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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環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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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環保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環保管理制度

公司環保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加強公司環境保護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實施綜合治汙,推進清潔生產,打造綠色安多,構建和諧企業”的環境保護方針,達到“環保裝置正常運轉率達到98%,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100%,廠區噪音與汙染物100%達標排放,餘熱100%迴圈利用,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每年降低2%,重特大環境汙染事故為0”的環境管理目標,特制定本環保管理制度。

二、適應範圍及許可權

1、本制度彙編適用於山東龍陽化工有限公司範圍內的環保管理。

2、名詞術語

2.1環境保護:是指採取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科學技術的各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資源,防止對環境汙染和破壞,以求保持和發展生態平衡,擴大有用資源的再生產,保障人類社會的發展。

2.2環境汙染:是指有害物質或因子進入環境,並在環境中擴散、遷移、轉化,使環境系統的結構與功能發生變化,對人類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的現象。

2.3環境管理:是指在環境容量的允許下,以環境科學理論為基礎、運用技術的、經濟的、法律的、教育的和行政手段,對人類的社會經濟活動進行管理。

2.4環境監測:是指間斷或連續地測定環境中汙染物的濃度,觀察分析其變化和對環境影響的過程。

2.5可持續發展: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人滿足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

3、本制度歸口管理單位是技術動力部,安全生產部配合。在生產廠長的領導下,進行環境保護工作。

三、附則

1、本制度由汙染治理小組起草並解釋。

2、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章環境保護責任制

1、目的為明確公司各級人員的環境保護(簡稱環保)的職責,加強對環保的領導和管理,保障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健康及環境不受汙染,防止發生環境汙染事故/事件,根據《環境保護法》等政策法規以及行業性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2、適用範圍2.1本責任制適用於山東龍陽化工有限公司範圍內的環保管理。

2.2各級管理人員必須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為主、誰負責。管生產,必必須抓環保”的原則,公司、部門、車間的主要領導是公司、部門、車間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部門、車間的環保工作負主要責任,即“一把手負責制”。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對公司、部門、車間下屬人員貫徹執行本規定負責,真正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各負其責。

2.3總經理為公司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環境保護全面負責。總經理授權公司汙染治理領導小組管理環保工作。技術動力部是公司環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機構。

3、各級部門環保責任

3.1汙染治理領導小組環保職責“三同時”關。歸口管理建設專案環保工作。

3.2技術部職責“三廢”外排的生產工序必須採取應急措施,以儘可能減少汙染物的排放。

3.3生產部環保職責

3.3.2生產部是公司生產環節環保的責任部門,也是公司落實環保工作的重要部門,對車間發生的環保事故負責。

3.4專案部環保職責“四不放過”的原則,開展環保教育和落實事故防範措施。

3.5行政部環保職責

3.6安環部環保職責;編制經濟責任制時,把環保內容納入責任制內容,堅持環保否決權。

3.7財務部環保職責

3.8保衛部環保職責

3.8.3負責環保應急預案的演練。在環保設施和場所發生應急情況的人員疏散保衛工作。

3.9質管部環保職責

3.10供應部環保職責(含材料庫)

3.11生產車間環保職責

4、各級管理人員環保責任

4.1總經理環保職責“三同時”驗收等工作。

4.2常務副總經理(副總經理)環保職責監測儀器配備範圍及採購計劃,使環境監測工作逐步走向現代化、規範化。

4.3工會主席環保職責

4.4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環保職責“三廢”治理調研、試驗等技術工作,做好“三廢”治理方面的技工研究、技術交流和推廣應用工作。

4.5專案總經理(副總經理)環保職責“四不放過”事故處理原則,組織、參加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

4.6生產廠長環保職責“三廢”達標排放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管理指標。

4.7生產副廠長(廠長助理)環保職責“節能、降耗、減汙、增效”的目標。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

“三廢”資料整理及資料跟蹤工作。定期檢測,發現問題與相關部門聯絡並解決,不能解決的,上報公司領導做出相應措施。

4.8技術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8.1技術部部長是技術部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三廢”治理裝置非定型裝置的製造和備品備件加工。

4.9生產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0專案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1財務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2安環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3行政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4供應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5質管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6保衛部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4.16.3負責環保應急預案的演練。在環保設施和場所發生應急情況的人員疏散保衛工作。

