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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資助自查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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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資助自查報告篇【一】

幼兒園資助自查報告範文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資助工作政策落實情況自 查 報 告 為加強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根據《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於下達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鄂財教發[2017]84號)和《大冶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7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費補助落實工作的通知》檔案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經學校研究,成立了由劉建明校長任組長的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學校對照檢查細則對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自查整改,現將相關自查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學校基本情況 我校現有教學班73個,2017年秋在校學生4951人。教科書退費情況 根據大冶市教育局關於教科書免費政策的專題會議精神,2017年秋國家發行的學生教科書全部退款,接上級指示後,我校對2017年秋教科書退費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為了把國家教科書免費政策落到實處,我校根據教育局退費工作會議精神,把會議精神傳達給學校每一個教師和學生,宣傳國家的免費政策,闡明退費工作的現實意義,並佈置退費工作的具體事宜,要求成立專班,利用廣播、宣傳欄、家長會、班主任會等進行宣傳,公示國家退費政策,做到學生或家長隨到隨退,並將退費學生名單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按照要求做到了應退盡退,學校沒有截留資金。

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落實情況 2017年秋,我校將上級分配的享受物件指標按各年級在校寄宿生數的比例分配到年級。確定享受資助的學生是體現學校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的關鍵所在,因此,在選定享受物件時要求各年級按照以下程式實施:

1、由學生或學生家長提出申請

2、由學生所在行政村出具該生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3、年級組稽核

4、將稽核結果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則定為享受物件,有異議的在進行調整

5、各年級將落實的名單報學校評審組審查複核。資金髮放時一律先由班主任簽字證明,再由學生本人和學生家長簽字後領取,堅決杜絕代簽帶領行為。學校對每批次發放的學生資助款組織專班檢查落實情況。國家免費教科書徵訂、發行情況 根據上級關於教科書免費政策的專題會議精神,我校做到了既不漏訂、少訂,也決不多訂。迴圈教科書回收、保管、發放使用情況 從2017年春季起,學校就開始實行教科書迴圈使用制度。我校教科書的迴圈使用有專人負責。迴圈使用教科書的科任教師是該書發放、回收的直接責任人,保證課前發書,做到人手一冊,課後如數收回,並督促學生愛護課本,檢查登記課本損壞情況。學期末將課本交圖書保管員存放,並辦好移交手續。存在的問題 儘管學校在學生資助和迴圈教科書使用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方法,但總有少數學生在教科書上亂塗亂畫,導致教科書還存在不同程度的人為損壞情況。

以後打算 以後,我們要始終把資助貧困學生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完善資助體系,不讓一位學生因貧困而失學,同時通過上級的政策解決貧困學生的基本生活問題,使學生安心學習。對教科書迴圈使用要加強宣傳和管理,使學生提高認識,保護和愛護課本。

幼兒園資助自查報告篇【二】

為認真貫徹落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保證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根據《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於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政策的通知》和《京山縣貧困學生資助工作管理暫行辦法》,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困難學生享受免費教科書、免除雜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政策。下面對資助貧困學生工作情況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07年秋季在籍學生共231人。一年級40人,兩免生9人,收費標準40元/生,收取31人教科書金額1240元,2008年人平退教科書金額17元,共退527元;二年級37人,兩免生6人,收費標準40元/生,收取31人教科書金額1240元,2008年人平退教科書金額17.5元,共退542.5元;三年級39人,兩免生11人,收費標準85元/生,收取38人教科書金額3145元,2008年人平退教科書金額31.2元,共退1154.4元;四年級38人,兩免生8人,收費標準85元/生,收取30人教科書金額2550元,2008年人平退教科書金額31.5元,共退945元;五年級43人,兩免生9人,收費標準85元/生,收取34人教科書金額2890元,2008年人平退教科書金額35.5元,共退1207元;六年級34人,兩免生6人,收費標準85元/生,收取28人教科書金額2380元,2008年人平退教科書金額36元,共退1008元。總計退款5383.9元。

2008年在籍學生236人,住宿生124人,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500元/人,貧困寄宿生15人,共發放7500元。

2009年在籍學生228人,住宿生118人,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500元/人,貧困寄宿生35人,共發放17500元。

2010年在籍學生218人,住宿生110人,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615元/人,貧困寄宿生25人,共發放15375元。

2011年在籍學生140人,住宿生76人,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750元/人,貧困寄宿生15人,共發放1125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傳資助政策。

在校內和學生所在村、組張貼布告宣傳相關資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戶曉。

2、成立資助貧困學生評審領導小組

資助工作政策性強,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把好事辦好,讓群眾滿意,社會滿意,讓最困難的家庭子女受益,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其他領導和班主任等為成員的評審領導小組,健全監管機制,確保專項資金落到實處,順利推進義務教育階段資助政策,體現資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不受經濟影響,能認真學習、完成學業。

3、確定資助範圍和物件。為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的.貧困學生,並優先考慮以下幾類:

(1)、孤兒(含艾滋孤兒)、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的學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難的;

(3)、父母雙殘或單殘,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5)、家庭成員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力,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6)、殘疾家庭子女、殘疾學生;

(7)、家庭被鎮民政辦列為特困戶,持有特困證,難以維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雙下崗職工家庭子女,家庭為民政部門確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物件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經濟絕對貧困,無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費用成員的子女。

4、資助物件認定程式。

(1)、公開資助資訊。宣傳資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戶曉。

(2)、資助申請。貧困家庭學生家長(監護人)填寫《貧困家庭學生資助申請表》交村委會稽核後上交學校。

(3)、評審及公示。評審小組對申請資助的學生家庭貧困程度進行稽核,擬定受助學生名單並公示;公示期內,如有異議的,評審小組對有關情況進行重新稽核。

(4)、上報。學校根據公示無異議的受助學生名單,填寫好《京山縣貧困學生認定彙總表》上報。

(5)、資金髮放。資金到位後,學校及時將補助資金足額發放,並履行好領款簽字手續。

5、享受資助的學生每學年評定一次,根據農村貧困家庭脫貧、返貧的實際情況,對受助的貧困家庭學生作出適當調整。

三、存在的問題及改進辦法

1、貧困學生認定難度大。由於種種原因,學生不能如實說明家庭情況,班主任也不能全面瞭解每一個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工作中不易把握。

2、資助名額有限,致使少數貧困學生暫時不能享受資助。

資助工作是一項愛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在今後的工作中,學校將關愛留守生,教師訪萬家活動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全面覆蓋,深入到每一個學生家庭宣傳政策,全面瞭解學生的家庭情況和經濟狀況,一如既往地嚴格執行政策,使資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個貧困家庭的子女,讓領導滿意、家長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