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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法官徵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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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接觸過徵文吧,通過徵文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相信許多人會覺得徵文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優秀法官徵文三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優秀法官徵文三篇

優秀法官徵文三篇1

法律是沉默的法官,法官是會說話的法律,法官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歷史程序中,擔負著維護憲法權威、貫徹法治精神的職責。我們所要建立的和諧社會,實質上就是法治社會,良好的法治狀態就是社會的和諧狀態。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推進,民主法治作為整個社會關係調節器的重心,在和諧社會的建設中居於支配地位,起著關鍵作用。人民法院作為民主法治的實踐者和推動者,人民法官任重而道遠。

作為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我踏上基層審判崗位已有四年了,記得剛到法庭,看到大家每天所接觸的都是婚姻家庭、民間借貸等雞毛蒜皮、婆婆媽媽的瑣碎小事,和原來自己對法庭工作想象有些差距,說實話不禁讓人感到有些沮喪,但經過老同志們的傳幫帶,和大家一起經歷了辦案過程中的酸甜苦辣,才逐漸感受到每一起糾紛,看起來可能不起眼,但對於每一個具體的家庭和當事人來來說,卻是他們生活中的大事件,尤其是婚姻家庭糾紛,處理結果往往就涉及到一個家庭的幸福和一個人生活的轉角,“司法為民”不是抽象的,是通過一個個具體的案件的審理,通過我們和一個個當事人的接觸所體現出來的,法官的每一次善意的微笑,每一次專注的傾聽,每一個信任的凝視,每一句溫和理性的話語,無不昭示著司法的溫暖與公正。最初的夢想照進現實,我才發現,原來法學深刻的內涵在平凡的崗位上體現的如此鮮活,每當通過不懈的努力成功調解一個案子,看到當事人滿意的笑容,那種成就感真是無可言喻的。

以當事人利益為重,妥善、快捷的處理糾紛是司法為民的具體要求之一,以和平的方式定紛止爭,將社會矛盾消解在萌芽狀態,符合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相對於我們法官來說,當事人在訴訟中顯然處於被動地位,有時他們會對法官產生陌生感和猜疑感,產生對審判不公的擔憂,這就需要我們以愛心消除冷漠與隔閡,對當事人和藹相待,細心傾聽,釋疑解惑,進而辯法析理,公正裁決,讓當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信力。

在辦案中我發現,法官與當事人之間能否良好的溝通是能否成功調解的一個關鍵問題,要讓當事人感受到法官的真誠,通過法官的言行舉止切身感受到法律的神聖和溫情。從立案階段起,用一杯熱茶、一張笑臉、一句問候迎接當事人,消除他們的牴觸情緒,拉拉家常,提前找出問題的癥結所在,力爭庭前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耐心傾聽當事人的陳述,善於與當事人換位思考,喚醒離婚案件裡的舊情、贍養案件裡的親情、鄰里糾紛裡的鄉情、欠款糾紛裡的友情、交通事故里的同情,用群眾認同的態度傾聽訴求,用群眾認可的方式調查事實,用群眾明白的語言釋法析理,用群眾信服的方式化解糾紛。

去年年底,我承辦了陳某訴王某離婚糾紛一案,被告王某是一個值得同情的女孩,她在婚後兩年患上重症肌無力,行動十分困難,在庭審中雙方發生爭吵,被告不斷指責原告不負責任,調解過程中兩人因離婚補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被告王某的情緒一度失控,一邊痛哭一邊表示如果達不到她提出的補償標準,誰判決離婚,就跟著誰吃跟著誰睡,並會去政府上訪。庭審結束後,我發現王某在下法院大門的臺階時斜著身子雙腿顫抖,顯得十分困難,我便和司機商量了一下,用庭裡的車將王某一直送到家,並將她攙扶上樓,並在她家從多方面跟她溝通,進行細緻入微地勸說與寬慰,道別時她哭了,對我說“謝法官,我不是作為當事人,而是作為你的姐妹在跟你談心!”。庭後我並未著急下判,而是反覆上門或通知雙方及其家人到庭做工作,通過努力,最終促使他們雙方在離婚補償方面達成了協議並當場履行,王某在拿到補償款後,向我表示要抓緊治病,積極開始新的生活。這件案子使我感受到,身為一名法官,要永遠保持一顆善良的心,真心待人,誠心做事,只有這樣,人民群眾才會尊重你、信任你,如果法官不能和當事人建立一種互相信任的關係,不能讓當事人感受到你的誠意,在調解的過程又何談真正的心悅誠服、案結事了呢?

