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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安全工作管理目標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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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責任書,責任書是一項工作涉及到多個部門時,寫明責任範圍、職責的文書。那麼相關的責任書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國小安全工作管理目標責任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國小安全工作管理目標責任書

國小安全工作管理目標責任書1

為了樹立“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火災,責任重於泰山”的安全意識,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真正構建和諧、平安校園,特與各部門、各班級負責人和各科任教師簽訂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責任物件與分工:

1、部門負責人:徐巨集偉

2、班級負責人:負責所在班級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

3、科任教師:負責當堂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以及所分配班級學生的路隊安全。

4、周值日教師:負責值日當天學生的安全與監督管理。

二、責任目標與措施:

1、加強對安全管理的組織領導。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班級要建立安全監督崗,對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視,常抓不懈,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督辦、有整改、有總結,分工負責,各負其責,層層把關,環環落實,確保學校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2、共同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防範體系。按照《鄭州市學校安全工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全面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項安全工作制度和管理細則,切實加強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積極配合公安、衛生、綜治辦等部門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督和指導,使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化、經常化、社會化、努力建立起適合本校實際的安全防範體系。

3、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定期組織學生學習安全知識,開展安全知識競賽,不斷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防範能力。

4、加強對校舍、教學裝置、設施的定期檢查與維修,全面清查安全狀況,及時根除安全隱患。

5、加強學生飲食衛生安全管理與監督力度。積極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對學生進行衛生知識教育,加強學生對常見病、傳染病的防治。

6、加強值周、值日巡查力度,確保學生課間(午休)活動安全。

7、加強學生集體活動的管理,集體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秩序、有防護措施的開展,確保學生集體活動安全。

8、加強對課堂學生安全管理。特別是室外活動課、實驗課、體育課、勞動課,科任教師要清點人數,強調規範操作,確保學生安全。

9、加強路隊紀律整頓,認真實行路隊護送到位考勤制度,確保學生安全回家。

10、加強家校聯絡,對接送學生車輛、有特異體質、特殊病史、特殊情況的學生等情況定期調查摸底,並及時和家長取得聯絡,共同制定安全防範措施,防患於未然。

11、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堅決杜絕私自補課和體罰學生現象。

12、加強校園封閉管理,嚴格執行門衛管理制度,進出校園認真登記,嚴格盤查,確保校園安全。

三、獎懲規定與說明:

1、本責任書的責任目標將作為分工中第一責任工作考核的依據,學校增設安全獎,對全期無安全責任事故的部門、班級、和個人予以獎勵。

2、對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實行評先、表優、晉級一票否決,如造成經濟損失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對因工作不力,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叫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3、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學期。如因責任人變動,本責任書對接替人員繼續有效。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

責任人簽字:

國小安全工作管理目標責任書2

為了全面做好學校安全防範及管理工作,層層落實安全管理目標責任,特簽訂本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責任書:

一、工作要求

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防範及管理工作,確保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及校園的安全、穩定、和諧作為主要職責之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問題無小事”的思想。

二、 具體管理目標

1、認真貫徹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及萬事安全為先,始終堅持把安全放在後勤管理的重中之重。

2、在施工建設、器材裝置搬運、校園綠化美化、供水、供電、防火等基礎設施的檢查維修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3、定期對供電、防火、防盜、房屋建築等基礎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和維修,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不發生因裝置設施存在安全隱患而導致的觸電、火災、失竊、房屋倒塌等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安全責任事故。

4、財務室、儀器室、微機室、實驗室負責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不發生財物、資料、實驗器材和藥品丟失事故。

5、值班人員嚴格按照職責要求,按時到崗,認真負責,加強巡邏。不發生校外人員滋擾學校、財產失竊等責任事故。

三、考核辦法

學校每月對後勤管理人員及相關崗位責任人進行考核,若有違規行為,按每項次5、00元從當月工資中扣除,若如因工作疏忽或失誤導致安全責任事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並取消當年評優、評先和晉級資格;出現嚴重失職,導致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惡性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總務主任:

  責任人:

  XX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