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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應急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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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交通局應急值班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通局應急值班制度

交通局應急值班制度1

第一條 為切實做好值班工作,起到安全防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值班時間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在值班時應認真負責,非本單位人員出入,應主動盤問,經審查無疑後方准入內,否則發生意外,值班人員應承擔責任。

第三條 交班者和接班者必須準時交接班,交接前雙方對責任區要全面巡視,對出現的問題要調查清楚,以防責任不清。做好值班登記工作,未登記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值班者值班後務必將值班室打掃乾淨,否則接班者可以拒絕接班。

第五條 值班期間不得擅自脫崗,否則按曠工論處。值班人員在值班室不得飲酒,不準脫崗,不準留宿外人,以防發生意夕卜,要嚴格遵守值班時間,堅守值班崗位,如有違反扣除當日誤餐費。

第六條 每晚值班人員對單位責任區應全面巡視後大門落鎖,關好門窗,不準通宵敞開大門,以保單位安全。

第七條 值班時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領導或公安派出所報告,不得無故拖延,否則造成嚴重後果,要追究值班人員的直接責任。

第八條 本制度自20xx年1月30日起執行。

交通局應急值班制度2

為加強局機關安全保衛工作和及時處理應急突發事件,特制定局值班制度如下:

一、機關值班實行全體工作人員分組輪流值班制,具體值班安排事宜由局辦公室負責。

二、值班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堅守崗位,並保持通訊暢通。

三、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實行全員輪流值班,適逢節假日或重特大事件等值班時,白天由四名女同志值班,值班時間為8:00——20:00;其它時間由男同志值班,時間為每天20:00——8:00;雙休日白天由門衛人員負責值班。

四、值班人員如個人有特殊情況需換班時,必須找人自行挑換,不得找藉口不參加值班和無故缺崗。

五、嚴禁出現脫崗、缺崗情況,值班人員如因玩忽職守造成安全問題或其它嚴重後果的,除承擔賠償損失外,還要依照規定追究當承責任。

六、值班期間,遇有重要情況,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特別重大或緊急情況可直接報告局主要領導。

七、值班工作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時處理值班期間發生的各種事情。值班結束後,認真辦好交接手續。

八、局定期或不定期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對於多次出現問題的值班人員,在年終考核是要要予以懲戒教育。

交通局應急值班制度3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交通運輸局應急值班工作,確保聯絡暢通及突發事件資訊報送、緊急事務處理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政府系統值班和資訊報送工作的通知》(國辦發〔1999〕98號)、《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務值班和突發事件資訊報告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2012〕44號)、《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務值班和突發事件資訊報告工作的通知》(晉市政辦〔2012〕74號)、《高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高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高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應急值班工作制度的通知》(高政辦發〔2015〕3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交通運輸局應急值班工作和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工作實行誰值班誰報送誰負責的制度。

第三條 建立和完善值班工作制度,實現值班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和標準化。

第四條 交通運輸局全體幹部職工均參與值班工作,按照局辦公室值班工作安排,每週安排一名副局長全周總負責,每日安排一組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每組安排一名科長帶班和兩名工作人員值班(1人白班、1人夜班),切實履行值守應急、資訊報送、綜合協調等職責。正常工作日上班期間的值班事務由辦公室全面負責,每組值班人員負責工作時間以外的值班事務。週六、週日和節假日安排一名副局長總負責,一名科長帶班、兩名工作人員和一名司機值班(兩名工作人員1人白天、1人夜間、司機負責公車任務),負責24小時值班。

第五條 值班工作主要職責:

(一)協調處理緊急事務。

(二)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工作日誌》、《值班資訊》、《值班報告》,並按要求進行報送。

(三)督促檢查下屬各單位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在崗值班情況。

(四)及時接報突發事件資訊,及時傳達局領導和上級部門對突發事件資訊的批示(指示),及時督辦局領導批示(指示)落實情況。

(五)當發生一般以上或暫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事件或藍色以上預警時,帶班科長應立即通知總負責領導,並趕赴事發現場核實情況,值班人員需立即通知分管局長和局長趕赴事發現場協調指導應急處置。

