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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練習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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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選擇題

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練習題及答案

1.企業法人依法被撤銷、解散、宣告破產或其他原因而進行清算時,企業法人( )。

A.主體資格消滅,不能進行民事活動

B.主體資格不消滅,但不能進行民事活動

C.主體資格不消滅,仍然可以進行各種民事活動

D.主體資格不消滅,但不能進行清算範圍以外的民事活動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清演算法人的法律地位問題清演算法人仍然具有民事主體資格,仍然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其民事權利能力受到以清算為目的的範圍的限制,不能進行清算範圍外的民事活動法人的主體資格,依照《民法通則》的規定,應為辦理了登出登記,方為消滅故本題正確選項為D

2.裝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項工程後,將剩餘的木地板、廚衛用具等賣給了物業管理公司乙,但甲營業執照上的核準經營範圍並無銷售木地板、廚衛用具等業務。甲、乙的買賣行為法律效力如何?( )

A.屬於有效法律行為

B.屬於無效民事行為

C.屬於可撤銷民事行為

D.屬於效力待定民事行為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法人超範圍經營的行為效力問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合同法解釋(一)》)第10條的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簽訂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故本題正確選項為A

3.甲公司為張某家裝修新房,派丙、丁兩人具體施工。房子裝修好之後,丙踩在丁的肩上安裝燈泡,丙對丁說:"準備好了,你轉圈吧。"丁不明所以。丙說:"笨!燈泡是螺旋口的,你不轉圈,我怎麼能擰上呢?"丁大笑,丙跌落受傷,花去醫藥費500元。對此損害,應如何承擔?( )

A.由張某承擔

B.由丁承擔

C.由甲公司承擔

D.由丙和丁共同承擔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法人責任問題根據《民法通則》第43條的規定,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1條的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本題中,丙、丁為甲公司工作人員,丙在從事公司交辦的工作過程中遭受損害,應由甲公司承擔責任,故C選項正確

4.南昌建築安裝公司從鄰省的安電裝置製造廠購進了2000只電源開關,但回來一檢測,發現有1/3的質量不合格。經雙方協商,安電製造廠同意全部退貨。但是南昌建築安裝公司卻一直沒有收到2000只電源開關的退貨款,幾經催討都沒有結果,於是安裝公司以安電裝置製造廠為被告向法院起訴。但此時安電製造廠已經被另一省的光源電力裝置有限公司所兼併,成為其一個生產分廠。原製造廠領導以製造廠已經不存在為由,不歸還欠款。而光源電力裝置有限公司認為,此債務屬原製造廠,與公司業務沒有任何關係,也拒絕承擔責任。對此債務承擔,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由安電裝置製造廠承擔,因為它是合同中違反合同一方

B.由安電裝置製造廠領導承擔,因為合同是他同意簽訂的

C.由光源電力裝置有限公司承擔,因為它承受了原安電裝置製造廠的債權債務

D.應該消滅,因為原合同一方已經不存在了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法人合併後的債務承擔問題依《民法通則》第44條第2款的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併,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安電裝置製造廠雖然是與南昌建築安裝公司簽訂合同的當事人一方,且其存在違約事實,因違約而形成的債務本應由安電裝置製造廠承擔,但安電裝置製造廠已經被光源電力裝置有限公司兼併,安電裝置製造廠的債權債務由光源電力裝置有限公司概括承受,故其對南昌建築安裝公司的債務應由光源電力裝置有限公司承擔本題選項為C

5.甲、乙、丙發起成立一個銷售北京鳥巢奧運比賽空氣的有限責任公司,為了成立該公司,甲、乙、丙租賃房屋和置辦辦公裝置及僱用人員,為此欠下大量債務。後公司未被批准。對此債務,債權人該怎麼辦?( )

A.以公司為被告,由公司承擔

B.以甲、乙、丙為被告,由他們承擔按分責任

C.以甲、乙、丙為被告,由他們承擔連帶無限責任

D.以公司和甲、乙、丙為被告.由他們承擔連帶責任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公司發起過程中的債務承擔問題對於公司發起過程中的債務承擔,如果公司成立的,應由成立後的法人為被告並由該成立後的法人承擔責任;如果公司未成立的,則由發起人為被告並由發起人負連帶無限責任本題選項為C.

