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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室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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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化驗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化驗室管理制度15篇

化驗室管理制度1

一、穿著規定

1、進入實驗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進行危害物質、揮發性有機溶液、特定化學物質操作實驗,必須要穿戴防護用具(防護口罩、防護手套、防護眼鏡)

3、進行實驗中,嚴禁戴隱形眼鏡。(防止化學藥劑濺入眼內而腐蝕眼睛)

4、需將長髮及鬆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處理化學藥品所有過程中需穿鞋子。

二、飲食規定

1、避免在實驗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學藥品後需先洗淨雙手方能進食。

2、嚴禁在實驗室內吃口香糖。

3、實驗禁止儲藏在化學藥品的冰箱或儲藏櫃內。

三、藥品領用、儲存及操作相關規定

1、操作危險性化學藥品必須遵守操作守則、操作流程進行實驗,勿自行更換實驗流程。

2、領取藥品時,確認容器上標示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藥品。

3、領取藥品時,應看清楚藥品危害標識和圖樣;是否有危害。

4、使用揮發性、強酸強鹼性、高腐蝕性、有毒害性藥品必須要在特殊排煙櫃機及桌上型抽菸管下進行操作。

5、有機溶劑,固體化學藥品,酸、鹼化合物均需分開存放,揮發性化學藥品必須放置於具有抽氣裝置的藥品櫃。

6、高揮發性或易於氧化的化學藥品必須放於冰箱或冰櫃中。

7、嚴禁獨自一人在實驗室做危險實驗。

8、廢棄藥液、過期藥液、廢棄物必須依照分類標示清楚,藥品使用後,廢(液)棄物嚴禁倒入水槽或水溝,應列入專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電安全相關規定

1、實驗室內電氣裝置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裝置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和照明線共用,謹防超負荷用電著火。

2、實驗室內用電容量的確定要兼顧發展增容需要,留有一定餘量,不得亂拉亂接電線。

3、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櫃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使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他導絲替代,室內照明用具保持問顧客用狀態。

4、實驗室的電氣裝置要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定期進行檢查。

5、實驗室內嚴禁使用明火取暖,嚴禁吸菸。

6、手上有水勿接觸電器用品或電器裝置,嚴禁使用水槽旁的電器插座(防止漏電或感應電)。

7、實驗室的專業人員必須掌握本室的儀器、裝置效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8、機械裝置應裝設防護裝置或其他防護罩。

9、電器插座勿插接太多插頭,以免電荷負荷不了,引起電器火災。

10、如電氣裝置無接地設施,勿使用。以免產生感應電或漏電。

11、作業完畢後,詳細檢查化驗室的門、窗、水、電、氣等,安全後方可鎖門。

五、環境衛生

1、實驗室應注重環境衛生,保持整潔。

2、減少塵埃飛揚,灑掃工作應於工作時間外進行。

3、垃圾清除及處理,必須符合安全、環保要求,在指定場所傾倒。

4、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位須保持清潔。

5、油類或化學物溢滿地面或工作臺時應立即擦拭沖洗乾淨。

6、養成良好衛生習慣,隨時撿拾地上垃圾,保持實驗室清潔。

化驗室管理制度2

一、認真學習糧油檢化驗制度,嚴格按照《檢化驗人員崗位責任制》對出入庫的糧油進行檢驗。

二、化驗室裝置、儀器要經常檢查、清潔和維護,擺放整齊,選擇合適地方以便操作。

三、所以的儀器要符合要求,每月定時維護和校準,並做好記錄,對精密儀器應有專人負責管理,使用要有記錄,確保測定資料的準確性。

四、化驗裝置儀器要嚴格管理,不準外借,經領導同意外借的,交回時要認真檢查,即使校正校正後方能使用。

五、儀器發生故障應採取措施維修,不能自己維修的,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處理,不按操作規程操作,損壞儀器裝置的照價賠償。

六、玻璃儀器使用時要輕拿輕放,掌握一般的洗滌、乾燥和保管方法,完好率達90%以上,無辜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七、化驗室所用的試劑、溶液,都要標明名稱、濃度以及失效日期,以便正確使用。

八、化驗室各種記錄、單據必須正確書寫,對所出具的化驗結果,要專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工整,有真實性和代表性。所有的登記記錄都要有編號、頁數、使用永久性碳素墨水書寫,更改時在資料上畫線標明,不準隨意撕、隨意扔,按時整理、裝訂化驗單據,確保資料的安全性,否則按糧庫的有關規定處理。

九、根據糧情、品質檢驗制度認真對儲存的糧食進行常規檢驗,扦送的樣品,按照檢驗程式對原始樣品保留不少於3天,根據情況再做處理。

十、再整個化驗工作中,要做到公正、合理,不徇私情,不謀私利,不優親厚友,吃拿卡要,樹立良好的形象。如有違反,一經發現查實後,按造成損失的金額給予處罰。

十一、化驗室要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化驗室私自與他人聊天、洗衣服等做與化驗無關的事。

十二、對違反本制度的,除另有處罰的外,均按糧庫有關制度處理。

化驗室管理制度3

化驗室管理制度

1.化驗室環境清潔,衛生,物品擺放整齊,井然有序。

2.嚴禁個人物品存在,嚴禁室內飲食、吸菸,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化驗室。

3.對易燃易爆藥品分類拜訪,妥善保管,遠離熱源、人源。

4.進入化驗室必須著工作服,無菌室配備專用的工作服、帽、口罩、拖鞋,離開無菌室、化驗室需更衣。

5.從事化驗的人員須經過一定的教育,具有一定經驗資格。

6.定期對化驗員進行技能、能力的培訓,並進行考試,合格後方可繼續從事化驗工作。

7.利用外部送檢的方法,對化驗員的個人檢測行動進行校準。

8.化驗員工作應科學、嚴謹、客觀、公正,嚴格遵守操作標準及要求。

9.使用的介質、配好的試劑、試劑和化學試劑均應在保質期內使用。

10.截至、配好的試劑、試劑和化學試劑在開封或配置時應註明日期。

11.分裝容器或配置的試劑,應在每個分裝容器上標識廢棄日期,所有的介質,配置的試劑、試劑和化學試劑容器都應有標籤。

12.實驗室法定的計量器具,定期由國家計量所進行鑑定校準,其他非法定計量器具依照公司的相關規定,由化驗員校準,嚴禁使用非鑑定校準的計量器具,檢測裝置須經經常檢查、清潔、維護和校準。

13.對原始記錄和化驗單,要求填寫及時,內容真實,完整正確,字跡清晰,能準確識別,簽名齊全,不得隨意更改、塗改,如發現數據填寫錯誤,要用劃線的方法進行更正,更改處應簽名或簽章。

14.化驗室使用後的廢棄物,做到無害化處理後方可廢棄。

15.化驗室應有可以馬上找到的檢驗操作標準規程。

16.下班後,檢查電源、火源、水源,做到無隱患方可下班。

化驗室管理制度4

一、化驗室安全操作制度

1、化驗室需裝備各種必備的安全設施(通風櫥、防塵罩、試劑櫃、防毒面具、消防滅火器材等)。

2、對消防滅火器材定期檢查,不能任意挪用,保證隨時可取用。經常對化驗室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證化驗室人員都能正確使用所備的各種消防滅火器材。

3、化驗室內各種儀器裝置都應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處所,不得任意移動。各種標籤要保證清晰完整,避免拿錯用錯造成事故。

4、使用任何一種儀器裝置必須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規則和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彙報。

