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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監理工程師考試複習題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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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題(一)

2017年監理工程師考試複習題及答案

某建設工程,招標人決定採用公開招標的形式進行招標,資格審查的方式為資格預審。其招投標工作程式如下:

(1)招標備案、確定招標方式;

(2)傳送投標邀請書;

(3)編制、發出招標檔案;

(4)踏勘現場、答疑;

(5)編制、發放資格預審檔案和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書;

(6)資格預審,確定合格的投標申請人;

(7)編制、送達與簽收投標檔案;

(8)開標、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

(9)發出中標通知書;

(10)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及備案;

(11)簽署合同。

【問題】

1.本工程的招投標工作的程式存在什麼不恰當之處?應如何改正?

2.在評標階段,評標委員會應就投標人和投標檔案的哪些方面完成評標工作?

3.招標人於2008年6月1日確定了中標人,應當在多少日內向何部門備案?

【考點】工程招標。

【要點分析】考查考生對於工程招標程式和具體工作的掌握情況。

【參考答案】

1.本工程採用公開招標的形式進行招標,因此“傳送投標邀請書”的做法是錯誤的,應當是“釋出招標公告”;此外,本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各程式步驟有錯誤,正確的步驟是:

(1)招標備案、確定招標方式;

(2)釋出招標公告;

(3)編制、發放資格預審檔案和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書;

(4)資格預審,確定合格的投標申請人;

(5)編制、發出招標檔案;

(6)踏勘現場、答疑;

(7)編制、送達與簽收投標檔案;

(8)開標、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

(9)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及備案;

(10)發出中標通知書;

(11)簽署合同。

2.在評標階段,評標委員會應就如下方面完成評標工作:

(1)符合性鑑定;

(2)技術標評審;

(3)商務標評審。

此外,如果是採用資格後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的招投標,還應在此階段由評標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查(後審)。

3.招標人於2008年6月1日確定了中標人,應當在15日內,即2008年6月15日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案例分析題(二)

某大型綜合利用水利樞紐工程,投資65480萬元。其建設過程中的部分主要活動按發生時間順序列舉如下:

1.按照有關審批許可權規定,專案建議書於2001年2月10日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通過。

2.於2001年3月正式成立專案法人。

3.按照有關審批許可權規定,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於2002年3月15日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通過。

4.2002年4月5日,經專案法人研究決定直接委託設計單位。

5.2002年4月10日組織施工用水、電、通訊、路等工程招標,經專案法人研究決定採用議標形式。

6.2002年8月6日組織導流洞施工招標,經專案法人研究決定採用邀請招標形式。

7.按照有關審批許可權規定,2002年10月10日,初步設計經水利部審批通過。

8.專案主體工程大壩標、電站標、引水隧洞標、下游灌渠標於2002年12月20日通過公開招標籤訂施工合同,分別承包給承包人A、B、C、D。經專案法人研究決定,溢洪道閘門、啟閉裝置等於2002年12月30日直接委託生產廠家加工;水輪機、發電機、變壓器等裝置分別於2003年1月6日、9日、12日通過議標形式與國內廠家簽訂採購合同。

9.2003年2月18日,通過公開招標委託一家監理單位並簽訂合同。

10.A、B、C、D承包人分別於2003年2月10日、15日、18日、22日進場。

11.監理人於2003年2月25日進場開展監理工作。

12.為了改善水庫執行方式,既保證水庫安全又增加興利效益,對原有溢洪道進行了設計修改。設計修改方案於2003年3月20日經專案法人組織設計單位、監理等單位以及權威專家舉行專題會議論證通過,監理機構依據會議紀要於2003年3月21日簽發變更指示,由承包人實施。

13.下游灌渠標、引水隧洞標、大壩標、電站標分別於2004年3月20日、2004年3月30日、2004年4月1日、2004年4月20日通過完工並辦理移交,2004年5月1日通過試執行,工程投入生產。

14.該工程於2004年10月30日通過竣工驗收,工程進入保修期。

15.工程於2005年10月29日保修期終止後,及時正式成立工程管理單位,解散專案法人。

問題

(1)上述工程建設中的部分主要活動哪些地方違反了水利工程建設程式的有關規定?請簡要說明理由。

(2)除了(1)中所述程式外,上述哪些活動內容本身構成違法或違規行為?

答案要點

1.題中所述活動違反水利工程建設程式的有:

(1)“2”所述成立專案法人的時間。按照1996年國家計委頒佈的《關於實行建設專案法人責任制的暫行規定》,新建專案在專案建議書被批准後,應及時組建專案法人籌備組;在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准後,方可正式成立專案法人。

(2)“5”、“6”所述工作屬於專案施工準備階段的工作,安排在初步設計批准前,違反了水利工程建設程式。

(3)“9”所述委託監理單位應在“8”所述施工招標之前進行。根據《水利工程建設專案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監理單位已確定”是施工招標的條件。

(4)“11”所述監理人進場時間晚於“施工承包人進場時間”不合適。根據工作的需要和合同條件的規定,監理人應比承包人提前進場,協助發包人檢查承包人的.進場條件;在發包人同意後簽發開工通知;承包人進場後,組織有關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條件的移交工作。

(5)“14”所述工程竣工驗收後,保修期開始不合適。根據合同條件規定:保修期從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之日起開始。

2.除了(1)中所述程式外,題中所述活動內容本身違法或違規的有:

(1)本工程為大型水利樞紐工程,“4”所述將設計任務直接委託設計單位,“8”所述溢洪道閘門、啟閉裝置直接委託生產廠家加工,均違反了有關設計招標、裝置採購招標的法律法規規定。這些採購活動均應通過招標方式進行。

(2)“5”所述施工用水、電、通訊、路等工程招標,“8”所述水輪機、發電機、變壓器等裝置招標,均採用了議標形式,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的規定。

(3)“6”所述導流洞施工招標,未按照規定審批程式與許可權經批准,僅由專案法人研究決定採用邀請招標形式,違反了有關邀請招標的法律法規規定。

(4)“12”所述設計修改屬於重大設計修改,未經原初步設計審批部門批准即行實施設計修改違反了水利工程建設程式。

(5)“15”所述保修期終止後,及時正式成立工程管理單位,解散專案法人構成違規。根據《關於實行建設專案法人責任制的暫行規定》,專案法人對專案的策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生產經營、債務償還和資產保值增值,實行全過程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