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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貧困人口分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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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透露的城鎮貧困

中國城市貧困人口分析論文

從三個角度看生活狀態:城鎮貧困人群收入低且不穩定,用於食品消費的支出比例較大,營養水平較低,穿戴和日用品簡陋,住房條件差。困難職工反映最怕的是過"三關":生病關,子女輟學關,年節關;他們最發愁的是無力承受日益加重的醫療、教育、住房方面的開支。

從收入狀況、財產狀況和消費狀況三個角度,大體上可以看出我國城鎮貧困群體基本生活狀態:收入狀況。國家統計局對城鎮17000戶居民家庭的抽樣調查顯示,2000年,佔調查戶數5%的貧困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325元,不及城鎮居民6280元平均收入的36.9%,與10%的高收入戶相比(人均收入為13311元),則相差5.7倍。我國由吉尼係數反映出來的收入差距呈現出一種迅速上升的勢頭,城鎮居民吉尼係數由1978年的0.16上升到2000年的0.32。財產狀況。國家統計局的資料顯示,到1999年6月底,城市居民戶均金融資產已達52895元,與1984年城市經濟體制改革開始時戶均金融資產1338元相比,增長了38.5倍。但居民金融資產的分佈呈不均勻狀態。20%最低收入家庭僅擁有全部金融資產的1.5%,戶均為4298元,僅為平均水平的1/12,與20%的高金融資產家庭相比(戶均146615元,佔全部城鎮居民金融資產的55.4%),則相差34倍。以如此微薄的金融資產,卻要面對諸如子女教育、買房、贍養老人、醫療保健以及人情交往等必不可少的開支,其生活困難可想而知。消費狀況。2000年,城鎮貧困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為2320元,比全國城鎮居民平均水平(人均4798元)低51%,其中用於食品方面的消費支出1173元,恩格爾係數為50.6%,比城鎮居民平均水平(恩格爾為39.2%)高出11個百分點,按恩格爾係數的一般分類,為勉強度日。貧困群體成員在其他主要消費專案的支出也遠低於社會的平均水平,其中:衣著支出166元,為城鎮居民平均水平的33%;家庭裝置用品及服務支出106元,為平均水平的24%;醫療保健支出141元,為平均水平的44%;交通通訊支出125元,為平均水平的32%;娛樂教育文化服務支出258元,為平均水平的41%;居住支出281元,為平均水平的27%。由於貧困群體收入低、消費水準低、營養不良狀況比較普遍,加上心理壓力大,因而他們的患病率往往要高於非貧困者。但是,貧困群體的醫療保健條件則較差,患病後能不看就不看,能拖則拖,這就加重了貧困群體生活的困難程度。許多貧困戶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形成惡性迴圈。

◎城市貧困人口數量約達1400萬

我國各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通常也被認為是當地的貧困標準),一般是採用基本需求法確定的。民政部城鎮貧困與反貧困課題組認為,根據國務院頒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規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並適當考慮水電燃燒費用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來確定的。目前,對我國城鎮貧困人員狀況的統計,既無統一標準也無準確資料,可以說是底數不清,情況不明,不同部門有不同統計口徑,同一部門也有不同的資料。民政部的統計資料:經國家統計局批准,民政部於2000年8月至10月,在全國組織開展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況的摸底調查工作。摸底以各市、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依據,凡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無論是否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均作為最低生活保障物件(即城鎮貧困人口)進行統計。從統計彙總情況看,標準最高的是廣東省深圳市每人每月310元,最低的是貴州省黔西縣78元,全國平均水平在130-150元左右。全國保障物件人數為1382萬人,約佔非農業人口3.12億人的4.43%;如按全國城鎮人口3.9億計(注:城鎮人口統計資料中包含著大量的農業人口在內),則為3.5%。國家統計局提供的資料:據國家統計局提供的資料,1999年全國平均貧困線為每人每年2310元,月人均193元。最高的上海市每人每月303元,最低的青海省每人每月124元。按各省貧困標準統計,全國貧困人口為1477萬人,約佔非農業人口的4.73%,占城鎮人口的3.8%。另據國家統計局1999年對全國40044戶城鎮居民家庭收支的抽樣調查資料,最低收入組中的5%的困難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325.70元,年人均消費性支出為2327.54元,收支相抵,負1.84元。由此看出,國家統計局測定的貧困線水平大體與5%的困難戶的收支水平相當。中華全國總工會提供的特困職工資料:據中華全國總工會政策研究資訊統計處提供的資料,1999年全國特困職工(包括在職職工、下崗職工和離退休職工)人數為321.9萬人,按國家統計局統計的1999年家庭平均人口3.14人計算,特困職工家庭人口為1010.8萬人。如加上失業、無業人員中的貧困人口和傳統的民政"三無"物件,全國貧困人口應不低於1500萬人。綜合上述情況,民政部、國家統計局、中華全國總工會雖然調查統計貧困人口的方法和角度不盡相同,但得出的資料大體接近。有關學者的研究結果也印證了有關部門的資料。因此,2001年全國城鎮貧困人口總規模應在1400萬人左右,約佔非農業人口的4.5%,占城鎮人口的3.6%。