5、用電、用氣、用火時,必須按有關規定操作以保證安全。

6、化驗室發生意外安全事故時,應迅速切斷電源或氣源,立即採取措施即使處理,並上報廠領導。

7、下班時,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電、氣、報警器等,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損失。

8、化驗室內不準吸菸、吃食物、存放與化驗無關的物品。

二、化驗室儀器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1、精密儀器及貴重器皿需有專人保管,並做好相關記錄。

2、精密儀器的安裝、除錯和保養維修,均應嚴格遵照儀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上機人員上崗前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機操作。

3、使用儀器前,要先檢查儀器是否正常。儀器發生故障時,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使用。決不允許儀器帶病執行。

4、儀器用完後,要擺放到所要求的位置,做好清潔工作,蓋好防塵罩。

5、計量儀器要定期校驗、標定,以保證測量值的準確度。

6、對化驗室內的儀器裝置要妥善保管,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養,使之隨時處於完好狀態。

三、化驗室內化學試劑使用管理制度

1、化驗室內使用的化學試劑應有專人保管,分類存放,並定期檢查使用及保管情況。

2、加強對劇毒、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及貴重物品的管理將其放在遠離實驗室的陰涼通風處。凡屬危險品必須專人保管。劇毒藥品或試劑應儲存於保險櫃中。要嚴格領用手續,隨用隨領,嚴格控制領用量,並做好使用記錄,不準在化驗室內任意存放。

3、取用化學試劑的器皿應洗滌乾淨,分開使用。倒出的化學試劑不準倒回,以免沾汙。

4、使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試劑要先了解其物理性質,再遵守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5、配製各種試液和標準溶液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配完後立即貼上標籤,以免拿錯用錯,不得使用過期試劑。

6、揮發性強的試劑必須在通風櫥內取用。使用揮發性強的有機溶劑時要注意避免與明火接觸。

7、純度不符合要求的試劑,必須經提純後再用。

四、化驗室樣品管理制度

1、化驗室應有專人負責驗收樣品,並進行登記。樣品驗收過程中,如發現編號錯亂,標籤缺損、字跡不清、檢測專案不明、規格不符、數量不足,以及取樣不合要求者可拒收,並建議補取樣品。

2、樣品驗收登記完畢後,應按規定方法妥善儲存,並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分析測試。

3、樣品測試完畢後,除有特殊要求需繼續儲存外,要及時將不需要儲存的樣品處理掉,並徹底清洗處置取樣瓶,供下次取樣使用。

五、化驗室衛生管理管理制度

1、化驗室內應保持清潔、整齊、明亮。

2、各組成員每天清除本組各個崗位的工作臺、實驗臺、儀器裝置及器皿上的灰塵,保持清潔。室內窗戶、牆壁自覺擦拭,保持清潔。

3、分析檢測人員在分析結束後將儀器、器皿等排列整齊,清洗乾淨,一切廢物要到入紙簍或廢物箱內,並及時處理。

4、化驗室衛生劃分衛生分擔區,實行責任承包到人。對於分擔區的衛生要每天清掃,不得留死角。遇大檢查時衛生由當日值日人員負責。

5、化驗室工作人員上檢測崗時,要穿戴好工作服、帽等。

6、將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檢查不合格的,應馬上清掃。

六、化驗室蒸汽滅菌鍋安全使用制度

1、注意用電安全,鍋內水位要在標準水位以上方可通電使用。

2、鍋內帶滅菌物品不得超過滅菌鍋容積的2/3。

3、滅菌過程中工作人員不得離開,如果因工作需要室內有班組其他工作人員,要予以提醒,並做好看護,以防燙傷。

4、滅菌完畢後要緩慢放氣,必須在壓力錶的指標回到“以後,放氣閥完全開啟,待鍋內蒸氣放盡後,方可開蓋。

5、滅菌鍋的壓力錶按時送檢。

七、化驗室廢液、固體廢物管理規定

1、化驗室的廢液、固體廢物不得隨意傾倒,必須按規定處理或收集後統一處理。

2、化驗室廢液或固體廢物處理時,需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生化學火災。

3、廢液儲存容器場所應能夠保證廢物不受自然力和人為破壞。

4、儲存容器必須維持密封狀態,不洩漏且與廢物相容。

5、廢液應分類存放,不相容廢液不得混合儲存,且廢物容器上須有明顯之標識。

6、特殊廢物如高溫易燃爆或易腐敗之廢物應在低溫下儲存。

7、對於某些廢酸廢鹼要經過中和後在進行排放處理。對汞液的處理要撒上硫粉,形成硫化汞再進行處理掉。

8、對於廢棄培養基要高溫滅活處理後方可按生活垃圾處理。

9、化驗室內設有廢液槽、廢液必須排入廢水池進行轉化處理或收集後由有關部門處理,不得任意排放。

八、化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1、化驗室危險化學採取分類保管。

2、需要採購危險化學品時,化驗室負責人根據檢測工作需要,每年度提出採購申請,緊急情況時可追加計劃,統一報分公司經領導同意批准後(其中劇毒品須經公司經保大隊、市公安局審批同意),統一由器材站按採購程式購買。

3、化驗室負責人、技術員、材料員、保管員負責對危險化學物品的驗收。

4、化驗室存放的危險化學品,不宜過多,滿足日常分析使用需要即可。分析人員要充分了解所用危險化學品的特性,按要求使用。

5、揮發性強的試劑必須在通風櫥內取用。使用揮發性強的有機溶劑時要注意避免明火,決不可以用明火加熱。

6、危險化學品的存放和使用場所應配備消防器材。

7、危險化學品的存放房間由專人負責,加強管理,經常檢查門、窗,做好防盜工作。

化驗室管理制度5

第一條使用石油氣安全規定

一、石油氣燈(爐)及煤氣管道要經常檢查,如聞有石油氣味應立即停止使用,並檢查修理。

二、檢查石油氣裝置是否漏氣時,要用肥皂水塗於可疑或接頭處試漏,嚴禁用火試漏。

三、點石油氣燈(爐)時,必須先擦燃火柴再開石油氣,最後調節風量。停用時要先停風后閉石油氣、關閉氣瓶總閥。

四、使用石油氣燈(爐)時,要注意防止內燃。下班前要詳細檢查是否熄滅,以免發生事故。

五、發生事故時,必須立即關閉用氣開關和總閥門。

六、無人在室內,禁止點燃石油氣燈(爐)。

七、點燃的`石油氣燈近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抹布、毛巾、油脂等)。

八、連線石油氣用膠管不宜過長並且不準用物品掩蓋住膠管。

第二條使用電氣裝置安全規定

一、使用電氣裝置時,必須事先檢查開關、電機以及機械裝置各部分是否安裝妥當。

二、開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時,必須將開關扣嚴或拉下。

三、更換保險絲時,要按負荷選用保險絲,不準使用代用品。

四、電氣開關箱內,不準放任何物品。

五、嚴禁用導電器具去清掃電器和用溼布擦洗電器。

六、凡電器動力裝置超過允許溫度時,應立即停止運轉。

七、定碳定硫電爐兩端應設安全罩。安全罩嚴禁隨意拆掉,以免發生觸電事故。

八、禁止在電氣裝置和線路上灑水,以免漏電傷人。

九、凡使用110v以上電源裝置,儀器的金屬外殼必須安裝接地線。

十、嚴禁用溼手分、合開關或接觸電器裝置。

第三條使用毒品安全規定

一、凡能產生有毒氣體和剌激性氣體的操作,應在通風櫃內進行。這些氣體是:一氧化碳、硫化氫、氟化氫、氯化氫、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錳、氧化氮等。