4.17車間主任(副主任)環保職責工作的第一負責人。

4.18班組長環保職責

4.18.1班組長是本班組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19汙染治理小組成員環保職責

4.20車間巡檢工環保職責

4.20.1車間巡檢工是本巡檢區域內環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21職能部門人員環保職責

5、環保管理機構圖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公司設汙染治理領導小組,由公司副總經理任組長,生產廠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任組員,車間主任和班組長為兼職環保員。(後附組織機構圖)

6、監督與檢查

6.1本制度由技術部、生產部負責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6.2汙染治理小組有權對不落實的部門或個人進行處罰。

6.3各級管理部門負責根據本責任制度進行目標責任分解,並納入公司經濟責任制、崗位責任制中進行考核。

第三章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環保裝置在生產過程中粉塵排放管理,及時投運環保裝置,合理控制工藝引數,將廢氣中汙染物排放濃度降低在最小值,保障環境不受汙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2.1本規定適用於山東龍陽化工有限公司生產各環保裝置在生產過程中的管理。

2.2生產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是指廢氣處理裝置巡檢管理。

3、職責

3.1巡檢是搞好環保的途徑,目的是發現、查明、整改各種隱患,制止各種違章作業。保持環保工作正常、穩定地運營。

3.2總經理、副總經理、生產廠長、技術動力部、生產部及各部門負責人應不定期對各部門、車間環保工作及環保裝置執行進行檢查。

3.3技術動力部每月組織對公司環保工作及環保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作出解決方案。

3.4車間主管日常不定時巡檢,整理資料,對於車間工段的環保裝置、不合理的廢物堆放、廢水和廢氣排放有義務監督,出現問題及時上報技術動力部及相關各級領導。避免環保事故的發生。

3.5安全生產部負責職責範圍內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

3.6各車間(班組)負責所管轄區域內環境保護工作的實施管理。

3.7機修車間負責供水、排水及迴圈水技術改造、管網維護保養的管理。

4、一般規定

4.1加強現有生產環保裝置的技術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使汙染物在生產過程中不斷減少或消除。

4.2生產過程中必須第一時間投運環保裝置,安全生產部負責不定時巡檢,發現不投運、排放超標、裝置跳停等問題要進行處罰。

4.3車間不能處理的環保裝置問題,由技術動力部提出技術改造方案,報公司領導審批實施。

4.4各部門(車間)負責管轄區廢水、廢氣、廢渣等汙染物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確保廢水、廢氣、廢渣要100%的達標排放,廢氣排放濃度要達到環保控制指標。

4.5各車間(班組)加強環保裝置的執行管理,堅持巡迴檢查,確保環保裝置正常執行;環保裝置的檢修,必須列入車間的裝置檢修計劃內,明確檢修質量,減少環境汙染。

4.6在生產異常情況下,若有緊急情況,需要臨時排放的,在5分鐘之內要向技術動力部口頭彙報。

4.7技術動力部加強對裝置潤滑管理,防止裝置加油、換油造成的油汙染,廢油按公司有關規定回收處理。

4.8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酸鹼有毒有害物的藥品,應加強管理,妥善處理殘液、廢液。嚴禁採取稀釋、深埋等辦法處理。

4.9安全生產部負責物料堆場的管理。供應戶運輸車輛運往公司指定堆場,要按照規定的路線,採取防灑、防漏、防揚等運輸措施,對道路採取灑水降塵措施,防止物料二次揚塵汙染。

第四章環保設施檢修與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環保裝置的檢修與管理,及時排除環保裝置各種故障,提高環保裝置運轉率,保障環境不受汙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2.1本規定適用於山東龍陽化工有限公司生產各環保裝置檢修與管理。

2.2環保裝置檢修管理是指檢修維護單位人員在檢維修過程中的環境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外協技術改造人員的環境行為監督管理。

3、環保裝置的範圍

3.1廢水處理裝置、廢水處理回收裝置、廢水迴圈利用裝置。

3.2廢氣處理裝置,除塵裝置、餘熱發電裝置、廢氣回收裝置。

3.3廢渣、固體廢棄物等綜合利用裝置。

3.4噪音防治設施及裝置。

3.5凡屬於以治理汙染為主要目的進行技術改造所增加的收塵裝置。

4、職責

4.1驗收合格的環保裝置,轉入生產車間的固定資產管理,由相關部門(車間)負責環保裝置的執行和管理,建立本部門(車間)的環保裝置臺帳;每月將環保裝置的執行情況報安全生產部。

