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實用文案>制度>

2021國小手機管理制度範本(精選6篇)

文思屋 人氣:1.02W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1國小手機管理制度範本(精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2021國小手機管理制度範本(精選6篇)

國小手機管理制度1

隨著手機的普及以及手機功能的不斷拓展,中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日益突出。為避免學生不當使用手機,創造良好的教與學氛圍,向學生提供安全的、有保障的學習環境,借鑑區內外中國小手機管理的經驗,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目的

加強學生手機管理主要是為了規避以下可能引發的問題:

1、引發攀比心理;

2、導致偷盜、搶奪和潛在的欺負行為;

3、影響學習,比如分散注意力、干擾課堂、考試作弊等;

4、垃圾簡訊、不良圖片、照片或視訊及上網不安全因素等對學生髮展產生不利影響;

5、影響家庭教育,比如家長通過手機與孩子談話而忽略面對面的交流和關心;

6、從微波輻射安全形度來看,學生經常使用手機可能有害身體健康。

二、具體規定

1、禁止學生帶手機進入學校。

2、如果學生確需帶手機進入學校,學生及家長必須填寫承諾書,家長務必陳述學生帶手機入校的理由。並獲得學校批准。

經學校批准同意帶手機進校的學生須同時遵守以下規定:

(1)不攜帶高檔手機到校;

(2)在課堂上必須關機;

(3)非緊急情況,在校期間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用手機,如通話、發簡訊、玩遊戲、拍照、攝像、上網等;

(4)同學之間不得相互借用手機;

(5)不得在教室、宿舍或教師辦公室充電;

(6)出於安全和禮貌,不允許使用耳機;

(7)必須確保手機中沒有暴力或低階的圖片;

(8)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帶手機入考場,考試期間可交由老師暫為保管。

經學校批准同意帶手機進校的學生使用手機應承擔的責任:

(1)在上學或放學路上手機丟失或被盜,學校不承擔責任;

(2)在校期間,如果發生丟失、損壞、被盜以及因輻射引發健康問題,學生自己承擔責任;

(3)若因充電或其他行為造成任何安全事故,責任由手機所有人承擔;

(4)建議學生為手機設定密碼,學生要對手機涉及的隱私負責,學校對手機中的資訊資料的損壞或丟失不負責任。

3、家長如需聯絡學生,可以通過班主任、老師或門衛等途徑傳遞資訊;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學生可以使用學校設定的專用電話聯絡父母。

三、對違規行為的處罰

1、如果學生帶手機,而沒有提交承諾書或沒有被學校批准,手機須交由學校暫收代管,並通知家長一星期後取回。

2、學生違規攜帶手機到校或獲學校批准帶手機到校而在校內外違規使用手機,初犯予以全校通報批評,重犯予以校級處分,屢教不改者直至開出學籍勒令退學處理。並對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其它可以隨身攜帶的行動通訊工具,包括各種式樣的電子音視、遊戲機等行動式無線娛樂裝置的使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國小手機管理制度2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部分手機網路傳播不良和低俗資訊,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並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 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 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 熄燈就寢後不使用手機。

4. 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 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後關閉手機。

6.僅限於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資訊、考試作弊等。

7. 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絡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後,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絡。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 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幹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後抽查學生手機狀態,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 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並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並經批准後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 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規定自 20xx年3月1日起試行,並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國小手機管理制度3

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廣泛徵求了各方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學校不提倡學生上學期間攜帶使用手機,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報政教處備案。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簡訊息;

3、玩手機(如看視訊、聽音樂、QQ聊天、看電子書籍、遊戲、上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不健康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後交政教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一)、若在上課期間、課間、集體活動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等,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處,手機問題處理後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後,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並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二)、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國小手機管理制度4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後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並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於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簡訊;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遊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並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並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准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國小手機管理制度5

針對我校學生中使用手機者日益增加,並且有些學生不能正確使用手機(如:課堂中電話鈴響、上自習時玩手機或聽音樂、就寢後長時間上網或簡訊聊天、考試手機舞弊等),干擾了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就寢秩序,增加家庭經濟負擔的狀況。學校為遏制過度使用手機風氣蔓延,幫助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就寢的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規範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允許學生星期六下午和晚上使用手機(節假日等學校放假時間除外),其它時間一律不能使用手機。

第二條:走讀生一律不能攜帶手機進校園;住校生的手機每週星期天早自習時主動配合上交到班主任處統一管理(妥善保管);每週星期六中午發回給學生。

第三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絡的,可以借用任何一位老師的手機,教師應提供方便。

第四條:凡在規定時段外攜帶並使用手機的或在教室充電的,一律收繳手機和充電器,學期結束時由家長到年級組長處認領。

第五條:凡在規定時段外攜帶並使用手機的或在教室充電的,將納入文明班級考核與評比方案中班風班紀條款,每起扣除班級考核分2分。

第六條:學生上交手機或收繳手機時,有關機、取出手機卡的處置權利。

第七條:政教處將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巡查,對違反使用手機管理規定的,拒不交出手機或因收繳而頂撞教師,視情節輕重按《信豐縣第二中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處罰。

國小手機管理制度6

1、學生不得私自帶手機帶教室;

2、個人擁有手機的同學,應及時向老師彙報,並做好登記;

3、有手機的同學把手機上交到班主任處,由班主任保管;

4、原來擁有手機,但現在已交還家長保管的,由家長向班主任證實。

5、擁有手機,卻隱瞞不報或者不主動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6、私自擁有手機並違反班級規定使用手機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7、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學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