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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衛車輛管理制度範本(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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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門衛車輛管理制度範本(通用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門衛車輛管理制度範本(通用6篇)

門衛車輛管理制度1

為了規範機關公務用車,確保安全、節約、遵章、守紀,根據《xx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工作規則》、《xx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使用範圍

(一)辦領導工作用車;

(二)會務保障和公務接待用車;

(三)各處室工作用車;

(四)老幹部、機關工作人員及家屬危、重病人用車;

(五)因特殊情況需要用車。

二、派車程式

(一)處室公務用車,經所在處室負責人同意後,由綜合處統一安排,未經批准,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

(二)出市區範圍外的長途車輛,需經綜合處分管副處長或處長同意,並填寫《省政府法制辦公務車輛派遣單》。

(三)老幹部用車,直接與綜合處聯絡,統一安排車輛。

(四)特殊情況,可先出車後報告。

三、車輛管理

(一)嚴格控制公務用車範圍,嚴禁公車私用和利用公車學車、練車,否則造成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二)嚴禁私自出車或者將車輛交他人駕駛,否則造成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三)嚴禁酒後和違章駕駛,否則造成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四)車輛因違章停放而造成損失的,維修費用由駕駛員全部承擔;因公出車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承擔10%。

(五)重要會議和辦領匯出差期間,車輛由綜合處統一調配。

(六)夜間或節假日車輛必須統一停放在辦公樓下或車隊院內。

駕駛人員違反以上條款之一的,除承擔相應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行政責任,直至解除勞動關係。

四、油料管理

(一)公務車輛在鄭州市區內實行定點加油;加油必須憑加油卡、《加油憑據》、對車號加油。嚴禁用單位加油卡給私車加油。

(二)外地出差加油,回程後過路費、行駛里程數、出差日期等有關憑證要一致。

(三)健全車輛耗油量統計,定期公佈車輛耗油數量和行駛里程,以接受監督。

(四)綜合處車管人員應加強對油料的管理,厲行節約,不徇私情。發現給私車加油情節嚴重的,追究其行政責任。

五、車輛保養維修

(一)駕駛員要提高車輛維修技術和保養技能,提倡一般常見故障自己處理;車輛日常保養、維修時,駕駛員要提前申請,填寫《省政府法制辦公務車輛送修單》,經車管負責人稽核批准後,方可到定點單位進行保養、維修;保養、維修過程中,擅自擴大維修範圍或未經批准私自購置車輛用品的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二)車輛在日常保養或維修期間,駕駛員要現場跟蹤把關,出廠時,由駕駛員和車管人員共同驗收、簽字。

(三)車輛發生事故後,應按規定到指定維修中心或定點維修點維修以便索賠。

(四)車輛在外地出現故障時,駕駛員要妥善處置,同時向車管人員或者分管副處長說明情況。

(五)健全車輛維修檔案,每季度末月25日前,由車輛管理人員與維修廠家核對單據、結算修車費用,再按程式審批報銷,並定期進行公佈,接受監督。

六、車輛經費管理

(一)車輛在鄭州市區內維修經費的報銷由定點單位提供原始明細單,並開據正式發票,經核查無誤後,按照程式審簽報銷;車輛在外地出現故障維修時,維修廠家提供原始明細單,並開據正式發票,回程後經費按程式審批報銷。

(二)車輛在鄭州市區內不按規定在其他地方加油費用不予報銷。外地出差,回程後路橋費、加油費、行駛里程數、出差日期等有關憑證要一致,否則不予報銷。

七、駕駛員工作紀律

(一)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服從車輛指揮、調配,自覺接受道路交通管理、檢查,確保行車安全。

(三)隨時做好車輛行駛準備工作,始終保持車輛狀況良好,車容車貌整潔衛生。

(四)尊重領導,保守祕密,熱情服務,不講粗話、髒話,不犯自由主義。

門衛車輛管理制度2

為確保校園有一個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學校在相關校門安裝車輛進出道閘裝置。原則只同意本校在職教職員工自備車和與學校有公務業務的車輛進入校園,非本校教職工的車輛確因工作需要進入校園只同意作短暫停留,超時間停在校園內的車輛需繳納停車費。現就校園車輛管理及收費標準規定如下:

