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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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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試性質

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報考指南

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China Accreditation Test for Translators and Interpreters -- CATTI)是受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委託,由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China Foreign Languages Publishing Administration)負責實施與管理的一項國家級職業資格考試,已納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一項在全國實行的、統一的、面向全社會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認證,是對參試人員口譯或筆譯方面雙語互譯能力和水平的評價與認定。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是我國翻譯系列職稱評審制度的重大改革。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與原有翻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制度相比,更體現了科學、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報名參加考試人員不受學歷、資歷和所從事專業的限制。取得各級別證書並符合翻譯專業職務任職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聘任相應職務。在資格考試體系尚未完全建立之前,新舊體系會有一個並存期。翻譯專業資格考試將分語種、分級別地逐步推開,隨著考試逐步推向全國,舊有的翻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制度將逐漸退出歷史舞臺。

二、考試目的

設立這一考試的目的是為適應我國經濟發展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加強我國外語翻譯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翻譯專業人才水平和能力,同時進一步規範翻譯市場,加強對翻譯行業的管理,使之更好地與國際接軌,從而為我國的對外開放服務。

三、考試報名條件

該考試是一項面向全社會的職業資格考試,凡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不分年齡、學歷、資歷和身份,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二、三級的考試。獲准在華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也可參加報名。

各地2013年翻譯資格(水平)考試報名時間彙總

四、考試語種

考試分7個語種,分別是英、日、法、阿拉伯、俄、德、西班牙等語種;四個等級,即:資深翻譯;一級口譯、筆譯翻譯;二級口譯、筆譯翻譯;三級口譯、筆譯翻譯;兩大類別,即:筆譯、口譯,口譯又分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兩個專業類別。

五、考試科目

二、三級筆譯考試均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口譯考試均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其中二級口譯考試《口譯實務》科目分設“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2個專業類別。報名參加二級口譯考試的人員,可根據本人情況,選擇口譯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兩個專業類別的考試。報考二級口譯交替傳譯的人員,參加《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交替傳譯類)》2個科目的考試;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的人員,參加《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同聲傳譯類)》2個科目的考試;已通過了二級口譯交替傳譯考試並取得證書的人員,可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類)》科目的考試。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前未獲得二級或二級以上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的,在校學習期間必須參加二級口譯或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並可免試《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或《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六、考試方式

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採用聽譯筆答方式進行;二級《口譯實務》科目“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以及三級《口譯實務》科目的考試均採用現場錄音方式進行。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均採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

七、考試時間

2013年一、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間

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科目、二級《口譯實務》科目“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考試時間均為60分鐘;三級《口譯實務》科目考試時間為30分鐘。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80分鐘。

  八、考試實施情況

翻譯資格考試從2003年12月開始進行首次試點,在考試實施與管理及口筆譯考務各有關單位的通力合作下,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進步和值得驕傲的業績,考試的規模穩步增長、影響力不斷擴大,得到了社會各界的認可。

2009年上半年,考試報名人數從2003年的單次考試1,600人上升到15,000人,英語報名人數也從試點時期的1,000人上升到近14,000人。截至2009年上半年,累計報名參考人員超過96,000人次,累計合格人數已經超過14,300人次。

自2008年起,英、法、日、俄、德、西、阿等7個語種二、三級口筆譯共29種58個科目考試已在全國範圍內成功推開。各地區、各部門已不再進行翻譯系列上述7個語種相應級別職稱即翻譯、助理翻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

九、證書登記和繼續教育

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有關要求,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實行定期登記制度,每3年登記一次。有效期滿前,持證者應按規定到指定的機構辦理再次登記手續。再次登記,還需要提供接受繼續教育或業務培訓的證明。

中國翻譯協會受中國外文局委託負責證書登記與繼續教育工作的具體實施。中國翻譯協會擬定了《關於組織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持有者繼續教育(或業務培訓)的通知》和《關於組織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證書登記工作的通知》。作為對翻譯專業人員實行規範的行業管理的一部分,這標誌著我國翻譯行業規範管理邁出新的步伐,此項工作已於2006年1月正式啟動。

十、考試在國內外的影響

1、得到各方面肯定

翻譯資格考試作為一項國家級翻譯人才評價體系,多次得到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業內資深專家的好評。人社部專技司領導多次說:“我們選外文局組織考試是選對了,外文局領導非常重視,組織工作出色,人社部滿意,專家滿意,社會認可。考試在國內和國外都產生了良好的影響,是目前國家職業資格考試中做得非常成功的專案之一”。

2、專家隊伍健全、穩定

截止到2005年6月,英、法、日、俄、德、西、阿等七個語種的專家委員會已經全部建立。專家委員會調整、換屆工作認真及時,2005年9月,第二屆英語專家委員會換屆完成,2007年7月,七個語種專家委員會順利完成換屆。隨著考試規模和影響的不斷擴大,相當一批高水平的專家教授參與考試工作。專家委員會成員有來自外文局、外交部、中聯部、國際臺、中央編譯局、新華社、中科院等翻譯、出版機構的專家,有來自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上海外國語大學、廣州外語外貿大學、北京語言文化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等十幾所國內高校的知名教授,其中不乏我前任駐外使節和一些部級、局級業務專家。

3、國際國內多個認證機構主動尋求與我合作。

臺灣、香港地區,日本、韓國、新加坡等有關機構與我局考試辦建立了工作聯絡,有的希望開設考點,有的希望進行互認,有的前來學習借鑑。法國駐華大使館還派文化官員前往考場觀摩,澳大利亞有關機構也致函表示關注。瀏覽全國翻譯考試網站的國家和地區已達幾十個。

4、與翻譯專業碩士學位教育實現接軌

2008年,翻譯專業碩士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實現接軌,翻譯碩士學位教育與職稱制度及行業規範管理有機結合起來,翻譯考試作為人才評價的標準將逐步起到引導翻譯教學、服務翻譯教學的作用。

5、獲得考試證書者將可以個人會員身份加入中國翻譯協會

2004年底召開的中國翻譯協會第五屆全國理事會,對中國翻譯協會章程做了重大修訂,會上,審議並通過了《中國翻譯協會章程(草案)》,新章程(草案)明確了未來中國譯協作為學術性、行業性社會團體的性質,使中國譯協的業務和職能範圍在原來學術領域的基礎上向行業領域擴充套件和延伸,譯協的會員組成也從原有的翻譯團體,擴充套件到從事翻譯及與翻譯工作相關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2005年,中國翻譯協會出臺了《中國翻譯協會會員管理暫行辦法》,對個人會員入會條件進行規範。個人會員包括資深會員、專家會員、普通會員和榮譽會員。其中普通會員要求取得初級以上翻譯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獲得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三級以上口、筆譯證書,或在翻譯學術界或翻譯專業領域內有一定貢獻或實踐經驗;專家會員要求取得副譯審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獲得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一級以上證書,或在翻譯學術界或翻譯專業領域內有顯著成績和貢獻,有豐富實踐經驗。

中國翻譯協會對個人會員入會條件的規範,說明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將會對翻譯行業管理做出前所未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