4.2技術動力部負責環境保護裝置工藝條件的控制管理,以確保環境保護裝置正常執行。

4.3技術動力部負責監督、檢查各車間環保裝置的管理,並建立公司環保裝置臺帳。

4.4技術動力部按照年度環境監測計劃對有關環保裝置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性監測,監測結果報安全生產部、環保裝置所屬車間,並存檔和留存各一份。

4.5各使用車間和動力車間負責對環保裝置的維護、檢修,以確保環保裝置的長期穩定執行。

4.6安全生產部負責對維護檢修施工過程中的環保工作實施全面監督管理。

4.7技術動力部對公司人員在檢維修過程中的環境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對外協技術改造人員的環境行為具體負責。

4.8技術動力部下發裝置檢修計劃時,應包括環保裝置的檢修計劃及環保措施的內容,在檢修費用中列支。

4.9各車間負責對管轄區內環保裝置進行檢修,並對檢修過程進行管理。

5、一般規定

5.1環保裝置正式投運前,應按照環保裝置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和程式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執行。

5.2環保裝置所屬車間要執行技術動力部下發的生產裝置管理和執行相關指標,確保環保裝置與主機裝置同時投入執行。

5.3對環保裝置的執行,必須嚴格控制工藝引數,嚴肅工藝紀律和操作規程等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填寫崗位記錄。對誤操作、不投運環保裝置造成處理效果差或汙染環境的,要納入考核,汙染嚴重的追究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責任。

5.4各車間要建立詳細環保裝置執行、維修情況。並前將環保裝置的執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每月按時報安全生產部。

5.5任何車間、崗位不得擅自停運、拆除、閒置環保裝置。除公司計劃檢修外,環保裝置停運,由技術動力部批准,並說明停運原因、恢復時間及停運期間採取的汙染預防的措施。

5.6車間私自停運、閒置環保裝置,拖延報告或隱瞞不報一經檢查發現,納入公司考核,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7各車間在裝置檢修過程中清理出來的廢渣、邊角廢料等要按公司有關固體廢棄物管理規定的要求,運到指定地點,避免汙染環境。

5.8生產主機裝置停車時,各車間環保裝置必須在主機裝置各系統停車後方可檢修。同時,環保裝置要在生產主機裝置開車前檢修完畢,產生的廢料及時處理。

5.9裝置檢修期間,每天必須清理檢修現場,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置,不能亂堆亂放,達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5.10檢修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如有汙油、油漆等汙染物洩漏於地面,應及時採取措施處置,用砂或生料灰抹淨。同時,把用後的砂或生料灰進行收集到原料堆棚,不能亂堆亂放。

5.11在檢修中若發生意外情況可能造成環境汙染時,車間應及時報告生產領導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避免造成環境事故。

第五章環境監測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準確掌握公司環保裝置廢氣濃度排放情況,定期對汙染物排放進行檢測,確保粉塵達標排放,加強對環保裝置的檢測管理,保障環境不受汙染,防止發生環境汙染事故/事件,根據《環境保護法》等政策法規以及行業性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2.1本規定適用於山東龍陽化工有限公司生產各環保裝置的檢測管理。

2.2環境監測管理是指公司內部日常檢測和由上級環保部門進行監督檢測和公司委託檢測。

3、職責

3.1安全生產部負責制定公司年度環境監測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後送上級環保部門,臨時性監測任務由安全生產部直接與上級環保部門聯絡監測,安全生產部對環境監測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3.2技術動力部負責環境檢查的技術業務、裝置配備和人員培訓等管理工作,並負責監測資料的分析、上報、統計等工作。

3.3技術動力部根據公司的環境監測計劃,按照國家標準監測方法,組織公司內部日常環境監測工作,同時負責應急監測和汙染事故的調查工作。

3.4技術動力部負責組織對監測質量、環境監測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以及環境監測人員的業務水平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考核。

