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思屋>社會工作>綜合指導>

哈爾濱失業補助金怎麼領取

文思屋 人氣:2.1W

失業補助金即不是失業保險金的翻版又不是失業保險金延續,而是一種臨時救助金,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哈爾濱失業補助金怎麼領取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哈爾濱失業補助金怎麼領取

失業補助金申領方式:

推行“個人承諾”和“全程網辦”的經辦模式。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平臺()或哈爾)或哈爾濱市政務服務網(),申領失業補助金或臨時生活補助。網上申領的稽核期限為五個工作日。

失業補助金的申領條件:

參保失業人員申領失業補助金,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

(2)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不足1年

(3)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失業補助金標準:

對參保繳費滿15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812元/月;

對參保繳費滿10年不足15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453元/月;

對參保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151元/月;

對參保繳費滿6個月不足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75元/月;

對參保繳費不足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30元/月。

關於失業農民工生活補助保障範圍:

對《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參保單位招用、個人不繳費且連續工作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及時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2020年5月至12月,對2019年1月1日之後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參照我市城市低保標準684元/人月,發放1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與城鎮職工同等參保繳費的失業農民工,按參保地規定發放或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