(六)向局分管領導和局長及時報告相關科(室)和單位報送的突發事件資訊,並根據局領導指示,按照突發事件資訊報送的`有關要求,及時向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報送突發事件相關資訊。

第六條 來電接聽制度。值班人員要及時、認真接聽值班期間的每一個來電,文明、準確、精煉應答。重要來電要詳細、準確做好記錄,並視具體情況要求來電方儘快書面報送有關事項。

第七條 值班責任制度。值班人員要全程負責跟蹤,並及時辦理值班期間接報的事務,做到“事事有迴音,件件有落實”。

第八條 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要如實記錄值班期間接報的事項和相關處理情況,做到字跡清楚,要素齊全,詳略得當。

第九條 資訊報告制度。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實行誰值班誰報告誰負責的制度。

(一)資訊接報。局屬各科(室)、單位值班人員接到突發事件資訊報告後,要第一時間向局值班室彙報情況(交通運輸局值班、傳真電話:xxx);局值班人員接到突發事件資訊報告後,要在第一時間(10分鐘內)向帶班科長、總負責領導、局長彙報情況。對於一般(Ⅳ級)以上或暫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事件或藍色以上預警資訊,總負責領導接到彙報後,按照局長指示要求及時向、市政府辦公廳彙報情況(辦公廳值班電話:xxx、傳真:xxx,市政府辦公廳值班電話:xxx),並迅速趕赴事發現場,核實事件具體情況,組織相關科(室)和單位趕赴事發現場進行處置,督促檢查相關科(室)、單位應急處置工作。值班人員和帶班科長要及時認真研判,收集彙總並核實資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與總負責領導隨時保持聯絡,符合有關資訊報送要求的,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式、規定範圍報告市政府辦公廳;對於情況不夠清楚、要素不全的,要及時核實補充內容後報告;屬緊急情況的(一般(Ⅳ級)以上突發事件發生後),要邊報告、邊核實。

(二)資訊上報。值班人員要嚴格按照交通運輸局編制的《值班資訊》格式(高交字[2015]22號檔案附件規定),按照程式、等級、時限、內容的要求,經帶班科長和總負責領導、局長同意後,向高平市人民政府應急值班室和晉城市交通運輸局應急值班室報告突發事件資訊。

報告內容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後果、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採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對突發事件及其處置的新進展、可能衍生的新情況要及時續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要進行終報。

報告方式:通過電話、傳真等報告資訊;緊急情況下可先通過電話口頭報告,並在事發30分鐘內傳真書面報告。(報送電話:高平市政府應急值班電話:xxx。晉城市交通運輸局應急值班電話:xxx、xxx,傳真:xxx。)

(三)資訊續報。值班人員向市政府和上級部門進行資訊初報後,要持續向事發地鄉(鎮、辦事處)和有關單位詢問事件進展情況,並及時向市政府和上級部門續報新情況,直至事件處置結束,終報一次。

(四)資訊核查。接到市政府和上級部門要求核報的資訊後,要立即進行核查反饋。如遇特殊情況確實無法按要求時間核報的,要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說明原因,並按市政府和上級部門值班室要求繼續做好相關工作。

第十條 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員須書面交接值班事項,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十一條 保密制度。值班人員落實交辦事項及使用電話、傳真、計算機網路傳遞或接收有關資訊,嚴格遵守各項保密規定,認真履行保密職責。

第十二條 充分依託政務資訊平臺體系,不斷提高政務值班資訊化水平,增強獲取、研判、報送突發事件資訊能力。辦公室要及時更新各單位電話資料、特別是重點單位和重點企業電話資料。確保值班渠道暢通。

第十三條 總負責領導、帶班科長和當班值班人員是直接責任人,負責值班期間的應急值班事務。

第十四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值班工作中造成重大影響或嚴重後果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一)值班人員脫崗、漏崗的。

(二)遲報、謊報、漏報、瞞報突發事件資訊的。

(三)在重大突發事件資訊報告過程中相互推諉,對領導批示(指示)落實不力的。

(四)接報較大以上突發事件資訊後,未及時、認真對資訊進行研判,或研判出現重大失誤的。

第十五條 局下屬單位及重點企業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單位應急值班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