◎城鎮貧困人口分佈的兩個特點

城鎮貧困人口的分佈有兩個特點:一是行業性特點。貧困人口多來源於傳統的採掘、製造、建築和商業等行業。國家統計局2000年的最新資料顯示:社會服務業的貧困發生率為6.01%,建築業為5.52%,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為3.52%,煤炭等採掘業為3.51%,紡織、軍工等製造業為3.32%。而在金融保險、科研綜合技術服務業、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貧困發生率幾乎為零。二是地域性特點。貧困人口多在內陸地區、"三線"地區、計劃經濟色彩仍然較濃的地區。有資料顯示,中部地區的貧困發生率為4.42%,西部為3.03%,而東部沿海地區則只有1.54%民政部2000年的調查統計資料也顯示,北京、上海、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7省市共有最低生活保障物件154.7萬人,佔全國保障物件的11%,佔7省市非農業人口8952萬人的1.7%;中西部24省市區1227.3萬人,佔全國保障物件的89%,佔24省市區非農業人口22266萬人的5.5%。而在中西部24省(區、市)中,中部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遼、吉、黑、津、晉、蒙、冀、豫、鄂、湘、桂、瓊、皖、贛)共有保障物件897.7萬人,佔全國保障物件總數的65%,佔14省非農業人口16796萬人的5.3%;西部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有保障物件329.6萬人,佔全國保障物件總數的23.8%,佔10省非農業人口5470萬人的6%。 ◎城鎮反貧困任重道遠

據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調查組的調查,雖然現行的城鎮反貧困機制已具雛形,對緩解和消除城鎮貧困現象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於各項制度措施尚處於探索建立和規範完善階段,相互配套銜接不夠緊密,因而從總體上看還存在一些明顯的缺陷和問題。

再就業率持續走低近期形勢難以好轉

據分析,2000年全社會可提供的就業機會總共約700萬到900萬個,而實際的勞動力供給在2000萬人以上,勞動力的實際供給過剩高達1100萬到1300多萬人。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與失業保險並軌後,失業人數還將大大增加,加上農村勞動力已經並將繼續大量地湧入城市,城鎮就業形勢相當嚴峻。加之下崗職工的自身素質與當前勞動力市場需求之間結構性矛盾大,儘管各地為安排下崗職工再就業想了很多辦法,但近年來再就業率仍在逐年下降,1998年為50%,1999年為42%,2000年為35%,2001年上半年的再就業率還在繼續走低。許多地區都估計近期形勢很難好轉。中央和地方為解決擴大就業問題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但大多不易落實。不少下崗職工反映,一些地方的業務部門不肯執行促進再就業的優惠政策,各種名目的行政收費仍然很多,使優惠政策流於形式。值得注意的是,不少用工單位甚至包括某些國有企業,反而利用勞動力供大於求的形勢,在吸納下崗職工時往往採取不訂合同、不繳保險、同工不同酬等做法,以獲取廉價用工所帶來的利潤,致使許多再就業職工收入低且不穩定,社會保險關係難轉移,使再就業問題雪上加霜。

◎貧困人口急需救助,政策落實仍有問題

"兩個確保"沒有完全落實。據估計,全國至少有600萬以上的下崗職工未進入"中心",已進入"中心"的仍有一部分人沒有全額領到基本生活費;全國至少有250多萬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不能享受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政策,基本生活缺乏保障;關閉破產企業的部分職工得不到安置,或安置費標準偏低且不能及時兌現。