3.5技術動力部負責按環保法規的要求提出環境監測儀器的配備申請,並及時安排維修、更新。

3.6物資供應部部負責監測儀器的採購工作。

3.7化驗室負責對公司內部取樣進行化學分析,封存、報告、處置剩餘的樣品。

4、監測範圍

4.1噪音主要檢測生活區、辦公區、車間值班室、生產區等範圍。

4.2廢氣主要檢測廢氣處理設施排氣筒、廠界無組織排放等範圍。

4.3廢水主要檢測生活區、迴圈水、餘熱冷凝水等範圍。

5、一般規定

5.1安全生產部(車間)在生產裝置停機過程中、檢修、啟機計劃中,必須制定好汙染臨時排放方案,儘量減少排放。安全生產部職能人員實施監督檢查。

5.2有關車間配合監測取樣工作。

5.3技術動力部環境監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制度,凡沒有取得環境監測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不得單獨上崗。已取得環境監測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要按要求定期進行復查考試,審證。

5.4技術動力部根據需要,制定並上報監測裝置配置計劃,對故障裝置及時維修處理。

5.5技術動力部按照環境監測計劃和任務進行定點、定週期監測。

5.6新建專案嚴格按照國家監測標準、技術規範和監測方法進行監測,由安全生產部委託上級環保部門驗收,報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

5.7技術動力部建立預警制制度,凡出現監測資料超標的及時報告安全安全生產部,由環保職能人員及時通知被測車間(崗位)查詢原因,採取必要的措施。

5.8公司內部監測資料當天報主管領導、安全生產部,內部監測原始記錄、臺帳、報表等資料由技術動力部報告,年底一次性交檔案室存檔,上級環保部門檢測資料由安全生產部負責交檔案室存檔。

5.9化驗室對來樣進行分析,剩餘水樣和分析過程的殘餘物等,要收集在專門的廢物桶裡,定期處理。

5.10取樣裝置由車間負責管理,取樣點必須在安全區域,各裝置內的取樣點不得隨意挪動。

第六章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員工環境保護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全體員工對環保工作的認識,使全體員工自覺愛護環境,掌握環保裝置的控制引數和操作規程,提高環保裝置運轉率,保障環境不受汙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2.1本規定適用於山東龍陽化工有限公司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

2.2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管理是指公司內部組織培訓和外部委派專業培訓。

3、職責

3.1安環部制定對員工的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3.2技術動力部負責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的實施。

3.3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內部的環保教育培訓、委派特殊環保教育培訓。

4、一般規定

4.1凡新來公司工作的員工應進行環保教育培訓,包括對基本的環保知識、公司環保方面的有關制度等內容的培訓;4.2公司日常的環保教育培訓:對在職全體員工每年進行一次環保教育培訓。

4.3由安環部每年委派主管環保工作的人員進行外部專業培訓二次,考取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

4.4兼職環保管理人員也應自學環保知識,熟知國家有關環保的各項法規、政策、方案,運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4.5加強員工的環保知識和法制觀念,使環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環保成為員工的自覺行為。

第七章排汙費繳納與環保資金申請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及時繳納排汙費,掌握國家環保法律、法規、政策,明確排汙費繳納及環保專項資金申請的流程和責任,加大對公司環保裝置的投入力度,改善生產環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2.1本規定適用於山東龍陽化工有限公司排汙費繳納與環保資金申請管理。

3、一般規定

3.1排汙費原則上是按月計算,按季度繳納,排汙費的計算按國家標準執行。

3.1安全生產部接到地方環保部門發來的排汙量核定通知書後,根據公司的實際排汙情況認真核對每種汙染物的排放濃度與排放量,如有異議,應及時與地方環保部門溝通複核。

3.2在核定實際排汙量後,安全生產部應在2日內到地方環保部門辦理專用的排汙費繳納票證。

3.3安全生產部應在2日內完善排汙費的繳納手續,並交公司財務部辦理轉帳。

3.4排汙費屬於專項資金,必須以轉帳的形式交指定的收款部門和賬戶,不得以現金支付。

3.5確實由於資金緊張不能按時支付,財務部以書面形式告知安全生產部,由安全生產部向地方環保部門提出緩交申請,經批准同意後可以緩交。

3.6財務部建立排汙費統計臺帳。

3.7由專案部向地方、省級、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環境保護資金的申請。

3.8在開展清潔生產稽核、資源綜合利用、環保裝置技術改造與增設、節約資源能源、減少環境汙染的高新技術應用等專案均可申請環境保護資金。

3.9申請環境保護資金所需技術資料,由技術動力部提供。

3.10申請到的環境保護資金專款專用,必須用於所申請的專案建設上,不得挪作其他用途;財務部負責配套資金的落實,並統一管理與監督。

3.11專案建成後,財務部要接受環保管理部門對環境保護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3.12財務部建立環境保護資金的統計臺帳。