二、進行有毒物質的試驗時,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試驗室內禁止飲食、吸菸,試驗後要洗手。

三、工作人員手、臉、面板有破裂時,不許進行有毒物質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四、一切有毒藥品和溶液應倒入廢液罐內,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統。應經過安全處理符合排放標準後倒入下水道,並用水沖洗水槽。

五、禁止用實驗室內的任何容器盛放飲料和食物。

六、處理無名藥品,禁止口試。需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藥品表面上空向臉部扇動聞之。

七、有毒液體、生產汙水或其他腐蝕性強烈的液體在取樣時,不許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氣管吸取。

八、使用水銀注意事項:

(一)裝水銀的玻璃器皿,應當是堅固完好。

(二)裝水銀的容器表面應蓋一層甘油。

(三)當水銀可能與大氣直接連通時,不許在表面上覆其它物質。應在水銀和大氣中間,接一段內裝活性二氧化錳的玻璃管。

(四)裝水銀容器應放在金屬質淺盤中。當水銀濺出地面時,應填死或以高錳酸鉀溶液灌泡。

(五)髒水銀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濃度不許再高)在通風櫃內處理,分離後用水洗3-4次。先用濾紙吸乾,然後再於真空中乾燥2h左右,不許採用加熱蒸乾。

九、遇到下列毒性強烈的物質時,應特別注意安全:

1.汞及汞鹽;2.鉛鹽及鉛;3.砷化物及砷;4.氰化物;5.白磷及磷化氫;6.氟化物;7.二硫化碳;8.鉀、鈉、氨的氯酸鹽;9.鉻的化合物;10.所有的有機化合物。

第四條使用強酸、強鹼及腐蝕劑安全規定

一、搬運和使用腐蝕性藥品如強酸、強酸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圍裙、眼鏡,並穿深筒膠鞋。

二、搬運酸、鹼前應仔細作下列幾項檢查:

(一)裝運器具的強度;

(二)裝酸或鹼的容器是否封嚴;

(三)容器的位固定是否穩;

(四)搬運時;不許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三、移注酸鹼液時,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鹼溶液濺出。

四、酸鹼或其他苛性液體,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無吸氣器可用量筒量取。

五、開啟盛溴、過氧化氫、氫氟酸、氨水其他苛性溶液容器時,應先用水冷卻,開瓶時,瓶口不準對人。

六、在稀釋酸(尤其是硫酸)時,應當一面攪拌冷水,一面慢慢將酸注入。禁止將水注入酸內。

七、拿取鹼金屬及其氫氧化物和氧化物時,必須用鑷子夾取或用瓷匙採取。

八、廢酸、廢鹼必須倒在專門的缸子內,缸子應該放在安全的地方。

九、如腐蝕性物質觸到面板上時,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

十、腐蝕性強烈的物質時:

1.溴及溴水;2.硝酸;3.硫酸;4.王水;5.氫氟酸;6.鉻酸溶液;7.氫氰酸;8.五氯化二磷;9.磷酸;10.氫氧化鉀;11.氫氧化鈉;12.氫氧化銨;13.冰醋酸;14.磷;15.硝酸銀;16.鹽酸。

十一、有毒物品的保管、使用應有臺帳、記錄。

第五條使用易燃品安全規定:

一、不許將易著火的物質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試驗地區附近。

二、在儲存易著火的物質的周圍不應有明火作業,點著的煤氣(酒精)燈、燃著的火柴和其他等。

三、使用在蒸餾或升化時易著火的物質,應注意。

(一)不許用明火加熱,加熱可用水(油)浴器、電熱板或電砂浴,周圍也不準有明火。

(二)試驗儀器應當嚴密不漏氣。

(三)在蒸餾裝置下面,應有一金屬淺盤(邊高80-100mm)。

(四)工作地點應有良好的通風,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五)工作時要戴上眼鏡。

四、在實驗室記憶體放各種可燃性物質量不許超過3kg,每種不得超過1kg。隨用隨取,用後送回專門的儲放地點。

五、遇水易著火的物質(如黃磷、過氧化鈉、金屬鈉、鉀等)禁止丟入廢液桶內。凡能引著火的物質(如廢油、廢有機溶劑)應集中在專門的容器內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亂放。

六、一旦發生失火事故,首先應撤除一切熱源,關閉煤氣和電門,然後用砂於或石棉布蓋信失火地點或用二氧化碳等滅火機滅火。除酒精外,化學物品失火不許用水滅火。

七、應經常檢查防火裝置:滅火機、砂子、石棉氈。

八、當加熱、蒸餾及其他有關用火的工作進行時,要有專人負責管理,不許隨便離開。用完後立即關掉熱源。

九、可燃的尤其是易揮發的可燃物,應存放在密閉的容器中,不許用無蓋的開口容器貯存。

十、易著火的物質有:

1.醇類;2.醚類;3.丙酮;4.苯;5.甲苯;6.酚;7.汽油;8.二硫化碳;9.磷;10.過氧化鈉;金屬鉀、鈉、鎂等;碳化鈣。

十一、做蒸餾提純或蒸餾實驗,必須用明火加熱時,每次蒸餾物的數量不得超過100ml,附近不許存放易燃物質,同時,應有防火措施。

第六條使用易爆品安全規定:

一、預防由於內外壓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一)仔細檢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儀器有無裂紋,不許使用有裂紋的儀器;

(二)使用前應檢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夠高,檢查時應將容器用布包好。

二、使用氧氣時應注意:

(一)不能使氧氣受碰撞或衝擊。不許用人背或在地下滾動搬運氣瓶。立著使用時應有固定措施,開氣時氣嘴不能對人。

(二)氫氣瓶、乙炔瓶及氧氣瓶應分開存放,且不能放在電爐、暖氣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氫氣瓶、氧氣瓶旁抽菸。

(三)氫氣瓶、乙炔瓶、氧氣瓶必須有減壓閥門才能使用。

(四)氧氣瓶、氧氣表以及導管,禁止與油類物質接觸。

三、有爆炸危險性的藥品(過氧化鈉、過氧化氫、高濃氯酸等),在實驗室內只許放一小部分,並應儲存在乾燥陰涼的地方。

四、禁止濃硫酸和結晶狀高錳酸鉀接觸。

五、禁止和有機物一起研磨氯酸鉀。

六、禁止和有機物一起研磨硝鹽。有機物不得和濃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熱。

七、乙炔銅、乙炔銀的乾粉最易爆炸,故在試驗完時,將它的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八、使用乙醚,首先應按下法檢查過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ml乙醚於試驗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鉀溶液1ml,搖勻後放置1分鐘,如乙醚層顯黃色,則不能用此乙醚。

化驗室管理制度6

一、化驗人員安全守則

1.化驗人員應佩戴齊全勞保品、手套、口罩、眼鏡等。

2.使用色譜時,必須按照操作規程進行開啟,關閉。

3.開啟鋼瓶時,嚴禁用帶油的扳子、沾油的手套。

4.操作室內嚴禁吸菸,不準有明火。

5.色譜氣路系統,試漏嚴禁用明火,只能用皁液。

6.一切試劑藥瓶,要有標籤,避免發生混用。

7.一切劇毒藥品應在嚴密堅固的瓶內封裝,專人保管,禁止用紙包裝和外流。

8.稀釋濃硫酸或溶解固體氫氧化鈉時,應在耐熱容器中進行,同時以玻璃棒不斷攪拌,稀釋濃硫酸時,必須將濃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把水倒入酸中。

