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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安全責任書(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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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接觸到責任書的地方越來越多,責任書可以更好地明確我們應該承擔的任務,有利於我們完成應該完成的使命。擬定責任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校外安全責任書(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外安全責任書(通用5篇)

校外安全責任書1

為確保學生安全健康,防止意外事故,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全縣學校安全會議精神和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學校除加強安全防範教育外,特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作為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無論孩子在家還是在學校,家長都必須履行其監護責任,特別是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家長要全權對孩子的安全責任。

二、學生家長必須積極主動地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意識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增強學生防火、防盜、防中毒、防觸電、防溺水安全意識,提高學生自我保護和防範能力。

三、家長應督促孩子認真遵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國小生在校一日常規》、學生中午、下午放學離校及節假日期間若因下河洗澡、渡河、逛街、遊玩、爬樹、爬車、打架等所出一切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四、家長應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學習、生活、衛生等行為習慣和養成教育,教育子女按時到校,按時回家,不在途中追逐打跳,應制止學生買、玩危險玩具,管制刀具、煙花爆竹、氣彈槍、彈弓等危險品;嚴禁學生吸菸酗酒、拉幫結派、打架鬥毆、敲詐錢物;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學生騎自行車和坐三輪車上學;教育子女不吃零食,杜絕生日吃、請等不良行為,防止疾病和中毒事件發生;凡屬學生不聽老師管教,不遵守校紀校規等發生的一切事故後果自負。

五、嚴禁學生進入“三廳”(歌舞廳、錄影聽、遊戲廳)和各種網咖或打檯球。

六、建立暢通的學校、家庭聯絡網路,配合學校共同做好對孩子的安全紀律法制教育,最大限度的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保證孩子健康成長。

七、學生家長要積極支援參加集體防疫體檢和團體人身平安保險及住院醫療保險。

校外安全責任書2

為預防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保證校外教育活動正常有序進行,給廣大青少年學生提供一個健康成長的校外天地,特制定安全工作責任書如下: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教師職責,愛護培訓學生,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培訓學員。

2、因在履行職務中的故意、重大過失及違犯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其他規定而造成培訓學員傷害事故,由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事故責任。

3、要適時對參加培訓的學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加強課堂管理,規範課堂秩序。

4、教師上課,做到及時清點學生人數,發現學生情況不明缺課者,及時與家長聯絡,並上報相關人員,要嚴格履行培訓學員請假制度。

5、培訓人員在中心上課與課間安全專業教師負責,課間活動,教師要組織學員有序活動,防止學員打鬧,造成意外傷害事故。

6、培訓期間,發現學員有病,應及時治療並與家長聯絡,

7、教師在組織活動時,要對學生健康瞭解清楚,禁止患有心臟等器質性疾病的學員參加大型文藝活動。

8、教職工在中心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學員,有義務制止,如視若不見,置若罔聞,發生事故,負連帶責任。

9、教職工在自己工作範圍、負責區域、時段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如工作不力,認識教育不到位,組織管理混亂,瀆職或失職,發生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10、本責任書教職工與中心相籤,一式兩份,各執一份,責任書後簽字之日生效,本責任書長期有效。

校外安全責任書3

為確保學生實習中的人身、財產安全,創造良好的實習氛圍,圓滿完成實習任務,根據學校校外實習的工作要求,層層落實責任制,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目標要求

學生實習中的安全工作,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自我約束、互相監督”的原則,管好自己的行為,自覺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杜絕各類責任事故的發生,不得出現違法違紀現象。

二、安全紀律要求

1、學生在實習期間,必須遵守實驗室和實習單位的有關規定,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2、實習學生自覺遵守裝置設施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使用未操作過的裝置前,應讀懂其使用說明書,並有指導教師在場,方能操作該裝置。

3、校外實習學生應由指導教師帶領,著裝應符合安全要求,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嚴禁私自或單獨進行活動。遵守實習紀律,按時作息,不缺勤,不遲到,不早退。未經批准,不準擅自離開崗位,不準中途回家,不準在安排宿舍外住宿。

4、實習期間嚴禁學生參與非法的娛樂活動或從事與實習無關的危險性工作;嚴禁尋釁滋事、打架鬥毆;嚴禁在床上吸菸、不規範用電;嚴禁到江、河、湖、海、水庫等處游泳;講究衛生,防範感染疾病、食物中毒等。

5、實習期間如發生重大事故,應及時向指導教師報告。

6、尊重教師,遵守實習單位和食宿單位的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團結互助,愛護公物,保管好個人錢物。

