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辦事指南>社保政策>

大學生醫療保險調查報告範文

文思屋 人氣:2.01W

大學生醫療保險調查報告

大學生醫療保險調查報告範文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隨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保險參保人數的日漸增多,我國的保險業獲得了巨大的發展。保險在安定人們生活、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在抽樣調查的基礎上,從大學生對醫療滿意度、參保情況和對保險的評價三方面討論當前大學生的醫療保障問題,並針對目前蘇州市高校的醫療保險狀況,進行了淺要的分析,並提出了一些具體的看法,希望可以爲蘇州大學生醫療保險改革提供一些參考

 關鍵字:大學生 醫療保險

 一、大學生醫療保險的現狀

(一)、大學生醫療保險政策概述

直至新醫改方案出臺之前,我國在校大學生並沒有被納入實質性的社會保障範疇,醫療保障也沒有統一的標準。大學生的醫療費用主要來源於公費保險和學生平安保險。

2008年10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終於下發了《關於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範圍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大學生作爲社會的一員,被正式納入全民醫保的範疇。該《指導意見》主要提出了以下三點意見:

1.基本原則:堅持自願原則;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試點地區制定具體辦法,對參保學生實行屬地管理。

2.主要政策:(1)參保範圍。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校(以下統稱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2)保障方式。大學生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按照屬地原則透過參加學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解決,大學生按照當地規定繳費並享受相應待遇,待遇水平不低於當地城鎮居民。鼓勵大學生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按自願原則,透過參加商業醫療保險等多種途徑,提高醫療保障水平。(3)資金籌措。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標準,按照當地中小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應標準執行。個人繳費原則上由大學生本人和家庭負擔,有條件的高校可對其繳費給予補助。大學生參保所需政府補助資金,按照高校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負責安排。中央財政對地方所屬高校學生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辦法給予補助。各地採取措施,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及按規定應由其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透過醫療救助制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體系和社會慈善捐助等多種途徑給予資助,切實減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醫療費用負擔。

(二)、蘇州市大學生醫療保險實施概況

根據 《蘇州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 (蘇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2號)規定,蘇州市大學生醫療保險於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至2009年4月30日,蘇州現有12所高校參保,大學生醫保參保人數2.9萬人,其中2277人是蘇州籍在外就讀大學生。 2009年度大學生醫保繳費標準爲80元,其中個人繳費40元、學校繳費40元。按102號政府令規定,本市用人單位的職工爲其子女繳納的學生醫療保險費,可以由夫妻雙方單位各報銷50%。蘇州市社保中心主任譚國明昨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蘇州大學生醫療保險不同於商業保險,具有強制性、保障性、共濟性等特點。凡在蘇州市各類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學生和非在職研究生、高職高專學生、技校與職校的大專段學生均需參加,

共約有15萬左右大學生。只要在規定的時間裏參保,每結算年度內,就可以結付最多20萬元的醫療費,將極大地緩解患病學生家庭的經濟負擔。

此外,參保學生結算年度內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門診特定項目醫療費用,可按學生醫療保險基金按不同比例結付,其中,尿毒症透析、惡性腫瘤化療放療、器官移植後抗排異藥物治療的費用,累計在10萬元以內的部分,學生醫療保險基金可以支付90%。

而蘇州籍的大學生除了享受大學生醫保外,還可按《蘇州市區社會醫療救助辦法》享受政府醫療救助待遇,年度最高救助達到2萬元。而經蘇州市民政、總工會認證的學生,還可享受實時醫療救助,這樣一來,蘇州籍的大學生即使患上大病,所產生的家庭經濟負擔將會被社會及時加以分解。

二、調查方法和內容

(一)、調查方法

本次採用的是自編的“在校大學生醫療保險狀況問卷調查”,採取的是隨機抽樣的方法,共發放了120分問卷,並採用問卷調查與現場採訪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以保證調查結果的真實性、客觀性和準確性。

(二)、調查範圍與對象

本調查小組由六人組成,分別是張玉婷,石欣欣,吳捷,許夢瑩,汪海靜,王芹,每人各負責20份問卷,主要對蘇州科技學院的學生採取了廣泛的調查。

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120份,回收問卷113份,其中,有效問卷113份。由於問卷調查的'份數比較少,所以主要還是對蘇州科技學院的大二學生。

