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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學完全學分制實施約束因素分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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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從湖南大學外部及內部兩方面的制約因素,分析了約束完全學分制實施的根本原因,並從觀念、資源、管理和政策四個方面提出了推動完全學分制實施的對策。

湖南大學完全學分制實施約束因素分析論文

[關鍵詞]湖南大學;完全學分制;制約因素;對策

完全學分制是一種以學分為計量單位衡量學生完成學業狀況的教學管理制度,它不管學習時間的長短,只要修夠規定的學分數即可畢業。其最大特點是突破學年限制[1]。

湖南大學於2006年推出了“以通才教育為目標,文理教育為特色”的“寬口徑、厚基礎、重能力、求創新”的人才培養目標。其主要特徵是:按學科分成大文和大理兩大類學科;各學科都設立相應的通識平臺課程,專業平臺課程,專業平臺課程中又包括專業基礎課、專業限選課、專業任選課;建立合理的課程結構,給學生更大的自主選擇餘地,實行靈活的學籍管理制度;強調教師的主導作用。湖南大學從2006級開始讓學生自主選擇課程、自主選擇專業、自主選擇教師、自主選擇學習量和學習程序,大大調動了學生學習的熱情。

一、湖南大學實施完全學分制的約束因素分析雖然湖南大學在完全學分制的建設與實施方面已取得不錯的成績,但是在完全實施的過程上仍受到了諸多制約,以下從兩個大的方面展開闡述。

1.學校外部巨集觀層面制約因素

(1)國情、國策。

首先,湖南大學在實施完全學分制的過程中,會受到國家國情和教育觀念等方面不同程度的影響。如傳統的文化心理作用影響著完全學分制的實施和人才培養質量的進一步提高,教學計劃與組織管理上對學生關注甚多,學生自主權不多,積極性不高,同時學生也缺乏獨立自主意識,學習上習慣依賴教師。其次,我國人事、勞動制度還不完善,人才交流的條件尚不充分,人才市場尚不健全,培養與使用之間資訊溝通不暢,即使提前修完學分也難以拿到畢業證,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完全學分制作用的發揮。再次,我國高校尚沒有完全自主設定專業、沒有完全按社會需求招生的辦學自主權[2]。湖南大學的專業設定、課程安排、學制年限、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國家在巨集觀上都有統一的規定和要求。如學制年限,本科一般為4年,即使提前修完學分,卻仍滯後領取畢業證,學生修完兩個專業的學分,也不一定能拿到兩個專業的學位證。

(2)社會、經濟條件。

我國高等教育發展較快,2002年高等教育毛人學率就已達到15%以上,現在更高,已進入國際公認的大眾化教育階段。但同時也要看到我國是窮國辦大教育,而且是世界上最大規模的教育。因此,我國高校實施學分制,既要考慮學生個人的需要,又要考慮社會、國家的需要,這就必然給學分制的實施增加了難度。此外,湖南大學所處的地區經濟條件不發達,很難保留住原有的優秀資源,要去獲取足夠的資源就更難。這些都使學校發展所需求的資源很難得到有效滿足,其結果必然導致師資缺乏,不能開出足夠的供學生選擇的優質課程。

2.學校內部微觀制約因素

從微觀上看,制約湖南大學完全學分制實施除了學校普遍存在的重科研輕教學的制度原因外,主要有以下因素:

(1)“硬體” 條件。

缺乏實施學分制的物質基礎是目前高校面臨的共同問題[3]。由於完全學分制實施選課制,意味著要開設更多的課程供學生選擇,這要求有更多的教室和多媒體教學裝置等基礎設施,學校的儀器、實驗室、圖書、資料等部門需向學生全天開放,使用頻率增高,這會需要大量增加儀器裝置和圖書資料。而近幾年,由於擴招的原因,學校各學院普遍存在“硬體”不足的問題。另外,有關課時費、獎金的結算方法和發放強度也存在問題,而這部分資金和所需硬體跟不上,就會制約完全學分制的實施。在湖南大學實施完全學分制的過程中,這些“硬體”條件一直是一個重要制約因素。

(2)“軟體” 條件。

教師和導師是實施完全學分制中的“軟體”,也是決定性因素。目前,我校各院系普遍存在著“軟體”不足的問題。一是選修課教師知識儲備不足。當前我校的許多教師專業精深但知識面相對狹窄。實施完全學分制,要求教師要有厚實的專業基礎知識、廣泛的文化素養和較高的學術水平,尤其是對新興、交叉、邊緣學科有所研究。二是導師工作不到位。隨著完全學分制的推行,工商管理學院在全校率先建立了班級和年級導師制,但由於導師的工作規範不健全,教師對如何承擔新的工作責任還很茫然,從而造成部分導師工作不到位。

(3)選修課體系。

課程體系不完善、選修課比例偏低、課源緊張、教師工作不到位、學校內外環境的影響等使學習年限的彈性、學習內容的選擇性等都受到制約;對選課制缺乏科學認識,在學校學分制指導性教學計劃中,比例佔10~30%的選修課在設定和實際操作上都不能滿足選課制的要求。由於各學院基於避免教師工作量不足,學生換專業等問題的考慮,把專業限選課和必選課時佔了大部分的學分。因此學校沒有充足的選修課和時間安排供學生選擇,從而使完全學分制的靈活性受到限制。另外,部分教師圍繞自己的研究專題來設定選修課,使得選修課設定相對零散。

二、湖南大學實施完全學分制的對策分析

針對上述制約湖南大學完全學分制實施的因素,筆者以為應採取以下對策:

1.廣泛宣傳,轉變教育思想、教育觀念

(1)加大宣傳力度。

完全學分制是一種制度上的創新,全校師生如何認識和適應這一教學制度的變化是試行學分制成敗的關鍵。因此要高度重視,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既要轉變學生、教師的觀念,也要在社會層面,做好宣傳工作,一方面學校要向企事業單位、人才市場宣傳完全學分制,為學校完全學分制的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另一方面學校行政管理部門也要爭取為其實行新的監督管理方式提供更為有效的支援。

(2)轉變教育觀念。

在我國傳統教育的培養目標中,強調的是群體的一致性而否認個體的差異性,無視人的個性發展,人們難以忍受個體的明顯差異,不習慣拔尖,不允許學生出現富有個性的、創造性的思想和行為[4]。這種狀況顯然不利於知識經濟時代對拔尖人才的需求。在學校推行完全學分制改革過程中,有必要吸收借鑑西方文化崇尚的個性自由、尊重個人發展的教育價值觀。

2.制定“源”所能及的完全學分制方案

(1)優化課程資源。

優化課程資源, 以備有充足的課源讓學生選擇, 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是以選課製為基礎的完全學分制的本質特徵。經驗表明, 供選擇的課程數與學生應選擇的課程數的比例至少應達到3∶1[5]。為此學校應採取激勵機制, 通過建立競爭上崗機制, 鼓勵教師一人多開課, 一課多人開。通過開發網路課程來緩解教室資源和時間段不足的資源不足的壓力。在課程設定方面,學校為進一步加大課程結構體系整體優化和課程整合的力度,擴大選修課比例,突出實踐性教學環節,設立了校內教改專項基金,對課程建設實施立項資助。同時,進一步精選教學內容,壓縮單門課程的教學時數,講授體系和教材體系適當分開,講授內容貫徹“少、精、寬、新”的原則,推進研究型教學內容的實施。

(2)實行雙導師制。

導師制是學分制管理的重要環節。湖南大學在實施完全學分制的過程中,應逐步實行雙導師制,即學業導師和企業導師。通過學業導師完整準確地向學生介紹相關專業的特點、培養目標、教學計劃、專業相關學科的基本知識和結構以及各門課程在專業中的地位和作用, 使學生注意知識體系的完整性, 弄清各課程之間的.先修後續關係, 幫助學生制定適合於自身特點的學習和發展計劃,杜絕為了撈取學分才選修某些課程。企業導師在學生認識實習和畢業實習中指導學生提升市場適應能力,同時通過多種多樣的形式如講座、沙龍、專案跟蹤等,使學生能進一步縮短與用人單位需求的距離,增強就業能力。為了保證導師工作不流於形式,建立有效的評價與監督機制, 完善導師制的管理和考核制度。此外,還輔之以模組設定專業方向選修課方法, 以此避免學生選擇的隨意性與盲目性, 並促進學生獲得必需的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識。

3.切實加強學校配套管理的落實

(1)改革管理體制。

完全學分制的實施對學校管理體制提出了新要求。首先,要求在學生管理、學籍管理、院(系) 管理中以動態管理取代僵硬管理。另一方面從內涵上對學科門類、教學質量、師資力量、學校基礎設施提出了高要求:學科門類齊全,教學質量不斷提高,師資力量雄厚,圖書資料、實驗儀器裝置、教室校園場地等基礎設施好的學校,才有可能提供較多的專業讓學生自主選擇。其次,學生自主選擇課程,要求學校調整和改革課程體系、結構、內容,建立新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試行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改變過去課程過分強調學科體系、脫離時代和社會發展以及學生實際的狀況。再次,自主選擇任課老師,要求學校全面推行聘用制,建立符合高等學校辦學規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制度,進一步強化競爭機制,改革固定用人制度,破除職務終身制和人才單位所有制。此外,學生自由安排自己的學習程序要求高校的學生管理部門、後勤管理部門以動態的方式管理,適應學生的┬棖蟆*

(2)完善教學評價體系。

學校要制定與完全學分制相配套的教學評價與管理體系。為促進教師更好地進行教學,學校可在以下幾方面逐步完善教師教學評價制度:首先,建立學生課堂教學測評、學生資訊員、教學督導三位一體的質量監控體系;對教學成績優秀,學生滿意度高的教師可給予“特殊崗位津貼”,鼓勵教師研究教學,提高課程教學質量。其次,對現有的學生成績評價體系進行相應的改革:通過改革考試內容和形式,引導學生的學習傾向性;引入社團學分制和創新實踐學分,加大對學生創新和實踐能力的培養力度,使學生有更多的實踐機會。

4.領導充分重視,力爭政策支援

湖南大學的完全學分制改革在學校領導的支援下,學校正逐步建立並實行“按學分註冊,按學分收費,按學分選課,按學分畢業"的教學管理模式,讓學生在學習上相對享有“四自主”的權利。教育管理部門也給予了多方面的支援。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於2006年確定了湖南大學試行學分制的收費標準,湖南大學自2006級學生開始實行學分制管理,學分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分80元,學校的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1100至9600元之間。要使完全學分制更完善得到實施,還需從政策上得到更大的支援,如取消每年一次的學生成績驗印,允許學生提前或推遲畢業等。

[參考文獻]

[1]宮豔霞,王磊.關於高校實施學分制問題的思考[J].高教論壇,2005,(6):90-93.

[2]趙雷洪.高校完全學分制的實施及其保障措施[J].浙江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2):92-95.

[3]祗新生,張君維,周振軍.高校學分制教學管理的問題及對策[J].中國高教研究,2005,(3):83-84.

[4]陶美珍,丁元明,李金榮.完全學分制要求高校管理體制改革深化[J].南京財經大學學報,2004,(3):103-105.

[5]孫娜,周欣宇.是什麼制約了我國高校學分制改革[N].中國青年報, 2003-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