不過,調解結案不是“和稀泥”,而應該是雙方在明辨是非、維護社會善良風俗的情況下所達成的共識,在調解中,不能拿原則作交易,不能視真情為軟弱,不能讓正義受侵犯。我們在勤於鑽研審判業務、提高法律素養之餘,還應有意識地涉獵一些社會學、心理學知識,深入社群、村鎮,瞭解風俗習俗。很多存有矛盾激化隱患的案件,事實上並不複雜,但當事人由於文化水平較低或法律知識有限,常常對法律在思想認識上產生很大偏差,甚至產生法律認識錯誤。對這些案件,應通過透徹地詮釋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準確把握矛盾焦點,結合實際,通俗易懂地把案件同法律規定有機地結合起來對照分析,幫助當事人弄明白法律規定,或者把一些調處成功的案例在調解時向當事人宣傳、講解,從而促使當事人接受引導妥善了結糾紛。

在昆明某企業訴我市某打蠟廠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中,從庭前調解階段雙方就存在較大分歧,庭審中更是各不相讓,均表示沒有調解的可能。我在稽核證據、查明事實後,在充分辨析法理的基礎上與雙方代理人進行溝通,讓當事人自己權衡利弊得失,最後在判決文書即將送達的前夕,原告心悅誠服地主動向法庭遞交了撤訴申請書,雙方在庭外握手言和。

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單純靠法庭的力量是不夠的,在辦案過程中,我們應通過各種方式、努力尋求社會各方的配合,通過與鄉鎮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治保調解組織加強聯絡與協作,充分利用人民調解網路,通過多渠道消除敵對情緒,防止惡性案件的發生。宜都是一個人口不多的縣級市,在審判過程中託人說情的事時有發生,每當這時我們可以巧妙地反過來講明親情和法律,拜託前來說情的當事人之親朋好友一起做當事人的疏導工作,從而更有利於調解的進行。

在李某等三人訴高壩洲鎮某村委會承包地徵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一案中,李某等三人在初次審理過程中因證據不足撤訴,後因與某村委會協商未果,多次到市裡上訪。分析案情後我覺得本案涉及村級組織和移民遺留問題,在審理中要本著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採取多方疏導方法,消除村民與村委會之間的對立情緒,爭取促使雙方和解,力求從根本上解決矛盾。她主動聯絡高壩洲鎮政府有關幹部,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援,協助做某村委會幹部的思想工作,並幾次到某村委會進行溝通協調,同時聯絡李某等三人,反覆做耐心細緻的疏導工作,終於促使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某村委會當場交付李某等三人補償款25000元,雙方化解了長期以來的矛盾,也使這起纏訴、上訪多次的案件劃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結案是我們每一個法官都會經歷的過程,而結案的質量才是每一個法官應當追求的目標,最圓滿的結案就是案結事了,矛盾得以徹底消除。在民事審判中,法官應該多考慮如何給當事人實實在在的利益,而不是用一紙判決給當事人永遠無法兌現的權利。我認為在調解過程中要找到雙方當事人利益的平衡點,針對不同型別案件、不同階段和不同當事人,採用不同的調解方法,調解措施和快慢節奏因人因案而異,對症下藥,提出合理化調解建議,努力尋求妥當可行的糾紛解決方式,本著節約訴訟成本,充分利用財產保全、執行等訴訟程式的價值,讓當事人自己進行利弊得失的考量,儘量使案件的處理達到平衡既得利益與長遠利益的效果。

在我審理的李某訴智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中,原告在車禍中受傷,但被告因為小孩即將上大學,對承諾給被告的賠償款一拖再拖。在原告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後,謝楠同志迅速對被告的財產採取了控制措施,在給被告送達時向他釋明有關財產保全等程式法的規定,並趁熱打鐵及時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在調解中,她結合被告的實際情況給原告做工作,在被告承諾一次性給付的情況下原告表示願意放棄部分訴請,以切實維護既得利益,最後雙方達成了庭前調解協議並當場履行。在原、被告帶著笑容走出法庭時,出現了兩人同時向謝楠同志連聲道謝的感人一幕,取得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良好統一。

仰望法治的星空,有無窮的真理等待我們去探索;俯視養育我們的大地,有可親可敬的人民等待我們去奉獻,我願用真情和汗水,在審判事業的熱土上默默耕耘,捍衛胸前的天平和身後的國徽,為創造和諧文明的司法環境貢獻自己的力量,讓法官的心和父老鄉親永遠在一起!