9.劇腐蝕藥品,如:硫酸、強鹼、濃氨水、雙氧水、冰醋酸等使用時,禁止與面板接觸,使用重鉻酸鉀嚴禁用手接觸,操作後要及時洗手。

10.易燃藥品如:低沸點的苯、醇等應於低溫、避光保管。

11.嚴禁試劑入口,用鼻子聞氣時,應以手招嗅。

12.迴流或蒸餾分析所用的水冷卻管,先通水後加熱。

13.從橡皮塞上裝拆玻璃管或折斷玻璃棒時,需戴手套,墊布折斷。

14.著火點太低的藥品及有昇華腐蝕性藥品,不得放入烘箱。

15.相互間起化學作用的藥品,不得放入同一烘箱內烘烤。

16.嚴禁在化驗室內烘烤食品,衣襪等物。

17.使用電器應用電筆試點,如發現水浴、調壓器、電爐、水分測定器等漏電時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有關人員檢修。

18.電線或電阻絲上不要滴上酸鹼或其它有腐蝕性藥品,如果滴上,立即停電,經處理後方能進行使用。

19.DMF、C10 蒸餾分析時,如發現分層或異象,判斷為含水時,應不予分析,防止爆沸。

20. 電器、油類發生火災應使用乾粉滅火器。

21. 廢液、廢蒽禁止倒入水池,溫度計損壞後,水銀要及時處理淨,不得用手接觸。

22. 高溫物體(如剛由高溫爐中取出的坩堝)要放在耐火石棉板或瓷盤上,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稱量的坩堝待稍冷後方可移至乾燥器中冷卻。

23.實驗室的各種精密貴重儀器未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前不得隨意動用。

24. 開啟易揮發的試劑瓶(如丙酮、濃鹽酸)時,尤其在夏季或室溫較高的情況下,應先經流水冷卻後蓋上溼布再開啟,且不可將瓶口對著自己或他人,以防氣液衝出引起事故。

25. 使用酒精燈時,酒精切勿裝滿,應不超過其容量的2/3;燈內酒精不足1/4容量時,應滅火後新增酒精;燃著的酒精燈焰應用燈帽蓋滅,不可用嘴吹滅,以防引起燈內酒精起燃。

26. 蒸餾可燃氣體時操作人不能離開去做別的事,要注意儀器和冷凝器的執行情況。需往蒸餾器內補充液體時,應先停止加熱,放冷後再進行。

二、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管理

1. 操作電器時,手必須乾燥,一切電源裸露部分都應配製絕緣裝置,電開關應有絕緣匣。

2. 實驗室停止供氣、水及電時,應立即關閉各氣源、水源及電源開關,以防止恢復供給時,由於開關未關而發生事故。離開化驗室前應檢查門窗、水電、煤氣及各種壓縮氣體管道閥門,確保全部關閉。

3. 嚴禁有長流水,長明燈現象出現,要保證人走燈關水停。

4. 嚴禁使用溼布擦拭正在通電的裝置、電門、插座、電線等,嚴禁灑水在電器裝置上和線路上。

5. 易爆易燃物品附近和倉庫禁止煙火。

6. 工作室內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需要時限量領用。

三、裝置安全管理(鋼瓶使用)

1. 氣瓶須經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2. 氣瓶要專用,嚴禁串用、代用、混用,各種氣瓶用鐵鏈固定好。

3. 使用氣瓶時要選用合格的減壓器,通常出口壓力大於儀器、裝置的使用壓力0.1-0.2MPa。

4. 按標誌確保每一個氣瓶減壓閥、防振圈、防護帽齊全有效,每種氣瓶要有專用的減壓閥,氧氣和可燃氣體的減壓器不能互用,瓶閥或減壓器洩漏時不得繼續使用。

5. 使用時要上好減壓器,擰緊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氣;開閥時要慢慢開啟,以防止加壓過速產生高溫;對盛裝可燃氣體的氣瓶尤應注意防止產生靜電;開閥時不能用鋼瓶扳手敲擊瓶閥,以防止產生火花;氧氣瓶的瓶閥及其它附件、工具都禁止沾染油脂;操作者必須站在氣體出口的側面,減壓器的防爆出口不準直對操作者。

6. 氣瓶使用到最後應留有餘氣,一般應保持0.5MPa的餘壓,防止混入其它氣體或雜質,造成事故,氣瓶室外在明顯處懸掛“危險,禁止吸菸”標誌。

四、滅火、急救與事故處理

1.實驗室失火時,要保持沉著,不要驚慌,根據火勢大小及時採取諸如關閉 電源、搬離易燃物、選用適當滅火器滅火、撥打“119”火警電話等措施。

2. 身上衣服著火時,不要隨意跑動,可採取將薄毯裹在身上或就地打滾以滅火。

3. 當酸灑出流到地面上時,應用鹼面或乾土中和處理後,再用清水沖洗乾淨;少量酸或鹼灑在衣服或面板上時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並將燒傷處的衣服儘快脫下,繼續用大量水沖洗,再分別用碳酸氫銨溶液(2%)或乙酸溶液(3%)輕輕擦洗,必要時去醫院;大量酸鹼灑到面板上時,切不可立即用水沖洗,以免產生大量的熱使問題更嚴重,應該用乾土或乾布先擦去酸鹼,然後用碳酸氫銨溶液(2%)或乙酸溶液(3%)沖洗,再用大量水沖洗,並立即送往醫院。

4.人體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或用非導體將電線移開,如有休克現象,應立即將觸電者移至有新鮮空氣處,並撥打“120”急救電話。

5.當發生氣瓶爆炸時,應隨時撤離附近易燃物,並撥打“120”求助電話。

6.汙染物接觸急救措施

面板接觸:脫去汙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面板。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化驗室管理制度7

1、班長是化驗室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在專業專工的領導下,把安全生產當作全班的頭等大事來抓。

2、對化驗員要經常進行安全思想教育,結合班組每日開展的水汽、煤、油和脫硫分析化驗工作,認真開展安全活動,要經常組織職工學習安全通報和安全簡報,不斷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每項工作開工前,班長要交代清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並經常檢查,落實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糾正。

4、要經常督促職工認真執行公司和專業對安全的各項要求以及安規中的各項規定。

5、認真貫徹和落實“四不放過”的原則,堅決杜絕事故障礙不安全事件得重複發生。

6、班組按照規定要求,認真開展每週一次安全活動,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

7、班長應及時加強同專業的聯絡,及時將廠裡的安全生產要求、精神及時傳達到班組每位職工。

化驗室管理制度8

一、分析資料管理

原始記錄是化驗室重要的需要儲存的資料,一般過程控制分析原始記錄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記錄保留三年。

對原始記錄要求:

1、要用圓珠筆或鋼筆在實驗的同時記錄在化學檢驗原始記錄本上,不應事後抄在本上。

2、要詳盡、清楚、真實地記錄測定條件儀器、試劑、資料及操作人員。

3、採用法定計量單位。資料應按測量儀器的有效讀位記錄,發現觀測失誤應註名。

4、更改記錯資料的方法為在原資料上劃一條橫線表示消去,在旁邊另寫更正資料。

5、資料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資料表達出來,必須保持原始資料應有的資訊。

二、化驗室取樣、留樣及樣品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保證分析資料、樣品的準確性和具有可追朔性,便於抽查、複查、滿足監督管理要求,分消質量責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取樣管理要求