第八章環保監督與考核管理細則

1、目的

為了更好的落實好公司環境治理,實現達標排放,切實降低粉塵排放,減少水汙染,降低噪音,充分發揮各環保設施的作用和環保管理人員的職責,保護和改善公司區域環境質量,保障身體健康,促進生產與環保協調發展,為公司創造更為廣闊的生存發展空間,制定本考核細則。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山東龍陽化工有限公司環保監督與考核管理。

3、職責

3.1安全生產部環保職能人員經常去生產現場檢查。

3.2各車間管理人員要加強環保裝置的日常巡檢與檢查,確保完好率與執行率。

3.3中控員要加大環保裝置的執行監控,觀察電流、電壓、壓力、溫度變化曲線,確保環保裝置安全執行。

3.4崗位工要按時定點進行巡檢,現場觀察環保裝置執行情況,確保環保裝置完好執行。

4、一般規定

4.1各崗位人員(含中控員)考核細則

4.1.3巡檢工每小時應至少檢查一次主要除塵裝置的排放口,發現排放異常應立即通知中控室或相關領導,除塵裝置排放口排放異常未發現或發現未及時報告一次扣0.5分。—200元。

4.2各車間考核細則車間管理人員違反以下內容者,由技術部按以下制度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4.3各部門考核細則部門管理人員違反以下內容者,由汙染治理小組按以下制度對相應責任人進行處罰。

4.4汙染治理領導小組考核細則汙染治理領導小組人員違反以下內容者,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按以下制度對相應責任人進行處罰。

4.5個人獎勵—200元。—1000元的獎勵。—2000元獎勵。

4.6環保管理考核機構和程式

5、監督與檢查

5.1本制度由汙染治理領導小組總體監督檢查。由技術部部負責對環保裝置設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5.2技術部有權對不落實本責任制度的生產車間或個人進行處罰或獎勵。

第九章環境保護應急預案

1.目的

為預防和減少煙氣排放超標排放,對環境空氣的影響,保證周圍居民的生活健康,特制定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山東龍陽化工有限公司發生廢氣超標排放事故。

3.事故類別及識別

3.1輕微超標:日常執行過程中,工況不穩、水泵壓力偏低,以及鍋爐事故所造成的短時或暫時煙氣超標現象。

3.2嚴重超標:指由於人員操作失誤以及裝置故障所造成的連續4小時煙塵嚴重超標現象。

4.應急機構

4.1以山東龍陽化工有限公司應急指揮部成員為準。

4.2職責:

1)負責對日常回轉窯執行中除塵設施的執行情況及維護進行監督檢查,對一些不合理或輕微超標現象等進行現場處理。

2)負責查詢煙氣排放超標原因,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指揮部意見實施可行緊急控制方案。

3)負責對範圍內除塵系統的日常執行、維護和管理。

5.事故預防措施

5.1防止鍋爐房煙塵超標,必須保證除塵系統各個環節均處於正常狀態,任一環節出現故障都不能保證除塵系統連續穩定執行,所以,迴轉窯正常執行中,每小時巡迴檢查除塵系統必須作為一項被巡迴檢查的重點專案,有問題儘早發現,儘快處理避免煙塵超標事故。

5.2要保證除塵增溼塔水壓及管路的暢通。鏈運機正常運轉,減少二次汙染。

5.3檢修材料準備充分,必須從每個環節上重視,才能儘可能的預防煙塵超標。

6.事故應急救援程式

6.1接警

6.2應急響應級別的確定應急救援指揮部組長接到彙報後,應組織應急組成員迅速做出判斷,確定警報和響應級別,下達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6.3應急啟動

應急啟動後要求儘快做到應急救援人員到位,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派出現場指揮協調人員和專家技術組趕赴事故現場。

6.4救援行動→收塵袋→除塵管路→水泵→空壓機。發現一處有問題應及時處理,依次查到最後一個環節,直至排查並處理完事故問題。

6.4.5在事故現場搶救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停止作業的情況下現場應急組及現場應急指揮人員要立即上級彙報,並請示環保部門進行協助。