優秀法官徵文三篇2

當我身著黑色的`袍服在審判席上耐心聽訟的時候,當我苦口婆心給當事人做工作調解的時候,當我冒著凜冽寒風在鄉間尋找送達地址的時候,當我每天拖著疲憊的身軀和心情回到家裡的時候,我偶爾會回想起自己是怎麼成為一名法學的卑微朝聖者的。也許是20xx年,報紙上登出了新的法袍式樣,那一襲黑色就映在了我的心裡;也許是高一那年,班長拿出了一個小小的錄音機,讓我們在跨世紀的這一天記下自己的理想,莫名的,“最高院的院長叫肖揚,我要做法官楊瀟”脫口而出,從此,“法官”二字就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裡。

美國著名學者德沃金在《法律帝國》這本書對法官形象有著精闢的描述,“在法律鑄造的帝國裡,法院是法律帝國的首都,而法官則是帝國的王侯。”,大學時,我為此對崇高而威嚴的法官職業油然產生了幾多神聖,幾多嚮往。四年法學理論和西政精神的浸淫,“博學、篤行、厚德、重法”的校訓猶在耳際,我已經面臨就業選擇了,為了心中無限的憧憬,我毫不猶豫的選擇了法院。猶記得第一天到法院報道時的情景,從審判庭虛掩的門縫裡,我看到了一位法官坐在高高的法官椅上,神情專注,仔細傾聽當事人的陳述,輕輕點頭或者微鎖眉頭。庭上,瀰漫著緊張、威嚴的氣氛,那名法官掌控庭審的張力,讓人不由得肅然起敬。近三年的法院工作生涯,讓我理解到“法官”二字更為深刻的涵義。

民事庭法官,明年就要退休了,他已經審判崗位上堅守了數十年,如今仍然戰鬥在審判任務最為艱鉅的民事審判前線。經常已到下班時間了,他還在辦公室與當事人耐心長談。就這樣反覆找當事人溝通協商,苦口婆心地做雙方工作、不厭其煩地講利害關係、深入淺出地釋法說理。以循循善誘的話語、鍥而不捨的精神,促成當事人的和解。他手寫的判決書通常是長達十幾頁公文紙,工工整整,並且憑藉著自己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和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理解,努力做到“辨法析理,勝敗皆明、輸贏皆服”。法院像他這樣的老同志還有很多,他們最為寶貴的青春年華都默默消耗在了嘔心瀝血的秉公執法上、無私為民的排憂解難上,“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他們依舊悄無聲息地燃燒著自己,散發最後的光與熱。

聶河法庭庭長,作為我院唯一一位女性派出法庭庭長,轄區卻是條件最為艱苦的三個鄉鎮,然而她卻以瘦弱的身體為山區百姓撐起了一片公平正義的藍天。那還得那天,快到下班時間了,她風塵僕僕地來到我的辦公室,急衝衝地拉著我就走,路上我才瞭解到她是想請我和她到銀行去查賬,可能是帳戶有誤,那天一無所獲。看著著急的樣子,我心想:這可能是個大案吧。於是,我答應她第二天等她從聶河開完庭出來再去查。第二天下午,我們順利地查到了被執行人的帳戶,可我仔細一看,上面竟然只有七百多塊錢,我笑著對她說:“你看你費了這麼大的勁,就為了這麼點錢啊?”,一愣,說道:“我們山區能有多大標的的案子啊,不是離婚就是贍養案件,就這750塊錢還是我磨破了嘴皮子才執行來的半年的撫養費啊!”。當那位申請執行的老人顫巍巍地接過幾百塊錢,眼裡邊含著淚說:“多虧了汪庭長啊,為了孫子的生活費,我每年都要麻煩她幾次,但她總是不厭其煩的為我做工作,也不知道跑了多少路……。”這位老人的話在我的腦海裡迴響了許久,我為自己的膚淺而感到臉紅,卻也再一次感受到法官職業的沉重。

也許法官都是普普通通的人,所做的那些事都是很平凡事。但是,他們卻懂得“雖不是每一個訴求都能如願以償,但耐心傾聽、真誠工作卻暖人胸膛”。善良的微笑,使多少心靈得到慰藉;真誠的話語,給多少弱勢群體送去關愛;謙和的態度征服了多少桀驁不馴的當事人;同情的淚水,給多少久旱的心田播撒下公正的甘霖!

當我第一次成功調解了一樁糾紛的時候,當我精心製作了第一份判決書讓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保障的時候,當我看著當事人接過標的款那感激的笑容的時候,我又再一次堅定了我的法官情結,我明白了,既然我選擇了這條艱辛的路,我將終生用自己的辛勤跋涉,去感受法的脈動與心率,去探尋法的精神與真諦,用自己的操守捍衛著法律的公正,用自己的生命捍衛法律的尊嚴。