 三、調查數據分析

(一)學生的參保情況

從上圖中我們可以看出,在參保原因中,學校統一組織的大學生醫療保險佔68% ,其餘有少數是自己購買的商業保險和學校購買的商業保險,分別佔16%和11%,沒有參加的人數佔5%。在未參保原因中,有95%的同學從沒考慮過這個問題,5%的同學不知如何參加,進一步調查顯示,有51%的同學對大學生醫療保險不瞭解,45%的同學對此爲一般瞭解,只有3.5%的同學對此非常瞭解,這一方面說明大部分學生對目前的參保情況不甚瞭解,缺乏自主性;另一方面也說明學校在參保方面還有責任和義務要對學生進行積極的引導,如加強對同學們保險知識的宣傳教育,轉變一些同學的舊觀念等等。

(二)學生的滿意度和醫療支出情況

有些學校爲了學生方便,都統一購買了保險,這讓學生沒有了選擇的餘地,65%的同學認爲應該讓同學們自行選擇,這樣才具有競爭性,有利於保險的質量。而且在參保的人有80%的人並沒有享受過醫療保險。在享受過的人中只有12%人對其服務感到非常滿意,28%的人感到比較滿意。僅有4%的人感到不滿意,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蘇州的醫療保險還是比較健全的。

(三)、學生對其的評價

在對醫療保險作出評價時,有71%的學生認爲醫療保險是有意義的,29%的學生認爲這是沒有意義的,這可能是由於青年人自認爲身體健康,患病率低的緣故;大多數同學認爲大學生醫療保險可以減輕經濟負擔,還有同學認爲“花的錢不多,買個安心,萬一真出了什麼事,也能給家裏減少一些負擔,也給未來一份保障”。有些同學還認爲這是一項社會福利,成年的合法公民都應享有。同時解決不同學校學生享受的醫療保障待遇差別較大的問題,利於體現社會公平。總的來說,現在大學生的保險意識已經逐漸增強,對保險的認識也更正面一些。

(四)、醫保的不足之處

從上面的兩個圖中我們可以看出我們學生的醫療費用還是不高的,但是他們選擇的措施中44%的人都是自行購藥,由此可以看出,蘇州市的大學生醫療保險的“大病保險,小病不報”這個措施有待改進。不少同學認爲應該擴大對門診科的報銷,還有學校的藥品控制。

從同學們的反應來看,政府和學校應該加大對大學生醫療保險的宣傳,許多同學表示他們什麼都不知道。而且他們認爲醫保的公開透明度不夠。

30.1%的同學認爲報銷比例應該爲70%到80%,同樣的30.1%的同學認爲應該爲50%到60%,由此可以看出同學們認爲蘇州市的在校大學生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還是有點偏低的。希望能夠增大報銷比例。

四、結果與分析:

近些年來,大學生突然遭遇意外傷害或嚴重疾病的事件屢屢發生,也因此對他們的學業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響。他們的不幸遭遇引起了社會和學校的關心,經常可見衆多大學生爲了延續重病同學的生命,自發在學校內甚至於走上街頭向行人募捐,許多新聞媒體集中策劃並組織對大學生健康的“愛心活動”。在精神撫慰和醫療經費的籌措上,大家已經在道義上盡到了自己的義務。但是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面對種種突發的意外,僅僅是依靠這種道義上的援助已日漸顯得杯水車薪。尤其是來自農村的大學生,作爲社會弱勢羣體的一員,一旦遭遇大病或災難,將會給家庭帶來毀滅性的打擊。但是,由於缺乏瞭解和認識,大學生往往不重視保險的作用,有的同學可能認爲自已身體結結實實,用不着參加什麼大學生醫療保險,乃至在遇到危難時束手無策。事實上,參加大學生醫療保險,也不是說一定要在大學期間發生意外傷害、生病住院,纔有保險價值,纔有必要,如果這樣,保險也就失去了它本身的意義了。另一方面,隨着時間的推移,大學生在保險中出現的種種問題也日益暴露出來,如索賠問題、醫療服務問題等等,都反映出現階段高校醫療保險的不徹底性,如何搞好大學生的醫療保險工作,給學生羣體帶來切實的好處,仍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 當前要搞好大學生的醫療保險工作,我們認爲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 l )大力開展學校教育,增強大學生的保險意識。學校可以利用自身的天然優勢,透過舉辦各類講座、設立相關課程等方式,培養大學生的保險意識。大學生在校期間很難保證任何意外不出,一旦出現問題,按照目前的醫療制度,學校和個人都無法承受鉅額的醫療費,這不利於青年學生的健康成長。因此,學校有責任和義務對學生進行積極引導,增強大學生的保險意識,減少意外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 2 )重視索賠工作,提高學生的索賠滿意度。大學生參加醫療保險,搞好服務工作是關鍵。學校可以派專人負責學生的索賠工作,隨時接受學生的索賠申請,對每一位前來辦理索賠申請的學生都要耐心細緻地講解索賠過程、注意事項等,幫助學生辦理索賠手續、領取賠款並及時發放給學生本人,保障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各項索賠工作能快速、及時、有效地展開。