據全國總工會對121家破產企業的28.2萬名職工調查,破產程式啟動後,有32%的職工領不到基本生活費。在部分經濟發展滯後的地區和困難行業,拖欠職工工資情況仍然十分嚴重,據全總2000年末對已建工會的近86萬個單位統計,拖欠職工工資的佔9.2%,涉及職工1393.4萬人,佔這些單位職工總數的12.1%。困難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偏低,引發了新的社會矛盾。一些地方財政拮据,社會保障工作陷入困境,有的城市的勞動保障部門明確宣告,社保體系面臨崩潰邊緣,現已無計可施。今明兩年是企業與下崗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高峰期,據預測,今年約有200多萬職工出"中心",但多數企業無力支付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所需支付的經濟補償和拖欠的工資、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費、集資款等。據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調查,全省有下崗職工的國有企業中,具備支付經濟補償金和償還債務能力的僅佔1.4%,有部分支付能力的佔20.2%,完全沒有能力支付的佔78.4%。部分職工的基本醫療得不到保障。到2000年底,全國有303個地市啟動了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但僅覆蓋職工4587萬人,佔應保人數的29%。據有關部門調查,約有50%的企業職工不能按規定報銷醫療費。一些患病職工因此而債臺高築,個別大病患者因無錢醫治而陷入困境。

一些失業人員享受不到失業保險。到2000年底,全國城鎮登記失業人員595萬人,目前因各種條件限制實際能夠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僅有220多萬人,佔37%。

現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未起到社會保障體系"最後屏障"的作用。在下崗失業職工多、財政困難的地方,許多城市只能"就米下鍋",根據地方的財力來確定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數和金額,降低了保障標準,人為地縮小了保障面。由於一些企業拖欠工資、欠發或未足額發放基本生活費、養老金,但在"低保"工作計算家庭人均收入時都被視同有"應得收入",甚或對一些處於勞動年齡段的失業人員均按最低工資標準這一"虛擬收入"計入其中,使得本應納入低保範圍的'困難職工未能納入。據民政部統計,截至2000年底,全國實際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人數為381.8萬,約佔各地低保物件的1/4,佔全國城鎮人口的比例不到1%。

◎貧困情況因地而異

"一刀切"值得商榷。受經濟發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等諸多因素影響,各地的貧困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不同,貧困程度也差異很大。但即使在經濟發展較好的東部地區,也同樣有一些城市貧困人群。據瞭解,北京市、天津市的貧困人口在5%以下,廣東省的貧困人口為2.9%,浙江省寧波市的貧困人口僅為0.5%。這些地區的低保物件大體上能吃飽穿暖,他們怕的多是教育、醫療、住房等支出增加帶來的困窘。中西部地區困難程度則比較嚴重,湖南省城市低保物件人數已超過農村絕對貧困人口的數量;湖北省的貧困率為9.5%,武漢市七城區為11.5%;青海省困難職工佔職工總數的26.2%;黑龍江省4個煤礦城市、2個林區城市以及國有中央、省直企業集中、地方經濟欠發達的城市應納入低保範圍的人數達到8-12%。這些地區不僅貧困人員比例大,困難程度也嚴重,有的甚至難以保證基本生活。從行業分佈看,城市貧困群體主要集中在煤炭、森工、軍工、紡織、機械、有色金屬等行業。面對如此龐大複雜的城市貧困群體,現行城市扶貧解困政策不少屬?quot;一刀?quot;,缺乏針對性。如下崗職工生活費的"三家抬"政策,在經濟狀況比較好的地區,大體上能按政策發放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而在經濟狀況困難的地區,社會統籌已陷入困境,困難企業大都無力承擔各自應負擔的"三分之一",這些地區和行業的職工的生活困難程度遠比發達地區的下崗職工大得多,但由於各地均統一執行"三家抬"政策,許多中西部地區的困難職工的貧困問題根本無法解決,還增加了他們心理上的不平衡。在資源枯竭的礦區、一些老工業基地中受經濟結構調整衝擊大的行業和企業,已形成了大大小小貧困人口相對集中的貧困片區。在這些片區,人氣低沉,即便是尋求非正規就業的機會也不多;開展相互救助也有困難。例如,重慶市主城區已出現多處貧困片區,主要分佈在長江和嘉陵江沿岸;困難企業比較多的瀋陽市鐵西區、齊齊哈爾市碾子山等地,由於下崗失業職工集中,被戲稱工人度假區"。對貧困人口相對集中的現象,應引起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