優秀法官徵文三篇3

談到對法官這個職業的感悟,我從事審判工作僅四年有餘,資歷尚淺,領悟也淺。但這幾年的工作經歷讓我深深感受到當一名好法官真的不容易。

在很多人的眼中,法官是身穿法袍坐在審判臺前莊嚴與正義的化身。在最初選擇這個職業的時候,我也是這麼認為的。20xx年10月,我帶著惶恐也帶著生活賦予的堅強,加入到宜都市人民法院這個大家庭中,邁入了人生的新起點,成為一名法學的卑微朝聖者。當時,我就下定決心用自己的辛勤跋涉,去感受法的脈動與心率,去探尋法的精神與真諦。

進入到法院工作,我才明白法官是各種衝突的承受者,當事人為爭議的權利、利益衝突起訴到法院後,總是寄希望於法官公正審理。但無論你如何公正,你都無法真正保證讓發生衝突和對立的雙方非常滿意,社會生活的複雜性以及人性中固有的弱點經常會將法官置於一種被誤解、受指責的位置。作為基層法官,具體工作就是在各種小得有些瑣碎的離婚、合同、債務、贍養等民事案件中奔波,我們常常為了一塊宅基地的紛爭反覆到實地丈量,為了一個失足少年的回頭而踏破學校、街道和看守所的門檻,為了一個家庭的團圓而磨破嘴、跑斷腿,為了一個企業的復活而不畏艱險、跑遍大江南北。只有真正從事了這項職業,才會明白這份職業要忍受清苦、單調和壓力。當我自己取得了審判資格承辦案件的時候,每天面對吵吵嚷嚷、互不相讓的當事人,我覺得法官實在與“神聖、威嚴”的形象相距甚遠,一天工作下來,除了煩還是煩,自己累不說,還要被當事人誤解、謾罵、甚至威脅。面對這種情況,我開始懷疑自己當初的選擇是對是錯。當我把想法向身邊的法官傾訴,一位老法官對我說:“‘吵’是當事人到法院的原因,是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的表現,不吵他們就不會來了,而我們的工作就是要化解當事人的矛盾,這個過程正是展現你智慧與才能的時候。”這一席話深深地烙在了我的腦海裡。是呀,“法官”並不是將案件事實與法律條文對號入座的“工具”,現實社會對我們的要求其實很高,如果說法院處在社會矛盾的浪尖上,那麼法官則處在社會矛盾的火山口上,作為平息社會矛盾的交匯點,法官既要接受浪尖沉浮飄搖的考驗,也要承受火焰噴發的灸烤。

此時此刻,我站在演講臺上不僅僅看到在座各位關注的目光,彷彿還看見我們的幹警在辦案中那忙碌、不知疲倦的身影。他們正耐心地為當事人答疑解惑,如春風化雨;他們正承受著上訪人的埋怨,但卻像對待親人一樣用心體會他們的感受;他們正為了審好每一個案子而埋首工作,他們默默的奉獻著,不求名利,任勞任怨,他們每一個人都經辦過感人至深的案件,每個人心中都懷有最善良的願望:定紛止爭,社會和諧,他們用愛崗敬業的精神,染綠了法院工作的春天。我作為一名年輕法官,更應該積極工作。

通過大量的案件審理實踐,我逐漸意識到,民事案件涉及面較廣,社會影響也較大,如果法官稍有不慎,就會對當事人造成傷害,就會使當事人對法律的公正性產生懷疑,因而對法律和社會喪失信心,法官的公正性,不僅體現在對案件的判決上,同時也體現在法官平時的言行之中,所以,耐心和溝通顯得特別重要。耐心能使當事人深切體驗到了自己被尊重和公正的對待,一些原本情緒激動的雙方也會逐漸地平靜下來,心平氣和地進行交流;溝通能發現雙方當事人矛盾的癥結所在,瞭解當事人內心的想法。為此,我給自己定下了這樣一個行為準則:不管接的是什麼案子,都要站在雙方當事人的角度多問幾個為什麼?原告為什麼要提出這樣的訴訟請求?被告當初為什麼要那樣做?只要自己能設身處地的多想想雙方當事人的處境和心境,才能正確地運用法律,不偏不倚地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才能從容地解開彼此的心結、化解雙方當事人的矛盾,增強法律的公信力,增強民眾對法院的信賴。慢慢的,隨著辦案經驗的積累,我也漸漸成熟,我明白了做一名法官也是幸福的,我們的幸福很簡單,就在當事人的那一句“謝謝”中,就在老百姓滿意的那一刻。

每當我走進審判庭,面對莊嚴的國徽。我常常捫心自問:我是否盡到了一個法官的職責?我是否沒有辜負人民法官的稱號?我做出的判決公正嗎?我是否確實懲治了邪惡、維護了正義?這樣的自我評判不斷敲打我的心,就彷彿無形的警鐘時刻督促我謹慎、嚴密;時刻警醒我公平、坦蕩;時刻激勵我真正做到人民法官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