1、取樣人員要嚴格按規定實施取樣操作,保證所取的樣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實性。

2、取樣前,根據物料性質準備取樣工具和相應的盛器。

3、取樣完畢後,做好現場取樣記錄,貼好樣品標籤,標籤內容包括:樣品名稱、來源、取樣日期和時間、取樣者等。

4、採得樣品應立即進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變質和汙染。

三)、留樣管理要求

1、樣品的保留由樣品的分析檢驗崗位負責,在有效儲存期內要根據保留樣品的特性妥善保管樣品。

2、保留樣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潔,必要時密封以防變質,保留的樣品要做好標識,要按批次或先後順序擺放整齊以便查詢。

3、樣品保留量要根據樣品全面分析用量而定,不少於兩次全分析量,一般液體為200mL;固體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4、過程控制分析樣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樣,特殊情況保留24小時。

5、外購原材料、樣品保留四個月。

6、成品樣品:保留四個月。

7、樣品過儲存期後,根據其質量變壞程度觀察,並做出清理。如留樣期滿產品質量已交質,應作報廢處理。

四)、留樣間管理要求

1、留樣間要通風、避光、防火、防爆、專用。

2、留樣瓶、袋要封好口,標識清楚齊全。

3、樣品要分類、分品種有序擺放。

4、保持留樣間衛生清潔,樣品室由化驗員管理。

三、化驗室檢驗和試驗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規範檢驗、試驗秩序和行為,實現生產分析檢驗和試驗活動的有效性和時效性,準確提供質量資料,達到質量體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化驗室一切檢驗和試驗活動過程及之相關的活動過程。

三)、管理要求

1、檢驗程式

1、1、按規定要求採取樣品,並做好登記和標識。

1、2、取樣作業,要執行《化驗室取樣、留樣及樣品室管理制度》。

1、3、取樣後,按規定的標準和試驗方法進行檢驗和試驗。然後,按要求備好保留樣品,並做好標識。

1、4、檢驗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化學檢驗操作規程》,對那些影響檢驗結果準確度的因素諸如塵埃、溫溼度、時間等要密切注意,並嚴加控制。杜絕主觀隨意性,注意樣品處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儀器的靈敏性和穩定性。操作時,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5、檢測過程中,要按方法規定進行雙平等或多平行測定,其結果應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資料處理與結果計算要遵循數字修約規則,有效數字不得隨意捨棄。

1、6、若發現檢測結果異常或實驗偏差與方法規定有偏離時,檢驗人員不要輕易下結論,應認真查記錄、查計算、查操作、查試劑、查方法、查樣品,找出原因後有針對性地進行復驗。

1、7、要認真及時填寫好質量記錄。所有原始記錄必須使用化學檢驗原始記錄本記錄,書寫工整、清楚、真實、準確、完整。不準用鉛筆記錄,不得隨意塗改、亂寫、亂畫和摺疊。當發生筆誤時,用“——”登出,並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對未發生的少量空白項畫斜槓,整項未發生時,應在此項欄內情況寫上“作廢”字樣。

1、8、難關質量記錄分為分析檢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單兩種。化驗室涉及到原始記錄和報告單兩種。

1、9、分析資料應即時填入原始記錄,需計算的分析結果應在確認無誤後填寫,分析檢驗原始記錄必須由分析者本人填寫,確認無誤後,報告給部門負責人。分析者應對原始記錄的真實性、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計算公式及計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1、10、部門負責人接收到分析資料,經稽核確認無誤後(兩檢制),立即填寫檢驗報告單,成品檢驗單呈送給倉庫和市場部,原料檢驗單呈送給倉庫和原料部。部門負責人要對資料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報告單的質量負責。

2、質量記錄要按月編目成冊,做好標識,歸檔保管。

3、嚴格執行國家關於質量記錄和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妥善保管質量記錄,原料和產品分析原始記錄、分析檢驗報告單、留樣記錄儲存3年。

4、質量記錄在儲存過程中,應防止潮溼、黴變、蟲蛀:丟失和盜用,注意防火與通風。質量記錄的使用和管理要遵守質量體系程式檔案的規定。

5、非生產分析樣品,非抽檢活動,未接到化驗室領導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儀器的管理

安放儀器的房間要符合該儀器的要求,以確保該儀器精度及使用奉命,做好儀器的防震、防塵、防腐蝕工作。由化驗員負責日常管理。

五)、化學藥品管理

1、化驗室試劑存放要求

(1)腐蝕性試劑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盤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學藥品的存放期限。

(3)藥品櫃和試劑溶液均應避免陽光直晒及靠近暖氣等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或黑布包好存於櫃中。

(4)發現試劑瓶上的標籤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好標籤。無標籤或標籤無法辯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鑑別後小心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後果。

2、有害化學物質的處理管理

實驗室需要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稱為實驗室“三廢”。由於各類化驗室測定專案不同,產生的三廢中所含化學物質的毒性不同,數量也有很大的差別。為了保證化驗人員的健康及防止環境汙染,化驗室三廢的排放遵守我國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

六)、化驗員崗位職責

1、化驗員工作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嚴謹廉潔、切實把好原料產品質量關。

2、負責至貨原材料抽樣,感觀檢驗。

3、負責成品及原料的檢化驗工作。

4、每批產品常規化驗專案。

5、每批原料常規化驗專案按原料驗收標準有關規定執行。

6、化驗次數:原則上成品每班(批)次至少化驗一次,原料每批至少化驗兩次。

7、每批次原料化驗及成品化驗原始記錄均載入檔案,並清晰可查。

8、每天及時將化驗結果彙總後記入規定的檔案冊子,原則上每天生產出來的成品與入庫原料必須當天將結果化驗出來,並向部門經理彙報。

9、所有化驗記錄不得隨意塗改,確有少量資料需要更正時,應將原資料劃上一橫,再在旁邊寫上正確的數九寒天,務必保持原資料清晰可辯。

10、為了確保化驗的準確性,所有常用吸管須按實際需要,實行專管專用,不得隨意串用,而且所有在用吸管應標明使用物件。

11、所有標準液配製原始記錄清晰可查,標準液標識清楚。

12、化驗員應對自己的化驗結果負責,為此,必須在化驗記錄後標明化驗姓名。

13、化驗員應對對自己的化驗結果有正確的認識,如果因特殊原因懷疑自己所做的化驗,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彙報,以防因此帶來質量事故。

14、做好當日原料樣品與成品樣品的留樣工作,整齊堆放在樣品櫃中。

15、觀察並記錄成品留樣觀察記錄。

16、定期做原料產品質量月報表。

17、保持化驗室清潔衛生,乾淨整潔、化驗結束時,務必將所有器具按規定要求清洗乾淨,化驗室工作平臺每天必須打掃一次,所有化驗器具有序擺放,不得隨意堆砌。

1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崗位規範:

所屬部門品控部崗位名稱化驗員

直屬上級品控部經理直屬下級

職等取級管轄人數

最相關崗位原料部內勤、值班經理、包裝工、品控員等

管理範圍原料及產成品檢驗、樣品留存與提供等

工作職責:

1、及時準確地完成各種原材料、產成品的化學檢驗工作;

2、做好化學檢驗原始記錄;

3、做好各類樣品的留樣、並做好相應的原始記錄;

4、及時填寫原材料、產品的檢驗單;

5、負責客需樣品的提供。

許可權範圍:

1、原料、產成品的獨立檢驗生產;

2、對檢驗結果的獨立判斷和記錄權;

3、對檢驗樣品的儲存權和提供權;