6.甲向首飾店購買鑽石戒指一枚,標籤標明該鑽石為"天然鑽石",買回後被人告知實是人造鑽石。甲遂多次與首飾店交涉,歷時1年零6個月,未果。現甲主張何種請求能得到支援?( )

A.請求撤銷合同

B.主張合同無效

C.主張違約責任

D.主張撤銷合同或者違約責任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諸多問題本題中認定商場存在欺詐應無問題,但欺詐只有在損害國家利益的情況下才構成合同無效,故主張合同無效不予支援商場欺詐構成合同撤銷之理由,但撤銷權的行使應當在1年之內,否則喪失,故A選項不予支援主張違約責任的時效期間為1年,但甲一直與商場交涉,構成訴訟時效的中斷,故未超過訴訟時效,應予支援本題正確選項為C

7.甲向乙借款3萬元,還款期限為2005年12月1日,時至2008年3月5日,甲未還款,乙礙於朋友情面也未要求甲還款。2008年5月10日,乙因買房要求甲還款,甲以訴訟時效已過拒絕返還,乙為此向人民法院起訴。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人民法院可以拒絕受理,因為訴訟時效已過

B.人民法院應當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判決駁回乙的訴訟請求

C.只有甲在訴訟中以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才能判決駁回乙的訴訟請求

D.無論甲在訴訟中是否以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均可判決駁回乙的訴訟請求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訴訟時效的效力問題訴訟時效為債務人的抗辯權,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判決駁回債權人的訴訟請求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C

8.甲為男青年,乙為女青年,甲向乙借款5萬元,還款期限為。1997年12月1日,1998年12月1日,他們結婚,2001年12月1日,他們離婚。離婚後3個月,他們之間的債務如何?( )

A.不受保護,債務因混同消滅

B.不受保護,訴訟時效期間已過

C.仍受保護,訴訟時效期間仍有1年

D.仍受保護,訴訟時效期間仍有3個月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訴訟時效的中止問題在法律上,訴訟時效的中止,除不可抗力以外,還包括客觀障礙學理上認為結婚導致信賴關係的形成,構成權利行使的障礙本題中,甲與乙結婚,其債權債務關係並不因混同而消滅,因為結婚並不導致夫妻各方的人格吸收甲與乙結婚的事實為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訴訟時效的中止發生訴訟時效期間進行的最後6個月內,發生在6個月之前的事由不發生訴訟時效中止的效力,即從甲乙離婚之日起計算,甲乙之間的訴訟時效仍有6個月從離婚後3個月計算,甲乙之間債務的訴訟時效只剩3個月,故本題正確選項應為D

9.王某從某商場購得一電暖氣(商場未宣告有質量問題),放置一年半後使用時因漏電而受傷,為此花去醫療費3000元。根據訴訟時效的規定,王某起訴獲法院支援應根據下列何法?( )

A.《民法通則》

B.《產品質量法》

C.《合同法》

D.《民法通則》或《產品質量法》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訴訟時效期間的法律適用問題本案中,王某從商場購得一電暖氣,放置一年半後因漏電而受傷,此為產品缺陷致人損害的問題,對此依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規定,應適用《產品質量法》,而不適用《民法通則》故王某起訴,要想獲得法院支援,必須依據《產品質量法》規定的時效期間,故本題正確選項為B

10.甲向乙借款10萬元,合同約定分三期償還,第一期還款3萬元,期限為2005年5月3日,第二期還款3萬元,期限為2006年5月3日,第三期還款4萬元,期限為2006年10月8日。時至2008年9月5日,甲要求乙還款,乙以第一期和第二期訴訟時效已過為由拒絕歸還,甲無奈,便於2008年9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訴。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如果甲在訴訟中提出抗辯,甲可不還第一期款項

B.如果甲在訴訟中提出抗辯,甲可不還第二期款項

C.無論甲在訴訟中是否提出抗辯,法院可以第一期、第二期款項已過訴訟時效為由不支援乙的相應請求

D.如果甲在訴訟中提出抗辯,法院應支援乙的全部還款請求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本題涉及分期履行的債權請求權的訴訟時效問題依照《訴訟時效規定》第5條的規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故本題正確選項為D。

二、多項選擇題

1.甲請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出B、C、D三人前往。在搬家過程中,B發現甲的掌上電腦遺落在一角,便偷偷藏入自己腰包;C與D在搬運甲最珍貴的一盆蘭花時不慎將其折斷,為此甲與C、D二人爭吵起來,爭吵之時不知是誰又將甲陽臺上的另一盆鮮花碰下,砸傷路人E。B、C、D見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請問下面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

A.甲可以要求A公司賠償名貴蘭花被折斷造成的損失

B.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擔沒有履行搬運任務的違約責任

C.路人E可以要求甲、C以及D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D.甲可以就丟失掌上電腦的損失要求A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