一、免費車輛:

1、本校在職教職員工的自備車(以學校人事處在編在冊名單為準,按現所在的工作校區,一人一車辦一證);跨校區上課及公務,由所到校區的相關學院和部門發給校區車輛出門單。

2、學校的公務車;

3、與各學院和職能部處有公務業務的車輛,憑學校發放的車輛校門通行單(學校以每個學院及職能部處的在編在崗人數,發放校門免費一定額度的出門單,超出部分由各學院和職能部、處付費),由各學院和職能部、處領導簽字同意的車輛校門通行單為準,。

4、學生家長自備車、運送校內貨物車等臨時來校短時間停車的車輛。(停車時間在半小時以內,超過時間按臨時停車收費標準)。

二、收費車輛:

1、全年包乾收費車:

(1)凡與各學院和職能部、處有長年業務往來的車輛;

(2)長年在學校工作和經營的非本校在編在冊的員工車輛;

(3)在校註冊學習的學生車輛。

2、臨時停放收費車:

無上述條件的車輛,一律按校園停車標準進行收費。

三、收費標準:

1、全年包乾收費車,年收費標準為:軍工路1200元/年,復興路3600元/年;

2、臨時停車,收費標準為:軍工路每車收取5元/小時,復興路每車收取15元/小時,一晝夜24小時,軍工路最高收費為30元,復興路最高收費為60元。超過24小時後,在收取第一天最高收費後再加第二天臨時停車費,累加計費收取。

四、收費單據及發票:

1、全年包乾車收費發票由生樂物業公司出具上海市稅務部門監製的服務業統一發票(收費以一年一辦理);

2、臨時停車收費單據由各校門收費管理員出具上海市核准的停車收費單據。

五、管理規定:

1、免費車輛通行證由學校保衛處根據上述第一款規定,統一免費發放車輛無源卡通行證和自費購置車輛有源卡通行證;

2、學校516號校門原則上全天關閉,除重要貴賓來校和重要外事活動時開放,開啟516號校門以學校辦書面通知為準。

3、各學院和職能部處有公務業務的車輛一律不從516號校門進出,出校門時應提供各學院和職能部、處開具的車輛免費單,無校門通行單者一律按臨時停車收取停車費。

4、學生家長自備車、運送校內貨物車等臨時來校短時間停車免費,超時按系統顯示的金額進行收費。

5、各學院和職能部、處開出的免費停車單應從嚴把關,嚴禁非公務車輛作免費車。

六、注意事項:

1、為確保校園交通安全,所有進入校園的車輛一律慢速行駛,並根據校園情況有序停車,嚴禁野蠻開車、停車和鳴喇叭;

2、進入校園停放車輛的應做好安全防範工作,關好車門,貴重物品自身攜帶,一旦發生失竊,學校和物業公司不承擔查詢義務和賠償責任;

3、嚴禁免費車輛通行證轉讓他人使用,一旦發現,沒收免費車輛通行證,並加收30元或60元以上的臨時停車費。出借者交學院和部門處理。

4、嚴禁門衛進行無停車收費收據收費的行為,並歡迎大家監督舉報。

未盡事項由學校保衛處負責解釋。

門衛車輛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約開支,規範車輛管理,保證車輛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於我局所有職工(包括勞務派遣員工)和我局所有的公務車輛。

第二章車輛使用管理

第三條辦公用車由辦公室集中管理、統一排程,並指定車輛管理員具體負責。

第四條局領導不設專車,局領導和各科室工作人員因公事用車提前與辦公室預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和用車範圍給予合理安排排程,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去瀋陽市(包括撫順、本溪、遼陽)以外的地區出差,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駕駛員出車。特殊情況下如辦公室人員因工作脫不開,由用車部門可安排開車技術較好的職工開車。

第五條嚴禁公車私用,違者按有關檔案規定處理。

第六條用車登記。辦公室統一協調派車,用車前駕駛員到辦公室填寫“用車登記表”,用車登記表分為用車部門、用車事由、帶車人姓名、司機姓名、前往地點、行駛里程、出發時間、交車時間、取車時車況有無異常、交車時車況有無異常等專案,由司機本人如實填寫,每次用車都要登記。登記完畢,到管理員處領取車鑰匙、加油卡。

