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實用文案>制度>

大型機電裝置管理制度

文思屋 人氣:4.83K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大型機電裝置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大型機電裝置管理制度

大型機電裝置管理制度1

為加強大型、起重裝置的安裝、使用、拆卸管理,保障使用安全,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裝拆程式規定

1、大型機械、起重裝置的拆裝作業,必須由具備安裝資質的專業隊伍和專業特種作業人員承擔,無特種操作證不得參與。

2、安拆作業前,承裝單位要召集工程技術、安全部門人員一同勘察現場情況,協商制定安全技術保證措施。

3、大型機械的拆除、安裝,對參加拆裝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遵守拆裝程式,拆裝時要有安全監管員和技術負責人在場指揮和監護。

4、大型機械的安裝、拆卸作業,應遵守電氣、機械、高空作業安全規程,防止觸電、墜落、擠傷等事故。

5、安裝完畢的裝置,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之要求,通過公司安檢部門驗收合格,並通過國家承認的第三方檢測單位檢測合格,方可准予使用。

二、裝拆前零部件檢查制度

1、大型施工機械在裝、拆之前,要先檢查機械的金屬結構部件應無嚴重腐蝕、彎曲變形、焊縫不開裂。工作爬梯、防護欄杆安全可靠。

2、要檢查安全保護裝置完好無損,各聯接螺栓、銷軸、配線、鋼絲繩、塔吊壓重配重的數量或長度完整齊全,無損壞。

3、檢查齒輪、滑輪、連軸器、減速器、制動器等機械零部件外觀完好,固定牢靠,沒有裂紋損傷。

4、檢查各電氣線路、電纜、集電器、電阻器、開關、接觸器等電氣部件符合使用要求,電機繞組以及線路絕緣電阻≥0.5MΩ。

5、檢查隨機工具以及使用的麻繩、吊索、吊環、卸甲、手拉葫蘆等工具齊全牢固,完好無損,確保安全可靠。

6、拆卸完畢,要清理、保養好機械裝置的各種零部件,並保管堆放整齊。

三、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拆、裝塔吊時,應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建設部標準及行業標準和生產廠家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要求進行。

2、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編制切實可行的拆、裝工藝和方案,並嚴格按工藝和方案要求組織交底、實施。

3、參加起重裝置拆、裝作業人員,應認真學習拆、裝工藝方案,掌握本崗位、工位作業要求。

4、在起重裝置拆、裝過程中,應由拆、裝指揮人員統一指揮,並做好安全監護工作(作業區應懸掛警示標牌)。

5、拆、裝進場前,檢視施工現場周圍環境、道路、安全措施等以及現場配合準備工人情況,具備拆、裝條件方可組織人員進場。

6、參加拆、裝作業人員應接受安全技術交底。由技術負責人組織,由拆、裝指揮作施工過程工藝、方案交底;機電工長作拆、裝過程安全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

7、拆、裝只允許在四級風以下進行作業,如在作業過程中,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緊固連線螺栓。

大型機電裝置管理制度2

一、機電裝置的執行、維修、保養實行機長為首的園班包機、小班分片的包機責任制。包機內容:包裝置安全執行、日常維護、小修及保養,確保裝置完好;包工資、能耗及配件和材料消耗;包人身安全和生產任務完成;包裝置和環境衛生

二、各種裝置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工種等級的應知、應會,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操作。司機應做到“三知”、“四會”,合理使用裝置,嚴禁超負荷、超範圍使用。

三、司機必須嚴格執行本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操作規程。各包機崗位需掛牌留名,責任到人。

四、包機組所管的裝置必須達到臺臺完好。裝置淨、亮、機房、硐室及周圍環境衛生良好。

五、司機在值班時,必須精力集中,熟練、正確操作,班中做到“四勤”:即勤聽,聽裝置運轉聲音是否正常;勤看,看各種儀表、訊號指示是否正確;勤摸,觸控軸承和電機溫度是否正常;勤看,查裝置的執行狀態是否良好。

六、司機和維修工應按裝置巡迴點檢圖的路線,對裝置各關鍵部件逐一認真進行日常點檢和定期點檢,並填寫檢查記錄。杜絕空檢和漏檢現象發生。

七、搞好裝置潤滑工作。按裝置潤滑要求和包機組分工,值班司機

八、應定期檢查裝置潤滑狀態,維修工做到潤滑“五定”:即定人、定期、定點、定量、定質,換油應填寫記錄。

九、司機應按時認真交接班。司機接班後必須對管轄的裝置進行全面檢查,試驗各種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司機和維修工必須按規定的檢修時間對裝置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及小修。

十、發生機電裝置事故時,值班司機及維修工應及時處理,並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對影響生產半小時以上及裝置損壞較大的事故時,值班司機應及時報告機電隊和礦排程室。

十一、機電隊和包機組應簽訂包機合同,每月根據包機內容和定額完成情況,確定對包機組人員進行獎懲,對重大人身和裝置事故要對責任人從嚴懲處。

大型機電裝置管理制度3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對裝置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規程,搞好裝置的綜合管理,保證生產需要;

2、本礦所有機電裝置一律由機電科裝置組統一分類打號,建帳、建卡,予以管理。裝置管理應做到帳、卡、物、牌板四對照;

3、礦屬各機電班,應指定一名兼職裝置管理員,負責本單位裝置的領取、使用、維修、回收、建帳建卡等管理工作。在領取裝置時,予先辦理好建帳手續。上井裝置要及時委託銷帳。對裝置損壞和丟失的要追查責任人,並採取一定的防範措施;