(3)保險報銷應該多元化。現在患小病的人特別多,他們又不會去住院,所以不好報銷,所以範圍不要只侷限於只報銷住院費,醫療費也應適當報銷。使得更多的人可以享受到醫療保險。

(4)應該增加報銷效率,簡化手續程序。資料顯示,絕大多數大學生購買保險的目的只

是想在減少麻煩的基礎上更好地迴避風險,而不會把保險作爲一種投資行爲或者理財方式。

因此,學生保險的程序不應太複雜,運轉週期要短;保險金額補償發放要快;保險費不應太昂貴,應以實惠型爲主。

五、總結

將大學生納入社會城鎮居民醫保範圍的舉措是一種社會的進步。隨着雞肋似的“公費醫療”轉變爲社會醫保,大學生雖然需要自己承擔一部分費用,但是由此而來的方便好處卻是實實在在的。首先,社會醫保覆蓋範同廣,保障高。該項政策惠及所有大學生,且沒有象商業醫療保險那樣的投保資格的審查,這給已經患病的大學生帶來了春天的雨露;同時支付限額較高,甚至有些城市未設定支付限額,這對患嚴重疾病(如白血病等)的學生來說,無疑是生命的延續。其次,保費較低,基本上都在學生和家庭的承受範圍之內,且確實有困難的還可申請其他途徑的免交,真正惠及到了每人每戶。再次,社會醫保系統不同於一般的商業保險,它在時間的延續上和未來的受益方面都要比商業保險更加完善,更加有效。此外,由於社會醫保還可和以後自己工作時間段內的醫療保險、退休後的醫療保障直接掛鉤,這也是普通商業保險所無法比擬的優點。

雖然大學生醫保的推行帶給人們諸多好處,但也不可否認,在制度和執行尚不成熟的今天,仍面臨各種挑戰。首先,對於新的大學生醫保制度,不少過去享有公費醫療的大學生也有看法,因爲醫保制度,明顯“有利於”患重大病症者,而一般的小毛病,則需要大學生自掏腰包付一定的費用,相比過去“不划算”,而且,有一些大學生認爲自己身強體壯,沒必要參加醫保,繳納一筆費用。所以在自願參保的原則下,可能有一部分學生不願參加醫保。針對這點,我們應該加強對大學生的引導,讓他們樹立保險意識,認識到這一制度對於保障更廣泛大學生的利益其實就是每個大學生自身利益的重要性。適當的時候,我們還應該學習國外的經驗,採取參加社會醫保的措施,以保障所有學生的利益。其次,雖然目前各省市的保費較低,但對於一些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和家庭來說,仍然可能是筆不小的開支,甚至會影響到參保率。針對這種特殊家庭,國家和學校應該採取措施幫助該類家庭。最好,要加強對大學生醫保的管理,讓醫保制度切實解決大學生看病的實際問題。比如對放假及實習期間的看病問題,雖然已有省份提出相應措施,但在全國還存在很大的差異,這在某種程度上也會削弱學生的投保積極性;還有就是學生關心的門診看病問題,在全國的做法也不一致。門診看病不能報銷,以及有起付線等規定也無疑給學生看病增加了很大的支出;看病先自己墊付醫藥費再根據單據報銷的做法同樣也有“雨後送傘”之嫌,給學生家庭特別是困難家庭帶來了很大的困難。所以,在以後的政策修訂及實施過程中,我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國外的經驗,儘量考慮到光大學生的利益,使門診、住院都參加醫保,並且醫藥費由醫院和醫保基金直接發生關係,不需先行墊付。大學生這一特殊羣體是未來社會生產的主力軍,他們的健康直接關係到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建立一套完善而切實可行的大學生醫療保障體系對維護社會穩定發展至關重要,這也是高等教育在改革和發展中所面臨的一個新的現實問題和研究課題。同時,我們必須認識到,任何制度的形成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大學生醫療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實施,需要社會各方面持續不斷的關注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