第七條油料管理

1、辦公室統一購買加油卡,車輛採用加油卡加油,原則上不準在外現金加油。各科室用車時,到辦公室領取加油卡,加油時要到能使用加油卡的加油站加油,並保留加油小票,交車時貼上在用車登記表的加油小票貼上處。

2、特殊情況不能使用加油卡時,駕駛員應與車輛管理員溝通,經車輛管理員同意後方可以現金方式加油,詳細記錄時間、地點、升數、現金額,回單位及時核報,並在加油小票貼上處寫明情況。

3、車輛管理員要視行駛里程對加油情況審查,防止加油卡私用。

第八條車輛管理人員應加強車輛情況檢查,不派有故障、未檢驗合格、保險到期的車輛。

第九條車輛行駛證放置在車內,車輛管理員要定期檢查,防止丟失。

第三章安全行車

第十條駕駛員出車前要對車輛認真檢查,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

第十一條駕駛員出車前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身心不適隨時報告,嚴禁帶病駕駛。

第十二條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員通訊工具要保持24小時暢通,便於隨時掌握車輛情況。

第十三條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第十四條嚴禁私自用車、嚴禁酒後開車、嚴禁將車借予他人或非駕駛人員駕駛,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對當事人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及時處理,不得隱瞞不報。

第四章車輛停放

第十六條當日能返回的'派車任務,車輛不得在外過夜,駕駛員必須將車輛停放回單位。

第十七條當日不能返回的派車任務,駕駛員應將車輛停放在安全的地方或有人看管的停車場並將車輛鎖好。

第十八條除確因工作需要在外地不能返回單位外,下班後、公休及節假日公務用車一律回單位停放。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九條車輛保養。車輛管理員負責定期按要求進行保養,防患於未然;定期洗車,保持車內外清潔衛生;機件要定期檢查、擦拭、保養,確保車輛完好。

第二十條車輛維修。發現故障,駕駛員須及時報告車管員,車管員須及時向辦公室負責人彙報。車輛維修、裝置更換和增添須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司機不得自行決定(特殊情況除外,但事後應及時報告)。車輛在維修的過程中,車輛管理員必須在維修現場進行監督,如發生專案變動,必須及時報告辦公室負責人,經同意後方能維修。長途出車發生故障時駕駛員要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並提出修車意見,經同意後進行修理。辦公室要認真選擇車輛維修單位,車輛修理完畢後,方能結算有關費用。

第五章責任劃分及內部問責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車輛管理員應加強車輛管理,及時清潔、保養、排除故障、檢車、購買保險,使車輛處於完好狀態。

第二十二條如派出車輛有故障、檢驗過期、保險過期:

1、出車之前用車部門發現,辦公室負全部責任,追究車輛管理員責任。

2、出車之前用車部門沒有發現,行車過程中發生我方無責任的事故,辦公室和用車部門各付一半責任,由辦公室牽頭處理相關事宜。

3、出車之前用車部門沒有發現,行車過程中發生我方負部分或全部責任的事故,用車部門負主要責任,辦公室負次要責任。由用車部門牽頭處理相關事宜。

第二十三條在派出車輛合格的情況下,行車過程中發生事故,用車部門負全部責任,負責處理相關事宜。

第二十四條在行車過程中發生問題,如果因駕駛員駕駛資格或違反交通法規原因導致保險不能正常履行的,用車部門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五條在行車及停車時因違反交通法規所產生的處罰由用車部門和駕駛員負責。

第二十六條酒後開車、將車借予他人、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等以上行為發生嚴重後果的,用車部門負全部責任,行為人承擔全部後果。

第二十七條未進行登記或未告知車輛管理員,私自用車的,出現問題,行為人負全部責任。

第二十八條未經車輛管理員同意,現金加油的,不予報銷。

以上行為如果觸犯刑律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受到刑事處罰我局將會依照《公務員法》給予相關處理。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門衛車輛管理制度4