4、對測試裝置的維護保養權;

5、對化驗室整潔的維護權;

6、績效考核的申訴、合理化建議權;

化驗室管理制度9

1、化驗室管理制度

目的:規範實驗室管理,保證試驗環境滿足檢驗工作的要求和儀器裝置的使用條件。

使用範圍:適用於實驗室管理。

責任人:實驗室負責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化驗室必須保持整潔和安靜,保持良好通風;嚴禁在化驗室內吸菸、飲食、飲水、喧譁、打鬧、娛樂;所有儀器、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便於使用,不得隨意改動;實驗室內試劑應有規範的標籤,按試劑要求的條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單獨存放;檢驗人員嚴格遵守儀器裝置操作規程;下班前應斷水、斷電、斷氣,做好安全檢查

2、樣品抽取管理制度

目的:規範取樣工作。

適用範圍:適用於檢驗部門對原料、輔料、半成品、成品檢驗的取樣工作。

責任者:質檢人員。

主要內容:取樣原則:要保證所取樣品具有代表性、隨機性、一致性、真實性。取樣時間:檢驗部門接到原料部、車間、倉庫的通知後,要及時取樣。取樣方法:固體原料、輔料用取樣釺,取出量至少為需取樣量的四倍,按四分法分樣。液體原料、輔料用兩頭開口取樣管緩慢插到桶底,然後用食指壓緊上口,移出取樣管,放入樣品容器中,保證樣品均勻具有代表性。取樣數量:取樣數量決定於被抽物料的總件數。每批產品總件≤10時,每件都需取樣;總件為10~100時,取樣量為 10;總件為100件以上時,取樣量在 10的基礎上每增加100件多取3件。取樣後應及時將樣品裝入瓶(袋)中,密封,並貼上標籤,寫明品名、批號等資訊。取樣完畢,在每件被取樣的包裝上貼上標誌(已取樣)。取樣完應及時填寫取樣記錄,如:品名、生產日期(批號)、數量、規格、取樣日期、取樣人、備註等。半成品、成品在車間或成品庫中按批隨機取樣,取樣量由產量決定。取樣人員取樣時應採取措施,防止樣品汙染。取樣工具或容器,在取樣完畢後,應清洗乾淨,晾乾,妥善儲存,防止汙染。

3、樣品檢驗分析判定製度

目的:保證原料合格進廠、半成品合格進入下一生產環節、成品合格出廠。

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廠的原料、半成品、成品。

責任人:品管部負責人、檢驗員、成品倉庫保管員、質監人員。

主要內容:出廠成品、生產過程中的半成品及購入的原料一律由質量管理部門按企業內控標準規定,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下一環節,不得漏檢;質檢員根據規定對原料、成品、半成品進行抽樣,填寫抽樣記錄,及時送至化驗室;檢驗人員必需嚴格按標準、規程認真操作,各種檢驗應作好原始記錄,確保分析結果準確、真實、有效。檢驗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出現某種外界干擾(如停電等),必須立即中斷檢測,故障排除後,重新檢測;檢測原始記錄儲存2年以後,由品管負責人同意方可銷燬;檢驗原始記錄及檢驗報告是單位的技術祕密,不得洩漏;成品、半成品每批抽檢一次,結果通知品管部。檢驗合格的原料,結果通知品管及保管入庫使用。不合格原料填寫“不合格原料通知單”交至原料部及品管部;檢驗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對檢驗室的儀器裝置正確使用,按期維護,保證水、電、氣的安全。

4、檢品複檢和比對試驗制度

目的:建立檢品複檢制度,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

適用範圍:適用於原料、輔料、包裝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複檢。

責任人:檢驗員、質檢員、複核人、檢驗負責人。

主要內容:樣品經檢驗不合格,或檢測平行樣結果不平行、須複檢或重做;複檢前要首先核對試劑、試液是否有異常,是否在規定的有效期之內,儀器是否在檢定有效期內,人員操作是否正確,時間(加熱、恆溫、滅菌)限制是否正確。確認無誤後,進行復檢,複檢結果有效;複檢合格並找出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原因,應再安排另一位檢驗員檢驗,如結果合格,才可判定為合格;若出現不合格,應報告質檢負責人,指定第二人複檢,如複檢結果與第一次一致,則報不合格;若第二人複檢合格,且找到第一次不合格的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二人差距原因,須報告質檢負責人,重新取樣複檢,批准後由質檢員重新取樣,檢驗員與複檢員一起復檢,若合格,判定為合格;不合格,則判定為不合格。

對於原料,如供貨方提出異議,並拿出“合格證明”,經品管部負責人同意後,雙方重新取樣一同檢驗,以後一次結果作為最終判定。如雙方檢驗結果不一致,可送權威部門仲裁檢驗。

5、檢驗結果校核和報告制度

目的:確保檢驗記錄正確、規範,結論準確。

適用範圍:適用於所有檢驗結果的校核。

責任人:校核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校核人應具有與檢驗員一樣的資格;檢驗員填寫完檢驗原始記錄後,交校核人校核,未經校核人校核並簽名的記錄仍處於未完成狀態,不能進入下一個環節。校核人根據檢驗專案的操作規程進行校核。校核內容由:檢驗專案是否完整、不缺項,書寫是否工整、正確,檢驗依據與檢驗指令用標準是否一致,計算公式、計算數值是否正確,實驗記錄填寫是否完整、正確,檢驗員是否簽名等。原始記錄均符合規定要求,校核人可簽字,否則待檢驗員按要求改正後再校核簽名,或報檢驗負責人令其改正。屬於校核內容範疇的專案發生錯誤由校核人負責;屬操作差錯等問題由檢驗員負責。校核工作應及時、認真完成,不得拖延。

6、飼料標籤簽發制度

要點:產品經檢驗(不一定經過檢測)合格才可允許出廠。按照當班產量核發標籤的數量。檢驗員要在飼料標籤上加蓋“檢驗合格章”或有檢驗員標記的印記,這樣的標籤才是合格的標籤。

7、產品留樣觀察制度

目的:提高產品質量,使產品具有追溯性,以便發現問題及時核查。

適用範圍:適用成品、原料、輔料、內包裝材料、標籤、說明書等。

責任人:品管部負責人、質檢員、檢驗員、樣品保管員。

主要內容:樣品保管員負責留樣樣品管理工作,應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瞭解樣品的性質和貯存方法;質檢員將所抽樣品進行詳細登記,登記內容有:樣品的名稱、規格、來源、生產日期(或批號)、取樣數量、取樣基數、取樣人、取樣日期、樣品保質期等;送至化驗室後,樣品保管員對所抽樣品進行唯一性編號,並進一步簽字確認,按要求粉碎至一定粒度;檢驗完畢後,由樣品保管員統一分類存放於留樣室,防止生蟲、黴壞或丟失;樣品儲存期為保質期過後三個月;超過儲存期限樣品,按規定由品管部負責人簽字後統一處理,並做好記錄;留樣室的樣品為單位的技術機密,未經品管部負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做它用。留樣室應有溫溼度表,樣品保管員每天檢查留樣的溫、溼度情況並記錄,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樣品外,通常為常溫狀態下儲存。

