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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執業藥師考試《藥事管理與法規》重要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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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管理與法規是執業藥師考試的科目之一,你知道藥事管理與法規考哪些知識點嗎?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藥事管理與法規考點。歡迎閱讀。

2017年執業藥師考試《藥事管理與法規》重要考點

1、藥品標準:藥品標準是國家對藥品質量規格及檢驗方法所作出的技術規定,是藥品生產、供應、使用、檢驗和管理部門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據。

它是在新藥研究開發中形成的,是新藥審批和進口藥品註冊審批的重要專案,是監別藥品真偽優劣的依據。

2、國家藥品標準:是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藥品註冊標準和其他藥品標準,其內容包括質量指標、檢驗方法以及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

3、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藥典共頒佈8部,有1953、1963、1977、1985、1990、1995、2000、2005版。

4、藥品質量監督檢驗的型別:

抽查性檢驗、註冊檢驗、仲裁性檢驗、國家檢定、委託檢驗。

5、藥品不良反應;質量合格的藥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目的無關的、意外的有害反應。

6、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是指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現、報告、評價和控制的過程。

7、藥品不良事件:藥物治療期間所發生的任何不利的醫學事件,但該事件關非一定與用藥有因果關係。

8、藥源性疾病:在預防、診斷、治療或調節生理功能過程中,與用藥有關的人體功能異常或組織損傷所引起的.臨床症狀。

與ADR不同的是,引起藥源性疾病並不限於正常用法和用量,還包括過量、誤用藥藥物等用藥差錯所造成的損害。

9、藥品不良反應一般分為:A、B、C型。A型藥品不良反應:(量變型異常);B型藥品不良反應:質變性異常;C型藥品不良反應:遲髮型不良反應:三致。

10、我國非處方藥的遴選遵循安全有效、慎重從嚴、結合國情、中西藥並重的指導思想。

所遴選的非處方藥具有應用安全、療效確切、質量穩定、使用方便的特點,這也是我國遴選、審評非處方藥目錄的基本原則。

11、GMP、GSP、GCP、GLP、GAP

12、處方藥不得采取開架自選銷售方式,並應與非處方藥分櫃擺放。處方藥亦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銷售方式,暫不允許採用網上銷售方式。

13、處方藥的警示語:憑醫師處方銷售、購買和使用!非處方藥的警示語: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並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14、藥品召回:指藥品生產企業按照規定的程式收回已上市銷售的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這裡的安全隱患,是指由於研發、生產等原因可能使藥品具有的危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15、藥品召回分為兩類三級:主動召回及責令召回,一級、二級、三級召回。

16、責令召回:是指藥品監管部門經過調查評估,認為存在安全隱患,藥品生產企業應當召回藥品而未主動召回的,應當責令藥品生產企業召回藥品。

必要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要求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立即停止銷售和使用該藥品。

17、藥品註冊包括五個方面:新藥註冊、仿製藥品註冊、進口藥品註冊及其補充申請和再註冊申清。

18、藥品註冊:是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法定程式,對擬上市銷售的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質量可控性等進行系統評價。

並作出是否是意進行藥物臨床研究、生產藥品、或者進口藥品決定的審批過程,包括對申請變更藥品批准證明檔案及其附件中載明內容的審批。

19、新藥申請:是指未曾在中國境內上市銷售的藥品的註冊申請。

20、臨床試驗分為Ⅰ、Ⅱ、Ⅲ、Ⅳ期。申請新藥註冊應當進行Ⅰ、Ⅱ、Ⅲ期臨床試驗。Ⅰ期臨床試驗:初步的臨床藥理學及人體安全性評價試驗。

Ⅰ期試驗組人數為20—30例。Ⅱ期臨床試驗:治療作用初步評價階段。Ⅱ期病例數要求100例。

Ⅲ期臨床試驗:治療作用確證階段。例數為300例。Ⅳ期臨床試驗:新藥上市後的應用研究階段。病例數為2000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