達後,配合專業人員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人員的嘔吐物、排洩物、洗胃液等。同時介紹中毒的情況並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對潲桶內的食物應暫時封存。待現場調查結束後,按照衛生專業人員要求進行現場消毒清潔處理;

8、協助衛生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及各項後勤保障工作。

五、責任追究

重大食品衛生事故處理結束後,由學校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事故影響,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飲食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內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育的健康發展,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山東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定:

組長:陳曉英

成員:蔣紹波、楊明紅、劉金霞於聰威及各班班主任

2、機構職責:

全面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並對辦公室、預防檢查小組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定期組織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對照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和食品衛生要求,對本校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總務處分管主任牽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相關部門和責任人。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各分管主任和食堂負責人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學校、校長及相關負責人考核實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和學校商店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落實食品衛生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蔣紹波負責)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腹瀉)及時向學校分管校長報告,由學校分管校長報辦公室備案;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症狀者或出現相同症狀的群體發病5人以上的情況,下同),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領導小組組長向區教體處及市場監督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徐威龍負責)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學校校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劉金霞負責)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黃嵐鎮衛生院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絡家長。(楊明紅負責)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朱柳欣負責)學校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6、人員排程。(陳曉英負責)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陳曉英統一排程,辦公室具體安排,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資訊公開。(於聰威負責)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