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是一種政府行為:此處的政府行為是廣義概念,不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補貼行為,而且還包括政府幹預的私人機構的補貼行為。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嘉興公租房補貼指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補貼標準
1、住房面積保障標準:最低住房面積保障標準,按每戶家庭住房面積計算不低於36平方米,同時按人均住房面積計算不低於18平方米,最高保障標準為60平方米。
2、戶可保障面積=住房面積保障標準-已核定的住房面積。
已參加過房改購房,但在公告日(含)之前離異滿三年的申請家庭,離婚時住房歸屬另一方並辦妥產權登記手續的且符合其他申請條件的`一方可參加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但原家庭參加房改購房建築面積的一半需計入已享受房改購房建築面積。
3、2013年度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標準由市政府另行公佈。
4、戶可領取租賃補貼的月份計算:
(1)租賃期限在《租賃補貼證》有效期內的,按實際承租月份計算;
(2)租賃期限與《租賃補貼證》有效期有不一致的,按《租賃補貼證》有效期內實際承租月份計算;租賃補貼的月份最長不超過12個月。
5、租賃補貼金額=戶可保障面積×補貼標準×補貼月份數。
二、辦理物件
1、低收入有證住房困難家庭指持有有效期內的《嘉興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嘉興市區城鎮特困職工優惠證》、《嘉興市區特困殘疾人優惠證》、《嘉興市區城鄉低收入困難家庭援助證》(以下簡稱“四證”)等“四證”之一的市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低收入無證住房困難家庭指家庭是未取得上述“四證”,但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現行市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即15750元(包括15750元)的住房困難家庭;
3、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指家庭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國家統計局嘉興調查隊公佈的2013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43元的80%,即低於29394元(包括29394元)。
注: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不得與本年度經濟適用住房同時申請,一戶家庭只能享受一種保障。
三、辦理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申請表》;
4、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資產等相關證明。
四、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申請。
2、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初審,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複審,通過稽核的家庭獲得租金補貼資格。
3、符合領取租賃補貼條件的申請人承租公租房並每月按時交納租金的,市住保中心按月在指定銀行將租賃補貼存入申請人交納租金的銀行帳號內。
五、辦理地點
1、南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嘉興市南湖區凌公塘路1733號
0573-82163205
2、嘉興市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委員會
嘉興市南湖區花園路616號
0573-82872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