6.5應急恢復

6.6應急保障要求

根據公司應急救援保障組進行相應落實。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1000元;

(2)對防止或挽救突發環境事件有功,使公司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給予獎勵5000元;

(3)對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給予獎勵2000元;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給予獎勵1000元。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有關法律和公司管理制度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1)不認真履行環保法律、法規,而引發環境事件的,處以責任人100-200元的經濟處罰;

(2)不按照規定製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的,處以責任人100-200元的經濟處罰;

(3)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的,處以責任人100-500元的經濟處罰;

(4)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處以每人500-1000元的經濟處罰;

(7)散佈謠言,擾亂正常生產秩序的,處以責任人500-1000元的經濟處罰,開除廠籍;

(8)有其他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處以責任人100-200元的經濟處罰。

7.3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環保管理制度2

1目的與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xx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要求及內容。其目的是為了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掌握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事故隱患的技能,確保企業生產活動有序進行。

本制度適用於xx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管理。

2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環保教育的領導工作。

2.2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實施及宣傳工作,並對各部門安全、環保教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

2.3裝置安全課負責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2.4管理部負責新進廠員工的安全、環保教育組織工作。

3術語和定義

3.1三級安全、環保教育

指對新進廠公司員工及工傷傷愈後重新上崗員工進行的公司級、部門級和班組級的安全、環保教育。

3.2“四新”

指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

4管理內容

4.1中層幹部教育

4.1.1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b)安全、環保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和技術,有關行業的專業管理知識;

c)本職安全生產負責制,主要是在“三同時”、“五同時”中實現安全、環保的技術措施,以及“四新”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

d)安全、環保事故防範、應急救援措施及事故調查處理方法,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原則;

e)國內外先進的管理經驗;

f)典型事故和經濟救援案例分析等。

4.2班組長教育

4.2.1班組長教育由各單位負責自行組織進行,採取授課或答卷的形式。

裝置安全課、管理部負責監督、檢查。

4.2.2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相關標準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和規範;

b)安全、環保的技術常識;

c)崗位危險源、危害因素、環境因素控制要點等;

d)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效能以及正確使用的方法;

e)本崗位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措施和安全撤離線路;

f)相關事故案例等。

4.2.3班組長教育每年進行一次,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4.2.4目標值為100%。

4.3新進廠員工安全、環保三級教育

4.3.1對新進廠的員工(含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都要進行公司級、部門級和班組級的安全、環保教育。員工入廠後到生產科領取《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安技員、各部門、班組分別負責進行相應內容的安全、環保教育,經考核合格,填寫《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並簽字認可後,並將《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返至安技員存檔,方可辦理上崗手續,辦理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手續。未經安全、環保三級教育或教育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工作。

4.3.2安全、環保三級教育的內容:

a)公司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基本知識;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公司安全、環保工作的一般狀況;一般機械電氣安全知識;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發生事故後應如何自救、搶救傷員、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有關事故案例等。

b)部門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環保工作狀況;本單位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生產規則;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必須遵守的操作規程、緊急情況下的處置和疏散;有關事故案例等。

c)班組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班組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應知應會;崗位工種的工作性質;機械裝置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效能和作用;生產裝置、安全裝置、危害因素的種類、工作地點的環境及塵源、毒源、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效能以及正確使用的方法;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措施和安全撤離路線;事故案例等。

4.3.3新員工安全、環保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4.3.4目標值為100%。

4.4變換工種和“四新”教育

4.4.1員工因工作需要變換工種(包括調整工作崗位),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下達《員工變換工種通知單》(JHAJ008),我公司負責組織變換工種教育,並報安技員備案。一般工種變為特殊工種,則由生產科組織,並參加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的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發證後,方可上崗,享受相應的勞保待遇。轉為從事有害工種作業人員,具體按Q/PG G19G.014-2012《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4.4.2變換工種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b)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c)新崗位裝置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d)以往該崗位發生的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4.4.3採用“四新”作業時,由技術科以及相關部門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環保教育,以答卷或實際操作的形式進行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實際操作。