8、化學試劑安全貯存制度

目的:確保化學試劑安全、合理存放,利於管理和使用。

適用範圍:化學試劑的存放與管理。

責任人:檢驗負責人、檢驗人員。

主要內容:貯存環境:化學試劑應存放在化學試劑貯存室內。室內應陰涼避光,防止太陽光直射,使室溫偏高造成試劑揮發、變質、失效等。室內嚴禁明火,消防滅火器材完備。盛放化學試劑的櫥櫃應防塵、耐腐蝕、避光,且取用方便。化學性質相牴觸的化學物品,嚴禁在同一櫃記憶體放。毒品及危險品應單獨存放。配製好的各種化學試劑均應封口,貼好標籤,合理擺放。劇毒試劑應雙人雙鎖專櫃管理,設專帳保管。使用時由檢驗負責人批准。

9、儀器裝置檢定和管理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儀器裝置,使儀器正常執行,確保檢驗分析資料準確。

適用範圍:適用於檢驗用儀器裝置。

責任人:檢驗部門負責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對所有檢驗用儀器裝置建立檔案和使用記錄。檔案內容包括: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技術引數、管理人、使用人、說明書、裝置清單、安裝位置、維修保養記錄等。使用記錄應包括:使用時間、使用人、使用前儀器狀態、測試專案、測試樣品、使用後儀器狀態、備註等。定期對儀器裝置進行保養、檢查,並做好記錄。

存放條件應滿足儀器的要求,如溫度、適度、是否避光等。每種儀器都有特定的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先熟悉儀器效能,才能進行操作,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為保證測試資料準確可靠,每臺分析儀器、必須定期進行檢定。儀器一旦出現故障,應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其他任何人不可對儀器進行拆卸。維修完畢,由維修人員填寫維修記錄,存入儀器檔案。檢驗人員使用儀器操作完畢後,及時關機,填寫使用記錄,檯面整理乾淨後方可離去。

10、玻璃儀器管理和洗滌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玻璃儀器,確保檢驗分析資料準確。

適用範圍:適用於檢驗用玻璃儀器。

責任人:檢驗部門負責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玻璃儀器分類存放,使用時輕拿輕放,使用後按要求清洗、晾乾,定量玻璃儀器要進行檢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11、檢驗記錄管理和儲存制度

目的:規範檢驗記錄的書寫要求。

適用範圍:檢驗記錄。

責任人:檢驗負責人、檢驗員。

主要內容:檢驗員書寫檢驗原始記錄要完整,無缺頁損角。有檢驗資料、計算公式。有檢驗員、校核人簽名(全名)。字跡清楚,色調一致。書寫正確,無塗改。錯誤處用橫線劃去,並在改正處簽章。有判定依據,由檢驗結論,無漏項。質量檢驗記錄過樣品儲存期一個月後,交品管部負責人妥善儲存,並做好相應記錄。檢驗記錄應儲存至樣品有效期滿後一年,無有效期的應儲存三年,經品管負責人批准方可銷燬,並做記錄。

12、化驗員崗位職責

(1)對自己所做的檢驗工作質量負責;

(2)嚴格按標準或檢驗技術規範進行各項檢驗工作,確保資料準確、可靠、及時;

(3)按照要求全面檢測原料和成品相應指標;

(4)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時通知檢驗負責人;

(5)對初檢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時複檢,保證檢測結果準確;

(6)負責所用試劑及標準溶液的配製及標定,做好記錄;

(7)認真做好儀器裝置的使用記錄,並定期保養,儀器由故障及時彙報負責人;

(8)認真填寫檢驗原是記錄,資料處理及時準確,並及時將分析結果報告檢驗負責人;

(9)所用玻璃器皿及時清洗,保持檢驗室乾淨衛生;

13、檢驗室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1)全面負責檢驗室工作,每月向品管部或主管廠長報告工作情況;

(2)負責全室人員的工作安排,時刻檢查、督促檢驗工作;

(3)及時收集新的檢驗標準方法,隨時解決檢驗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4)負責檢測質量爭議的處理;

(5)稽核檢驗記錄,簽收檢驗報告單;

(6)每月編寫原料、成品檢驗彙總表;

(7)負責提出所需儀器裝置、化學試劑的計劃。

化驗室管理制度10

1、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煤分析室,試驗人員進入煤分析室必須穿工作服。

2、試驗人員進入煤分析室首先開啟空調進行恆溫,室內有試驗產生的有毒氣體和其它易燃、有毒藥劑,嚴禁煙火,禁止吸菸。

3、禁止將飲食及其容器帶入煤分析室內,工作後要洗手。

4、煤分析室實行定置管理,不得隨意將室內設施移動或挪做他用、更換,試驗用具應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應整齊清潔,不準存放其它與試驗無關的物質。

6、非試驗人員不得隨意觸動儀器及化學藥品。

7、試驗人員工作時要嚴格試驗操作規程,藥品管理規定,化驗工作一般注意事項的有關規定,防止儀器損壞。

8、試驗人員應熟悉煤分析室內所有試驗儀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試驗藥品、樣品的特性。

9、煤分析儀器必須按照定期工作要求進行對照和校驗,保證儀器準確可靠。

10、試驗人員不得與礦方人員接觸,不準洩露化驗資料,實事求是,反對弄虛作假。不準礦方人員進入煤分析室。

11、試驗中不慎將藥劑灑落到儀器、桌面、地面上應及時清理乾淨,試驗廢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試驗廢液應經過解毒處理合格後排放。

化驗室管理制度11

化驗室管理制度為確保化驗室各項檢測工作有序、規範的開展,確保符合質量體系的要求,促進檢測質量不斷改進,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化驗室是進行檢測的重要場所,嚴禁存放私人或與實驗無關的一切物品,不做與檢測和科研實驗無關的事情。

2、實驗人員進入化驗室必須按規定穿著整潔的實驗服,除化驗員和實驗室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化驗室。

3、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相關業務,熟練掌握相關儀器裝置的操作規程和實驗分析方法,嚴格按現行有效的技術標準和分析方法開展檢測工作。

4、嚴禁實驗室人員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實驗室內開展實驗工作、私自收費或減免應收費用,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和處罰。

5、在化驗室進行的各項檢測活動必須嚴格按照物化檢測所的《程式檔案》規範執行,實驗過程必須有詳盡的記錄,包括儀器裝置的使用記錄、實驗原始記錄、標準溶液的配製標定記錄、工作曲線的繪製記錄、環境條件的監控記錄等。

6、化驗室工作人員應做好化驗室的內務工作,確保化驗室的乾淨整潔,儀器裝置、實驗器具及試劑藥品應擺放整齊,嚴格執行物化檢測所內務工作安排表。

7、在化驗室進行各項檢測工作應注意安全作業,嚴格執行物化檢測所《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意識,杜絕各類安全事故。

8、化驗室工作人員應明確各自的崗位職責,切實履行職責,化驗員應在《化驗員崗位職責》範圍內開展各項檢測工作。

9、化驗室內的各類儀器裝置應按照操作規程規範操作,大型儀器裝置的操作必須經培訓考核、授權後方可進行,切不可擅自操作未經授權的儀器裝置或將儀器裝置改做其它用處,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10、對於化驗室內檢測需要的共用的實驗器具、裝置設施、玻璃器皿等應儘快應用盡快處理並及時清理騰讓,嚴禁拖延佔用造成化驗室檢測效率低下。

化驗室管理制度12

1、總則

為了規範化驗室的環境、安全、儀器裝置及化驗人員的相關管理,有效地控制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保護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車間工藝小試/中心化驗室的安全管理。

3、管理規定

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危化品操作專業培訓與考核,合格後上崗。化驗室實驗時一般應有二個工作人員在場。

4、環境管理

化驗室要保持整潔的環境衛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化驗室內不準飲食、吸菸,不準閒雜人員出入,嚴禁個人物品存放,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必須著工作服。

