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中未載明事項按照《公司法》規定執行,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一章總則
第1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自然人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人出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2條公司由兩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享有由股東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並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3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4條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條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經營範圍
第6條公司經營範圍:
(1)以計算機、電子專業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計算機資訊工程、計算機軟硬體的開發、資訊科技專業領域的技術開發
(2)通訊資訊工程、通訊系統裝置的銷售、安裝、除錯、維護等為主要經營範圍
(3)同時還可以經營一些產品的銷售與維護;
(4)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
(5)從事資訊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技術轉讓,
(6)計算機軟硬體開發與銷售、電腦及配件、電子產品、電子節能產品7電子數碼產品、電子系統裝置、電子原器件、通訊裝置及相關產品。
第四章公司註冊資本及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額、出資時間和方式
第7條公司註冊資本:叄萬元人民幣。
第8條註冊資本在驗資時,由股東一次性繳納認繳的出資。股東的姓名(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如下:
(1)股東姓名或名稱:
股東住所:XXXXXXXXXXX
股東身份證號碼或執照號碼:XXXXXXXXXXX
(2)股東繳納的出資額:
(3)股東出資時間:
(4)股東出資方式:
第9條公司登記註冊後,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為股東繳納出資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書面證明。出資證明一式兩份,股東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資證明書遺失,應立即向公司申報登出,經公司股東會稽核同意後予以補發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義務和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10條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11條股東的權利:
(1)股東根據其出資額享有表決權;
(2)股東有權查閱公司議事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3)選舉和被選舉為公司執行董事或監事;
(4)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5)公司新增資本金或其他股東轉讓股份時有優先認購權;
(6)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取公司剩餘財產。
第12條股東的義務:
(1)繳足所認繳的出資額;
(2)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債務;
(3)公司辦理工商登記註冊後,不得抽回出資(通過法律程式批准同意者除外)
第13條出資的轉讓:
(1)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但必須保持股東在兩人以上。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半數以上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3)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轉讓的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4)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第14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投資或其他)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15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16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投資人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投資經營與公司競爭的業務。
(3)禁止投資人再加入其它公司。
(4)禁止投資人與本公司簽訂合同。
(5)如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六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17條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行使公司管理職權。
第18條____為公司負責人,是公司的執行董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其許可權是: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決定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報酬、事項,員工的工資;
(3)決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4)決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5)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定;
(6)對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定;
(7)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