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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規秩序與異態衝突──對亨廷頓“文明衝突論”的另一種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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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規秩序與異態衝突──對亨廷頓“文明衝突論”的另一種詮釋
亨廷頓的《文明的衝突?》一文在1993年夏季號的美國《外交》季刊發表後,立即就在世界各者中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和迴應。對亨氏所開闢的這一國際的文明視野,褒揚者有之,貶斥者有之,毫無疑問,在冷戰結束以後所出現的各種關於國際政治的新論中,再沒有什麼別的東西能比得上亨氏的這個“文明衝突”命題更能激發起學者們的爭論熱情了。時至亨文發表後的今日,對享氏“文明衝突論”的議論之聲,仍然時有所聞、餘音未絕。亨廷頓本人針對各國學者的反應,也進一步研究起他的文明視角,並於1996年寫成《文明的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 AND THE REMARKING OF WORLD ORDER )一書,以系統地闡述其文明衝突理論。
    
    在對亨氏“文明衝突論”的各種評介中,顯而易見的是,學者們興趣所及,皆是圍繞亨氏理論與現實的印證來作文章,無論所選取的角度是從國際政治層面還是從文明()層面,莫不如出一轍。所以各式議論,皆無法逃出“亨氏‘文明衝突論’是什麼”和“亨氏‘文明衝突論’合理與否”這兩大類,而對亨氏如何研究國際政治問題即“怎麼談‘文明衝突’”,卻著墨了了、所見稀疏。筆者認為,要完整準確解亨氏“文明衝突論”,就不僅要了解亨氏理論到底預測了什麼,而且還要從中發見亨氏的研究方法。一個新方法的建立往往就意味了一個新理論的形成,比起具體內容,也許,亨氏用以建構“文明衝突論”的研究方法具有著更為重要的意義,它更多地觸及了國際政治的執行規律,從而也更有助於人們去把握國際政治的現在乃至將來,相形之下,具體內容無非是方法的一種具象和表現,它所體現著的僅是現在以及相鄰不遠的將來。
    
    分析亨廷頓的“文明衝突論”,有這麼兩點是應該引起注意的:①亨氏提出“文明衝突論”並不意味著:冷戰後的一切衝突皆源於文明認同上的差異。但不少人在評介亨氏理論時,卻有意無意把它當作了亨氏理論的一個方面。②亨氏之“文明衝突論”勿庸置疑又意味著:文明認同上的差異所導致的衝突將是世界衝突的主要來源和常見形態,由此又將決定新型世界秩序的形成。如何來理解亨氏“文明衝突論”在這兩個問題上的搖擺呢?依筆者之見,釐清了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和聯絡,也就理解了亨氏用以建構“文明衝突論”研究方法的真諦。
    
    在談論亨氏之“文明衝突論”時,有一個細節已經被許多人所不經意地忽略了,那就是亨氏在其文字中所提無多的“文明範式”概念。實際上,亨氏“文明衝突論”的方法論基礎,恰恰又就在他的世界衝突和世界秩序的正規化觀念上,而這一觀念又和上文所提到的問題緊密相聯,要回答後者,就必須搞清楚前者。
    
    什麼是亨廷頓所云的“文明範式”,它究竟是以怎樣的形式作為其架構?在探討享氏“文明範式”的方法論內涵時,我們還是應該從“正規化”概念的原初含義入手,看一看它的本原面目,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較為準確地把握亨廷頓教授到底是在什麼樣的意義上使用“正規化”這個詞語的。
    
    “正規化”這一概念,最初是由科學家庫恩所提出。庫恩在研究科學發展的機理時認為:一般情況下,科學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總是會受到一個支配性的理論所,它使科學發展保持著相對穩定性,科學的這種狀態稱作“常規科學”,而這個“支配性理論”,就是正規化。當科學革命發生時,往往是從一種正規化轉換到另一種正規化,而科學整體在經歷一個較短時間的突變後,也將由一種常規步入另一種常規,保持新的穩定。⑴庫恩在五六十年代研究科學發展時所提出的“正規化”概念今天已為大多數從事科學研究活動的人所認同並被推廣應用於了科學研究活動的各個領域,正規化的內涵,也在原有基礎上有了進一步的拓展。
    