學校車輛的根本任務是保證學校中心工作的正常需要,為教育教學提供及時、優質的服務。本照安全、高效、節約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使用。

1、主要服務於教育教學,嚴格控制公車私用。未經請示,車輛不得私自外借,駕駛員嚴禁私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

2、駕駛員執行出車任務要做到準時準點,避免因個人疏忽耽誤工作。

二、用車登記。

1、建立用車登記簿。用車超過半天或執行長途任務時,經請示校長批准後,做好登記,返校後,再做好行車安全方面的記錄。

2、建立耗油、維修記錄簿。駕駛員要做好日常耗油、維修、保養記錄。

三、行車安全。

駕駛員要高度重視行車安全,認真參加有關學習培訓。日常抓好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經常檢查車輛行駛安全狀況,過期裝置及時請示更換。

四、車輛停放。

夜間、公休日、節假日,車輛應停放在校園內停車場或其他安全指定地點。

五、車輛維護。

1、駕駛員要有高度的愛護車輛責任心,注意車輛的維護和保養,按照區有關部門要求,根據需要定期到政府採購辦指定廠家維護和保養。

2、駕駛員要經常對車輛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解決。

門衛車輛管理制度5

商務局機關辦公用車由辦公室實行集中管理、統一排程。為了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約開支,規範車輛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領導和局機關各科室工作人員用車需提前與辦公室預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和用車範圍給與合理安排排程。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

二、駕駛員要認真保養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三、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五、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解決,不得隱瞞不報。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幹部開車、嚴禁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後駕車。

六、駕駛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時,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離開,需向辦公室報告去向,以方便聯絡。

七、對不執行本規定,私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的,責任人要按規定予以賠償。

八、駕駛員嚴守保密制度,不傳是非。

九、局機關基本辦公用車範圍:

1、各科室人員深入多家企業調查、協調工作,而且路途較遠的;

2、財務人員去銀行提取大額現金;

3、去市區兩級政府接訪或處理突發事件;

4、參加市區兩級黨委、政府會議(駕駛員將參會人員送到會場後,立即返回局機關待命);

5、局領導冬季通勤用車按政府有關規定,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門衛車輛管理制度6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更好地服務老幹部,確保老幹部用車和安全,同時節約經費開支,提高工作效率,經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車輛指定專人分管。分管領導負責做好車輛的安全管理、安排使用、出車登記,協助做好故障維修以及與車輛相關的燃料費、橋路費的稽核和老幹部乘車費的彙總和收取等工作。

二、車輛主要用於服務老幹部。老幹部用車應當優先安排,其他單位和個人一般不準借用,確需借用必須徵得分管領導同意後,且先加油後用車。

三、燃料費按每百公里十公升計算,實行獎罰制度。嚴格按照派車單和行車裡程予以核算,節約歸己,超支自付,節約多少公升則獎勵多少元現金。

四、小車修理必須先由司機向分管領導提出,並徵得主要領導同意後方才進行修理。如遇突發性修理,可由司機臨時處置,但應及時分別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彙報修理情況。否則,將不予報銷。

五、車輛借用。必須堅持“車隨司機走,司機跟車跑”的原則,車輛一律不準交由他人駕駛,否則,取消司機駕駛該車資格,若發生責任事故,則由司機個人承擔。

六、司機必須服從分管領導安排。未經安排而出車者,無論公事私事,一旦發現後則扣除司機當月出車補助的三分之一,且誰出問題誰負責。如果因管理不善而發生責任事故的,則有關領導要承擔一定責任。另外,司機一定要保持通訊暢通,如在緊急情況時出現關機誤事的,則扣除司機當月的通訊費。

七、強化司機安全責任意識,杜絕酒後開車,確保行車安全。車輛無特殊安排必須當日歸庫,若發現一次庫外停放的則予以警告,兩次或兩次以上的就扣除該車司機當月出車補助或年度獎。如果出現問題的,責任由司機個人承擔。

八、加強學習,增強司機服務意識,不斷提高駕駛技術和維護保養水平,愛惜車輛,保持車輛清潔衛生,確保老幹部用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