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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資助工作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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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自查報告是一個單位或部門在一定的時間段內對執行某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的一種自我檢查方式的報告文體。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關於幼兒園資助工作自查報告範文,歡迎閱讀!

幼兒園資助工作自查報告

幼兒園資助工作自查報告一

做好貧困家庭幼兒資助工作,貫徹落實自治區財政廳、教育廳《關於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通知》(桂財教〔20xx〕153 號)和《關於印發**學前教育資助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桂財教〔20xx〕19 號)精神,加大對學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積極發展學前教育,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入園問題,是為維護幼兒園乃至社會穩定,增強幼兒對黨和國家熱愛之情,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決好幼兒園貧困家庭幼兒的經濟困難問題是我國政府的責任,它直接關係到我國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和學校乃至社會的穩定,直接關係到教育收費制度改革的發展,直接關係到廣大公民機會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權利。現將 20xx— 20xx學年度我校在幼兒資助工作方面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完善制度: 我校領導高度重視幼兒資助工作,嚴格按照上級檔案精神,對家庭經困難幼兒進行評議和認定,對貧困生助學等進行認真的評選。

1、成立了幼兒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我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 以學校領導成員、居委會領導成員為成員的幼兒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全面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資助工作。

2、以校長為組長的評審小組進行評審,評定小組對評定出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資助名單與申請進行稽核、認定,並將認定出困難幼兒名單上報學校審定。

3、上榜公示,公開透明。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評審小組根據下達的資助名額,對兒童家長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評定,並做好評審記錄。在確保孤兒、殘疾兒童入園資助的基礎上,優先資助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的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家庭子女。公示期間,未收到任何舉報的資訊。

二、建立、健全幼兒檔案:資助專案、資助物件、資助範圍、資 助標準、 資助流程等材料一一歸檔, 隨時接受上級的檢查和群眾監督。

1、我校對對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幼兒進行家庭情況調查,要求每名幼兒都填寫幼兒家庭情況調查表, 並由幼兒當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村 委會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定期對家庭經濟困難幼兒進行資格複查, 並不定期隨機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通過信件、電話、 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

2、秉承公開、公平、公正、實事求是,本人申請、民主評議和 幼兒園評定相結合的原則,準確無誤將急需救助的困難幼兒評定出來,平時還要做到掌握幼兒家庭經濟狀況發生的顯著變化,及時調整其家庭經濟困難檔次。

三、積極落實、幫助到位:

1、按照上級安排,第一時間落實好各種資金的評定、發放,使有困難的幼兒得到幫助,並且及時領取到資金。

2、做好被資助的幼兒名冊。 3.掌握第一手資料,及時調整救助策略並時刻對幼兒進行感恩教育關愛教育,真正把學校的資助工作落實到了實處回顧本年度的幼兒資助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績,但是也還存在不足,比如說幫助的範圍還不夠廣,還是有些需要幫助的幼兒沒有得到幫助。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們要不斷總結經驗,使真正需要幫助的幼兒都能夠得到實實在在的幫助。

幼兒園資助工作自查報告二

做好貧困家庭幼兒資助工作,是堅持黨中央提出的"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根本要求的具體體現;是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的重要保證;是為維護幼兒園乃至社會穩定,增強幼兒對黨和國家熱愛之情,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決好幼兒園貧困家庭幼兒的經濟困難問題是我國政府的責任,它直接關係到我國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和學校乃至社會的穩定,直接關係到教育收費制度改革的發展,直接關係到廣大公民機會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權利。固下面對20xx年秋我校的幼兒資助工作情況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xx年秋季,我園共有幼兒149人,接受國家專項救助資金的'幼兒17人,接受園內救助幼兒21人,共計38人,共計提供救助資金1550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傳資助政策。

在校內和學生所在村、組張貼布告宣傳相關資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戶曉。

2、成立資助貧困學生評審領導小組

資助工作政策性強,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把好事辦好,讓群眾滿意,社會滿意,讓最困難的家庭子女受益,學校成立由園長任組長、班主任等為成員的評審領導小組,健全監管機制,確保專項資金落到實處,順利推進學前教育階段資助政策,體現資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貧困家庭的幼兒不受經濟影響,能認真學習、完成學業。

3、確定資助範圍和物件。為學前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的貧困學生,並優先考慮以下幾類:

(1)、孤兒(含艾滋孤兒)、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的學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難的;

(3)、父母雙殘或單殘,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5)、家庭成員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力,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6)、殘疾家庭子女、殘疾學生;

(7)、家庭被鎮民政辦列為特困戶,持有特困證,難以維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雙下崗職工家庭子女,家庭為民政部門確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物件者的子女。

3、資助物件認定程式。

(1)、公開資助資訊。宣傳資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戶曉。

(2)、資助申請。貧困家庭學生家長(監護人)填寫《貧困家庭教育資助申請表》交村委會和鎮政府稽核後上交學校。

(3)、評審及公示。評審小組對申請資助的學生家庭貧困程度進行稽核,擬定受助學生名單並公示;公示期內,如有異議的,評審小組對有關情況進行重新稽核。

(4)、上報。學校根據公示無異議的受助學生名單,填寫好《鹽亭縣教育資助彙總表》上報。

(5)、資金髮放。資金到位後,由銀行將補助資金足額發放,並履行好領款簽字手續。

4、享受資助的學生每學年評定一次,根據農村貧困家庭脫貧、返貧的實際情況,對受助的貧困家庭學生作出適當調整。

 三、存在的問題及改進辦法

1、貧困學生認定難度大。由於種種原因,學生不能如實說明家庭情況,班主任也不能全面瞭解每一個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工作中不易把握。

2、資助名額有限,致使少數貧困學生暫時不能享受資助。

資助工作是一項愛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在今後的工作中,學校將"關愛留守生,教師訪萬家"活動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全面覆蓋,深入到每一個學生家庭宣傳政策,全面瞭解學生的家庭情況和經濟狀況,一如既往地嚴格執行政策,使資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個貧困家庭的子女,讓領導滿意、家長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