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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與家長簽訂防溺水安全的責任書(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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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各種責任書頻頻出現,責任書有助於增強我們的市場競爭意識、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我們該怎麼擬定責任書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與家長簽訂防溺水安全的責任書(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與家長簽訂防溺水安全的責任書(通用5篇)

學校與家長簽訂防溺水安全的責任書1

為了增強學生的防溺水意識,有效遏制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我校特與家長簽定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與監管,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教育學生不得私自到江河、池塘、溝渠、水庫等地方玩耍和游泳,不到河邊捉魚、戲水等。

二、學生游泳必須在家長陪同並有安全保障的條件下進行。

三、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教育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四、家長要加強對學生上學放學途中、午休、雙休日等時間段的監管。

五、學生在校期間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請假,必須由家長陪同並履行請假手續後方可離校。

學生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家長要按以上規定教育學生認真遵守本責任書。如有違反後果自負。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班主任簽字後,學生家長留存一份,學校留一份存檔。

學校與家長簽訂防溺水安全的責任書2

溺水是農村中國小生暑期主要殺手之一。隨著夏季的來臨,近期全國各地以及我縣已陸續發生多起國小生溺水的事故,教訓十分慘痛學校已進行多次防溺水教育,。家長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增強監護人的責任意識,加強子女不良行為的監管,教育子女做到:

一、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上學、回家;不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到溝河渠塘水域游泳、玩耍;不去河道挖沙(坭)坑地帶、水庫主幹渠、水深流急的河流以及深水區、冷水區、汙染水域游泳;不隨便到野外不熟悉的水域遊玩;不在危險地段推拉玩鬧、清洗衣物、打撈物品等;不在惡劣氣候條件下游泳。

二、外出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併到有救生員看管的游泳場游泳。在游泳入水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睡眠不足,身體過於疲勞,或情緒激動,都不宜游泳;飯後45—60分鐘內不要游泳;游泳時不要冒險跳水,要遵守游泳池規則。家長假期及放學期間必須負起監護職責,假期及下學期間一切責任家長負責。

三、及時向班主任、家長、同村同學安全小組長舉報個別同學私自外出游泳的不安全行為和現象。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不會游泳的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學校希望每一位家長提高認識,加強對子女的監管力度,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讓孩子健康快樂成長。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一份,學校一份。

防溺水安全教育學生監護人責任書(回執)

為認真履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學生監護人責任書》提出的職責要求,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孩子教育工作,確保安全。

學校與家長簽訂防溺水安全的責任書3

汛期將至,各地學生溺水等安全事故頻發,教訓慘痛。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學生溺亡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應高度重視防溺水安全教育,加大對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力度,讓學生充分認識到溺水的危險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自覺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發生。

二、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結伴外出游泳。如確實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專業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

三、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湖、水庫、水溝、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發生意外。

四、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結伴到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隻時不得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五、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時,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撥打“110”、“120”等求助電話。

六、學生在家期間(含在家與學校的路上),家長(監護人)應隨時密切關注學生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學生有異常舉動和行為應立即制止,並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絡。

八、在學校上課期間,如學生因病或因事需要提前離校,家長(監護人)應到校辦理相關請假手續。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請各位家長(監護人)把學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和執行本責任書的規定,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請家長認真閱讀本責任書並履行相應職責,簽字後讓學生帶回學校存檔。

學校與家長簽訂防溺水安全的責任書4

春暖花開,冰雪開化,萬物復甦,新的學期開始了。在每年發生的中國小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農村中國小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隨著季節的臨近,中國小生髮生溺水事故又進入高發期,歷年全國各地陸續發生多起中國小生(幼兒園)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訓十分慘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精神,為了學生的健康和安全,學校與各位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定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學校和家長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共同加強防溺水教育,同時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請家長配合學校加強對孩子的監護和教育,確保學生安全、健康成長,教育孩子認真遵守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一、共同教育學生:

1、在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到校、回家。

2、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假期休息時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與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在上課期間擅自外出校園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不得借用器具當船來划水,不到河邊捉魚,釣蝦等活動。

3、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4、到校園後一般不得隨意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未請假私自外出。

5、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6、學校設立私自游泳舉報電話,鼓勵學生積極舉報,互相監督。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三、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以及上級部門(教育局、區委區政府)通知放假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讓孩子健康成長。

四、學生在我校就讀期間本責任書均有效。本責任書由家長和學校各存壹份。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按以上規定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本責任書。如有違犯,後果自負。

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與家長簽訂防溺水安全的責任書5

目前天氣逐漸轉熱,是學生溺水事故高發期,我們學校本著“以人為本”的精神,為確保師生安全,嚴防因游泳帶來安全事故的發生,禁止任何同學私自到游泳池、池塘、河流、水庫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戲與游泳!

為切實加強安全教育、防止發生溺水死亡事件,我校特與家長簽訂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視對孩子進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學生防溺水的自覺性和識別險情、緊急避險、遇險逃生的能力。家長應盡的義務與職責如下:

一、家長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知識教育,堅決不允許學生在節假日和上、下學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學生結伴去池塘、水庫、江河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等,不得與不三不四的閒雜人員往來,對居住在可能發生溺水事故隱患地段的家長更要教育和監管好子女。

二、各位家長尤其是外出務工的學生家長要切實落實對子女的監管。教育孩子按時到校、回家。節假日對孩子的活動去向更要多加關注,不得讓孩子參加有安全隱患的活動,發現孩子隨意外出,及時尋查去向。

三、家長要向孩子進行識別險情、緊急避險和遇險逃生的安全知識教育。

四、要加強安全教育與監管,做到按時上學、按時回家,在學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長教育或監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

五、所有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在得到學校告知學生生病或有安全隱患等訊息後,必須及時到校協助解決,否則造成的後果自負。

六、學生到校後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履行好請假手續,否則不得私自外出。

尊敬的學生家長,安全無小事,請按照以上規定教育學生認真遵守本責任書,嚴格看管孩子,否則後果自負,讓我們共同攜起手來,在學生的心中築起一道安全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