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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崗位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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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崗位調研報告

隨著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程序的不斷推進,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公安隊伍中出現了一些與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的問題,如:專業知識老化、警務技能滯後;少數民警對依法從嚴治警還缺乏深刻的認識,以致在工作中理解和把握法律法規不準,執法有偏差等,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失誤和損失。因此,加強民警隊伍的教育培訓,進一步提高民警的崗位技能和執法水平,已成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重中之重。本文就如何提高訓練工作質量和效果提出幾點意見和建議。

一、提高認識,不斷探索新時期培訓練兵的新思路

當前社會發展日新月異,新知識、新理論層出不窮。不學習就要落伍,不學習就要被淘汰。所以,向素質要戰鬥力、向培訓要戰鬥力,已成為各級公安機關的共識,但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一些民警特別是領導幹部,對教育訓練的重要性、迫切性認識不夠,強調業務工作忙,沒有時間、不願搞培訓,或缺乏遠見卓識,不參加教育培訓。要解決認識問題,首先要把教育訓練列為各級公安機關的重要議事日程。要加強對在職民警進行培訓的宣傳力度,讓廣大民警從思想深處充分認識教育訓練的重要性,激發他們自願組織和參加訓練的熱情,提高民警學習“充電”的緊迫感。

二、突破培訓練兵的傳統思想模式加強教育訓練的針對性、實用性,提高培訓質量

過去民警培訓全部依賴學校的集中培訓,以及通過在工作崗位上“師傅帶徒弟”式的方法來提高民警的素質與戰鬥力,對於當前民警的執法環境與工作物件而言已經完全不能適應新形勢的發展和對公安基層民警的要求。一方面,我們的教師儘管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加強調查研究,但畢竟不在實踐一線親自操作,基層民警的切身感受是什麼、最需要提高的素質和能力是什麼都不甚瞭解,特別是基層工作具體的工作方法,很難讓培訓物件在教室裡、課堂上、包括實驗室完全理解以至牢固掌握;另一方面,教育訓練偏重理論教學,與實戰脫節的現象普遍存在,往往是抽象理論多、業務知識少;照本宣科多,結合實際少;紙上談兵多,實戰演練少。解決這一問題,首先要借鑑文藝創作“體驗生活”的模式。組織教官隊伍深入基層、深入一線,瞭解工作實踐,掌握民警的所思所想,找準基層工作最需要解決的思想、法律、技能等問題。從而結合實際確定培訓的中心內容,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其次,制定科學系統的訓練計劃。因突破傳統培訓練兵的思維模式,建立貼近實戰、操作簡便、立竿見影的科學培訓練兵機制,提升基層全體民警的執法素質與能力,成為了當前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必由之路。所以,應本著“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針對不同警種、不同職務,制定各類公安民警的職位標準和訓練規範,形成目標明確、特色明顯的公安民警訓練課程體系,最大限度地滿足不同類別、不同層次民警的學習需求。第三,強化實戰技能訓練內容。一方面,注重法律法規在實戰中的應用,促進嚴格依法辦事。要克服以往培訓中存在的重法理講解的傾向,將法律條文具體化、實踐化,特別是《武器警械使用條例》等事關民警執法安全的條例法規,要儘可能細化到民警可以使用武器、警械的具體情況,讓民警牢記於心、反覆演練,形成條件反射式的應急反應,才能有效縮短反應時間,更好地把握戰機。另一方面,要強化民警實戰技能訓練。實戰中,敵我形勢瞬息萬變,平時多流汗,戰時才能少流血。查緝、搜捕、堵截、擒敵等技術需要團隊間的信任、協作和配合,只有反覆演練、熟練掌握、默契配合,才能克敵制勝。

三、貼近實戰、講究實效,不斷創新公安機關培訓練兵新模式

集中培訓、崗位練兵、以會代訓等都是在實踐中經常運用的培訓方式,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面對紛繁複雜的治安形勢和擔負的重任,要不斷探索新的富有啟發性、實踐性、靈活性的訓練模式。一是完善實戰總結。公安工作是一項特殊的社會性、經驗性極強的工作。公安工作點多、線長、面廣,紛繁複雜,若忽視了對工作實踐和實戰案例中經驗教訓的總結,就會出現“事倍功半”的現象,甚至付出血的代價。因而善於總結經驗教訓顯得尤為重要。通過組織集中有一定專業特長的基層領導和民警,對工作中碰到的難題深入分析研究,集思廣益,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公安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每一項專項工作或典型案件結束後,採取一事一議、一案一講等形式,組織參與民警及時進行“回頭看”,讓大家談體會、談意見、談教訓,在集思廣益的基礎上進行工作總結,讓民警實踐、總結、提高、再實踐。二是創新傳幫帶機制。以老帶新傳幫帶曾經是公安機關的優良傳統。實踐證明,這種形式的訓練方式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將日常工作與教育培訓融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節省勞動力。以這種方式組成的實戰小組警力配置合理,最大限度地整合公安機關內部警力資源,在工作中優勢互補,達到工作經驗與理論知識的融合,執法能力、辦案技巧和群眾工作方法的有效傳承,還能夠調動工作積極性,避免內耗。因此,急需我們認真研究,將其制度化、規範化,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大力推廣。三是合理運用警力,發揮分級分類教育訓練的主功能作用。正確處理好工學矛盾仍然是實現教育訓練正規化的一個棘手的問題。公安機關是一支武裝性質的治安行政力量,擔負著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的`重任,可以說工作任務是相當繁重的。警力不足的問題也很突出,經常是一個頂兩個用,吃不上正頓飯的情況經常發生,從這個側面可以看,作為打擊犯罪前沿的公安機關任務之艱鉅,工作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教育訓練要實現正規化,和工作形成了一對矛盾,乍一看,這對矛盾還不可調和。正確處理好工作和訓練的關係,這也是對一個單位行政主管的管理能力的考驗,能不能有效地組織好、協調好這對關係,也是公安工作成敗的關鍵,是實現公安隊伍正規化、提高整體戰鬥力的重要指標,也是形成合力,使公安機關提高“四個能力”建設的重要手段。只要各級公安機關的領導善於協調、科學把握、合理運用警力,是完全可以解決的。當前,全國公安機關正在建立學習型公安機關的重要舉措。俗話說的好“磨刀不誤砍柴工”,教育訓練的意義就在於給民警不斷的充電,不斷的補充營養,以發揮更好的效能,從而,更好地為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奠定堅實的基礎。這也是教育訓練要達到的目的所在。