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摘要:農村土地的價值既具有經濟屬性又具有社會屬性。土地價值的這種二重性使土地對農民的效用表現為多重性。隨著土地流轉的出現和其規模的擴大,基於土地價值二重性基礎上的土地與農民之間的天然聯絡正在發生著變化,其重要表現就是土地對農民效用的重構。本文正是基於土地價值二重性這一微觀基礎,具體分析了土地多重效用的巨集觀表現.及引起土地效用結構改變的因素,並就土地效用重構對農村社會保障的影響進行了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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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土地流轉;價值;效用;機制;分析
引言
土地對農民的重要意義不言而喻。長期以來,土地就是農民生養死葬的根基,特別是土地對農民的保障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在正式的社會保障制度缺失的農村地區,土地幾乎承擔了對農民的全部保障功能。但隨著工業化、城市化的不斷推進,在市場、政策和資本等的共同推動下,農村土地出現了不同方式、不同程度的流轉。在很多地區,特別是經濟發達的東部農村地區,農民就業多樣化,收人多元化,對土地的依靠也呈現出減弱趨勢。土地對農民的保障效用減弱,經濟生產和投資的效用增強,這使土地對農民的效用結構傳送生了很大的變化。
從表面上看.在土地對農民效用的結構性變化中,土地的保障功能正在經歷從強到弱的變化,甚至在一段時間內,受一些外部因素的影響,這種變化還在不斷波動。但從深層次上講.之所以會出現這種變化並不是偶然的,在於它有著深層次的原因:一般說來,土地和農民之間的效用關係是由土地價值的二重性決定的,由土地對農民多重效用結構的內部失衡所引起的。是土地對農民多重效用結構重新構造的一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