5、安全管理

5.1 對水、電、氣、火源及油料應專人管理,要經常檢查管道線路及開關的安全。化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裝置、電熱裝置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裝置,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裝置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5.2 化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化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5.3 與化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化驗室。

5.4 室內嚴禁擅自亂拉電線,任何設施嚴禁帶事故隱患執行。

5.5 正確使用和維護電子和電氣裝置,非工作時不得使用空調、烘箱和電爐等。

5.6 嚴格執行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質的領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對易燃易爆藥品分類擺放,妥善保管,遠離火源。下班後,檢查電源、火源、水源和氣源,做到無隱患方可下班。

5.7 化驗室使用後的廢棄物,做到無害化處理後方可廢棄。防火、防盜的安全防範措施要經常檢查。

5.8 按規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6、化驗、試驗管理

6.1 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效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6.2 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裝置在執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6.3 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6.4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及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6.5 儀器裝置在使用過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時負責關掉各種開關,進行安全檢查。化驗室法定的計量器具,檢測裝置需經常檢查,清潔維護和校準。

6.6 配製試劑應註明日期、配製人、濃度大小。對原始記錄和化驗單要求填寫及時,內容真實,完整正確,字跡清晰,能準確識別,簽名齊全,不得隨意更改塗改,如發現數據填寫錯誤,要用劃線的方式更改更正,更改人需簽名。

7、試驗、化驗等儀器裝置管理

7.1 儀器裝置的管理和使用,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並有專人負責技術管理工作。

7.2 化驗室內部裝置借用,需向倉庫管理人員登記,並註明用途、歸還日期。化驗室儀器裝置外借,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並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要按期歸還,經化驗室檢測確認正常後方能辦理歸還手續。

7.3 做好儀器裝置的安全防護工作,裝置要定期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丟失,應及時報知部門負責人。

7.4 化驗室的儀器裝置一律不許任意拆改,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拆改時,應事先報部門負責人批准。

7.5 儀器裝置的報損、報失,必須按程式經技術鑑定後,填寫《裝置報廢單》,經批准後方能辦理報廢手續。

8、事故處理

一旦發生事故,及時上報,配合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違反安全規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個人責任;情節嚴重者,除經濟賠償外,還要酌情給予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本制度由公司技術小組負責解釋。

化驗室管理制度13

一.化驗專員務必服從領導安排,學習並掌握各種化驗器材的正確使用,同時保障檢驗結果真實可靠。

二.化驗員職責

1.對原料、出廠產品樣品進行檢驗,出具檢驗資料,對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2.檢驗過程中,認真據實填寫各項記錄,嚴格按照檢驗規程檢驗,不得有漏檢、錯檢等現象。

3.定期維護保養試驗裝置儀器,保持裝置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三.化驗室環境

1.化驗室內外要保持清潔衛生,儀器、裝置擺放整齊、保持清潔。

2.化驗室專員上班前要打掃室內衛生,做到無積灰、無垃圾。下班前擺

放好化驗儀器、打掃衛生關閉所有電源,最後關好門窗。

3.化驗室專員必須確保環境條件符合試驗裝置、儀器的環境要求。

四.化驗器材管理

1.化驗儀器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使用完畢要對裝置儀器

進行清潔、整理。

2.化驗裝置、儀器應定期維護保養,保持裝置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五.檢驗工作程式

1.化驗專員對需要化驗的材料進行取樣,取樣要均勻有代表性。

2.化驗專員嚴格按化驗規程操作,確保化驗過程符合要求,檢驗結果準

確可靠。

3.化驗結果出來後,化驗專員應認真據實填寫化驗記錄(一式三份)。分

別送給燒窯師傅和直接領導。

4.化驗記錄由化驗專員負責儲存,定期歸檔。

化驗室管理制度14

1.上班不準遲到、早退、做私活、打瞌睡。

2.上班時間一律穿工作服、穿戴整齊、不準穿拖鞋。

3.不準無故壓樣,拖延化驗時間。

4.分析樣品,操作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向化驗主管彙報。

5.分析樣品要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6.進出廠樣品必需有三名以上的化驗員分析。

7.進出廠固體樣品保留三個月,其它生產固體樣品保留一個月。

8.每槽新液留樣,保留三天,其它水樣分析資料不正常時,必需留樣。

9.化驗結果要及時、準確報告相關單位。

10.抄寫化驗單字跡工整、規範,不準任意塗改化驗單,一律由化驗主管稽核。

11.對外不準洩露化驗資料。

化驗室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確保化驗室環境符合檢測要求,檢驗工作順利進行,檢驗結果真實可靠。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化驗室檢驗工作。

三、化驗室工作職責

1、執行品控部規定,對原輔材料、出廠產品樣品進行檢驗,出具檢驗資料,對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2、檢驗過程中,認真據實填寫各項記錄,嚴格按照檢驗規程檢驗,不得有漏檢、錯檢等現象。

3、定期維護保養試驗裝置儀器,保持裝置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四、化驗室環境要求

1、化驗室內外要保持清潔衛生,儀器、裝置擺放整齊、保持清潔。

2、化驗室工作人員上班前要打掃室內衛生,做到無積灰、無垃圾。

3、化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化驗室要換工作服,不得在化驗室擺放私人雜物。

4、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確保環境條件符合試驗裝置、儀器的環境要求。

五、試驗裝置、儀器的管理

1、試驗裝置、儀器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並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使用。

2、試驗裝置、儀器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使用完畢要對裝置儀器進行清潔、整理。

3、試驗裝置、儀器應定期送檢或校準,執行公司《檢測計量裝置管理制度》,嚴禁使用檢定不合格或超過檢定週期的試驗裝置、儀器。

4、試驗裝置、儀器應定期維護保養,保持裝置儀器的靈敏性和準確性。

六、檢驗工作程式

1、需要進行檢驗的產品,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對樣品進行編號登記。

2、化驗室工作人員根據要求檢驗專案及相關檢驗規程,對所送樣品進行檢驗。

3、檢驗員嚴格按檢驗規程操作,確保檢驗過程符合要求,檢驗結果準確可靠,。

4、化驗室工作人員應認真據實填寫檢驗原始記錄。

5、檢驗工作完成後,工作人員應及時整理檢測資料,編制檢驗報告。

6、檢驗報告由化驗室工作人員出具。

7、檢驗樣品由化驗室負責標識儲存,流程樣品一般儲存30天,仲裁樣品儲存期限半年。

8、檢驗形成的各種記錄由化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儲存,定期歸檔。

七、化驗人員安全生產規則

1、化驗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化驗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技術規程,瞭解儀器裝置的效能及操作中可能發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預防和處理事故的方法。

2、使用易揮發有毒有害的藥品進行化驗時,必須在通風良好的通風廚內操作。使用極毒藥品時,應注意防止中毒。

3、化驗室的儀器、藥品的擺放是根據取用方便及性質合理佈置的,取用後必須放回原處,不得隨意亂放。

4、禁止在化驗室內吸菸、進食。不得用實驗器皿盛放食物。離開化驗室前應用肥皂洗手。

5、化驗室嚴禁喧譁打鬧,保持化驗室次序井然。工作時應穿工作服,不能穿工作服到食堂等公共場所。進行危險性工作時要佩戴防護用具。化驗室內不得干與化驗無關的事。

6、每天工作完畢時,應檢查電、水、氣、窗等後鎖門。

7、化驗人員應具有安全用電,防火防暴滅火,預防中毒及中毒救治等基本安全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