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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立合資公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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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稱合營,簡稱 JV(joint venture),一般定義為由兩家公司共同投入資本成立,分別擁有部分股權,並共同分享利潤、支出、風險及對該公司的控制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成都成立合資公司要求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成都成立合資公司要求

成都成立合資公司有什麼要求?

(一)2個以上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夥企業,以及外國企業或者個人與中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禁止類和標註“限於合資”、“限於合作”、“限於合資、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對控股”和有外資比例要求的專案,不得設立外商投資合夥企業。

拓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分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公司應當自分公司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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