三、責任劃分

1、以上安全規定每位同學務必嚴格遵守。如有違犯造成不良後果的,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凡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各類後果,責任自負。

2、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實習結束之日止。

校外安全責任書4

為了加強學生校外實習期間的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經雙方協商,江門職業技術學院xx系(以下簡稱“甲方” )受學院授權,與實習學生(以下簡稱“乙方” )達成一致並簽訂責任書如下:

1、甲方安排 老師為乙方的實習指導教師,負責乙方的校外實習指導與安全教育。

2、乙方參加校外實習前,應向指導老師彙報,並留下可聯絡到的通訊方式,辦理實習相關手續,在甲方的指導老師允許下,方能離開學校去實習崗位;通訊方式如變更應及時通知指導教師。

3、在校外實習期間,乙方具有學生和頂崗實習人員雙重身份,要自學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維護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聲譽。若發生打架、鬥毆等違規違紀行為,將按學院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乙方在校外實習期間,應聽從生產實習方領導和指導老師的指導,服從管理;嚴格執行實習單位的勞動紀律和所在崗位的操作規程,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

5、乙方在校外實習過程中,嚴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嚴禁酗酒;注意交通安全,嚴禁乘坐無保險的私人營運車輛,嚴禁無證駕駛或駕駛無牌無證車輛。

6、乙方要高度重視實習過程中的各項安全,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和公共秩序,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要掌握必要的防盜、防搶、防騙等安全知識,不得參與、傳銷等非法活動。

7、乙方在校外實習期間,必須保證每星期與指導教師聯絡一次,如實彙報實習情況;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單位,或從事與生產實習無關的活動。

8、以上條款乙方必須全面遵守執行,甲方負責監督、檢查、落實。乙方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和損失(包括人身傷害事故),全部由乙方個人負責,江門職業技術學院及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法律責任。

9、本協議經雙方簽訂後生效,有效期至校外實習結束返校為止。

10、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實習指導老師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校外安全責任書5

為了切實做好校外寄宿生安全工作,積極預防、妥善處理校外住宿學生不安全事故,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特與班主任、學生、家長、房東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校外寄宿,應經過家長、房東同意,方可在校外寄宿。患有先天性疾病、傳染性疾病及其他不適宜寄宿的學生,應由監護人予以護理。學生應向學校提供準確的家庭地址、家長姓名、聯絡電話,校外寄宿點地址、房東姓名、聯絡電話。

二、校外寄宿學生,上學、放學 、返校、離校途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校外寄宿學生,放學後應及時返回寄宿點,嚴禁在街道、路途玩耍、遊蕩等,嚴禁不按時歸宿、夜不歸宿、留宿他人,不購買、食用三無食品、不衛生食品。嚴禁在寄宿點玩耍。嚴防碰傷、摔傷等。加強防水、防電、防火、防雷電等。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四、 校外寄宿學生,應服從房東的管理,嚴禁在寄宿點打撲克、下象棋、賭博、打架、抽菸、喝酒等,嚴禁上課期間呆在寄宿點,嚴禁玩火、玩電等,嚴禁攜帶小刀、棍棒、器械、易爆易燃、有毒等危險物品。有事、有病不在寄宿點住宿,應及時告知房東。應加強自我管理和約束,遵紀守法

五、校外寄宿學生監護人應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加強與班主任、房東的聯絡、交流和溝通,隨時瞭解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表現等,監督房東對學生的管理,解學生寄宿地的房屋、環境衛生、生活設施、路途、用電等安全情況,督促房東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六、房東對寄宿生在寄宿時間範圍內的安全負全部責任,並隨時檢查學生寄宿地的房屋、環境衛生、生活設施、路途、用電等安全情況,尤其注意雷雨天、陰雨天、冬天等,防止發生房屋倒塌、一氧化碳中毒、火災、食物中毒、電擊等不安全事故,並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加強對寄宿生的管理。房東應及時向班主任、監護人反映學生的情況。若出現生病、未按時住宿、夜不歸宿、上課時間留宿住宿點等特殊情況,應採取相應措施並第一時間電話告知監護人。學生應回家時,房東應督促學生儘快回家、。

七、班主任、跟班主任應進一步從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飲食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加強對寄宿生的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寄宿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班主任、跟班主任應準確清楚知道寄宿生的住宿地址、聯絡電話等相關校外寄宿資訊。加強對寄宿生的日常管理,加強對寄宿生就寢情況的監督檢查,做好檢查記載,隨時瞭解寄宿生的思想、學習、生活、表現等,加強與監護人、房東的交流溝通。特殊情況應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並第一時間報告學校。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校、監護人、房東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