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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企業會計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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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企業會計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中的作用
我國曆來強調在巨集觀調控中的作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1條指出“會計資訊應當符合國家巨集觀管理的要求”,把國家這一特殊的資訊使用者放在首位,而《會計法》第一條則明確其目的是為了規範會計行為,維護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但是,企業會計的確認、記錄、計量與報告限於某一會計主體,屬於微觀範疇,而市場經濟秩序屬於巨集觀範疇,兩者之間的聯絡仍然有待於上的澄清。  一、對企業與市場的理解  (-)企業與市場的關係  由於企業會計和市場經濟秩序分別屬於微觀和巨集觀兩個領域的問題,要理解兩者之間的關係,首先必須明確企業與市場的關係。  對企業性質的理解屬於企業理論的範疇,企業理論的明顯經歷了傳統和兩個不同的階段。傳統的企業理論是指新古典理論,它主要從技術角度看待企業,單一產品企業由生產函式表示,並符合利潤最大化假設。新古典理論忽略了企業內部的激勵和組織問題,其主題是市場交易,即價格在平衡供求關係中的作用。在這種理論下,市場被認為是價格和競爭發揮作用的場合。由於企業制度並不重要,會計似乎與市場毫不相關。  由於新古典理論完全忽略了企業內部的激勵和組織問題,現代企業理論則試圖克服這些問題。現代企業理論認為,企業並非獨立存在的主體,而是“一系列契約的結合”。因此,企業沒有明確的目標,諸如利潤最大化,它被看作是一群有自身利益的個人的組合,組成企業的每個人都為企業的生產過程提供某種要素(如人工、管理技能、資本等),他們提供這些投入是期望能從中得到報酬。此外,這些人認識到企業內部的利益衝突,因此需要簽訂契約來具體規定在各種可能情況下每個人的權利。債權人、優先股股東、普通股股東、租賃人、經理人員一一一所有的人都簽有契約,這些契約具體規定了應如何分配企業活動創造的現金流量。  對於企業與市場之間的聯絡,Chueng(張五常,1983)認為,科斯所說的“企業”取代“市場”是不十分明確的,而應說一種契約形式取代另一種契約形式,企業與市場也就是要素交易契約與產品交易契約的關係。因此,契約是企業與市場的共性,而其主要差別在於契約的完備性不同,相對而言,市場是一種比較完備的契約,而企業則是一種不完備契約(張維迎,1996)。例如,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狀態依存所有權,企業與債權人之間的債務契約具有如下特點:在企業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債權人不實施對企業的控制,僅僅享有企業經營的固定收益權,但當企業經營不善、面臨破產時,債權人則取得企業實質上的控制權。債務契約確立了債權人的權利,這種關係的實施對於銀企關係的規範乃至市場的穩定是至關重要的(東南亞金融危機的爆發與銀企關係的不規範從而形成大量的銀行呆賬不無關係)。因此,維護企業的契約關係與市場經濟秩序是密切相關的。  (二)、契約與市場經濟秩序  市場經濟的核心是競爭,優勝劣汰的競爭原理是人類得以進步與繁榮的必要條件。但無序的競爭不但不會推進反而會阻礙這種發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一個重要條件就是具有比較健全的契約制度。作為通用契約,法律制度是支撐市場經濟最基本的“硬制度”,而類似合同這樣的特殊契約則是降低市場經濟中摩擦的一種“軟制度”。法律制度是使市場經濟朝著健康方向發展的最基本的制度環境,其作用就是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市場經濟中的交易成本和維繫社會公正(翟林瑜,1999)。在我國,市場經濟的法制環境得到了高度的重視。例如,國務院於2001年4月頒佈的《關於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要求全面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其中大部分都與市場法制秩序有關人法律制度包括法律框架的制定和實施。我國已經建立了相對比較齊全的法律框架,在會計法規體系方面,已經形成了以會計法為最高層次,以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為第二層次的規範體系。但對於各項法律法規的實施仍然不容樂觀,正如美籍華裔學家黃仁宇所說,的思想經常重視形式,超過實質②。如何提高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實施力度是維護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的關鍵所在。在市場經濟社會中,企業由一系列契約組織而成,如債務契約、管理報酬契約等。契約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是指經協商談判而由當事者簽署的“明示契約”(explicit contract),二是指基於彼此的相互信賴而形成的“隱含契約”(implicit contract)。契約制度的基本原則在於契約自由,它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的含義:(1)締約自由,即由當事人雙方自主決定是否締結契約;(2)選擇契約相對人自由,即當事人決定與何人訂立契約的自由;(3)確定契約自由,即選擇契約型別和契約條款的自由;(4)締約方式自由,即當事人有權自由選擇意思表示的方式(蘇號朋,1999)。契約自由原則本質是體現契約的公平性,這體現在契約訂立過程中的資訊對稱,如果簽約雙方處於嚴重的資訊不對稱狀態,是有悖於契約公平精神的。對於契約的各契約主體,其目的是從參與企業中獲取一定的財務利益,因此契約訂立過程中企業財務狀況的資訊披露成為簽約的重要價值。例如,債權人在向企業提供資金之前,一般會根據會計報表評價企業的財務狀況;企業通過上市募集資金必須向公眾釋出招股說明書,其中財務會計資料佔有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