    從庫恩的原意看,“正規化”概念至少包含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含義:①科學在其發展過程中,一般情況下總會存在有一定的正規化,正是正規化規範了一定時期的科學活動。②科學正規化具有時間上的規定性。即,在科學發展中不存在一種可以“置之百世而不惑”的永久性普適正規化,科學是不斷髮展的,正規化也處在週期性的變化之中,一種科學正規化只能適用於一定的時期。③科學正規化具有內容上的非全包容性。正規化所規定的,是科學活動在一定時期內的主要和主導方面,這個主要和主導方面對一定時期的科學發展來說是常規的,但常規之外,仍有作為異態形式的非主流科學活動的存在,即庫恩所說的多正規化和雙正規化問題。⑵正是由於存在非常規,科學發展才會有革命現象的發生,否則,科學活動的面貌將始終如一。④科學正規化具有轉換性,即正規化是可轉換的。庫恩認為,科學進步的動力來自於正規化轉換,當舊正規化日益不能解釋越來越多的新的或新發現的事實時,能夠說明新事物的新正規化就將取代舊正規化,它使科學活動一直保持活力。
    
    亨廷頓教授的“文明範式”概念明顯是脫胎於庫恩的“科學正規化”概念,對此亨氏作出了說明。⑶正規化作為一種具體的“看的方式”。⑷它對客觀複雜的現實所起的是簡化作用,即幫助人們在繁多中把握主要。用“正規化”概念來“看”後冷戰時代的世界政治圖景,亨氏在“省略了許多事物,歪曲了一些事物,模糊了其他事物”⑸之後,“看”出了一幅國際政治的新圖景,即“文明衝突”圖景,這一圖景構成了後冷戰時代國際政治的新正規化──即由文明的衝突所決定的正規化。這一國際政治的新正規化實際上是由兩個相互關聯的正規化構成:一是國際政治的衝突正規化,即文明間的衝突;二是國際政治的秩序正規化,即由文明的衝突和合作所決定的新型國際秩序──文明多極秩序。實際上,泛泛而言的“文明範式”應該是“國際政治的文明範式”的簡化。
    
    概略說來,與庫恩的“科學正規化”一脈相承的亨廷頓的“文明範式”所敘說著的是:冷戰結束以後,由於文明和文化認同上的差異所導致的文明衝突將取代意識形態衝突成為世界衝突的主要來源和常見形態,文明的衝突規範了後冷戰時代世界衝突的基本性質。而新型世界秩序的建立又由新的占主導地位的衝突所決定。在此前提下,重建世界秩序就意味著:一種新的主導衝突的來臨將決定冷戰後的世界秩序在通常情況下表現為文明多極秩序。當然這是從總體而言的,在常規秩序之外,亨廷頓又並不諱言:仍然存在著亞層次的衝突型別和亞層次的國際秩序,但這些衝突在所有衝突中所佔據的比重是微小的,對新型世界秩序的重建其作用也極其有限。正如亨廷頓在其書中分析冷戰正規化時所說的那樣,正規化展示的是世界政治的簡化圖景,在冷戰時期,世界政治的正規化是冷戰正規化,但是,“這一正規化不能說明世界政治中發生的一切事情”。⑹與此同時,他又強調,“然而,作為全球政治的簡單模式,它比其他任何競爭對手都更能夠說明更重要的現象”。⑺亨氏對文明範式的認識大體也作如是觀。比如,他在分析波黑內戰時說,美國對波斯尼亞穆斯林的支援就可能不能用文明範式來解釋,“這是親緣國家支援親緣國家普遍模式的一個破例現象。”⑻
    
    破例的存在是對文明範式的反動,但一兩個破例並不足以就否定文明範式。亨氏的“文明衝突論”進一步可概括為:在世界衝突和世界秩序的主層次上,後冷戰時代的文明衝突(常規衝突)決定著後冷戰時代的文明多極秩序(常規秩序),但除了文明衝突之外,仍存在有其他衝突型別(異態衝突),它們對國際政治產生次要影響。這一文明範式其結構可以表達如下:
    
     ┌ 主層次:常規衝突決定常規秩序
     世界衝突 │(正規化)
     和 型別─│
     世界秩序 │ 亞層次:異態衝突決定異態秩序⑼
     └(次正規化)
    
    依照以上認識,本文開頭時所提出的“文明衝突論”在兩點內涵上的搖擺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顯然,亨廷頓確是在庫恩的“正規化”意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