4.4.4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a)“四新”的`基礎知識;

b)“四新”的效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c)採用“四新”後的操作方法;

d)作業人員避免事故的發生而採取的防範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e)採用“四新”後發生異常情況時應採取的應急措施。

f)安全、環保的有關要求。

4.4.5目標值為100%。

4.5復工教育

4.5.1員工因病假、事假、產假等離開崗位一年以上,管理部組織對其進行分廠(部門)級和班組級教育;工傷傷愈重新上崗,需進行三級教育,教育內容同“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並填寫《復工安全教育卡》(JHAJ009)。

4.5.2目標值為100%。

4.6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複訓教育

4.6.1安技員負責配合集團裝置安全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複訓、考核發證。

4.6.2目標值為100%。

4.7全員教育

4.7.1集團公司採用電化教育或統一答卷等方式進行,教育週期為每年一次。

4.7.2由管理部組織本單位員工進行答卷,並統計建檔,將教育效果評價結果報安技員。

4.7.3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新政策、新知識、新技術;

b)安全、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

c)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環境因素的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d)典型事故案例等。

4.7.4目標值為80%。

4.8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教育

4.8.1除參加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的專業培訓外,由裝置安全課負責組織公司內部培訓。

4.8.2培訓的主要內容: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範和標準;

b)安全、環保管理以及技術、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識,有關行業管理的經驗;

c)傷亡事故、職業病、汙染事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

d)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應急處理措施;

e)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方法;

f)國內外先進的管理經驗;

g)本企業職業危害作業點的分佈、危害程度,並根據其理化特性應採取的防護技術、措施和方法;

h)典型事故案例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4.8.3新上崗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時間不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於12學時。

4.8.4目標值為100%。

4.9教育管理

4.9.1新員工三級教育由管理部會同安技員進行,填寫《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憑此卡領取個人勞保用品,該卡片由安技員存檔。

4.9.2安技員、管理部、公司工會應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環保教育,如定期出版安全簡報、黑板報、播放錄影等,不斷提高員工的認識。

4.9.3安技員、綜合科應配合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定期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做到特種工作人員持證100%,未經考核培訓人員,不準從事特種工作。

4.9.4在採用新產品、新材料、新裝置,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時,技術科以及相關部門負責及時對有關員工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崗位教育。

4.9.5安技員負責制定年度安全、環保培訓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4.9.6安技員負責建立安全、環保教育培訓檔案,新員工三級教育檔案要長期儲存,其他教育檔案至少儲存三年以上。

5相關檔案

GB/T24001環境管理體系規範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範

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

GB/Z19579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0號令)

6記錄(表格)

JHAJ006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通知單

JHAJ007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正反面)

JHAJ008員工變換工種通知單

JHAJ009復工安全教育卡

公司環保管理制度3

1目的

建立公司環保管理制度,確保生產過程中的汙染物和噪聲經處理後達標排放,使生產不致對周圍環境造成有害的影響。

2範圍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環節。

3責任

生產部、工程部及各生產車間。

4內容

4.1 “三廢”定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對周圍環境造成汙染或有害影響的廢水、廢氣、廢渣。

4.2生產部具體負責日常的“三廢”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符合達標的排放源應豎立合格排放標誌。

4.3設立“三廢”處理人員崗位負責制,實行嚴格的獎、罰制度。

4.4生產部負責維護環保治理設施,在環保治理設施一旦出現故障時,有“三廢”外排的生產工序必須停產,以杜絕汙染物排放的`出現。

4.5定期進行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水平。

4.6搞好工廠綠化,改善生產區及周圍環境,接受市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4.7廢水方面

4.7.1純化水站:樹脂再生後的廢酸、廢鹼、純化水罐清洗用的廢酸或廢鹼。

4.7.2鍋爐房消煙除塵廢水。

4.7.3車間生產產生的廢水及生活汙水。

4.7.4純化水站、鍋爐房及車間產生廢水直接進入廢水處理站,經處理達標後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汙水經過濾池濾過達標後排放。

4.8廢氣方面:鍋爐燃燒產生的含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汙染物經水幕除塵處理。

4.9生產車間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及鍋爐煤渣採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設堆放場。

4.10空調機、空壓機及鍋爐引風機等動力裝置採用隔音、吸音及減振等治理措施。

4.11公司內危險品必須按照有關危險品的管理規定貯存、保管以及銷燬等,不得對生產區及其周圍環境造成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