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安全裝置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本公司車輛裝置、設施的管理,維護保養好裝置、設施,以便在關鍵時刻發揮其作用,對本公司車輛裝置、設施物及其它安全裝置、設施的配置、計劃、採購、領取、維護保養、使用及報廢更新進行有效管理,以保證其隨時處於完好的待用狀態。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經營、運輸的車輛及車輛裝置、設施。
3、引用檔案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名錶》(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範》
4、定義與分類
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特性,在運輸裝卸和儲存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毀損和環境汙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貨物。
本公司的裝置、設施主要是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及其車輛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等;
5、管理職責
5.1安全主任負責制定,更新車輛及車輛裝置、設施清單,並收集、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經總經理核准。
5.2行政部負責車輛裝置、設施的採購、驗收和維護保養。
5.3運輸部負責車輛裝置、設施的日常安全檢查。
6、工作程式
6.1選型及使用前期管理
6.1.2選購車輛時,應對車輛安全性、適用性、可靠性、積極性及維修方便性進行選型論證,避免盲目購置。
6.1.2車輛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效能、安全要求。
6.1.3接受新車時應按合同和說明書的規定,對照車輛清單或裝貨單進行驗收,清點隨車工具及附件。新車投用前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保養。並根據製造廠家的要求進行清潔、潤滑、調整,確保技術狀況良好。
6.1.4新車投用前,應建立車輛技術檔案,配備必要附加裝備和安全防護裝置。新車應嚴格執行走合期的'各項規定,做好走合維護工作。
6.1.5嚴格按製造廠技術要求使用。車輛發生損壞,應及時作出技術鑑定,屬製造廠責任,按規定程式向製造廠索賠。
6.2車輛基礎管理
6.2.1車輛從購置到報廢全過程的技術管理,應系統記入車輛技術檔案。技術檔案應認真填寫,妥善保管,記載及時、完整、準確。
6.2.2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包括:車輛基本情況和主要效能,執行使用情況,主要配件更換情況,檢測和使用記錄以及事故處理記錄。
6.2.3按時參加年檢和車輛技術狀況的等級鑑定。
6.2.4做好車輛技術,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的統計,按規定上報各種資料。
6.2.5折舊資金應用於車輛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6.3.裝置的使用、維護和檢修參見《車輛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6.4裝置的報廢
對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裝置,應當報廢更新。
6.4.1經過預測,繼續大修理後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工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
6.4.2裝置老化,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
6.4.3大修理雖能恢復使用,但不如更新經濟的。
6.4.4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6.4.5有關部門頒佈不能繼續使用的。
6.4.6其它應當淘汰的。
6.4.7報廢的車輛或氣瓶及國家規定的淘汰裝置,不得轉售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