4、每臺裝置應有領用、發放、回收制度。裝置組對全礦機電裝置有權調整使用。使用單位無權外借、互借、轉讓、轉售裝置。更不準隨意改裝,拆套裝置。如工作需要在井下轉讓時,應予先與裝置組聯絡查清數量,辦理好手續,方可進行。違者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5、固定資產和租賃的機電裝置,不準借出和出售,易耗機電裝置經礦、科領導簽字批准,並辦理財務手續,方可出售;

6、各使用單位需要裝置和其他部件時,必須提前做出月計劃報裝置組,裝置組積級組織貨源,保證生產需要。使用單位新增裝置時,必須持電管組批發的裝置用電申請單;

7、使用中的裝置,不準隨意倒裝。機電裝置改變安裝地點,應先同裝置組聯絡好,否則裝置組有權停發該單位的機電裝置。

8、新地區機電裝置的安裝,應由機電科畫出機電裝置安裝示意圖,裝置組按圖準備裝置。安裝隊辦理領用手續,裝置安裝結束後,由使用單位,安裝單位和裝置組到現場清點手續,辦理裝置移交手續。

9、各單位不準存放閒置裝置。井下閒置裝置必須在5天內回收上交,停產工作面裝置回收時間不超過10天。回收上交的裝置,裝置組應抽專人檢查,零部件要保持齊全,無損,否則按價值賠損。

10、各單位要加強裝置的管理工作,主要裝置要實行包機制,分片包乾,健全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牌一致,防爆裝置不準失爆,完好率必須保持在90%以上。

11、大修理返礦和新進的裝置,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維修工和防爆員檢查,發放合格證後,方準投入使用,在檢查中發現的一般問題由維護工處理,確係大修質量和製造廠家的問題,由裝置組與有關單位聯絡解決。

12、裝置庫房的裝置要分類擺設,庫房要清潔,裝置要完好。檢修過的裝置憑合格證方可入庫。庫內裝置不準拆套,確因生產急需,應有領導批准。不經裝置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準在庫房拉運,拆用裝置和配件,否則按丟失論處。

13、裝置管理人員要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全心全意為生產服務,保證裝置的`合理使用。若因裝置人員失職造成損失者,應追查責任。

大型機電裝置管理制度4

為正確使用裝置,使機電裝置安全執行,結合石窯店煤礦實際情況,制定石窯店煤礦機電裝置安全執行管理制度。

1.對裝置操作者要求

(1)裝置的操作者必須經過技術培訓並取得操作合格證,持證上崗。

(2)裝置操作者應熟知“三知四會”(知道裝置結構、知道裝置效能、知道裝置安全保護原理,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3)裝置操作者應掌握一些潤滑基本常識,所操作的設備註油部位、潤滑油脂牌號、潤滑油注油量、注油週期等知識,切實做好裝置潤滑工作。

(4)裝置操作者應責任心強,做到“五嚴格”(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

(5)裝置操作者在操作和執行中應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發現異常問題立即停機檢查。裝置日常執行情況應及時向維修工和隊部通報。

2.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1)裝置使用單位應根據現場工作條件,搞好環境衛生和裝置衛生,創造整潔、通暢的裝置執行環境。

(2)根據裝置使用和維護的要求,配備裝置安全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並按照石窯店煤礦機電裝置安全保護裝置管理辦法要求進行試驗。

(3)對大型固定裝置配置必要的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和提供必要的檢修場所,並對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定期校驗,確保準確可靠。

3.建立健全必要的裝置執行管理制度

(1)建立裝置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裝置使用單位應根據裝置結構、效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應包括的內容:

a.裝置的主要效能和最大允許負荷;

b.正確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驟(啟動、停車順序、操作注意事項);

c.裝置執行過程應注意事項;

d.裝置的記錄填寫要求;

e.裝置的清掃、潤滑、維護保養、檢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f.操作者和維修者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g.操作者和維修者應遵守的規章制度和相關規定;

h.裝置與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項。

(2)建立交接班制度

對重要的執行裝置必須實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裝置操作人員執行,在交接班時,應與日常裝置檢查結合起來進行交接班裝置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a.交班人對接班人能否勝任工作要求進行檢查;

b.接班人對交班人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c.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裝置衛生、環境衛生進行交接檢查;

d.交接班人員共同對現場存放的工器具、材料、防滅火設施等進行檢查交接;

e.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裝置各運轉部位溫度、各儀表指示資料、各潤滑部位油位、油量進行察看交接;

f.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裝置各部位振動情況、聲響情況、緊固程度進行檢查;

g.交接班人員共同試驗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建立裝置包機制度

裝置使用單位必須建立裝置包機制度,每臺裝置、每個小型電器均包機到人,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包機者必須按規程規定操作使用裝置。並定期對裝置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裝置完好執行,包裝置和工作環境衛生,確保乾淨整潔。

4.建立裝置經濟執行制度

(1)對大型固定裝置,應根據裝置的額定負荷確定其執行負荷,不得使裝置在長期超載情況下執行。

(2)對大型固定裝置應儘可能在使它們的工況點在高效區執行,通過測試發現裝置本身和系統工況點不在高效區執行時,應及時安排檢查、檢修。確保大型固定裝置安全經濟執行。

(3)對採掘裝置應在規定的額定值下執行,完善電機綜合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防止裝置損壞事故發生。

(4)根據負荷情況及時調整裝置執行方式,減少空載損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